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狗屁不通言論P19 /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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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商業事務和商業行為還是由商業市場去決定吧 / 律政司長袁國強都跳出來站在政府一邊了, 王維基還敢打司法覆核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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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促司法覆核者曾嫌太多 (14:33)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現時敦促以司法覆核解決發牌事件的人,以往卻曾說過社會太多司法覆核,非常諷刺。

已經退休的李國能今日出席午餐會,提到近日免費電視發牌事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表明,若有人申請司法覆核,會向法庭陳述理據,部分議員也在立法會中支持以司法覆核解決發牌事件。

李國能表示不能評論發牌事件是否適合以司法覆核解決,但他感覺「有點諷刺」,因為「現在一些敦促以司法覆核解決事件的人,就是那些曾經指香港太多司法覆核的人」。

李國能又強調,法院及司法覆核不能解決社會、經濟及政治問題,這些問題應留在政治舞台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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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政府促覆核發牌諷刺

「這些人曾說香港多覆核」



港府早前指任何人如對行政會議就免費電視發牌決定有任何不滿,可透過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進行覆核。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昨日說,近日有行政及立法機關成員敦促(urge)對發牌有不滿的人提出司法覆核,做法令人感到諷刺(ironic)。

社會問題政治舞台解決

李國能解釋,政治、社會及經濟問題要在「政治舞台」解決,他不評論港府做法是否合適,「我只係覺得有少少諷刺……因為有些人話現在解決這個問題應該要司法覆核,這些人中很多以前都講過香港有太多司法覆核」。

李國能昨出席畢馬威會計師行午餐會,以「法治精神的重要」為題演講,重申法治精神是香港重要基石,以區別中港兩地制度不同(distinguishes our system from that of the Mainland)。他說,法治精神確保每個人不論富貴,官民亦可透過司法解決紛爭,有別於「人治」(rule of man),而法治的重要不證自明(self-evident),是管治的基礎;對從商者而言,公平競爭亦要靠完善法制維持。

回歸16年 港法治「無問題」

立法會早前動議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港府交出免費電視發牌相關文件,有議員不諱言有中聯辦官員於投票前夕接觸。李國能昨於會後被問到這是否有違「一國兩制」,以及發牌一事是否已淪為「人治」時均拒絕評論。但他強調回歸16年,本港法治仍健全,「完全無問題!」

午餐會期間,台下有人發問,指屢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會否出現濫用情。李國能強調法庭會按申請者所持理據,決定是否受理其覆核申請,故不存在濫用與否。他會見記者時解釋,尊重每個人提出司法覆核之言論自由,惟部分倡議用司法覆核解決免費電視發牌的人,過去曾指香港有「太多司法覆核」,但他無點名指這些人是誰。

梁曾指覆核成施政阻力

翻查資料,未做特首時的梁振英於2011年出席香港公共行政學會的午餐會演講時,提到政府施政阻力變大,部分原因由於司法覆核,以及挑戰政府違憲的官司增加,令政府人手捉襟見肘,拖慢施政效率。

特首辦發言人表示,港府沒有鼓勵人司法覆核,而梁振英亦早明言「政府不想打官司」。行會成員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表示,政府在司法覆核中扮演被動角色,但若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政府便要妥善處理。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則說,社會是對發牌程序不滿,「完全不是政治問題」,認為要循司法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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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現金21億 可「燒」5年

議員﹕證拒發牌欠理據



政府上周公布6頁紙聲明,表明其中一個發牌考慮是財政能力。根據不獲發牌的香港電視昨傍晚公布的截至今年8月底止全年業績,公司淨現金連同證券投資,扣除銀行貸款後,仍有21億元(見表一)。另外,該公司在上述財政年度的下半年(即今年3月至8月),現金連同投資減少約2億元,以此「燒錢」速度,港視足以捱多四五年。

