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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吳大維主論香港市情:醫管局通過急症室加價 由$100加至$220太荒謬P7

Posted: Thu Feb 23, 2017 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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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萬人大會】警指如猶太人被迫害 以色列領事館批言論不當感遺憾 (16:51)


兩個警察員方協會昨晚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會上有人指警員執勤時遭人辱罵沒有尊嚴,如同納粹迫害猶太人般慘烈。以色列領事館回應指,對相關言論感到遺憾及認為不恰當。

【警察集會】台上領叫口號「爭公義、還法治」 參加者:警遭粗口辱罵 如納粹迫害猶太人

一名警員在台上發言時表示:「我形容就係我咃依家就似係第二次世界大戰,我哋係猶太人,我哋被迫害緊,被德國納粹軍隊迫害緊我哋猶太人,心態咁嘅情況,啱唔啱呀?」台下萬名警員即高叫和應。

以色列領事館發表聲明,指撇除7名警員判決,認為昨晚大會上與猶太人有關的言論是不恰當,亦對相關言論感到遺憾。領事館認為,不應該就猶太人的種族清洗再作任何比較。


警指如猶太人被迫害 黃秋生:人蠢真係冇藥醫嘅 (18:40)

兩個警察員方協會昨晚(22日)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會上有人指警員執勤時遭人辱罵沒有尊嚴,如同納粹迫害猶太人般慘烈。以色列領事館回應指,對相關言論感到遺憾及認為不恰當。香港藝人黃秋生傍晚則在facebook回應指,「連猶太人都得罪埋,無知的威力」。

昨晚大會中,一名警員在台上發言時表示:「我形容就係我咃依家就似係第二次世界大戰,我哋係猶太人,我哋被迫害緊,被德國納粹軍隊迫害緊我哋猶太人,心態咁嘅情況,啱唔啱呀?」台下萬名警員即高叫和應。

藝人黃秋生傍晚在fb留言回應指,表示自己有「老表」是猶太人,「我畀人問到口啞啞」,又批評「連猶太人都得罪埋,無知的威力。人蠢真係冇藥醫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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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 Feb 23, 2017 9: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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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質疑警不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批講粗口代表失範 (16:50)

兩個警察員方協會昨晚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區諾軒質疑警方有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認為警員在大會上說粗口代表他們已經失範。

民陣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 245 章《公安條例》,出席人數超過500人而在私人處所舉行的公眾集會,需要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他們認為集會鮮見警員維持秩序,集會後警方亦沒有獨立公布主辦團體外的人數數字,質疑昨晚大會的主辦團體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區諾軒要求盧偉聰交代有沒有收到主辦團體申請,如果主辦團體沒有在7天內申請,又有沒有酌情批准。

民陣說撐警活動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非首次,例如數天前往禮賓府的遊行,警方曾表示該集會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是非法集會,不過因為集會和平進行,所以沒有驅散。民陣指過去六四晚會後的遊行、2013年10月1日於匯豐的遊行等都有和平地進行,但被警方拘捕,認為警方有偏袒之嫌。

區諾軒說:「若果警方集會遊行不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那民間團體日後遊行也會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區諾軒認為警員於大會上說粗口,代表警員已經進入失範狀態,證明不應該為辱警罪立法,昨晚警員大會上的行為亦已經等同辱警。區諾軒認為特首梁振英及前警務處長曾偉雄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質疑警涉大規模違法違例 羅冠聰朱凱廸要求立會討論 邀一哥回應 (14:39)

警隊內部對7警罪成判囚兩年的裁決有強烈意見,兩個警察員方協會昨晚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主辦單位指高峰時有3.8萬人參加,包括現役休班、退休警務人員及其親友。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朱凱廸今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發信,要求就事件召開特別會議。

他們在信中指出,按《警察通例》第六章第三十四條訂明,「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巿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尤其不能參與本章開首所界定的政治活動」,惟昨晚活動中不少少警員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包括評論七警案的判決,又提出設立辱警罪等政治訴求,並以「演繹」被侮辱為由公開以粗口回應市民,認為顯然屬於政治活動,且已違反有關通例。

