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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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亞:「港要政爭或發展」
2013-09-19

  香港友好協進會訪京團昨日結束為期三日的行程返港,代表團成員之一的新鴻基地產非執行董事郭炳湘罕有開腔談時政,他引述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稱,中央希望香港想清楚要做政治鬥爭,抑或是經濟發展的城市。郭炳湘又談到普選問題,認為中央接受一人一票的選舉,但要有篩選,這是參考歐美做法。

  香港友好協進會前日與王光亞會面,郭炳湘引述王光亞說,香港是重要的金融中心。中央希望香港實事求是,想清楚要做政治鬥爭,抑或是經濟發展的城市。王光亞提到王光亞關心香港團結情況,但郭炳湘認為,香港是自由地方,很難做到團結一致。他指自己很難說現時做得很好,應該多下功夫。對於特首梁振英的表現,郭炳湘認為,梁振英已盡力與各界溝通,認為對方是開放的,梁所做的已漸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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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看不到有混亂可能 (17:47)

佔領中環行動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強調,不認同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指行動可能將香港推向動亂。

郝鐵川今日在《明報》撰文指出,香港崇尚法治、多元,卻不無序,因為大家都用法律方式表達訴求。佔中理論和行動卻要從根本上顛覆香港社會多年形成的傳統,背棄香港多數人多年深深認同的價值理念和生活方式。

他提到,有第一次佔中,必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無限次,這不把好端端的一個香港推向動亂的地步嗎?這可能是佔中發起者始料未及、事與願違的吧?

戴耀廷強調,公民抗命是以非暴力,即使警察需要執法,亦看不到有混亂的可能性,除非有反對佔中者搞事。

戴耀廷又稱,目前只是透過一些商討會的討論作部署,無辦法的情況下才會發起佔領中環行動。

他指出,行動目的是希望有民主普選,如果有民主普選,相信無人願承擔被拘控的後果,以及受各方的指摘。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今日亦反駁郝鐵川的文章,他表示,本港自1989年六四事件到現在,為民主而發起的遊行示威,都是非常和平理性,因為民主運動要民眾支持,主辦者不會破壞這份努力。他指真普聯亦不想佔中,如果政府提出合理普選方案,社會達成共識,就不用「佔中」。

他又反過來說,郝鐵川應該想一想,政府政策遲遲拖延不給香港民主,才會造成極大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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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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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部隊準備應對“佔領中環”
2013-09-22 09:44:21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淩 德】近來香港反對派不斷鼓吹港人“佔領中環”,爭取所謂“真普選”。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日前在香港報紙上撰文,批評“占中”行動會將香港推向動亂的地步。相關觀點在香港引發熱烈議論。

據香港《大公報》21日報導,郝鐵川20日在香港《明報》撰文,對“占中”提出三大疑問:一是為什麼不用種種合法方式表達要求?二是世界各國法律都有“公民表達要求不得傷害其他公民權益”的規定,而“占中”為什麼要傷害中環商家、遊客、從業人員等無辜公民?三是“占中”先例一開,仿效者很可能接踵而來,“如此下去,香港豈不成了亂港?”

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郝鐵川的文章稱,特區政府明白市民及社會上很多團體,對2017年普選特首有很大期盼,她與普遍市民一樣,希望達成2017年普選,但達成目標要依法辦事,包括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決定,以及香港一向尊重法治的精神,因此希望任何有關爭取2017年普選特首的意見都以合法合理方式表達。

郝鐵川的觀點也得到香港各界贊同。“幫港出聲”發起人周融認為,“占中”一旦發生,不止是中環遭殃,其他地方也會一併受到牽連,他將“占中”比喻為“超級帶菌者”,“不消一個下午已足以傳播到港九新界不同地方”。他期望社會沉默的大多數覺醒,對“占中”者施加輿論壓力。

香港《信報》21日解讀說,現在香港的政改諮詢還未開始,但火藥味已甚濃。據瞭解,中央的總體思路是傾向強硬,關鍵問題不退讓,例如反對派候選人不能入閘、“占中”堅決反對,中央對特首要有嚴格審核,任命權要抓緊,並訂出否決機制,不能有絲毫放鬆。中央駐港機構如中聯辦、外交部特派員公署、駐港部隊等則各司其職,就不同職責做好相關預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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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領事夏千福演說
美國總領事夏千福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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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千福﹕港人對政制應有最終發言權 (14:46)

