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達主任6小時結束任務
警方預告全力協助執行金鐘中信大廈外禁制令,20多名執達主任早上到中信外清除障礙物。於約9時半以揚聲器宣讀法庭命令,預告約10時開始清除障礙物,呼籲現場人士馬上執拾物品離開,不要阻撓,否則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將要求警方協助採取拘捕行動,中信代表律師則宣讀臨時禁制令內容。中信對出馬路約下午2時半恢復通車。
中信職員清除障礙物期間,雖然間中有人要求澄清執行範圍,以及爭拗如何處理營幕等物品,但整體過程順利,未有發生衝突。大批警員一直站在遠處戒備,有時以攝錄機拍下現場情況,有人高聲叫罵,即被警員帶走。
多名執達主任至下3時許陸續登上中型巴士離開,部份人手持紙盒,結束約6小時任務。。中信代表律師指今日行動已經結束,被問到會否再有清場行動,該名律師僅表示視乎交通情況。
中信外樹底留守的一班科技大學學生,早上8時許收拾隨行物品,準備一旦執達吏執行法庭命令時離開。自26日起已留守的黃同學表示,一班同學日前已開始簡單整理個人物品,如清場不會抵抗,會先撤走再作打算。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今日凌晨1時許,立法會外有示威者拿起鐵馬,撞爛立法會大樓的玻璃幕牆及石屎板,數人更一度衝入大樓,據悉有數人被捕。
現場不少衝擊者戴着口罩及面具,之後不久,有警員拿着盾牌警棍到場增援及發射胡椒噴霧,並驅趕記者到較遠處。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企圖阻止衝擊,認為對運動沒有好處,但被人「熊抱」及推開。張超雄身上有血漬,他稱不是自己受傷,估計是有衝擊者受傷。
警數度施胡椒噴霧
至凌晨1時20分,衝擊行動暫時停止,警方控制現場。在場不斷有人呼籲停止衝擊,以及請在場市民回到佔領區。惟現場仍有大量市民聚集,更有人派發防護裝備。
中信大廈代表昨天日間清理大廈外的障礙物後,數十名網民昨晚10時許在立法會外聚集,他們帶備大量索帶,頭戴面罩,在立法會外一帶逗留,數度企圖衝入立法會大樓。立法會保安人員大為緊張,封閉所有出口。這批人衝擊不果,在外圍搖動鐵馬及叫罵。一名自稱「不是組織者,咁啱經過」的網民說,本想衝入立法會封鎖出入口,令議員今日無法正常進出,藉以向政府施壓及回應禁制令但不成功。他指摘佔中大會糾察阻礙「行動派」,不滿大會有人指他們是「鬼」。
學聯學民:不理解不同意衝擊立會 (07:46)
籲恪守非暴力負責任共進退原則
學聯和學民思潮表示,不理解昨晚和凌晨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的行動意義,亦不同意前線行動者在衝擊後散去,置其他行動者安危於不顧的做法。
不過,他們強調,相信示威者亦是主張真普選、公民提名和反對人大決定,不需要譴責。他們重申,希望公民抗命的示威者恪守和平非暴力原則,做一個負責任、與其他行動者共同進退的雨傘運動者。
示威者昨晚及今天凌晨至少三度衝擊立法會,打破玻璃門,警方噴射胡椒噴霧及警棍,雙方激烈推撞。今晨仍在對峙。
長毛陳偉業要求衝擊者公開解釋 (14:16)
對於凌晨有人衝擊立法會大樓,人民力量陳偉業及社民連梁國雄均認為,策劃者應向公眾解釋。
人民力量陳偉業認為,昨晚有人散播立法會將通過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謠言,煽動群眾衝擊立法會,是別有用心,意圖破壞和平的雨傘運動。他認為部分衝擊的青年是真心相信自己在做正義的事,但被利用。他又認為大樓玻璃門被撞破後,只有一人衝入立法會,顯示佔領行動未至失控。
陳偉業批評衝擊行動的策劃者鼓動群眾後不知所終,他們應承擔責任、對公眾解釋原因,否則屬懦夫行為。
陳偉業又透露,近兩星期旺角佔領區經常有人挑釁警方及與藍絲帶支持者爭執,但隨即消失在人群中,令無辜市民被警察打傷,他形容這些人行動專業。
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則說,發起人以反對網絡23條為號召,用錯誤信息煽動群眾,撞破玻璃門後又不進入以佔領大樓,整個行動是本着假目的進行,要求發起人向公眾解釋,同時呼籲佔領者不要誤信流言。
Last edited by editorial on Wed Nov 19, 2014 8:13 am, edited 1 time in total.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梁家傑回應﹕中央硬碰硬沒好結果
曾經競選特首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稱,在佔領運動過後,希望中央能以同情、同理心對待佔中的年輕人,以年輕人為本位看問題。他以寓言「北風與太陽」比喻,中央「硬碰硬」不會有好結果。
指董用舊思維 不寒而慄
「我前幾日見到董建華成立一個團結香港基金,由一個77歲的老人說自己會幫未來兩代的香港學生,包括中學生、小學生、大學生,而他是用40年前的思維,我不寒而慄。」梁家傑說,佔領區的學生所要的不是梁錦松早前口中講的「一層樓」或「青年事務委員會」,要的是他們可以發揮創意、憑努力可以爬上社會階梯的制度,希望香港價值得以繼往開來。