他們亦在信中表示,根據《公安條例》第七條,在私人處所舉行集會,參加人數超過500人,須向警務處長作出舉行公眾集會的意向通知,惟有關活動並無申請,涉違反《公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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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 Feb 23, 2017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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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到了最危險邊緣
(李慧玲)

3.8萬人出席警察員方協會搞的集會,為七警被判監兩年抱不平,包括現役休班警員、退休警務人員及其親友。集會上,有人呼籲制訂辱警罪,還執法人員尊嚴。但究竟誰偷走了警隊的尊嚴?

集會上,台上高呼粗口,台下以粗口和應,就可以宣示尊嚴嗎?發言者自比二次大戰被納粹德軍迫害的猶太人,對恢復尊嚴又有幫助嗎?集會明明應該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主辦者沒有申請,卻不肯乖乖認衰,反而辯稱是「內部會員活動」而非「集會」,喂,叫人怎樣尊重你?

如果警察沒有忘記他們當日加入警隊的初衷,他們覺得集會所展示的公眾形象,真的是他們應有的表現嗎?
最重要是分清楚是非黑白。七警案,即使辯方律師在庭上為七警辯護,都沒有說私刑無罪、打人有理,而是強調呈堂影帶不足以證明打人的就是七警。但現在有人借判決挑動仇恨情緒,更針對法官外籍身份大做文章,其心可誅。

前線警員對七警案有強烈情緒是事實,這些情緒源自雨傘運動及其後社會撕裂。但歸根究柢,無論市民和前線警員都是受害者,雙方的共同敵人,是在禮賓府發號施令要警察向市民投發催淚彈的領導人,無論梁振英抑或曾偉雄,都難辭其咎。

今次集會是危險訊號,如果無法妥善處理,後果堪慮。期望放火的梁振英去救火,不可能。但現任警務處長盧偉聰,明顯駕馭不到現時處境。自七警案判決後,他似乎想在公眾和同僚之間取得平衡,但結果兩面不討好。其實,作為紀律部隊的頭頭,他有責任向下屬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正如前警務處長李明逵曾經講過,警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打人。可惜,盧偉聰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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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 Feb 24, 2017 8: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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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領館批自比被迫害猶太人 感遺憾 警方:不認同大會不當言論

警察員方組織前晚舉行大會,對7名警察因佔領期間襲擊示威者被判囚兩年的裁決表達不滿,大會表示,高峰時有3.8萬人出席。據了解,警方內部評估約2000至3000名參與者為現役休班警員,佔警隊人數約一成,其他參加者為退休警及警察親友等。就有警員在集會上自比遭納粹德軍迫害的猶太人,以色列駐港總領事館昨發表聲明,指相關言論不當,感到遺憾。

警方發言人表示,個別人員在前晚兩個警務人員協會舉行的會員特別代表大會上發表的言論,並不代表警方立場。警方不認同有關的不恰當言論。

3警就定罪刑期上訴
律政司表示,周一收到七警案其中3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通知書。申請上訴的包括第一被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50歲)、第四被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40歲),以及第七被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8歲)。

現役警約一成參與集會
警務處長盧偉聰早前對裁決表示感到「非常心痛和難過」,民陣警權組今午會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隊高層就七警案發表不恰當言論,要求與盧會面。
在警察大會有員佐級警員在台上發言時提到,警察常遇不禮貌對待,如「二戰時期的猶太人被納粹德軍迫害」。以色列駐港總領事館昨發表聲明,指撇除7名警員判決,前晚集會提到對猶太人的迫害是不恰當,對相關言論感到遺憾。總領事館認為,不應該就猶太人的種族清洗再作任何比較。