奇妙電視現金僅及港視3%

反觀獲政府發牌的奇妙電視母公司有線寬頻,根據截至今年6月底止的中期年報,扣除銀行貸款之後的淨現金只有5600萬元,只及港視的3%。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政府的決定欠理據,財政考慮不是真正的理由,不相信特首梁振英在說真話,而是找難令人相信的理由作解說。

港視主席王維基在業績公告中重申,若未來3至6個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仍未有實質進展,港視會放棄本地免費電視業務,考慮轉型做電影製作或內容銷售等。港視又重申,正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港視節流 成本仍增

上月中政府拒向港視發牌之後,港視立即宣布裁減320名員工。但原來在截至8月底止的半年,港視全職員工已較2月底減少34名,至527名。

此外,公司亦減慢推行資本開支計劃,包括位於新界將軍澳工業的多媒體製作及分銷中心的興建工程。

雖然港視已努力控制成本,但未能扭轉業務虧損。其中人工成本與上半年持平,維持在1.1億元。銷售成本及其他經營開支則較上半年增加。

投資獲利幫補 虧損4000萬

港視去年5月售出香港寬頻套現一大筆資金之後,其中19.6億元拿來投資或做定期存款,公司全年有1.3億元投資收益,可以幫補業績。全年計,港視仍要虧損4031萬元。若單計電視製作業務,全年的虧損達到2.1億元(見表二)。

港視至8月底止,定期存款和現金合共約7億元,較2月底減少5億元,但投資在債券及股票等的資金有增加。扣除銀行貸款之後,港視的淨現金加投資組合,至8月底有21.1億元,較2月底減少約2億元。

截至8月底,港視已有190集劇集、70集綜藝節目完成拍攝或進行拍攝中,並有超過1000集外購節目。港視表示,在節目製作上不斷改進,如使用荷李活電影級的攝影機,能提升拍攝、燈光、調色等各方面技巧。而港視拍攝的劇集亦獲不少市民肯定,自6月在YouTube上載劇集《警戒線》首集,至今已有超過100萬點擊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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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邀公民黨議員見面,梁家傑(圖)會上指特首不知身處火星或水星、和市民是在兩個不同世界,對方隨即看手表
特首梁振英邀公民黨議員見面,梁家傑(圖)會上指特首不知身處火星或水星、和市民是在兩個不同世界,對方隨即看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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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晤議員被批來自火星低頭睇表 (13:31)

特首邀公民黨議員見面,梁家傑會上指特首不知身處火星或水星、和市民是在兩個不同世界,對方隨即看手表。
特首梁振英連日來邀約議員會面,聽取有關明年施政報告的意見。公民黨今早和特首見面後會見傳媒。梁家傑說,他們主要是講三件事:西環治港破壞基本法、免費電視發牌手法無法無天、必須搞好政制改革,但梁振英完全沒有正面回應問題,他們感到非常失望。

毛孟靜則說,會上梁家傑指梁振英是和大家身處兩個不同世界,問梁振英到底是在火星還是水星,這時梁振英就開始低頭看表,毛孟靜批評梁振英的行為很不恰當。

毛孟靜又說,特首應該是向議員解說問題,但卻給人一個印象,彷彿問題是由議員衍生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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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沛謙拒評免費電視發牌 (20:55)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拒回應免費電視發牌事件。

通訊局上周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5頁摘要,內容跟政府就發牌事件的解說大唱反調,指出申請者「持續經營能力」非首要,設排名不恰當;又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從未要求通訊局就「循序漸進」考慮;該局一直堅持發3個牌照,而符合要求即可批牌的做法最符合公眾利益等。

何沛謙晚上出席電視續牌公眾諮詢會,他表示可以說的已在早前5頁聲明交代,不願多回應港視不獲發牌的原因。不過問及會否考慮應邀出席立法會的委員會會議,他則表示收到正式邀請再認真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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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不認為有人鼓勵司法覆核 (18:57)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不認為有人鼓勵他人司法覆核,也不認同有濫用司法覆核情況。

