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男生被控襲警 庭上播偷錄對話 警長表明:唔係話你襲警呀
2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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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25日網民發起的荃葵青遊行,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現場拍攝衝突場面的中文大學男生,被指推跌防暴警察,遭控以襲警罪,案件今日續審。庭上播放被告當時以手機拍攝的片段,被告被捕後手機仍維持錄影,並錄下他遭押上警車後的對話。對話中警長聲稱:「依家話你非法集結,唔係話你襲警呀!」惟警長在庭上否認誤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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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中大男生祝嘉樂(21歲)被控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及街市街交界的HKT1010店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勁翔。當日拉被告入封鎖線、並且制服被告的偵緝警長郭俊祺今日繼續作供。
警:我好似冇講粗口,把聲唔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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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片段錄音中,聽到帶走被告的郭說:「搵人招呼佢上車!」被告回應謂:「搵人招呼我上車呀!」接著有男聲回應:「X你啦,犯法就拉你啦!知唔知呀!唔係招呼!」男聲又說:「唔係招呼呀,拘捕呀!」被告回應謂:「佢自己撠親㗎!」
郭今否認該句「X你啦,犯法就拉你啦」是出自他本人口中,指「我好似冇講粗口,把聲唔似我」。他又解釋謂:「沿途都有夥記,又有人揸相機衝埋嚟」,但不知是誰說話。
片段中被告又說:「我真係冇掂你夥記呀!」警長回應謂:「我冇話你掂我夥記,你唔好會錯意;依家話你非法集結,唔係話你襲警呀!知唔知?」
不過,郭昨日供稱,當日替被告上手銬時,已肯定被告推警,涉嫌干犯襲警罪。辯方大狀今問他:「你咁樣仲唔係誤導被告,話佢冇涉嫌襲警?」郭否認,指當時是基於帶走他的過程而說出影片中的話,及後同事提供更多證據,「先拉佢襲警,唔係我決定」。
大狀再問:「明知被告有可能控襲警,點解要同佢講相反嘅說話?你目的何在?」郭稱並無任何目的。郭又指,在制服及帶走被告之間很短暫的時間內,有人說被告襲警,但郭不記得那人是講「佢撠我」或是「佢推我」。
起初承認沒有警誡被告 「突然醒起……好似有警誡」
郭承認帶走被告前,他與案發地方相距約10米,其後衝到店舖閘前制服被告。大狀向他指出,他與被告之間有逾20人相隔,無可能看到被告推跌警員,也不可能聽見被告叫囂。郭不同意。
郭起初承認,帶走被告後沒有警誡被告。大狀問:「你冇警誡就同佢喺車上講咁多嘢,啱規矩咩?」郭稱他在車上沒有主動調查及錄口供,「我覺得冇問題,同埋我講好少嘢啫」,並指自己很快要離開現場,故沒有作出警誡。
惟郭稍後突然在庭上提出:「我突然醒起,喺車上我最後好似有警誡過佢,但我唔肯定,我叫佢唔使講咁多嘢,返去你先講。」大狀聞言嚴厲質問:「你當差三十年,冇可能你做警誡冇作紀錄吓嘛?」大狀又質問:「你根本就係答到唔識答,無言以對而咁講。」郭不同意。
郭稱,不知道警方從來沒有為被告錄取過有關控告非法集結的口供。郭否認當時只是用非法集結的名目來帶走被告,亦否認襲警罪是事後認為更合適才加諸在被告身上。
負責拘捕警員沒有宣佈拘捕或警誡被告 稱「有更加重要工作」
控方及後傳召警員林健出庭。案發當日他駐守港島總區機動部隊E大隊第四小隊,並在荃灣當值,被指派在警車上拘捕被告。但辯方盤問時,直指從被告錄影的片段上,找不到他宣佈拘捕或警誡被告的對話。林坦承「可以咁講」,隨後更自認其口供內聲稱上警車後一分鐘便宣佈拘捕被告的說法,並不正確。
林解釋指,當日收到訓示,他只負責拘捕,警誡工作由刑事調查的同事處理。他又指當日現場很多示威者破壞,有必要爭取時間處理其他更重要的工作。
辯方大狀則指,林的做法違反學堂守則。守則指出對每一位被捕人士理應盡快作出警誡,讓他們知道拘捕後保持緘默的權利,而這項工作較之其後檢取證物、錄記事簿等事項更為重要。大狀同時指出,從控方其他證人口供中得悉,被告是在被捕翌日才接受警誡,即被捕後的12小時。辯方指出,拘捕過程不尋常,對被告從來無指控、無拘捕、無警誡。警員表示不同意。
控方已完成舉證,案件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本月25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WKCC34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