梁家傑指強世功以假設他當選為例子講「普選不會萬事大吉」不正確,因為即使是美國總統奧巴馬最早也只得54%支持率,但制度令不投票給他的人也願意擁護他,給個機會他來贏取他們的支持,「相信以強世功教授的學養,他也明白這一點」。
至於在佔中之後中央可能會有加強落實《基本法》的措施,梁家傑說「硬碰硬不會有好結果,尤其是在香港」,「如果不是87枚催淚彈,不是有『暗角』打人,佔領運動可能老早已經完結了」。他以「北風與太陽」的寓言為比喻,稱「硬碰硬」只會令香港社會進一步撕裂,無法得到修補。
曾經競選特首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稱,在佔領運動過後,希望中央能以同情、同理心對待佔中的年輕人,以年輕人為本位看問題。他以寓言「北風與太陽」比喻,中央「硬碰硬」不會有好結果。
指董用舊思維 不寒而慄
「我前幾日見到董建華成立一個團結香港基金,由一個77歲的老人說自己會幫未來兩代的香港學生,包括中學生、小學生、大學生,而他是用40年前的思維,我不寒而慄。」梁家傑說,佔領區的學生所要的不是梁錦松早前口中講的「一層樓」或「青年事務委員會」,要的是他們可以發揮創意、憑努力可以爬上社會階梯的制度,希望香港價值得以繼往開來。
梁家傑指強世功以假設他當選為例子講「普選不會萬事大吉」不正確,因為即使是美國總統奧巴馬最早也只得54%支持率,但制度令不投票給他的人也願意擁護他,給個機會他來贏取他們的支持,「相信以強世功教授的學養,他也明白這一點」。
至於在佔中之後中央可能會有加強落實《基本法》的措施,梁家傑說「硬碰硬不會有好結果,尤其是在香港」,「如果不是87枚催淚彈,不是有『暗角』打人,佔領運動可能老早已經完結了」。他以「北風與太陽」的寓言為比喻,稱「硬碰硬」只會令香港社會進一步撕裂,無法得到修補。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稱佔領涉政治法律問題
袁國強否認擺法庭上枱
私人機構及團體入稟法院以禁制令清場,對於這是否將政治問題交給法庭解決、把法院「擺上枱」,律政司長袁國強回應,「當政治問題同時涉及法律問題,包括有否違法的問題時,有關人士絕對有權向法院申請」。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前日說,律政司是否「擺法庭上枱」的問題,應由律政司答,又指法院不可以解決政治問題。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說,「絕對沒有這個情况(擺法庭上枱)」,稱同意法院「不應該、也不會介入解決政治問題」,但當政治問題同時涉及法律問題,有關人士絕對有權向法院申請。他又指不能因為這法律問題同時有政治問題,就不讓別人伸張其法律權利。
律政司曾考慮申禁令終放棄
至於為何律政司較早前不提出申請,袁稱原訟庭區慶祥法官在判辭提到一個英國判例,認為律政司長在類似情况時,考慮點與私人或個人不同,「我們亦有審視過是否應該去(申請),在平衡所有相關因素後,我們決定不去」。
另外,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林新強與10多名律師及調解員,昨召開記者會,提供「解決佔領的第三條路」,倡以調解解決社會撕裂。
梁美芬表示,得悉不少家庭、同事或朋友因佔領引起紛爭,有家長因此拒出席子女畢業禮,更有夫婦聲言離婚,期望透過調解收窄分歧。她又指外國也有政治調解,以解決政府政策等問題,相信透過調解令民間與政府建立橋樑,可令政治形勢更健康。至於調解能否解決本港政治問題,及由誰擔任調解員?梁稱不會建議人選,但認為應循此方向思考。
袁國強否認擺法庭上枱
私人機構及團體入稟法院以禁制令清場,對於這是否將政治問題交給法庭解決、把法院「擺上枱」,律政司長袁國強回應,「當政治問題同時涉及法律問題,包括有否違法的問題時,有關人士絕對有權向法院申請」。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前日說,律政司是否「擺法庭上枱」的問題,應由律政司答,又指法院不可以解決政治問題。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說,「絕對沒有這個情况(擺法庭上枱)」,稱同意法院「不應該、也不會介入解決政治問題」,但當政治問題同時涉及法律問題,有關人士絕對有權向法院申請。他又指不能因為這法律問題同時有政治問題,就不讓別人伸張其法律權利。
律政司曾考慮申禁令終放棄
至於為何律政司較早前不提出申請,袁稱原訟庭區慶祥法官在判辭提到一個英國判例,認為律政司長在類似情况時,考慮點與私人或個人不同,「我們亦有審視過是否應該去(申請),在平衡所有相關因素後,我們決定不去」。
另外,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林新強與10多名律師及調解員,昨召開記者會,提供「解決佔領的第三條路」,倡以調解解決社會撕裂。