美國駐港總領事夏千福出席午餐會發表演。他重申支持香港實現普選,但強調沒介入香港事務。
夏千福說,他讚賞北京當局推進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決定,強調香港需要強而有力的體制框架促進茁壯成長。

他在演說後接受記者採訪稱,支持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按基本法實現普選,美方支持民主發展的理念,對香港會選用何種選舉制度沒意見,最重要是港人對政制發展有最終發言權,又重申美國對港政策不變。

他表示非常尊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處理自己的事務,但同時亦強調美方有權選擇作出評論,對此美方不會猶豫,未來也會繼續這樣做。他聲稱沒有介入香港事務,更沒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議程。

問及佔領中環時,他說美國政府沒有支持任何政治人士或組織,美方只是支持言論、和平集會及示威自由的原則。對於斯諾登事件有否影響港美關係,他未有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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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時》斥佔中「暴民抗命」 戴﹕參加者或綁手


內地《環球時報》昨再發表署名文章,斥「佔領中環」本質是「暴民抗命」。文章質疑佔中籌辦者是否有能力避免流血暴力,令港淪為「失序之都」。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昨出席港大學生會論壇時重申,非暴力信念是整個佔中行動的精神,指會考慮要求參加者於佔中當天綑綁雙手,以示參加者自我約束抗拒暴力的信念,又說﹕「至少我在佔中仍有發言位置時,我必然不會支持採取暴力行動。」

質疑致港淪「失序之都」

官方《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昨日刊署名文章,籲香港要根據《基本法》設計出尊重中央及符合普選原則的提名及選舉方案,供社會討論。

戴耀廷昨說,《基本法》提出的是法律原則,憲法是活的文件(living instrument),會與時並進,如何實踐也「不是某幾個戴假髮的人,或幾百個人民大會堂開會的人決定」,而每名公民也有權塑造、演繹原則。他說,《基本法》已列明可有普選,現在如何實踐,民間社會亦有關鍵角色。

被指「小眾利益」合理化

不過,自由黨年團主席李梓敬就質疑,泛民把國際公約普選原則看得重於《基本法》,認為憲法奠定社會制度,有其存在價值。李表示自由黨支持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但具體方案要待政府拋出普選方案才可評論。李又質疑佔中是否有足夠公民授權,又認為相對於民主等普世價值,港人或更關注民生議題,反問若佔中以「小眾利益」合理化公民抗命先例一開,日後市民不滿雙非政策,是否也要循公民抗命表達。

戴﹕盼自由黨「回心轉意」

戴耀廷反駁指公民抗命是小眾覺醒自我犧牲運動,不用公民授權。戴形容佔中「脅迫」的是港人良心,「但若你無良心,我也沒辦法」。

戴期望自由黨可如2003年七一後反對23條立法一樣,回心轉意,支持爭取真普選。戴耀廷重申非暴力信念是整個佔中行動的精神,「若要爭制度而製造仇恨,你問我的話,我可能寧願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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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亞:政改要依法辦事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昨於北京接見本港副局長和政治助理代表團,會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引述王光亞,重申中央對能夠落實於2017年實行特首普選的決心,王又稱,政治任命官員要擔當政治工作,希望他們對政治形勢保持高度敏銳和敏感性。譚引述王光亞於會面中提及「依法辦事」的重要性,希望各界亦爭取普選時能依法和理性討論,不希望出現違法情。

譚志源﹕不能繞過提委會

對於公民提名特首候選人的爭議,譚志源指出,《基本法》清楚寫明提名要由提名委員會負責,因此任何方案若繞過、變相減低或剝奪提委會的權力,便很容易會令法律界人士認為不符合、甚至違反《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

譚志源其後再被追問坊間有否公民提名方案符合《基本法》,他重申政府於政改諮詢前,不會就任何方案表態,但已聽到坊間有五六種不同形式的公民提名,當中有方案提出廢除提委會,這便「很明顯」或會被指違反《基本法》。