陳祖光:大會成功 張達明:須申請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昨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大會「非常成功」,協會原預計只數百人參加,沒想到最終有數萬人,且秩序良好,4個員方組織昨已去信特首,希望立法保障公職人員,免執法時受侮辱。對於大會應否事先向警方申請,陳祖光表示前晚大會屬內部事務會議,「據我所知不用申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facebook撰文,指根據《公安條例》,超過500人聚集便必須向警務處長作出意向通知,否則構成「未經批准集結」,以「會議或研討會形式進行」的專業、業務性質的集會可獲豁免。他指出,前晚集會不是「以會議或研討會形式進行」。張達明說,希望事件不再升溫,警民能盡快重建互信。

員方內部募捐 上限月薪3%
內部籌款方面,員佐級協會近日向會員發信,展開為期1個月、至下月20日的內部募捐,協助在佔領運動執勤而影響家庭及生活的人員,每名警察捐款最多不多於月薪3%。

據悉,由警察員佐級協會創會主席譚惠珠與梁智鴻醫生等人成立、為支援佔中期間面對法律訴訟致家庭經濟困難人員的「敬言仁基金」,最快今明兩日可接受公眾捐助。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上周發動友好及工商界籌款,現籌得500萬元,希望協助七警家人渡過難關,並拋磚引玉,爭取更多支援。
葉劉淑儀昨晚與資訊科技界選委會面,據了解,葉太在會上有提到不認同講粗口的行為,指大家都是斯文人,要有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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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 Feb 24, 2017 8: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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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擬辱警罪草案 泛民憂激化矛盾

兩個警察員方協會前晚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多名警員表達執法面對壓力,又要求就辱警罪立法。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支持就辱警罪立法,其中經民聯梁美芬表明正草擬私人草案,期望各界聆聽前線心聲。泛民主派則認為,問題源於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不滿和不信任,訂立辱警罪只會帶來爭議,不能解決問題。
前晚大批建制派議員出席警察大會,包括李慧琼、梁美芬、葛珮帆、周浩鼎、何君堯、田北辰、容海恩、鍾國斌、謝偉俊及陸頌雄。梁美芬表示,出席集會時,現場警員一致要求政府高層、立法會就辱警罪立法,而她正就此草擬私人草案,希望警方高層、立法會泛民及建制派,都聆聽前線人員心聲,而經過前晚的集會,她對游說其他黨派支持立法更有信心。

林卓廷:警例有條文助執行職務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除了大會出席人數多,氣氛及情緒亦是少見的熱烈,是「群情洶湧」,而七警案只是導火線,事實是前線警員怨氣大,因執法者按法律執法反遭辱罵,政府及警隊高層需要考慮疏導警員情緒,他亦支持討論就辱警罪立法。

民主黨林卓廷認為,警隊高層需認清問題根源在於市民對特首梁振英政府的不滿和不信任,折射到前線執法人員身上,訂立辱警罪只會帶來爭議,激化社會矛盾,故不贊成立法。他表示,不贊成任何人侮辱公職人員,當中包括警務人員,若有任何人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現行《警隊條例》已有相關條文涵蓋,毋須另立新法。

香港眾志羅冠聰及朱凱廸昨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要求就事件召開特別會議,關注不少警員在集會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如評論七警案判決等,顯然屬於政治活動,有違反《警察通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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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 Feb 24, 2017 8: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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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以襲擊市民來維護尊嚴的警隊

看着近日發生的七警案,發覺香港「回帶」到1977年。

星期三晚有號稱過萬人的撐警集會,抗議法庭判七警入獄兩年。

這個數字讓市民不寒而慄,我們無法再欺騙自己「警隊只是樹大有枯枝」,現在是絕大部分的警務人員,都認同七警濫用私刑!
「回帶」到1977年。
當年,警察對於廉政公署的拘捕行動大感不滿,認為嚴重打擊警察士氣,甚至迫使不少警員自殺。
警察集會抗議,甚至衝入廉署總部,拆毁廉署招牌。今天看來匪夷所思的行為,在當日警察及其家屬心中都是「正義之舉」。
諷刺的是,其中一張網上能搜尋到的歷史圖片,清楚見到,當年反對廉署打貪的警員集會,印有一幅橫額,寫「警察伸張司法正義研討會」。
這張圖片和星期三晚的警員集會口號「爭公義」,互相呼應。