梁美芬表示,得悉不少家庭、同事或朋友因佔領引起紛爭,有家長因此拒出席子女畢業禮,更有夫婦聲言離婚,期望透過調解收窄分歧。她又指外國也有政治調解,以解決政府政策等問題,相信透過調解令民間與政府建立橋樑,可令政治形勢更健康。至於調解能否解決本港政治問題,及由誰擔任調解員?梁稱不會建議人選,但認為應循此方向思考。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梁家傑﹕權愈大,破壞法治的能力愈大
雨傘運動,市民違法堵路超過50日,法庭頒下禁制令,政府高層與建制派眾口一詞,指摘不守法便是破壞香港法治。
按法治原則,任何人都應該遵守法庭命令;然而,將「守法」與「法治」簡單地畫上等號,是十分膚淺而偏頗的看法。法治精神體現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4個層次,一個社會的法治程度,要整體審視。守法,不是法治的全部,只是最起碼的要求,最高境界是以法律行公義,好憐憫,並且要做到有目共睹。
當法律不行公義,首先要在制度中尋求改善,但如果客觀條件不容許,處處碰壁,大石砸死蟹,便要另謀辦法,當中包括以違法行為進行的公民抗命,會招致破壞法治的抨擊。
但論破壞法治的能力,無人及得上政府,它權力最大,可動用的資源最多。市民不守法,政府會制衡、懲處,但政府明目張膽不尊重法治,往往逍遙法外。
政府破壞法治罄竹難書
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破壞香港法治的所作所為罄竹難書,事例如下:
一、堵路違法,構成公眾滋擾,現有處理阻街、公眾秩序的法律和法例,政府有法可依,隨時可以執法;即使認為需要一紙禁制令,因為關乎公眾利益,亦應該由律政司名正言順向法庭申請。但梁振英政府又要清場,又要戴頭盔,不敢或不肯直接依法辦事,承擔政治責任,反為鬼鬼祟祟幕後操作,可能劇本是由民間團體「自發」向法庭申請民事禁制令,然後,既非原告亦非被告的律政司長袁國強「自發」介入,派大律師上庭,聲明警方隨時幫忙執行禁制令,促使法庭開綠燈。
法庭頒禁制令前,原訴的士和小巴團體未能提出具體的執行計劃,亦未有說服法庭他們有能力執行法庭一旦頒下的禁制令;法庭頒下第一個禁制令後,他們亦未有試圖執行。難怪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列顯倫都公開表達,法庭在這般情况下發出禁制令,他感覺「奇怪」。直至法庭在聆聽與訟一方論據後頒下第二個禁制令,袁國強更與原訴人代表律師開會,「會面約兩個半小時」,「就警方擔當的角色給予法律意見」。袁國強每月公帑出糧30多萬元,以什麼身分積極為這宗民事訴訟服務?原訴人是否替納稅人負擔袁國強部分人工?數千警察候命隨時執行這項民事禁制令,原訴人會否支付警力開支?行動中有人受傷,原訴人須負多少責任?他們又擔當得起嗎?梁振英與袁國強攜手大開司法界先河,我從事大律師近30年,未聞如此荒誕無倫之事。壞先例一開,從此之後的民事訴訟中,是否原訴人都有權要求律政司和警方介入呢?
律政司本有尊重和保護法庭的義務,但袁國強為梁振英護航,利用民事訴訟處理刑事行為,為的只是不用行政當局背負清場的政治責任;窩囊之餘,更擺法庭上枱,陷法庭於不義,破壞法治之甚,令人齒冷。
二、警方9月28日施放87枚催淚彈,驅趕手持「雨傘武器」的群眾,引起公憤,梁振英二話不說把責任推給現場指揮官,保安局長黎棟國則承認與梁振英及警務處長曾偉雄全程監察。明顯警方是過分武力執法,但無人問責,對市民起碼一句道歉都欠奉。上月中在添馬公園暗角打人的涉事警察無被拘捕起訴,上星期在金鐘佔領區合力制服3名暴徒的義工反被警方控以公眾地方打架,還有不少人證物證俱在的執法不公個案,都令公眾動搖對警方政治中立的信心。
三、上周六,學聯代表被拒上京,由航空公司職員轉告他們內地當局已注銷其回鄉證,合法證件霎時失效。當權大於法,法不能限權,一介平民無助地連上訴渠道都沒有。執權者這樣胡作妄為,對法治的遺害和破壞,比堵路者更甚。
四、佔領者瞓街數十日,目的始終如一,爭取無篩選的真普選。根源是目前立法會與特首的選舉制度和法例,及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決定的政改框架,均未能體現公平參與的普世價值和標準。而梁振英眼中,月薪14K以下香港人是無資格平等分享選舉權的二等公民。選舉法例長期包庇少數人享有特權,近親繁殖只能向中共取提名的特首,是法律行不義的例子。
五、UGL事件中,梁振英從私人公司收取400萬英鎊(約半億港元)巨額報酬,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規定,但他既無歉意亦不開誠布公,建制派又阻止立法會調查,而國家領導人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說了解過事情,無發現問題,就這樣,再次有人治無法治。
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此等行徑,比起市民不守法甚或不遵守法庭命令,誰對法治的傷害較大?前者是大巫,後者是小巫。
部分佔領者公開承諾,將會為本身的不守法行為向警方自首,這樣做,不可以完全逆轉對法治的傷害,而是盡量彌補,但出發點仍然是維護法治精神。但另一方面,執權者變本加厲,禮崩樂壞,對法治造成嚴重傷害,又可會做什麼彌補?
