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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Fri May 28, 2021 7: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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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佢哋講過乜?】
一年前,人大公布國安法草案全文,提請審議。港府一眾高官向公眾表示,國安法只影響一小部分人。
一年之間,香港在狂風暴雨中飄搖。中聯辦晤建制派,點名要處理「三座大山」:教育、公務員、傳媒。巨變正在發生,歷史就在眼前。
港區國安法是否如去年特首林鄭月娥所說,「大家會見到法例用得好嚴謹⋯⋯一般市民不會誤墮法網」?法例對於香港不同界別長久以來所建立的體制,其影響是否只是「一小撮」人?
籌備專題報導系列《國安法元年》,希望從不同界別的角度,記錄國安法對個人和整個社會體制的影響,嘗試勾勒浮城落地後,最真實的模樣。
系列中首個專題「國安法之籠」將從司法角度敘述國安法被告的處境,並勾勒一年來香港法庭與北京之間的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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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Sun May 30, 2021 8: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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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 47 人案】周一提堂控方將申請再押後 處理轉介高院 約十被告再申請保釋
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案件將於下周一(5 月 31 日)再提堂。據了解,控方會申請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並申請押後案件至 7 月 8 日再訊,以待處理交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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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Sun May 30, 2021 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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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安法條文限制和來自北京的潛在壓力之下,香港法庭還有能力和空間,用普通法詮釋國安法、保持香港的自由價值嗎?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今年一月履新時答傳媒提問,指國安法是內地法律,與香港法律部分未必一致,但認為不成問題,要相信香港普通法制度身經百戰、香港法院會用同樣的方法及原則解釋國安法。
然而,2 月 9 日終審法院對黎智英保釋申請的詮釋,5 月 20 日高等法院對唐英傑的陪審團權利的詮釋,在部分法律界人士看來,未盡保障人權的空間。
觀乎終審法院對黎智英保釋申請所做判決,黃宇逸感覺,「用普通法的詮釋能否挽救國安法對一些人權的侵害,其實是挽救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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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Mon May 31, 2021 6: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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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案今再提堂 9 人再申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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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案件今日下午(31 日)再提堂。其中 15 名被告,包括譚文豪、范國威、吳政亨、岑子杰、梁國雄、劉頴匡、譚得志、胡志偉、徐子見等,早上 8 時多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分兩輛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47 人當中,目前僅 11 人獲准保釋,其餘 36 人已被還押 3 個月。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至少 9 名被告將再度申請保釋,分兩日由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據了解,控方亦將申請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並申請押後案件至 7 月 8 日再訊,以待處理交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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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Sun Jun 13, 2021 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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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被警拖行後早產 遭控阻差辦公 事主劉小姐:死都唔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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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1 月一名懷孕 7 個多月孕婦,於土瓜灣被警員截查身分證,一度遭警反鎖雙手拖行,孕婦其後出血誕早產兒。警方昨(10 日)決定正式起訴她「阻差辦公」,案件本月 24 日提訊。事主劉小姐今(11 日)接受訪問,對於突然被提告感意外,強調「死都唔會認罪」,並計劃申請法援協助。
劉小姐的早產兒子一度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劉小姐指,兒子的身體狀況比一般嬰兒差,初生後留醫兩個月方出院。而出生 4 個多月內,兒子因不同身體問題頻出入醫院,上月才因小腸氣入院接受手術…
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Sun Jun 13, 2021 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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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荃灣】被控非法集結及蒙面 3 男獲判無罪 官:無警員看到參與集結