在警察心中,他們無罪便是公義;誰判他們有罪,不論是廉署檢控他們貪污,還是法庭判警員襲擊罪成,都是損害警察士氣的不義之舉。
這種質素,40年如一日。

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指,集會是要取回尊嚴,不能無理任人侮辱,要求立法保障執法者的尊嚴。

一派胡言。

追究七警罪行,並非認為任何人有權無理侮辱警務人員。警察可以要求設立「辱警罪」,但不能因「沒有辱警罪」所以「警員只能以私刑來保障執法者尊嚴」。

香港也沒有一條「辱市民罪」,市民是否能以襲擊他人保障自己的尊嚴?

警察試圖表達一個恐怖信息:「佔中的人是暴徒。單單拘捕不足以懲罰他們。所以七警『暗角打鑊』是彌補法律的不足。」
這個邏輯和當年警員貪污何其相似:警察人工低微,單單奉公守法不能生活,所以警員集體貪污彌補工資的不足。
這究竟還是一支講紀律護法紀的警隊,還是地位超然、襲擊市民維護尊嚴的團伙?

作者是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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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 Feb 24, 2017 9: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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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晒馬 法律界指涉非法集會
梁家傑:幾萬人球場講粗口 港人點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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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警察職方協會前晚舉行集會,其間與會警員大喊「X你老母」。

4個警察職方協會前晚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向會員匯報支援七警的工作進度,吸引3.3萬人參加,現場設有大台及發言時間。有法律界人士及關注警權的團體指出,相關安排及活動性質變相為大型集會,質疑該大會屬未經申請的非法集會。有監警會前委員對警隊連日就七警案的反應感到擔心,促警方高層為事件降溫,不要讓前線人員的抗議行動升級。

有份籌備今次警方大會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4個協會向會員發出通告表明前晚大會是「特別代表大會」,匯報支援七警的工作報告,「純粹內部會員會議,並非公眾集會」。

不過,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不認同此說法,指前晚警方大會明顯屬於《公安條例》第2條所定義的集會,關鍵在於該集會是否屬於條例豁免範圍內,即該集會是否完全為「真誠地擬為討論屬專業、業務或商務性質的論題,而以會議或研討會形式進行的聚集或集結」。


用「專業」包裝欠說服力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亦表示,公安條例清楚列明,500人以上的集會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用專業兩個字包裝噚日嘅活動,我覺得係欠缺說服力」。他指該集會主要是讓警員及其家屬表達對七警案的不滿,「集會屬於意見表達,根本屬於公安條例中其中一個規管範疇,見唔到佢哋講(警方)嘅理由成立」。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區諾軒質疑,該大會主辦單位並無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促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交代事件。區指出,撐警活動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已非首次,指數日前遊行往禮賓府的撐警遊行,「警方表示,集會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屬非法集會,基於集會和平進行,所以不予驅散」。
但另一邊廂,以往有團體在六四晚會後的遊行並無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卻遭警方拘捕」,他批評警方在處理集會問題上明顯有偏袒之嫌。

警方回應稱,兩個警務人員協會於前晚舉行的會員特別代表大會,目的是為討論屬該兩個協會的專業及業務議題,並不包括《公安條例》第2條所指「集會」的釋義內。

張達明促警高層降溫
張達明表示,連日警隊就七警案反應的發展,令人擔心,指本港警隊整體上是優秀警隊,市民對警務人員的操守有很大期望,不會接受警方濫用私刑,「我理解前線警員嘅心情,警隊高層同情涉案警員係一回事,但另一方面要好小心,唔好發一個錯誤嘅訊息,以為警隊可以接受或容許警務人員私自執法或濫用私刑」,他促請警隊高層應為事件降溫及加強內部溝通。