司法權大有能力破壞法治
司法權大,與行政權不相伯仲,同樣有能力破壞法治。針對佔領區的禁制令申請,始作俑者雖是律政司長,但法庭若然混淆民事與刑事,沒考慮原訴人有無計劃和能力執行禁制令,及警方在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民事禁制令時衍生的後果會由法庭負責,就這樣頒下命令,或會令公眾認為法庭不智,致裁決本身不能服眾。因此,法庭亦有很大責任秉持司法公義,令市民不會減退對法治的信心。
獨裁者只想人民守法,遵守他訂定的法律。雨傘運動的成果之一,是促使香港人思考,法治不是簡單有或無的問題,提防跌入「法治=守法」的洗腦陷阱。而且,民主制度意義不單止是一人一票,還肩負推動法律行公義,達至以法限權、以法達義的境界。
作者是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
雨傘運動,市民違法堵路超過50日,法庭頒下禁制令,政府高層與建制派眾口一詞,指摘不守法便是破壞香港法治。
按法治原則,任何人都應該遵守法庭命令;然而,將「守法」與「法治」簡單地畫上等號,是十分膚淺而偏頗的看法。法治精神體現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4個層次,一個社會的法治程度,要整體審視。守法,不是法治的全部,只是最起碼的要求,最高境界是以法律行公義,好憐憫,並且要做到有目共睹。
當法律不行公義,首先要在制度中尋求改善,但如果客觀條件不容許,處處碰壁,大石砸死蟹,便要另謀辦法,當中包括以違法行為進行的公民抗命,會招致破壞法治的抨擊。
但論破壞法治的能力,無人及得上政府,它權力最大,可動用的資源最多。市民不守法,政府會制衡、懲處,但政府明目張膽不尊重法治,往往逍遙法外。
政府破壞法治罄竹難書
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破壞香港法治的所作所為罄竹難書,事例如下:
一、堵路違法,構成公眾滋擾,現有處理阻街、公眾秩序的法律和法例,政府有法可依,隨時可以執法;即使認為需要一紙禁制令,因為關乎公眾利益,亦應該由律政司名正言順向法庭申請。但梁振英政府又要清場,又要戴頭盔,不敢或不肯直接依法辦事,承擔政治責任,反為鬼鬼祟祟幕後操作,可能劇本是由民間團體「自發」向法庭申請民事禁制令,然後,既非原告亦非被告的律政司長袁國強「自發」介入,派大律師上庭,聲明警方隨時幫忙執行禁制令,促使法庭開綠燈。
法庭頒禁制令前,原訴的士和小巴團體未能提出具體的執行計劃,亦未有說服法庭他們有能力執行法庭一旦頒下的禁制令;法庭頒下第一個禁制令後,他們亦未有試圖執行。難怪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列顯倫都公開表達,法庭在這般情况下發出禁制令,他感覺「奇怪」。直至法庭在聆聽與訟一方論據後頒下第二個禁制令,袁國強更與原訴人代表律師開會,「會面約兩個半小時」,「就警方擔當的角色給予法律意見」。袁國強每月公帑出糧30多萬元,以什麼身分積極為這宗民事訴訟服務?原訴人是否替納稅人負擔袁國強部分人工?數千警察候命隨時執行這項民事禁制令,原訴人會否支付警力開支?行動中有人受傷,原訴人須負多少責任?他們又擔當得起嗎?梁振英與袁國強攜手大開司法界先河,我從事大律師近30年,未聞如此荒誕無倫之事。壞先例一開,從此之後的民事訴訟中,是否原訴人都有權要求律政司和警方介入呢?
