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了的香港的士政策/ Uber 興起是市場對扭曲了的士行業的回應/ 本論壇評論員:裁判官判5Uber司機案理據有錯誤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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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扭曲了的香港的士政策/ Uber 興起是市場對扭曲了的士行業的回應/ 本論壇評論員:裁判官判5Uber司機案理據有錯誤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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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Uber司機被控非法載客取酬 兩人表證成立 (15:42)

警方早前派警員「放蛇」,其後控告21名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辯雙方均不會傳召任何證人,今處理其中兩名被告的案件,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將押後至5月28日一併作結案陳辭。

被告翁浩祥(39歲)及葉惠明(32歲)被指於去年4月28日,沒有出租車許可證情況下,干犯「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

控方讀出喬裝成乘客的一男一女警員證供,二人分別透過Uber手機應用程式,預約乘搭被告翁浩祥及葉惠明駕駛的私家車。女警當日預約Uber X由九龍塘港鐵站乘至南昌邨,翁為應約的Uber司機,車程間有交通警曾截停他們,警告翁在行車時不要使用手提電話。女警與翁亦有閒談,翁曾表示自從的士加價後,乘搭Uber,特別是長途車就更便宜。女警乘搭後給予該車程5分滿分的評分。

男警在同日亦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預約Uber Black,由長沙灣乘至浸會醫院,葉為應約的Uber司機,車程間葉在男警提問下曾承認自己是全職Uber司機。車輛亦同遭交通警截停,指車上乘客(即男警)沒有配帶安全帶,男警當時稱因停車才除下了安全帶。男警乘搭後,同樣給予該車程5分滿分,並讚車廂乾淨。

其餘19名被告分別為葉嘉誠、周國光、陳伯基、林欣明、黃偉強、曾國明、許國偉、李慶龍、劉建鋒、謝基寶、湯寶軒、黃世明、李瑞良、李國樑、鍾子俊、張旭鋒、黃兆邦、鄒永貞及黃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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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車行擁2600的士牌 值百億 佔「公司牌」36%稱沒炒賣 議員促增交易透明度


現時全港共有約1.8萬個的士牌,但牌主身分及持有的士牌數目鮮為人知。以公開資料守則向運輸署索取全港公司登記的士車主資料,發現公司車主佔全港的士牌約四成,再就擁有4個或以上的士牌的公司查冊,涉及逾300間公司,發現十大車行透過各自關連公司,擁有逾2600個的士牌,佔全部公司牌約36%。有車行負責人否認炒牌,又稱車行間不會討論如何訂定牌價;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的士牌價或影響車租甚至車資,應增加交易透明度。

全港1.8萬牌 900公司擁四成

運輸署資料顯示,本港共有約1.8萬輛已登記的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根據獲得截至今年6月底的的士牌登記資料,以公司名義登記的士車主約900個,共持有約7350個的士牌,就擁有4個或以上的士牌的公司查冊,翻查逾300間公司的文件,涉及近6500個的士牌,發現十大車行透過各自的關連公司,擁有至少2650個的士牌,佔所有公司車主擁牌數目約36%(見表)。

有車行與關連公司擁419牌

首3名持有最多的士牌的車行為泰和車行、忠誠車行及鴻溢車行,主要股東分別為伍熀、鄭克和及陳汝強等,這些股東再透過其他名稱的公司持有的士牌。以第二大車行忠誠車行為例,「忠誠車行有限公司」本身持有330個的士牌,主要股東鄭克和另透過輝航貿易等5間其他公司持有的士牌,鄭名下6間公司共持有419個的士牌,以現時每個的士牌價500萬元計算,估值約21億元。

牌價3年跌200萬

不過,的士牌價與樓價不同,政府沒有徵稅,亦不會監管或存檔相關紀錄,相關牌價大多透過車行及網站如「的士聯合交易所」(下稱「交易所」)自行公布。根據交易所網站數據,的士牌價由2015年高峰期逾700萬元,下跌至近期約500萬元。本報比對資料發現,持有交易所網站的「的士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由陳民強全資擁有,陳本身也是的士車主,透過7間公司共持有46個的士牌。

陳民強接受訪問時否認自己或車行控制牌價,他解釋,交易所顯示的估價或叫價是參照市場流量及交易情况,而的士牌的成交紀錄則來自各大車行,「交易所的價格只供參照,的士牌又不是賣給交易所的」(見另稿)。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譚文豪認為,十大車行佔的士牌數目「嚇人」,他說牌價高低或影響的士車租及車資,的士牌交易過程不透明,外界難查證相關紀錄,「交易的士牌,只要向運輸署繳交很少手續費,合謀定價的成本很低」。他建議政府於的士牌交易徵收印花稅,運輸署監管及存檔相關紀錄,增加交易透明度。

向十大車行查詢牌價事宜,順安車行負責人周國強及城市汽車集團負責人唐躍峯均否認炒牌,忠誠車行負責人鄭克和回應本報時稱:「傳媒、市民、政府以為我們炒牌,但車行全部都是『開米舖』,別人來買貨,我們無理由不賣,只是不會賣很多,我們買貨以長線投資、收租為原則。」他認為十大車行只佔2000多個的士牌,難言是壟斷市場,又否認車行會囤貨炒賣。

運輸署:牌價與服務質素沒直接關係

運輸署表示,的士牌照轉讓是商業活動,牌照價格由市場決定,據該署觀察,的士牌價變化與的士服務質素沒直接關係;在現行法例下,政府並無權力要求轉讓的士牌雙方向運輸署申報牌價。