前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批評,前晚警方集會令警隊40年聲譽毀於一旦,「幾萬人喺球場度講粗口,以後香港人可以點樣信你呀?」他稱警務人員希望透過辱警罪挽回公眾對其尊重,卻捉錯用神,「警察係執法者,佢哋係同意《公安條例》,唔係做緊公民抗命,點解可以明明係集會,佢又冇根據《公安條例》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仲要自圓其說,話係內部代表會?」他續指,「如果警務人員開始咁行事,真係唔好話叫香港人尊重你,你連執法都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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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 Feb 24, 2017 9: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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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去信特首
促訂立辱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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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警隊協會周三晚舉行聯合大會,其間有警員在台上發言指,執勤時經常被人侮辱。警察員佐級協會昨去信特首,要求立法保障所有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免受侮辱。有份出席集會的經民聯梁美芬指,將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方式,保障執法人員免受挑釁。民主黨林卓廷指立法建議並不可行,更會惡化警民衝突。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周三大會上得出結論,認為需要立法保障所有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免被無理的侮辱,昨日已去信特首梁振英,希望特首可以了解相關事宜。他解釋,法例被保障的人士不限於警員,舉例指如食環署職員或需要接觸市民的同事,有時也會受到無理或侮辱性的挑釁,認為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他望立法會議員可以支持立法。

林卓廷:勢令警民衝突惡化
梁美芬表示,考慮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的方式,針對《公安條例》第17B條作修訂,「希望喺法律上能夠保護到佢哋(警察),喺執法嘅時候唔好俾人瘋狂咁樣侮辱」,而處罰可由罰款開始。對於有意見認為警員「有糧出」可以承受侮辱,她稱「都只係藉口同歪理」;又以教師與學生作比喻,指教師同樣都「有糧出」,也不應鼓勵學生侮辱教師。

不過,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有關建議「好危險」,認為警民關係現已跌至新低,若增設辱警罪,將會引起極大爭議,「現時公安條例已經有類似規管,如果再新增辱警罪,意思係咪要規管言論性嘅嘢呢?咁樣對公眾意見、表達自由會係一個大衝擊」。林卓廷指立法建議不可行,更會令警民衝突惡化,認為警方當下應着重重建警隊聲譽。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侮辱一詞十分主觀,難以界定,「特別係當社會撕裂,我手指指警察,係咪已經叫侮辱呢?一隻手指夠唔夠呢?……如果我大聲少少同佢講嘢,係咪警察又覺得受侮辱?」他稱警隊想透過辱警罪挽回公眾的尊重,卻不得其法。

特首辦回覆指,截止昨午5時仍未收到有關信件。

評:

通識老師教育小學生:人先自辱,才會被別人辱。要別人尊重自己,首先要尊重自己。
這點顯淺易懂的通識小學生都懂,梁美芬不懂,警務處長不懂,他帶領下的三萬警隊不懂。

警察隊伍首先要找回本身定位,是執法者、是捍衛法律者還是要打倒法制、不講公理、不講公義的私人幫派?警察見有人違法,不管是誰都必須執法。
不要講大義滅親這道理,連同事犯法都包庇並竭盡全力支持,這種警隊我們市民感到不寒而慄。市民不相信這樣質素的警隊有執法能力,因為不講法律的警隊,執行的是家法?

Re: 吳大維主論香港市情:醫管局通過急症室加價 由$100加至$220太荒謬P7

Posted: Sat Feb 25, 2017 1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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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安生批猶太人比喻不恰當:濫用私刑不加反省

日前4個警察協會舉行「會員大會」商討支援入獄七警,一名姓陳警員在台上發言時自比「被納粹德軍迫害嘅猶太人」言論惹起公憤,以色列、德國領事館更發表聲明表示遺憾;香港2020召集人陳方安生發聲明回應事件,呼籲警務處處長速正視聽,重建市民對警隊的信心。

陳方安生指,2014年「佔領事件」期間,警隊在執勤時面對一定的壓力,但絕對不是七警將手無寸鐵的已被捕市民,抬到暗角毆打的理由,認為作為執法者的警隊,不應辜負市民對他們的信任,濫用私刑且不加反省。