律政司本有尊重和保護法庭的義務,但袁國強為梁振英護航,利用民事訴訟處理刑事行為,為的只是不用行政當局背負清場的政治責任;窩囊之餘,更擺法庭上枱,陷法庭於不義,破壞法治之甚,令人齒冷。
二、警方9月28日施放87枚催淚彈,驅趕手持「雨傘武器」的群眾,引起公憤,梁振英二話不說把責任推給現場指揮官,保安局長黎棟國則承認與梁振英及警務處長曾偉雄全程監察。明顯警方是過分武力執法,但無人問責,對市民起碼一句道歉都欠奉。上月中在添馬公園暗角打人的涉事警察無被拘捕起訴,上星期在金鐘佔領區合力制服3名暴徒的義工反被警方控以公眾地方打架,還有不少人證物證俱在的執法不公個案,都令公眾動搖對警方政治中立的信心。
三、上周六,學聯代表被拒上京,由航空公司職員轉告他們內地當局已注銷其回鄉證,合法證件霎時失效。當權大於法,法不能限權,一介平民無助地連上訴渠道都沒有。執權者這樣胡作妄為,對法治的遺害和破壞,比堵路者更甚。
四、佔領者瞓街數十日,目的始終如一,爭取無篩選的真普選。根源是目前立法會與特首的選舉制度和法例,及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決定的政改框架,均未能體現公平參與的普世價值和標準。而梁振英眼中,月薪14K以下香港人是無資格平等分享選舉權的二等公民。選舉法例長期包庇少數人享有特權,近親繁殖只能向中共取提名的特首,是法律行不義的例子。
五、UGL事件中,梁振英從私人公司收取400萬英鎊(約半億港元)巨額報酬,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規定,但他既無歉意亦不開誠布公,建制派又阻止立法會調查,而國家領導人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說了解過事情,無發現問題,就這樣,再次有人治無法治。
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此等行徑,比起市民不守法甚或不遵守法庭命令,誰對法治的傷害較大?前者是大巫,後者是小巫。
部分佔領者公開承諾,將會為本身的不守法行為向警方自首,這樣做,不可以完全逆轉對法治的傷害,而是盡量彌補,但出發點仍然是維護法治精神。但另一方面,執權者變本加厲,禮崩樂壞,對法治造成嚴重傷害,又可會做什麼彌補?
司法權大有能力破壞法治
司法權大,與行政權不相伯仲,同樣有能力破壞法治。針對佔領區的禁制令申請,始作俑者雖是律政司長,但法庭若然混淆民事與刑事,沒考慮原訴人有無計劃和能力執行禁制令,及警方在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民事禁制令時衍生的後果會由法庭負責,就這樣頒下命令,或會令公眾認為法庭不智,致裁決本身不能服眾。因此,法庭亦有很大責任秉持司法公義,令市民不會減退對法治的信心。
獨裁者只想人民守法,遵守他訂定的法律。雨傘運動的成果之一,是促使香港人思考,法治不是簡單有或無的問題,提防跌入「法治=守法」的洗腦陷阱。而且,民主制度意義不單止是一人一票,還肩負推動法律行公義,達至以法限權、以法達義的境界。
作者是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政改死局 政府自取其辱
(經濟學家、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關焯照)
特區政府自上月二十一日與學聯五子商討政改方案後,態度又再次轉趨強硬。特區政府高層不但不斷向公眾重複佔領運動是違法及衝擊法治,而且拒絕在短期內與學聯重啟談判。從博弈理論來看,政府這種「一路罵,一路拖」的策略不失為一條「好橋」,因為當佔領運動時間越長,社會成本便越高,最終拖垮運動的支持度,屆時特區政府出手便變得理所當然。
從最近幾次的民調結果來看,特區政府的策略似乎得到不俗的成效。例如,理大於今個月4日公佈的民調結果,指出有73%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參加佔領的人士現在退場。在上周日,中大傳播及民意中心(下稱「中大傳播」)也公佈類似結果;有67%市民認為佔領人士「非常應該」或「幾應該」現時全面撤離佔領場地。兩個民調結果清楚表示有很多市民不認同繼續佔領街道,作為向特區政府施壓的手法。
雖然市民已發聲,要求佔領人士退場,但並不代表特區政府在政改議題上,得到市民同等程度支持。自9.28警方以催淚煙驅散人群後,反對「袋住先」的比率從62.4%的高位逐步回降,但最近一次中大傳播的民調卻發現反對「袋住先」的比率下降至46.7%,較一個月前同類型調查的48.5%,只低了1.8%,反映下跌速度明顯放緩。而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袋住先」的支持率在過去兩次調查均是36.1%(附圖),完全沒有變化,顯示經過多星期佔領行動,特區政府的「拉布」策略,意圖不斷以累積的社會成本去削弱「反對袋住先」的聲勢看來不太成功。