昨日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指出有些人鼓勵其他人以司法覆核解決免費電視發牌風波,但這些人以往卻曾說過社會上有太多人提出司法覆核,有點諷刺。曾鈺成回應事件,他表示聽不到有人鼓勵他人司法覆核,也不認同有濫用情況。曾鈺成認為,若有人認為政府在發牌處理上違反程序公義,當然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若法院認為合適就會受理,不過他同意司法覆核不能解決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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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勿過分解讀發牌事件

特首梁振英昨日出席一個午餐會時,再次談及免費電視發牌事件,強調行政會議保密制在回歸前後都沿用,行會每年開四、五十次會,多年來批准或拒絕了大量各式各樣的申請,不可能、亦一直無一一詳細公開解釋,不應因一次事件就改變有關制度。問及事件是否反映市民對他缺乏信任,他認為不應過分解讀,重申發牌問題橫跨兩屆政府,現屆政府及行會是根據相關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公義,考慮過四份顧問報告、四大評審準則和十一項因素後做決定。

對於有報章指稱,負責為發牌問題做研究的顧問公司,亦質疑政府引述顧問報告時斷章取義,梁振英反指有人將政府說法斷章取義,希望各界評論政府做法時,要看清楚政府的原話及上文下理。他強調發牌問題本身極為複雜,難以簡單向市民說明,例如不少市民以為三家申請機構,與現有兩間免費電視台一樣透過大氣電波傳送影像,「幾個掣就睇到」,但實情並非如此。

內會否決「維基解密」動議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否決由公民黨議員毛孟靜提出,傳召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到立法會「爆料」的動議,是立法會及轄下委員會第四度否決針對發牌問題的特權法議案。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批評泛民透過不斷「分拆」特權法動議,企圖「炒熱」有關爭議及爭取曝光,但毛孟靜仍揚言會於下月四日的立法會大會提出相同動議,第五度藉特權法挑戰政府。

此外,廿三名泛民議員昨發表致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的聯署信,譴責中聯辦干預立法會早前的特權法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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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行會如陪審團講決定非理由 (11:18)


特首出席港台節目時再就發牌事件回應,稱只要有關發牌決策過程的法例一天不改,當局就會依目前的方法去做。
特首梁振英今早出席港台節目,就施政報告聽取市民意見。有在場市民問,未來特區政府在基本法23條等問題上,會否像今次發牌決定般,以行會保密制度作為擋箭牌拒絕交代。提問贏得在場人士熱烈掌聲。

梁振英重申,發牌是按制度辦事,由接受申請,到通訊事務管理局提交建議,再到行會作決定,都是制度規定要這樣做的,「並非無緣無故要交行會」,而行會制度就是強調保密原則。

他稱行會決策就像陪審團制度,陪審團將決定告知法官,但不會交代退庭商議內容或決定的理由。

節目主持追問,行會決定與顧問報告和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建議都不同,若當局不作更多解釋,會否有損管治威信?梁只表示,維護制度好重要,只要法例一天不改,政府也會像目前般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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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行會似陪審團毋須解釋
學者批比喻不倫不類:法院也有判辭

特首梁振英昨出席港台節目《眾言堂》,就施政報告聽取市民意見,其間再為免費電視發牌解畫。他形容行會決定電視發牌時「有啲似」法庭陪審團退庭商議,只會講結果、不講理由,又重申行會制度必須維持,「一日法律不修改,行政會議就要咁做事」。學者批評梁振英以陪審團比喻行會不倫不類,指即使法院判決亦會有判辭,立法會議員指梁的比喻已顯「江郎才盡」。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形容梁振英的比喻不倫不類,「這個諗法好危險,好像在說我的決定係大晒﹗」張同意特首同行政會議不是要事事解釋,但在維持公平原則下,過往亦有港府解釋決定的案例。張重申,公眾非要港府披露行會成員言論,促梁勿扭曲公眾訴求並推向極端,「無人要叫你事無大小都解釋」。

