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正確認識議員「拉布」行為 /行政霸權已經攻陷立法會 P5 /曾鈺成失職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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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鑑林:政府是「為勢所逼」 條例不能通過「係大家損失」 (19:09)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訂定下周為《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通過的死線,否則「作罷」。立法會版權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批評,泛民「繼續拉布繼續搞流會」,會拉倒民生事項,政府是「為勢所逼」,對此感到非常失望,條例不能通過「係大家的損失」。

他稱,立法會過往就此草案因點人數及流會浪費不少時間,現今局面令人嘆息。他覺得如繼續拉布,政府又不表態,問題會愈來愈嚴重,認為蘇錦樑是「有話在先」,希望藉下周會期「抓緊時間」,否則「後果非常嚴重」。
至於有意見批評政府不納入其他修正案而要「作罷」,陳鑑林反駁他們不理解條例草案的審議和制訂,「係將事實簡化,唔係單方面話想咁就咁」,因之前已經過數年諮詢及24次審議,網民現時提出的意見,亦要再徵詢版權持有人。

被問到政府「作罷」會否鼓勵泛民日後繼續拉布逼使政府收回條例,陳鑑林說,拉布永遠存在,現時多個議程都有拉布,希望不要變成常態,否則將使社會大眾對立法會更反感。

至於現屆政府是否有責任重啟版權修訂條例諮詢,陳認為條例經10年工夫都未能在立法會順暢處理,若重啟都未必有成果。

另外,他表示,要視乎日後各方反應是否積極,促成草案獲多方面接受,才繼續四方會議,否則努力會白費。若下屆特區政府有足夠民意基礎,他期望可盡快再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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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話大局為重:如下周未能通過將作罷

立法會昨加會審議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但最後疑因立會秘書處點錯人數而流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突然表示,如下周3日會議仍未能表決,估計在今屆會期內亦未能通過,屆時將會「作罷」,但拒正面回應是否代表政府「跪低」,只稱以大局為重,因立法會仍有政府臨時撥款等重要議案要審議。

蘇錦樑批評泛民「為反對而反對」撈取政治本錢,但認為如議員不拉布下周仍夠時間通過草案,呼籲泛民回歸理性討論,讓條例獲得通過。他指過去立法會討論《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時因議員點人數流會5次,其間點人數時間花去30小時,又批評外間指版權擁有人寸步不讓的說法誤導,強調有關修訂討論多年經過廣泛諮詢,政府完成既定諮詢程序後才交到立會審議,但歷時16個月諮詢後,泛民到最後階段突然轉軚,認為對方「為反對而反對」。

如今次修訂未能通過,蘇錦樑形容是三輸局面,除了版權持有人外,網絡使用者亦未能受明文規定的條例保障,而香港的版權條例亦未能與外國接軌。


民間團體願讓步草擬新方案 何秀蘭稱已告知蘇錦樑 批突「作罷」扼殺突破機會 (19:02)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稱,若《版權條例》下周不通過便「作罷」,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其決定感遺憾。何秀蘭指,民間團體願作讓步,並正草擬新方案,她昨日亦已告知蘇,未料蘇今日突然「作罷」,扼殺取得突破的機會,也辜負參與四方會議的另外三方,批評蘇兒戲、意氣用事。

何續指,過去數月盡責運用議事規則給予的空間,保障市民資訊流通及表達自由,「一定堅持落去」。下周的會議中,泛民議員會盡力向公眾解釋,為何《版權條例》若無修改會成惡法。

黃碧雲則直斥「官員太廢」造成今日局面,對泛民提出的3項修訂寸步不讓,應承擔條例「胎死腹中」的責任。對於蘇錦樑批評泛民「為反對而反對」、撈取政治本錢,黃碧雲指蘇才是「為反對而反對」。

毛孟靜指,希望國際社會理解,泛民並非反對維護版權人的利益,但在目前的特別政治環境,須保護岌岌可危的自由。

議事規則委員會副主席梁家傑指,若非現行議事規則給予空間,泛民不可能爭取到四方會談、保障市民權利。他指,建制派議員已蠢蠢欲動,若周浩鼎當選,「我可以幾乎肯定咁講,第一項議程一定係修改議事規則」,除去「心腹大患」,「大患一去,其他就會兵敗如山倒」,未來若想回頭亦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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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料到,無人剪布」 蔣麗芸二創《憑著愛》MV

財爺曾俊華前日喺預算案引用蘇芮《憑著愛》嘅歌詞,話相信香港人幾時都可以喺困難中搵到出路。一向鍾意唱歌嘅民建聯蔣麗芸(Ann姐)噚日就有感而發,二次創作首歌嘅歌詞,一展歌喉之餘,仲整埋MV放上網。Ann姐認真製作究竟所謂何事呢?原來係想憑歌寄意,希望立法會停止拉布。