不少市民包括筆者一向相信佔領運動的時間越長,越對「反對袋住先」的支持率不利。但中大傳播的民調結果卻令人感到意外。但經過反覆思量,筆者認為這結果也不無道理,原因有兩個:
第一,佔領運動提升市民對民主的訴求──自發生9.28事件後,反對「袋住先」的比率開始回落。但在多個星期報章、電子傳媒和網上媒體不斷報道和評述由這場運動帶出來的最重要議題——民主,筆者相信不少市民在這段時間對民主的認識肯定增進不少。而今次佔領運動也的確令到市民要仔細思考香港的民主之路究竟要怎樣行下去。現時有接近五成市民反對「袋住先」,展示市民要求香港民主制度的改進幅度已遠遠超越從前,以現在的政治氣候,特區政府需要面對現實,在政改的議題上作出適當的回應。否則,政府管治將會成為犧牲品。
第二,市民對佔領運動帶來的不便逐漸消化和適應——根據近年興起的「適應經濟學」(Economics of Adaptation)的文獻,人類的行為會隨着環境轉變而作出不同程度的適應。最簡單的例子是當經濟衰退出現時,升斗市民為了削減支出便會減少出外用膳。或在全球暖化影響下,各國政府採用措施鼓勵市民減少使用私家車。
現時的佔領運動已持續超過七星期,無論直接或間接受影響的商戶、市民或公共運輸行業等均作出適應環境的行為。在這個階段,要作出適應的市民或團體已盡量作出適應。因此,由佔領運動帶出的負面影響也開始淡化。
假若大部份市民已適應佔領運動帶來的不便,即使特區政府繼續拉布也未必能夠將現時較多市民反對「袋住先」的局面改變。從最近的中大傳播民調結果來看,市民已表態反對人大委員的落閘決定,因此,立法會的泛民議員是極有可能否決這項政改動議。至於特區政府準備下個月為政改作出第二輪諮詢,在缺乏民意支持人大委員的落閘決定下,泛民議員是有足夠理據不參加這輪諮詢,屆時政府硬推政制諮詢也只會自取其辱。
(經濟學家、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關焯照)
特區政府自上月二十一日與學聯五子商討政改方案後,態度又再次轉趨強硬。特區政府高層不但不斷向公眾重複佔領運動是違法及衝擊法治,而且拒絕在短期內與學聯重啟談判。從博弈理論來看,政府這種「一路罵,一路拖」的策略不失為一條「好橋」,因為當佔領運動時間越長,社會成本便越高,最終拖垮運動的支持度,屆時特區政府出手便變得理所當然。
從最近幾次的民調結果來看,特區政府的策略似乎得到不俗的成效。例如,理大於今個月4日公佈的民調結果,指出有73%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參加佔領的人士現在退場。在上周日,中大傳播及民意中心(下稱「中大傳播」)也公佈類似結果;有67%市民認為佔領人士「非常應該」或「幾應該」現時全面撤離佔領場地。兩個民調結果清楚表示有很多市民不認同繼續佔領街道,作為向特區政府施壓的手法。
雖然市民已發聲,要求佔領人士退場,但並不代表特區政府在政改議題上,得到市民同等程度支持。自9.28警方以催淚煙驅散人群後,反對「袋住先」的比率從62.4%的高位逐步回降,但最近一次中大傳播的民調卻發現反對「袋住先」的比率下降至46.7%,較一個月前同類型調查的48.5%,只低了1.8%,反映下跌速度明顯放緩。而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袋住先」的支持率在過去兩次調查均是36.1%(附圖),完全沒有變化,顯示經過多星期佔領行動,特區政府的「拉布」策略,意圖不斷以累積的社會成本去削弱「反對袋住先」的聲勢看來不太成功。
不少市民包括筆者一向相信佔領運動的時間越長,越對「反對袋住先」的支持率不利。但中大傳播的民調結果卻令人感到意外。但經過反覆思量,筆者認為這結果也不無道理,原因有兩個:
第一,佔領運動提升市民對民主的訴求──自發生9.28事件後,反對「袋住先」的比率開始回落。但在多個星期報章、電子傳媒和網上媒體不斷報道和評述由這場運動帶出來的最重要議題——民主,筆者相信不少市民在這段時間對民主的認識肯定增進不少。而今次佔領運動也的確令到市民要仔細思考香港的民主之路究竟要怎樣行下去。現時有接近五成市民反對「袋住先」,展示市民要求香港民主制度的改進幅度已遠遠超越從前,以現在的政治氣候,特區政府需要面對現實,在政改的議題上作出適當的回應。否則,政府管治將會成為犧牲品。
第二,市民對佔領運動帶來的不便逐漸消化和適應——根據近年興起的「適應經濟學」(Economics of Adaptation)的文獻,人類的行為會隨着環境轉變而作出不同程度的適應。最簡單的例子是當經濟衰退出現時,升斗市民為了削減支出便會減少出外用膳。或在全球暖化影響下,各國政府採用措施鼓勵市民減少使用私家車。