競爭事務委員會則表示,自《競爭條例》全面生效以來,競委會共接獲逾3300宗投訴及查詢,涉及不同行業,當中包括交通運輸業,但為使競委會能有效地調查及保障有關各方利益,對於會否調查什麼事宜,該會一般不會公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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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網約車白牌車 罰款扣車期擬倍增

運輸及房屋局擬針對Uber及非法網約車加強管束,將提供非法出租車者的罰款及吊銷車輛牌照期提高一倍,法官亦可判司機停牌。有議員贊成加強罰則,認為可防止市民使用非法出租車以至發生事故時衍生的保險問題;亦有議員認為,政府加強罰則顯示愈多市民使用網召租車平台,認為政府應協助類似服務取得合法經營牌照,而非打壓,剝奪市民選擇權。

陳恒鑌:可避免意外後追索問題 區諾軒:向的士業「跪低」短視

運房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網約車召喚服務平台流行,局方參考過內地、台灣、倫敦等10個司法管轄區及本港其他交通罪行的罰則後,向立法會建議加強罰則,其中罰款金額,以及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期,均比現時增加一倍(見表)。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歡迎政府建議,認為現時第三者保險在覆蓋非法出租車司機及保障乘客方面尚有灰色地帶,加強罰則有助遏止市民或司機使用或駕駛非法出租車,避免發生意外後衍生的追索問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則稱,市民傾向使用「白牌車」,是因不滿及不想搭的士,證明Uber等網召車輛平台有一定吸引力,建議政府把他們納入法例規管,而非只以提高罰則打壓。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稱,政府建議加強罰則只是向的士業界「跪低」的短視表現,打壓網召車亦令市民少了選擇,建議政府應開放競爭。

Uber回覆稱,香港應對創新科技持開放態度,討論規管網約車乃重要一環;Uber致力與港府合作,為現有公共交通服務提供多一個選擇,並指全球已有數百個城市立法規管網約車及「共乘服務」,Uber希望與政府及立法會交流,提出最適合港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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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車少收費高 Uber拒競投專營的士 批政府未充分採納民意 對症下藥

Uber北亞區公共政策總監Emilie Potvin表示,Uber不會申請專營的士專營權,認為專營的士無法解決市民需求,又批評政府沒有充分聽取民意。(資料政府計劃引入600輛專營的士,立法會審議相關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今日首次開會。網約車平台Uber接受專訪時首次表明,不會申請專營權,認為專營的士數目太少、收費太貴,未能回應市民訴求,又批評政府未充分採納民意,Uber曾過百次邀請政府會面不果。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政府有回覆Uber的意見,但由於懷疑非法載客取酬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適宜會面。

百邀政府會面不果
另一邊廂,經營網約的士應用程式的本地公司「HKTaxi」表示,有意競投專營權,預計投資額達1億元。

政府計劃引入3個專營的士專營權、共600輛專營的士,Uber北亞區公共政策總監Emilie Potvin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Uber不會申請專營權。她解釋,雖然Uber認同政府引入競爭,但只引入600輛專營的士未能滿足乘客需求,且專營的士起標價36元,並非所有乘客都負擔到,推出專營的士並非對症下藥,「如果政府多點聽乘客訴求,就會知道600輛專營的士並非他們所需」。

促擱置計劃 「的士Uber少有一樣觀點」
運房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稱,若專營的士未能發揮作用,當局會再考慮應否研究引入網約車服務,Emilie質疑,這顯示政府本身對專營的士政策沒有信心,且業界也不認同政策方向,促請政府擱置專營的士計劃,「的士和Uber很少會有一樣的觀點,但今次無論是的士業界還是Uber,都反對專營的士計劃」。

擬推出的專營的士車隊要求較Uber更高,例如專營的士車齡要在5年以下,而Uber的要求則為15年以下。Emilie又說,專營的士起標價較Uber基本收費貴,相信即使政府成功推出專營的士,Uber仍有競爭力。她續稱,政府對專營的士的要求中,不少條件Uber都符合,例如有手機召喚程式、接受電子支付、有24小時投訴熱線等,促請政府推出新機制,將汽車共乘納入規管。

運房局:仍在司法程序 不宜見
運房局回覆,專營的士方案經廣泛諮詢,政府會透過法案委員會清晰解釋相關立法建議。發言人稱,局方曾收過Uber數次函件,每次均有書面回應Uber的意見,亦有向Uber解釋,因關於懷疑非法載客取酬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局方現階段並不適宜與Uber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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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港非智慧城市 Uber促推共乘監管

Uber進入香港市場以來,一直有合法性問題,近年警方多次「放蛇」打擊Uber,多宗涉及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案件早前在裁判法院被定罪,部分司機正上訴。Uber北亞區公共政策總監Emilie Potvin表示,對判決感非常失望,認為這代表香港可能並非一個智慧城市。

Emilie說,Uber會繼續按現時模式經營,又強調Uber願接受規管,促請政府推出汽車共乘的監管機制,「與Uber合作的司機曾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但都不成功,本港的交通法例已過時,政府應改革,讓相關的法例跟得上現今的社會步伐」。

認在港經營難 拒撤出
早前Uber擬與的士業界合作,推出「Uber Flash」,但原本合作的車行突然取消合作,計劃甫推出便觸礁。Emilie說,目前已有的士加入Uber Flash,惟未透露具體數量,又強調會繼續尋找的士車行合作。Emilie承認,在香港經營很困難,但強調不會撤出香港市場。她說,除與的士業界合作,Uber亦考慮與不同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合作,例如在倫敦,Uber與地鐵公司等合作,Uber應用程式會顯示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資訊,例如乘客可選擇乘搭Uber到就近地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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