聲明又指,法庭已對七警案作出判決,倘若任何一方認為判決不公,應循司法途徑提出上訴,而不是辱罵司法人員,又指警務人員在集會時,將警隊與二戰期間猶太人被屠殺相提並論是不恰當,形容這些過激的反應已過了市民可接受的底線,對社會百害而無一利。她促請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盡快站出來以正視聽,重建市民對警隊的信心。

Re: 吳大維主論香港市情:醫管局通過急症室加價 由$100加至$220太荒謬P7

Posted: Sun Feb 26, 2017 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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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管理層憂淪外交風波 急約領事澄清
警集會失言 陳太促盧偉聰正視聽



有警員在上周三撐警集會將警隊與二戰期間的猶太人相提並論,被以色列及德國駐港領事館先後炮轟,淪為國際笑話。前政務司司長、香港2020年召集人陳方安生昨發表聲明,認為言論不恰當,超過市民可接受的底線,呼籲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盡快站出來以正視聽。盧偉聰迄今仍未現身公開回應。

警察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周三舉行集會商討支援七警,一名姓陳警員上台發言時,指香港警察猶如「被納粹德軍迫害的猶太人」,台下與會者和應「係!」事件引發極大爭議,以色列駐港總領事館指言論令人遺憾,德國駐港總領事館亦批評比喻極不恰當。

事發至今4日,警方高層未有出面解畫,連日僅以書面回覆傳媒,指大會上發表的言論並不代表警方立場。而昨日出席女童軍活動的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亦未有回應在場記者相關提問。

陳方安生昨發表聲明回應七警案,她指大眾明白警隊在執勤時面對一定壓力,但壓力絕對不是七警將手無寸鐵、已被捕的市民抬到暗角毆打的理由。她指作為執法者的警隊,本應更重視、更珍惜法治,實在不應辜負市民的信任,濫用私刑且不加反省。若任何一方認為判決不公,應該循司法途徑提出上訴,而不是辱罵司法人員。

稱過激反應超出市民底線
對於有警員自比為遭納粹迫害的猶太人,陳方安生指出,這些過激的反應超過市民可接受的底線,對社會百害而無一利。她呼籲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盡快站出來以正視聽,顯示警隊大公無私,重建市民對警隊的信心,緩和警民關係。

特首參選人、前上訴庭副庭長胡國興接受傳媒訪問稱,若自己當選,會與警察高層溝通,要求他們以和諧、圓滑手法處理,解決警民關係問題。當被問到是否「靠把口」,他回答:「唔係靠把口靠乜嘢呢?」

《南華早報》昨引述警方消息指,警隊高層決定聯絡以色列及德國兩個駐港總領事館,澄清有關言論不代表警方立場,阻止情況惡化。報道指有警方高層形容事件已失控,擔心影響香港警隊的國際形象,甚至引發外交風波,屆時警方將難以處理(It would become a diplomatic issue that the force cannot handle)。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蘋果》查詢指,警方了解社會大眾對日前兩個警務人員協會舉辦的特別代表大會的關注,重申個別人員在當晚大會上發表的言論並不代表警方立場,警方並不認同有關的不恰當言論。惟警方無回應會否約見以色列和德國駐港總領事。

評:

從七警判刑到非法集會,香港警隊形象已經大幅下滑,影響香港國際聲譽。主因是管治方面出了問題。如在港英時代,港督必定震驚並會第一時間站出來處理,並問責警察一哥,紀律嚴明的警隊為何會出現違規亂紀現象?隨即警隊大地震。警隊的政治中立,打擊犯罪、除暴安良、維護法紀的形象是絲毫不能有所損壞,因為這關係到政府的管治威信及是否獲市民擁護,這是能否有效管治非常重要的最基本因素。

但奇怪的是我們的特首卻毫無反應,似乎事不關己。警察一哥不但不知道其嚴重性,還間接支持違法紀的7警,變相鼓勵其下屬警員不需嚴格遵守法紀。

特首不懂管治,警察一哥不懂管理警隊是警隊變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