現時的佔領運動已持續超過七星期,無論直接或間接受影響的商戶、市民或公共運輸行業等均作出適應環境的行為。在這個階段,要作出適應的市民或團體已盡量作出適應。因此,由佔領運動帶出的負面影響也開始淡化。
假若大部份市民已適應佔領運動帶來的不便,即使特區政府繼續拉布也未必能夠將現時較多市民反對「袋住先」的局面改變。從最近的中大傳播民調結果來看,市民已表態反對人大委員的落閘決定,因此,立法會的泛民議員是極有可能否決這項政改動議。至於特區政府準備下個月為政改作出第二輪諮詢,在缺乏民意支持人大委員的落閘決定下,泛民議員是有足夠理據不參加這輪諮詢,屆時政府硬推政制諮詢也只會自取其辱。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部分疑似帶頭者衝擊前兩小時聚集
昨日凌晨立法會衝突的相片、影片以及記者現場目擊,發現大部分「網民」在參與衝擊立法會時,均戴上口罩,但當中部分人疑是彼此認識,早於衝突發生前兩小時已聚集在立法會外埋頭商議,協助搬動鐵馬,有人則曾在「佔中大台」衝突現身。而與「熱血公民」網台節目主持人「法國佬」穿著相似衣服的人,不單以鐵馬衝擊立法會玻璃門,更「閃」進立法會大樓,但僅逗留22秒便離去。
曾鈺成﹕注意到佔領者不贊同衝擊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回應事件時稱,相信衝擊立法會的人與其他佔領者不同,亦注意到佔領者不贊同衝擊,他呼籲於立法會附近佔領的人考慮,佔領者在場妨礙警方與保安及時處理事件,便間接「協助進行」衝擊,如警員需繞道至添馬公園,令時間延長,效率降低。
衫褲帽袋皆似 「法國佬」﹕網講你都信?無嘢回應
記者昨日凌晨現場觀察,衝擊立法會玻璃門約有20人,除警方已拘捕的6人,有網民發現,其中以鐵馬撞擊玻璃門、曾短暫進入立法會內的人,是一名穿黃色衛衣、鮮紅色外套、黑紅色鴨舌帽、牛仔褲及使用黑色斜孭袋,戴口罩的示威者。
這名示威者的衣著,與事發3小時前在旺角街頭討論會現身的《熱血時報》網台節目《麻甩建港聯盟》主持人「法國佬」相似。據資料顯示,「法國佬」姓張,洋名Pierre,對於是否有份衝擊立法會,他透過facebook回覆本報﹕「網上講你都信?高登仔夠話洪卓立過咗身啦」,然後補充「我無嘢回應」。
一人闖入立會 其他人未跟隨
記者其後將他出現在旺角,以及出現在立法會的一名人物照片傳給他,指兩人衣著相似,他未有再回應。「熱血公民」的黃洋達稱,未與「法國佬」聯絡,不清楚他有沒有去衝擊。值得注意的是,當示威者以鐵馬打破立法會玻璃門後,除了這名鴨舌帽男子,其他人並未有跟隨進入立法會。
除此男子,比對不同相片,發現最少4名懷疑示威者早在前晚11時已一同聚集於立法會(見圖),當時一名未有戴口罩的示威者,疑是後來多次以鐵馬及渠蓋衝擊玻璃門者,他其後以流血的右手一度「熊抱」欲阻止衝擊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至警方到場,他則被拍攝到由旁邊離開。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41建制派議員促立會申禁制令
出現衝擊立法會事件後,建制派41名議員昨聯名,要求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採取措施,恢復立法會正常運作,建制派指進出立法會的主要通道、立法會示威區及立法會廣場已被示威者佔據50多日,要求行管會「從速申請禁制令」或以其他措施要求佔領者撤離。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稱,已着法律顧問研究,但強調亦要考慮政治問題。
出現衝擊立法會事件後,建制派41名議員昨聯名,要求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採取措施,恢復立法會正常運作,建制派指進出立法會的主要通道、立法會示威區及立法會廣場已被示威者佔據50多日,要求行管會「從速申請禁制令」或以其他措施要求佔領者撤離。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稱,已着法律顧問研究,但強調亦要考慮政治問題。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首次評論佔領運動,他形容佔領學生是香港的未來,又指民主思想已植根香港,不應叫學生放棄爭取民主,但他亦很同情受佔領影響的市民。對於學聯上月與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等高官的「世紀對話」,包致金形容只是一場辯論,認為雙方應透過真正的談判合力找出解決方法。
稱不應叫學生放棄 亦同情受影響市民
67歲的包致金今日會於樹仁大學畢業禮上獲頒榮譽法學博士,他於佔領運動爆發後接受該校《仁聞報》訪問,稱相信佔領學生真心想為香港帶來改變,形容他們是香港的未來,又指民主思想已植根香港,不認為應叫學生放棄爭取民主,亦不見得會成功。但他同時說很同情受佔領影響的市民,因為他們只是普通人,想過平凡生活。