張達明﹕諗法危險 像說「我大晒」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說,即使終審法院判決都有判辭,而公共決策不是「有罪、無罪」二元概念,政府有責任闡釋。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亦形容梁振英的比擬不倫不類,證明梁為不公開發牌理由已「江郎才盡」。

梁振英昨出席《眾言堂》,與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隨機抽出的124名市民代表就施政期望對談。兩小時的節目中,近日電視發牌風波及港府管治危機再成焦點。有參加者說,港府在發牌一事上屢以行會保密制拒作交代,擔心港府日後重推「廿三條」亦會同以保密制為由拒交代。

與巿民對談 發牌管治成焦點

梁振英形容行會決定「有啲似」陪審團退庭商議,只會講結果,「不會將理由講給法官知」。當主持追問梁會否擔心事件損害其管治威信時,台下即報以掌聲,惟梁未有正面回應,僅重申行會制度必須維持,「一日法律不修改,行政會議就要咁做事」。

早前有立法會議員直認在表決是否引用「特權法」前,曾與中聯辦人員接觸,有參加者質疑梁視而不見、充耳不聞,惟梁指自己「不在場」,拒絕回應。梁又稱,相信立法會議員不能完全不與中聯辦接觸。至於中聯辦會否介入本港政改,梁明言中聯辦在政改一事上「完全無份」。

問辭職 稱議員民望亦低

有參加者表明日後會繼續上街爭普選,梁振英說自己亦十分支持普選特首,但他特別補充,指即使有普選亦不會「萬事大吉」,又指即使有一人一票,整個政治體制仍有問題要解決,「我們只看今天立法會運作也有不少意見」。被問到會否因為民望低而辭職,梁振英說即使有民調顯示部分立法會議員民望偏低,但他亦不會要求對方辭職。

負責抽樣及統計提問的港大民研計劃總監鍾庭耀總結說,過去有特首視民望如浮雲,「特首不易做,市民亦很難做」,冀梁能了解民意可貴,亦望梁振英真的如其所說「實事求是、迎難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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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洛﹕「不講理由」的政府就是獨裁

在電視發牌風波中,梁振英政府明顯作出了不被社會接受的決定。有份參與決策的官員和行政會議個別成員表現出有囗難言,有的愈講愈亂,有的初時明示暗示不同意有關決定,後來又歸了隊。梁振英祭出了一個「保密」和「集體」決策的傳統來抗衡尋求公道和合理解釋的訴求,到上星期六他出席有巿民參與的活動時更形容行政會議決定電視發牌時「有啲似」法庭陪審團退庭商議,只會講結果、不講理由,又重申行政會議制度必須維持,「一日法律不修改,行政會議就要咁做事」。筆者完全不能接受梁振英以陪審團比喻行政會議的決策方式,拖司法制度落水更侮辱公眾智慧,因為即使法院判決亦會有判辭讓公眾和被告有充分知情權乃至上訴的權利。較早前行政會議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接受訪問時亦有幾乎一模一樣的說法。其實,梁振英最想表達的,也是他藉此機會向巿民宣布的,是一種「只講決定、不講理由」的獨裁行事作風。香港的管治正步入獨裁時代,危在旦夕!

英國集體負責憲制傳統

Peter Hennessy和Simon James兩位英國學者曾經關心英國「鐵娘子」首相戴卓爾夫人那硬朗甚至愈加專橫的風格會不會對集體負責制造成破壞,他們表示,英國憲制傳統經得起戴卓爾時代的國內外環境挑戰,在過程中發掘出強化制度的一些措施,而沒有遷就戴卓爾夫人的性格而摒棄集體負責的制度。追源溯始,英國牛津大學憲法專家Geoffrey Marshall對行政機關素有研究,他指出,關於政府內閣和內閣成員行為操守的憲制原則、傳統及習慣,就涉及法律、政治及道德三方面的責任,也涉及內閣集體的和內閣成員個人的責任。嚴格來說,所有決定及行動,不管是經過集體討論或是個別成員所作出的,整個政府都要同時承受法律、政治及道德三方面的責任。身處權力核心的人,就必須承擔具體的責任,向公眾交代解釋決策,據理力爭,面對質疑時為政府辯護。