Ann姐喺MV引言話,聽到財爺嘅歌詞好感觸,之後就開金口,「曾踏遍,刺腳的彎路,誰料到,無人剪布」,又話自己怕咗拉布,「遇到幾多次點人,點到心驚震,但我深信終有一日,議事規則必會改」。MV配以人民力量陳偉業喺會議廳外慶祝流會、本土派團體示威、市民同警方衝突等畫面;唱到「憑著愛,情懷不老」,更加有Ann姐同民主黨何俊仁一齊嘅新聞片段。不過,其實片段背景係Ann姐想拉對方入會議廳開會。

唱到「憑著愛」見到何俊仁
去到結尾,Ann姐話「面對拉布點人,終會可衝破,無論點都艱苦等待,人生會正義必勝」,又以「惟望這小島的波折,盡快無」作結。呢個兩分鐘嘅MV絕無欺場,唔知大家又點評價呢?

網友:民建聯蔣麗芸(Ann姐)噚日就有感而發,二次創作首歌嘅歌詞。有沒有交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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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倘下周五不通過 今屆內不重啟 林旭華:版權人或告侵權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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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前日提出,下周若未能通過《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便「就此作罷」。他昨解釋如「拉布」持續,會在周五提「中止草案」,即休會待續動議,此後不打算在今屆立法會及政府任期內重啟審議。對於泛民批評他意氣用事,他說草案已審議75小時,反問「點叫意氣用事?」版權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則稱,若草案「作罷」,個別版權持有人或有可能就「睇唔過眼」的侵權行為控告網民。

補選前預告 蘇否認有選舉考慮
政府於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前數天預告「作罷」,蘇否認有選舉考慮,重申草案已平衡各方意見,「轉軚嘅係泛民議員」。下周仍有兩天半時間審議,他促議員及時通過草案。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說,現仍有多項修訂未討論,「局長如以為3月4日(下周五)可以完到辯論係不切實際」。她認為建制派的意志不夠堅定,才會流會,政府既已預告「作罷」,沒誘因「坐足三日」撐政府。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昨在電台節目稱,部分建制派議員開始「想傾」,不理解政府為何急於「封殺」,質疑政府不想見跨黨派提出妥協方案。他說不少網絡平台公司並不反對,甚至支持公平使用條款,即非牟利作品可豁免,相信朝這方向討論可達共識。他反駁蘇形容泛民反對草案是政治爭拗,因泛民一直有提意見,非突然「轉軚」,反指蘇的說法才令事件更政治化。他亦承認過往低估網民和業界對草案的關注。

版權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說,「業界審慎樂觀,希望有奇蹟出現」。他稱若草案「作罷」,個別版權持有人或會對「睇唔過眼」的侵權行為提訴訟,有可能控告網民。主持追問會否特別針對現方案中的6項獲豁免行為,林稱「唔知」;又說無論草案是否通過,版權人都有權提告。莫乃光表示無法禁止版權人提告,但對方要考慮公眾觀感,以及對將來若再審議草案的影響等。

莫乃光:告網民須考慮公眾觀感
此外,立法會大會早前審議草案時,因錯點人數流會。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昨在內會表示,正檢討點算人數方式,下周初將交代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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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款未表決 陳鑑林宣布會議結束3月再續 張炳良將見傳媒 (18:58)

立法會財委會下午繼續審議高鐵香港段近200億元追加撥款申請,主持會議的副主席陳鑑林「剪布」惹起爭議,至傍晚約6時40分,會議近尾聲時,螢光幕顯示尚餘19人申請2分鐘發言,但陳鑑林突指發言結束,3月的會議將開始討論臨時動議。陳鑑林指目前收到約600多項動議,但未知會否逐一表決。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將於晚上7時半於政府總部會見傳媒。張炳良早前在會議上表示,預計今日通過高鐵撥款機會微,他重申高鐵工程是有死線,正是當現有撥款已用至臨界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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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提新方案 豁免非商業用途刑責

立法會大會本周三將續審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商經局局長蘇錦樑已明言若本周內未能通過草案便「作罷」。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法律界郭榮鏗以及會計界梁繼昌修訂泛民提出的「公平使用」修正案,改為非商業用途才有豁免,亦即相關表演或錄製品若非商業用途,才不屬侵犯版權,他們已將方案交予鍵盤戰線及版權大聯盟等持份者過目。

梁繼昌說,若果議員及官員同意,加上立法會主席同意,便可豁免通知期,將方案加入立法會議程,令草案有機會於3月內通過。莫乃光指,政府打算將草案「作罷」,下屆立法會才重新審議,但他認為原地踏步是不負責任,最正面的做法是平衡各方意見後,提出新的方案,並在陽光下討論。