至於「光譜另一面」,有人提出公民提名只是「民間活動」,「只是參考,不一定是法定程序一部分」,這是否違反《基本法》則「很難說」。他說,可參詳民間活動如何涵接提名程序。

譚志源又引述王光亞指出,中央會繼續堅定不移支持特首梁振英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期望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形容這是「應有之義」。譚並引述王指出,不少與會者加入政府前都於職業和專業範疇中有一定學識及經驗,但加入政府後要求比以往更高,要照顧社會最新變化,以及市民對政府施政的期望。

被問到王光亞此言是否因不少問責官員「跳船」離開政府,要「穩定軍心」。譚指出,離職官員都已清楚交代原因。他特別提到剛離職但轉投新工作的勞工及福利局前政治助理莫宜端,說對方是基督徒,相信她的離職理由是真話,呼籲要尊重和接受其說法。

佔領中環發起人早前提出,於政改最後階段以無約束力公投的方式讓港人表達對政改意見。譚志源回應說,特區政府於過往兩次政改,都曾邀請學術機構或大學做民意調查,了解政府政改方案的支持度,但引用「敏感性」字眼則未必是很適合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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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回應郝鐵川對「佔中」的三點質疑


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撰文〈講道理說佔中〉,提出了三點道理質疑「佔中」。在這裏我希望也能說一說「佔中」的道理供各方比較和思考。我相信郝部長與我都會同意道理是愈辯愈明,且道理是否通,還是由所有人經獨立思考去判斷。還有,道理也不一定要用二元思維來理解,在多元向度下,表面有衝突的道理也有可能是共融的。

沒用盡所有法律手段

就要公民抗命?

郝部長第一點是質疑為何「佔中」在沒有用盡所有法律手段前,就要採用公民抗命的違法手段去表達不滿。他認為這是不符公民抗命的原則,故是不合理。我喜見郝部長提出這點,因我們對公民抗命的看法是有共識的。我們都同意在現代法治社會,公民抗命是合理的行為,即公民在符合一些條件下,為公義是可合理地採取不合法但非暴力的行動去推動制度改革。郝部長沒有如一些對法治認識淺薄的人,否定所有公民抗命的行動。

我其實也同意郝部長所說的條件,就是公民必須在用盡所有合法途徑仍不能成功改變不公義的法律或制度後,才可合理地進行公民抗命行動。「佔中」正是如郝部長所說,並沒有現在就進行公民抗命行動,只是在進行公民抗命行動前的十多個月宣布會有可能進行公民抗命行動。在這十多個月,我們會努力地向香港市民解說民主普選對香港良好管治的重要性,及為何我們願意為了香港的民主普選而自我犧牲,希望爭取他們體諒。

即使特區政府遲遲不肯開始政改諮詢,但我們由今年年頭開始,已努力籌備多輪多場的商討會議,讓香港市民可坦誠地討論普選特首的選舉辦法。商討得出來的方案會推薦給全港市民經公民授權的程序去確認,然後交特區政府考慮。我們現在所做的,沒有一件不是香港法律所容許的。這些大量由民間及在民間所做的工作,就是要用盡所有現行的合法途徑去爭取民主普選。我也深信特區及中央政府必會理性及善意地看待我們提出來的意見。只要大家都是真誠地為香港建構起合乎《基本法》,也合乎公平、公義的普選特首選舉辦法,那也根本不需要進行公民抗命了。我相信我會是在香港最希望不用公民抗命的其中一人。

即使公民要表達訴求

也不得傷害其他公民權益?

郝部長第二點是質疑即使公民要表達訴求,也不得傷害其他公民權益。他認為「佔中」會傷害中環商家、遊客、從業人員等無辜公民,故是不合理。這點我大體也是同意的,但問題是在多元社會,當大家都是要保障自己的權益而出現了衝突,那麼如何去決定哪一個權益是更重要?若某權益相較另一權益在大原則下是較大的,在無法避免也就是必須的情下,為了保障前者的權益而令後者的權益受損,那也是合理的。

這大原則是什麼呢?其實在《天主教香港教區有關普選及公民抗命的緊急呼籲》中已有提及,那就是公民抗命行動必須與它試圖避免或消除的不公義情合乎比例。合乎比例的原則涉及多個考慮點:

一、要先比較兩種涉及的權益的性質孰重孰輕。「佔中」要爭取的是屬基本人權的政治權利,是載於《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之內,國際社會對這權利的重要性是有共識的。但會受「佔中」行動影響的人,所講的權益性質,卻不見載於任何國際人權公約之內。權益性質明顯是有輕重差別。

二、要考究這些權益損失真正是由誰導致。若中央政府能履行《基本法》的承諾及特區政府能提出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方案,公民抗命的行動就根本不會發生。要問是誰導致這些損失,或許應是北京政府及特區政府而不是「佔中」。「佔中」只是為所有港人爭取一些本屬他們的基本權利。

三、要判定「佔中」是否必須的手段去爭取達成公義。以現在的情勢看,實在看不到依循一般的諮詢程序,或是採用過去爭取的方法如百萬人簽名、議會否決、集會、遊行、變相公投、絕食等,能有機會得到真正的民主普選。因此,除了使用暴力外,非暴力的公民抗命行動是餘下唯一可行選擇。

四、要計算「佔中」最終會為香港帶來的損失及得益。雖然「佔中」有可能會帶來一些損失,但「佔中」若能成功為香港爭取得到民主普選,不單每個人的基本權利都得到尊重,選出來的特首因能得高的認受性,所制定及執行的政策會更有機會化解香港的各樣深層次矛盾,讓香港脫離困擾多年的管治困局,甚至達到良好管治。相較那些可能因「佔中」而承受的損失,從性質及程度來看,「佔中」所會帶來的正面後果及社會益處,應是合乎比例,因而也是合理。

「佔中」先例一開

仿效者接踵而來?

郝部長第三點是質疑若「佔中」先例一開,仿效者很可能會接踵而來,如此下去,香港就會變成亂港,故是不合理。我只是說若認為「佔中」會開了先例,那麼「佔中」所會開的先例,就是以後在香港進行公民抗命行動的人,都先得符合「佔中」式公民抗命所定下的高門檻要求。這包括:一、在行動進行前的十多個月就要公布所有行動細則;二、策劃者要出席數不清的論壇解說運動的理念;三、要舉辦多輪商討會議讓市民可全面及深入討論行動的目的及手段;四、要讓全港市民透過公民授權的程序去認可他們的行動。

我相信「佔中」並不會鼓勵更多人去進行公民抗命,反因「佔中」設下了那麼高門檻的先例,將來要在香港搞公民抗命反會是更加困難。這也是為何在公民社會內屬較激進的群體,他們是不支持「佔中」的,因他們憂慮「佔中」令將來進行抗爭就不可以那麼輕率。

最後,郝部長在文末引述了我在一篇文章的一段話:「我們現在必須衝破這不信任的惡性循環,重新建立『一國者』和『兩制者』之間的信任。透過相互更深的認識和對對方不同看法有更大的接納,我們希望可開展一個新的階段。我們就稱這為『重建互信期』吧。」這是〈一國兩制的兩種觀點〉一文的結語,載於我在2010年出版的《香港的憲政之路》。

其實我的思路並沒有變,我一直都是希望能找方法突破北京政府、建制派、泛民主派及香港的公民社會之間的相互不信任,但卻苦思不得其法。在沒有預想會產生這樣的效果,在今年年頭我提出了「佔中」這意念,卻有可能弔詭地,透過引發一場危機去化解掉紛爭。表面看來是矛盾的說法,但在多元的思維下,卻未必不可共存共融,問題只是我們能否用超越的視野去看現實的世界。

郝部長未必會同意要以公民抗命去產生社會張力來迫使各方認真面對民主普選的紛爭,也未必同意這方法能有效化解長期糾結的紛爭,但相信最起碼郝部長與我是一樣,都是朝化解紛爭的方向,去說出我們心中關於「佔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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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駁夏千福稱不容說三道四 (16:09)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回應美國駐港總領事夏千福昨天有關本港政改的發言,強調外國不能說三道四。

洪磊說,政改問題是香港的內部事務,是中國的內政,任何國家對此都不能說三道四,要求有關國家言行一致,多做有利香港繁榮穩定的事。

上周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國務大臣施維爾在港發表文章,表示英國在香港普選問題上「隨時準備提供支援」,當時外交部發言人洪磊亦指責施維爾就香港政制發展「說三道四」,並強調中國「不允許任何外部勢力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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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官頻見客 政改底線不放鬆