佔領運動中,警方這邊廂被指沒拘捕佔領者,那邊廂被指袒護反佔領者,包致金在訪問中說:「警察身為紀律部隊,必須服從上級命令,若警員開始質疑上級決定,拒絕執行命令,亦可能引起問題。」
指官學對話僅是辯論 籲正式「談判」
他又批評部分人的言論刻意分化和傷害社會,雖然這些人享有言論自由,但有智慧的人都知道,早晚要對談。他指學聯與官員上月的對話只是一場辯論,惟法庭工作教曉他,對話不是要互相申述論點取得分數,而是要合力找出解決方法,他認為雙方應進入正式談判。
對於近年有社運人士以「公民不合作運動」為由,不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就發起示威,包致金說,有一天法律或許會改變,但現時的法律仍代表大多人的意願,這些示威令警方成為磨心,作為社會一分子,應代入他人角色,站在不同角度看一件事。
包致金又談到中港矛盾,他認同新移民對社會政策造成壓力,要保障本地人不受新移民影響,但指港人跟內地人同樣是人,他不會將某一個群組的人定形,不應因為小撮害群之馬就對內地人產生成見。
他在訪問中又提及,傳媒資訊對人衝擊很大,但即使觀眾感煩厭,傳媒都要報道難以面對的真相,為歷史作見證。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環時:港出現娘娘腔警察奇觀 (09:23)
指衝立會與「佔中」無關是幼稚想法
內地官媒《環球時報》社評指出,香港社會缺少內地「文革」這刻骨銘心的經驗,又指如認爲衝立法會與「佔中」無關,是幼稚想法。
佔中持續逾50日,《環球時報》今晨發表題為<衝立法会算甚?香港人等着見識吧>社評,講述昨(19日)淩晨一批人士衝擊立法會大樓致大樓外觀損失一事,稱事件強烈震動香港社會,「佔中」三子和泛民議員也表態譴責,而香港公衆對「佔中」更多了一份厭倦。
社評指出,如果認爲這一「偶然事件」與「佔中」無關,是幼稚的想法,稱「佔中」對香港的整體衝擊,與昨天淩晨衝立法會本質上一樣,兩者都是對香港法治秩序的蔑視,「『佔中』帶了壞頭,它是香港年輕人相互鼓勵學做造反派的大課堂……政治動盪中法治能安然無恙的例子全世界幾乎沒有,香港不會是高貴的例外」。
社評提到,香港警方這段時間受到輿論的讚揚,與他們「克制執法」有關,但對一個「正常社會」來說,這是種奇怪的評價,「警方的使命就應是嚴格執法,否則納稅人養他們做什麽」,又說「兇猛的示威者」和「娘娘腔的警察」,都不是現代法治社會的標配,惟今天香港的街頭,不時出現這樣的奇觀。
社評續指,內地社會吃過「文革」大虧,對社會動盪各種苗頭高度警覺,擔心香港社會缺少內地這種刻骨銘心的經驗,「非要去交世界各地早就交過的昂貴學費」。
社評最後說,「佔中」逐漸結束已是定局,但認為香港社會如何看「佔中」更重要,指出現時仍有不少人爲「佔中」做政治和道德辯護,而他們確信「佔中」的名聲在香港愈臭,這座城市的未來將愈安全,保持金融中心的繁榮將愈有希望。
另外,《環球時報》報道引述香港媒體指,香港社會憤慨立法會遭衝擊,促請警方「果斷執法」。
指衝立會與「佔中」無關是幼稚想法
內地官媒《環球時報》社評指出,香港社會缺少內地「文革」這刻骨銘心的經驗,又指如認爲衝立法會與「佔中」無關,是幼稚想法。
佔中持續逾50日,《環球時報》今晨發表題為<衝立法会算甚?香港人等着見識吧>社評,講述昨(19日)淩晨一批人士衝擊立法會大樓致大樓外觀損失一事,稱事件強烈震動香港社會,「佔中」三子和泛民議員也表態譴責,而香港公衆對「佔中」更多了一份厭倦。
社評指出,如果認爲這一「偶然事件」與「佔中」無關,是幼稚的想法,稱「佔中」對香港的整體衝擊,與昨天淩晨衝立法會本質上一樣,兩者都是對香港法治秩序的蔑視,「『佔中』帶了壞頭,它是香港年輕人相互鼓勵學做造反派的大課堂……政治動盪中法治能安然無恙的例子全世界幾乎沒有,香港不會是高貴的例外」。
社評提到,香港警方這段時間受到輿論的讚揚,與他們「克制執法」有關,但對一個「正常社會」來說,這是種奇怪的評價,「警方的使命就應是嚴格執法,否則納稅人養他們做什麽」,又說「兇猛的示威者」和「娘娘腔的警察」,都不是現代法治社會的標配,惟今天香港的街頭,不時出現這樣的奇觀。
社評續指,內地社會吃過「文革」大虧,對社會動盪各種苗頭高度警覺,擔心香港社會缺少內地這種刻骨銘心的經驗,「非要去交世界各地早就交過的昂貴學費」。
社評最後說,「佔中」逐漸結束已是定局,但認為香港社會如何看「佔中」更重要,指出現時仍有不少人爲「佔中」做政治和道德辯護,而他們確信「佔中」的名聲在香港愈臭,這座城市的未來將愈安全,保持金融中心的繁榮將愈有希望。
另外,《環球時報》報道引述香港媒體指,香港社會憤慨立法會遭衝擊,促請警方「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