鍵盤戰線一直提倡草案要有「公平使用」原則,而泛民早前提出的3個修正案,其中1項就是「公平使用」,不過版權商一直拒絕接納任何修正案。而在四方會談後,有泛民議員指鍵盤戰線正草擬新方案,希望滿足版權商的關注和獲跨黨派支持後,政府可納入草案,惟蘇錦樑得悉後,翌日便提出「作罷論」,令泛民和鍵盤戰線均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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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社評:掙脫激進派綑綁 通過版權例修訂

立法會今日再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下稱草案),按政府日前宣布,若立法會本周未能通過草案,將會「就此作罷」。基於未見泛民議員有迹象改變取態,草案被拉倒的可能性很大。設若草案第二度夭折,這是泛民議員被民粹支配的政治鬥爭結果,即使泛民議員鬥贏了,輸的卻是創意產業和香港經濟。泛民議員行事是否以香港福祉為念,再一次接受檢驗。

版權條例修訂已經拖拉了10年,政府於2006年開始諮詢,2011年中提交修訂草案,2012年在泛民議員威脅拉布下放棄恢復二讀,首次拉倒。2014年中,政府再提出修例草案,去年底提交立法會二讀,泛民議員此際突然推翻共識,實行拉布,以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方式阻礙草案審議。至於泛民議員,基本上都不在座,致使開會7次有5次流會,草案審議了75小時,點算人數耗費逾30小時,連大律師公會亦認為草案被「綁架」了。

修訂合理業界需要
泛民應按專業行事
立法會議員其中最重要職能,是出席立法會會議,透過議事監察政府,把市民的聲音帶入議會;按議會程序處理相關事宜,泛民議員故意缺席,製造流會,實質有虧職守,並未履行議員責任。另外,泛民一度要求政府撤回草案,先審議並無太大爭議的其他議案,云云。現在政府提出「作罷」死線,避免窒礙立會處理其他事務,泛民議員對此理應贊同才對。可是,此際他們卻說官員兒戲、意氣用事和譏諷「官員太廢」,說法流於信口雌黃,反映泛民議員為鬥爭而鬥爭、為反對而反對的一面,完全失去了理性討論、善盡職責的能力。

本港保護版權滯後,不單與作為國際都會的形象不相稱,更直接和間接戕害了創意產業的發展。業界殫精竭慮埋首創作,版權條例未與時俱進,現在傳播手段方便快捷又無遠弗屆,作品可能在極短時間就傳遍網絡世界,本來的創意無價,卻變成創意不值錢或回報小。近年,本港電影等創意產業急速萎縮,部分原因與此有關。另外,相關行業也大受影響,業界透露3年前,本港還有約300間售賣影片光碟的店舖,現在只剩下不足70間。業界亦表示近年電影因為非法串流等操作,損失約三分之一票房。上述情况,說明版權監管落後,變相扼殺創意和使一些產業消亡。還有是若保護版權繼續滯後,美國有可能將香港列入黑名單,屆時本港遭受的損失,難以估計。

版權條例修訂除了有必要之外,修訂內容應該服膺專業意見和判斷。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和大律師公會先後表態支持修訂草案,認為立法會應予通過,他們的意見值得重視和考慮。部分網民對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一知半解,憑想像以為會動輒被控告,但是擅長知識產權法訴訟的譚允芝認為,那些高舉「反對網絡23條」的人根本不認識這條草案,他們的擔心沒有必要。譚允芝一再從版權法的原則理念、實踐操作等說明草案已經平衡了各方利益;對於釀成的激烈爭議,她不點名指出部分政治人物和有法律知識的律師、大律師危言聳聽,把只屬於私有產權的法案與公民權利掛鈎,並將之演繹成為政府藉法案打壓自由。譚允芝對此不以為然,直斥說法謬誤。

泛民議員之中,資訊科技界的莫乃光議員原本有類似譚允芝的意見,曾經公開表示版權條例修訂之後對網民更有保障,應該通過草案。不過,正如他在財委會審議撥款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一樣,因為要附合泛民「同僚」的立場,一再打倒昨日之我,加入拉布。由莫乃光的例子,說明原本的理性思考和判斷,在泛民的政治掛帥需要、反對需要和鬥爭需要下,都變得不理性而隨波逐流。版權草案陷於民粹淹沒理性的泥淖,泛民議員被民粹牽着鼻子走,他們會否從「領導網民」或「被網民領導」的弔詭覺悟,擔負起議員的基本角色和責任,將決定草案的存亡。