換言之,「只會講結果、不講理由」就是破壞集體負責的憲制傳統,取而代之的是「集體不負責任」。因為政府從此根本不再需要用文明去說服公眾,講或是不講,又或者講多講少,完全是按掌權人的喜惡來定奪。

另外,根據英國集體負責憲制傳統,個別內閣成員不應推說自己沒有參與某些決策的討論,就以為不需要負上集體及個人的責任。同樣,個別成員更沒有理由就某些不受公眾歡迎或自己不同意的決定,企圖「劃清界線」或是向公眾建立一個「保持距離」的態度或姿態,因為這些舉動本身已經有違憲制原則和責任。假設有個別成員不願意接受某些決定,唯一合乎此集體負責原則的做法,就只有主動辭職,離開權力核心,回復「自由身」之後才可以公開交代,尋求公眾諒解。2003年3月17日,英國貝理雅政府成員郭偉邦(Robin Cook)就是不能同意派兵攻打伊拉克而辭去職務,然後在國會發言解釋其立場,最後在表決出兵一事上投下反對票,反對工黨政府。郭偉邦曾任外相,辭職時是工黨政府下議院的領袖,他的決定,完全是根據英國集體負責憲制傳統作出,也是忠於他的信念。

行使權力的人只有按着這樣嚴格的規範,才可以做到向議會和人民問責,承擔責任。這是他們自由選擇接受任命的時候一早已經知道的對稱的代價,也沒有人可以強迫他們接受的。相反,既接受了政治任命,但又不想付出太多,又要顧慮個人政治前途聲譽受政府劣行拖累,「順得哥情失嫂意」,於是表現出來的無能為力,沉默是金,甚至扮演「消息人士」、「權威人士」放風自保,卻又不敢於公開表達相反觀點,不止破壞規矩,其實是憲制上最缺德的做法。一個內閣成員不時愛扮「良心」,藉故在決策後標奇立異,又要繼續留在權力核心,就很難不給人「坐順風車」(free riding)佔政府便宜的負面觀感。

梁氏「集體不負責任」制

如果任命他們的行政機關首長這時候還不免除這些人的職務,則是變相縱容不負責任的風氣蔓延,這樣的態度絕對不應視作「包容」,也不是「自由」,讓分享了行政權力的人各說各話,其實是讓他們享有更多更大的特權,對行政機關以至必須執行決定的公務員更不公道。對公眾而言,這樣發展下去則是對集體負責制度和個別官員的問責造成雙重打擊。

在電視發牌風波中,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曾經表示行政會議只是行政長官的諮詢組織,最終決定是行政長官梁振英本人。但是,根據《基本法》 第54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第56條則列明「行政長官如不採納行政會議多數成員的意見,應將具體理由記錄在案」。因此,林煥光的說法既不準確,也有為行政會議成員推卸責任之嫌。另外,他一時公開要梁振英「深切檢討」,之後又向行政會議成員發電郵澄清道歉,明顯已去到進退失據、不知所云的地步了。

由殖民地時代到一國兩制,鮮有本地研究深入探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策方式。在制度設計上,立法機關對這一種「保密」和「集體」決策的「黑箱」早已處於下風,加上議會被保皇勢力把持,沒法像英國或其他議會民主制度般向特區政府行使窮追猛打的問責權力。

當制度正在被獨裁者踐踏時,那些曾經囗講支持普選和民主的行政會議成員,好應該以郭偉邦為榜樣,離開這個「不講理由」的梁振英政府,因為他們在所謂權力核心內推動民主、問責管治的努力注定是失敗了。否則,他們在這個集體不負責任的情况下也會成為獨裁者的幫兇。

作者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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