前年 11 月 12 日網民以「破曉行動」為名,號召示威者在清晨堵塞交通要道,其中 3 名男子包括一名社工,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經審訊後,各人今( 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劉淑嫻認為,雖然信納 4 名警員的證供,但他們無一目睹各被告曾參與涉案的非法集結,或曾作出任何擾亂秩序的行為,故不排除有市民受催淚煙波及,而爭相走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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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Tue Jun 15, 2021 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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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非法集結脫罪 裁判官指警作供有疑點 逃跑被告向前絆卻傷後腦 官:除非打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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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 8 月 5 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事隔超過一年兩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結,他們否認控罪後受審。裁判官屈麗雯今(15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指拘捕他們的警員之證供有疑點及有不合理地方,且均未能清楚說出兩名被告的受傷經過,如警員供稱首被告逃跑時向前絆倒,導致後腦受傷;惟除非被告跌倒時「打筋斗」,否則根本無可能發生;裁判官認為未能依賴他們的口供,遂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
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Tue Jun 15, 2021 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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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涉管雷射筆 拘捕男被告警員認沒警誡「係我疏忽」 (19:15)
政府前年10月實施《禁蒙面法》後引發多區示威,兩名男女學生在黃大仙被警員截查,涉管有雷射筆,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稱,男被告將傳召證人,證明他平日如何使用案中的雷射筆。負責拘捕男被告的警員承認,向男被告提到懷疑他干犯什麼罪行時,沒有作出警誡,稱「呢個係我疏忽」。
兩名男女被告分別為葉志豪和曾善雯(21歲),同樣報稱學生。控罪指稱他們於前年10月5日,在黃大仙新光中心對出行人天橋上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控方證人警員李嘉冠今早作供稱,2019年10月14日當晚,有近千名「暴徒」在龍翔道、沙田坳道一帶堵路、掘磚、投擲汽油彈及照射雷射激光。李嘉冠與約50名同袍奉命到場,其間看到兩名被告形迹可疑,於是上前截查,在男被告的右前褲袋搜到一個黑色口罩,被告解釋自己身體不適。男被告聲稱由慈雲山的家中出發步行至新蒲崗及土瓜灣。
李嘉冠亦在女被告的背囊搜到雷射筆,男被告稱兩人為情侶關係,雷射筆屬於他,用來與女友溝通及帶路。辯方表示,男被告承認曾跟隨不知名者,並沒有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李嘉冠同意。
負責拘捕女被告的警員譚紹軒下午作供表示,在女被告的背囊內搜出雷射筆後,問她是否在示威中使用,女被告沒有回答。辯方提到,女被告被帶返觀塘警署時曾有警員說:「你睇吓你,做雞都唔掂啦,冇晒前途,等坐監啦!」譚紹軒稱聽不到。案件明(16日)續。
Re: 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Posted: Tue Jun 15, 2021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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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男生涉與女文員設計派發倡港獨單張 今申保釋被拒 (18:35)
17歲中四男生及45歲女文員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被控一項非《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早前被拒保釋,男生今(15日)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但被《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拒絕,案件於8月6日再訊。
早前提訊時並無律師代表的17歲被告黃俊偉,今由大律師劉偉聰代表。聆訊期間有旁聽者激動落淚,眾人更不時向被告豎起拇指、揮手打氣。被告保釋申請被拒後,庭內一片嘆氣聲,有旁聽者叫「搞錯呀」、「細路嚟咋」、「不如拉埋我啦」,保安隨即着現場的人安靜並盡快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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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ue Jun 15, 2021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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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不設陪審團上訴下周二宣判 官質疑若區院審亦無陪審團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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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資料圖片)
《港區國安法》首案下周三(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由3名法官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早前就不設陪審團的做法提出司法覆核,遭高院判敗訴,唐英傑不服上訴,案件今(15日)於上訴庭審理。上訴方質疑,唐英傑失去陪審團審訊的權利,構成不公平。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辭,將於下周二(22日)、即審訊前一日頒下判辭。
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陪審團制度是香港法制的重要部分,被告享有陪審團審訊的基本權利,不設陪審團的做法對唐英傑不公平。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提到,如果被告在區域法院受審,一樣沒有陪審團參與,可能被指不公平。戴啟思回應稱,律政司長將案件轉介至高院後,才出現陪審團審訊的權利,重點在於《港區國安法》第46條列明律政司長可指示國安案件的審訊毋須陪審團參與,形同廢除相關權利。
律政司:基本法沒將陪審團審訊提升至憲法上基本權利
代表律政司長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表示,只有律政司長可以運用酌情權,決定案件在哪一級法院審理,被告或法官都無權決定,所以本案不應該由司法覆核處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和副庭長林文瀚分別問到,《基本法》第86條提到保留陪審團制度,《港區國安法》第46條提及毋須陪審團參與,應該如何結合兩個條文審視。孫靖乾表示,《基本法》第86條旨在保障陪審團制度,沒有將陪審團審訊提升至憲法上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