激進派以破壞為樂
泛民勿被綁上戰車
目前,少數激進議員視破壞立法會議事、癱瘓政府施政為樂事,這是他們贏取政治本錢以保住議席的手段,不可能改變。其他泛民議員,數年前幾經掙扎才擺脫了少數激進議員的覊絆,現在卻那麼容易再合流搞破壞;從政治光譜判別,泛民議員與少數激進議員從理念屬性到選民基礎,應該有所區分,現在都綁上了激進派的戰車,泛民議員箇中有什麼盤算和考慮,從局外觀察很難理解。激進議員一再說樂見泛民議員仍在參與拉布,說明激進派需要泛民議員參與拉布,才符合他們的利益。泛民議員與激進派有區別的政治生態,應該再度清晰顯現;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從必要性、專業層面以至為推動香港經濟,都應該通過,期望泛民議員掙脫激進派綑綁,把以香港福祉為念的心志,在審議版權條例草案顯露出來。

評;這篇社論不似出自一間報社主編手筆,因其論點混亂,不講道理只講立場。估計文章是舉手機器的一位低水平建制派議員所冩。他把監察政府對草案有異議的議員錯誤地指為激進議員,而那些盲目護航甘當橡皮圖章的議員才是理性議員。這篇歪理連篇社論本來不值評論,但出自一間自詡有公信力的報刋,卻使人擔心香港傳媒專業水平正不斷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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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黨稱泛民「中間方案」可接受 促政府版權持有人考慮 (19:05)



立法會今繼續審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會計界梁繼昌提出「有限度公平使用」作為「中間方案」,希望可解決現時的糾紛。自由黨認為上述方案可以接受,促請版權持有人及政府考慮。

自由黨主席鍾國斌表示,上述方案內容有建設性,版權持有人及政府應考慮,一旦他們接受,泛民應收回所有修訂動議,集中討論「有限度公平使用」方案,相信「一兩日就可以解決問題」。

鍾續說,如果大家覺得「有限度公平使用」值得討論,自由黨不應支持「中止待續」議案。他指通過草案對版權持有人的利益最大。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稱,個別版權持有人立場強硬,「係因為政府同蘇局長撐佢哋,甚至話過唔到就收返」,認為政府如肯考慮「有限度公平使用」並與版權大聯盟商討,或可改變他們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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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喜斥政府遭業界操控

版權條例修訂草案面臨被政府「作罷」前夕,曾任版權審裁處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發聲明,質疑政府立場遭版權業界操控,令人驚訝,促政府考慮就公平使用範疇的創作免除刑責,以釋網民對選擇性檢控的憂慮。

泛民本周提出有限公平使用方案,把非商業性質的錄製品及表演等納入豁免。李志喜不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因版權業界不接受,就反對任何有限公平使用及所有泛民代表公眾提出擴大豁免的方案。

指公平使用行為應非刑事化
李志喜強調聲明以個人名義發出,「希望為僵局帶來一點突破」,指一個人應否就一項刑事罪行被檢控,不應由版權持有人決定;又說版權是非常複雜的範疇,涉及不同程度的權利,要找到誰是藝術作品所包含的權利持有人「即使並非不可能,也往往是困難的」,故未經版權持有人同意而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不能直接視為盜竊。


李稱在現行《版權條例》下,任何人侵權均要負上民事和刑事責任,「故任何豁免都應該讓人受到民事保護,並免於刑事檢控」。根據草案,惟有基於戲仿、諷刺等6項範疇才獲豁免。她認為所有基於「公平使用」作出的行為應非刑事化,只保留版權人向侵權者民事索償的權利。她強調政府有責任基於社會整體利益行事,須考慮任何能正確解決問題的建議

蘇錦樑否認遭版權業界操控,「如果係咁樣,就唔會發生今次修訂入面有6項豁免」。他解釋,相關豁免某程度上削弱了版權人對原作版權的控制權,重申整個條例修訂草案是在諮詢過程中得到共識,也是大律師公會早前所強調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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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指今日未完成審議將「就此作罷」 料今屆政府任內無法再審 (15:25)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今午見記者,指若今日內立法會仍未完成版權條例修訂草案的審議,將「就此作罷」,本屆政府不會再將草案放上立法會,意味草案將就此終結。

蘇錦樑形容,草案未能通過是全香港損失,將影響不同行業,並再次批評泛民拉布,將本來完全沒有政治色彩的草案政治化,又重申政府在草案上沒有偏重任何一方。
被問及作罷是否抽走草案,蘇表示由於已過了二讀,根據議事規則,程序上無法撤回,因此唯有調動次序,將草案調至最後一項審議,而目前立法會出現「大塞車」,尚有27條草案有待審議,故相信在今屆政府任內都無法再審議版權條例。

蘇錦樑重申,本屆政府無意再將版權草案交上立法會,惟未有回應會否再就草案做諮詢。

對於草案未能通過,政府有否任何責任,蘇錦樑回應指政府責任是根據公眾利益作諮詢及研究,將最成熟及平衡的草案交予立法會,政府在這方面「已做足晒」,惟泛民議員以拉布形式拖垮草案,認為市民清楚誰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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