最近,北京高官頻頻會見香港各方面的訪客,從紀律部隊再到各局常秘、副局及政助。此外,又將陸續會見各界代表人物,如友好協會代表團。相信後續仍有多批訪京團,並在「十一」前後達到高潮。

負責見客的高官,第一級的是政治局常委張德江、俞正聲;第二級的是政治局委員李源潮;第三級的是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等。調子是完全一致的,中央支持香港保持安定繁榮,一切按《基本法》辦事。

美英干預 餘孽響應
至於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他們的調子也完全一樣,就是按「三部曲」辦事:第一,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第二,由有選舉權的選民一人一票選舉;第三,最後由中央人民政府實質任命。

這個底線早在喬曉陽到深圳會見香港人大政協人士時已提出,至今並未改口。香港某些人提出由公民提名或與提名委員會提名並列,或由於「佔中」行動愈炒愈熱,中央對此的調子,並未有所改變。

此外,王光亞最近會見香港友好協進會代表團時,更說希望香港「永遠由愛國愛港的人管治」。

中央態度堅定,還因美英露骨地插手香港事務,特別是政改問題,而加重警惕。繼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奉命會見美國駐港總領事夏千福,警告他不應對香港內部事務說三道四,接着英國的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又撰文,指英國可以協助香港落實普選。

面對主子發聲,那些在港的美英代理人如李柱銘、陳方安生之流,紛紛響應支持美英干預,說甚麼英國有責任關注《中英聯合聲明》的執行情況,有責任要求中國「遵守承諾」云云。

香港的美國代理人和「港英餘孽」看到這種情況,都蠢蠢欲動,伺機配合,既攻擊中央「干預」,又打擊行政長官威信。外國勢力加緊利用政改問題干預香港內政,妨礙香港社會的穩定,是中央人民政府不能不嚴重關注的。

第一道門 中港把關
香港的特首選舉是香港的內部事務,香港又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這種結合正是「一國兩制」的特色。也就是說,二○一七年的選舉辦法,該是中央和特區共同決定的產物。至於所謂「三道門」,即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經由有選舉權的市民一人一票選舉,再由中央實質任命,只有第二道門是香港本身的事,而第三道門則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權力。至於第一道門,該是中央和香港共同協商的產物。

現在有爭議的就在第一道門,即提名的程序上。中央提出要由「愛國愛港」人士治港,而「愛國愛港」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如何判斷,便在於通過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把關。現在一些反對派人士,認為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必然是建制派人士佔多數,會篩選掉反對派的參選人士,因而提出一些繞過提名委員會的提名辦法,如由多少名選民提名便可「入閘」。這種繞道的做法,當然不會得到中央的同意,是肯定不能得逞的。

政改諮詢還未開始,美英勢力就急不及待地插手,反對派又提出明知中央不可接受的方案,要迫使中央退出第一道門。凡此種種,都增加政改討論的難度。若各方勢力都不以維持香港的繁榮穩定為前提,以為「愈亂愈好」,那麼香港不僅將落後於新加坡,更嚴重的是「沉淪不起」。因此,所謂「企硬」,是形勢所逼,並不是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吳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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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京不會不委任當選特首 (15:59)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中央不委任特首當選人的機會是零; 他相信中央未有政改的既定方案。
曾鈺成與傳媒茶敘時表示,要求中央不考慮日後當選特首的人的背景是不公道的,中央需要評估日後當選特首的人是否與外國政府關係比中央更密切,否則可以很麻煩。

對於有建議主張由中央「守尾門」,即在任命時才把關,曾鈺成認為行不通。他表示,一個溫和民主派獲巿民支持而當選特首,若中央不任命是說不過去,是以他相信守尾門用的機會是零;但如果擺明與中央對抗的候選人當選,等於多數港人要與中央對抗,屆時就是一國兩制的問題。這兩個情況都不可行。

不過他同時補對,認為香港選出一個對抗中央的人當特首,可能性「非常非常低」。

曾鈺成說,相信社會不會反對合理的所謂篩選,最重要是有客觀合理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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