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大維主論香港市情:汽車撞車黨騙案再起P135/醫管局通過急症室加價 由$100加至$220太荒謬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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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吳大維主論香港市情:醫管局通過急症室加價 由$100加至$220太荒謬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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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還押 官指難緩刑 昨晚不適送院 明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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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周五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獲准保釋至昨天。辯方昨求情時呈上10多封由舊部和好友撰寫的求情信,形容曾蔭權曾為香港作出貢獻,請求判處緩刑。惟法官表示不大可能判緩刑,只是刑期長短,案件押後至明日判刑,其間曾蔭權還押。另控方申請將日前陪審團未能達至大比數裁決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重審。

控方申接受利益罪重審
曾蔭權獲悉未能保釋後臉色通紅,緊咬下唇緩緩步向犯人欄邊,左手按着玻璃,與太太和兩名兒子道別。曾蔭權傍晚6時送抵荔枝角收押所,但約3個小時後,他因感到不適,由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他下車時戴着口罩,身上蓋着被,被外露出懲教人員手持的鐵鏈。曾蔭權在病牀上露出疲態,沿途最少有3名懲教人員同行。至晚上他留醫羈留病房。

多名前同僚求情 包括黃仁龍
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求情時讀出多封求情信,包括兩名特首參選人曾俊華及林鄭月娥、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政務司長唐英年,以及由多名民主黨等前立法會議員聯署的信。萬江儀指曾蔭權獲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包括本應為政治上的「敵人」寫求情信,可見他擁有非常良好品格,一生盡心服務香港。

辯方稱曾身心狀况過去5年急惡化
萬江儀強調,陪審團沒法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的指控達成裁決,判刑時不應考慮貪污的動機,又指雖然曾蔭權沒有在行會上申報利益衝突,但他批准雄濤廣播的相關申請,客觀上仍是合理決定,並無因此導致行會作出錯誤或不公平決定。她又引用許仕仁貪污案,指涉及沒申報的控罪判囚18個月,希望法庭能考慮曾蔭權的犯案動機、其決定的影響及嚴重程度等因素後作適當判刑。

萬江儀又稱,過去5年的調查及審訊,對曾蔭權及身邊人是折磨,他退休後不但無法享受安寧,更沒法過私人生活。呈堂醫療報告更顯示,他的身體及心理狀况在過去5年間急速惡化,個多月的審訊為其健康帶來嚴重影響。萬江儀其後重提法官陳慶偉於聆訊時曾稱,為官者「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形容曾蔭權是「爬得愈高跌得愈重」,裁決不但使其聲譽盡毁,更令他餘生覺得傷害了香港。

萬江儀續稱,曾蔭權已年屆72,若判囚必會與親人分離,對他而言將會是十分難捱的日子,法庭在判刑時須考慮罪行性質,亦有責任按被告個人狀况減輕刑罰,強調曾蔭權已明白案件對家人帶來傷害,並損害市民投身公務員意欲,希望法庭能考慮判處緩刑。惟陳官聞言直指不大可能判緩刑,只視乎刑期是長是短。

辯方未反對重審 日子未定
至於陪審團未能達至大比數裁決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方昨指考慮到控罪嚴重程度和公眾利益後,決定申請重審。萬江儀並無提出反對,只要求在重審後才判刑。陳官沒接納,並隨即問控辯雙方最快可以何時重審,一度要求下周一重審。惟因雙方御用大律師均沒期,終未能定下重審日子。曾蔭權被還押後,萬江儀曾在羈留室與他會面,她離開時並無回應曾蔭權是否就上訴給予指示。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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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對內地啟示

環球時報:對7名香港警員的判決是一聲“偏哨”
評:內地依法治國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期望不要半途而廢。以現在國內司法制度的水平來批評香港司法,猶如兒子教導父毌怎樣才可以生出兒子來。不要用自己最弱的項目來跟香港最強的項目比較,否則只會自曝其短。是自嘲還是幽默?

環球時報:然而這不意味著內地媒體也都應一片沉默。“占中”那件事與內地有關,內地公眾表達對這起案子的看法,是我們的權利。
評:「內地公眾表達對這起案子的看法,是我們的權利。」
這當然可以,但內地公眾如何能夠表逹?開放報禁是唯一方法和有效途徑。

環球時報:香港法治體系長期以來是這座城市最具競爭力的要素,然而由於它延續了殖民地的色彩,並沒有像香港政府一樣建立起對中國憲法和基本法的忠誠,因此遇到與政治有關的案件時,它就容易跑偏,背離法律的基本精神。
評:香港法治體系是司法獨立,只講求公平公正,嚴格依法律條文判案,與政治無關,本身不涉什么殖民地的色彩。
環球時報這說法明顯不懂法律、法治為何物。嚴重背離法律的基本精神。

內地官方媒體關注香港司法制度、關注香港判案是好事,因為從中可以學習何謂法治。

吳大維
2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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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明詩:如「不是聖人」成豁免懲罰原因 是忘了懲罰存在的意義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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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十優狀元、英國劍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港姐冠軍麥明詩,近日數度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就七警案發言,惹來網民有不同意見。麥明詩於周一深夜再在facebook貼出圖片,顯示有粉絲傳信息,指「巿民打警判五星期,警員打巿民判兩年,怪不得你當選沒人恭賀你,你已不是我偶像」。麥明詩以法律角度回應後,再於個人facebook撰文談法治,提及司法制度是為了解決糾紛,避免廝殺,「如果『不是聖人」成為括豁免懲罰的原因,那就是忘記了最先這些懲罰存在的意義」。

相關報道:網民質疑警察被打殘誰保護巿民? 麥明詩:如果警察打你,可以搵邊個保護你呢?
作為劍橋大學法律系畢業生,麥明詩表示「這個世界沒有完美的制度,沒有完全客觀中立的判決」。所以要不懈地追求離公義最近的位置。「我一直相信,無論你在政治光譜上的那一個位置,我們仍然同樣擁有這個『核心價值』。」

麥明詩形容人類是主觀、衝動的動物,想當「高等」動物,不想活於一個互相廝殺的環境,所以經過多年的約定俗成,才有了法律,「他罵你祖宗十八代,你不能向他動武。你老婆出軌,你不能謀殺情夫。糾紛交給法庭裁決」。

她表示我們都不是聖人,情緒是很難忍,因此才需要刑罰來阻嚇,「如果『不是聖人』成為豁免懲罰的原因,那就是忘記了最先這些懲罰存在的意義」。帖文又指法例不是沒有賦予「例外」,以打人和掟磚為例,「老婆出軌、受到挑釁不是辯護理由,但安危受到威脅而自衛,是」。強調如果人人可以憑自己的尺去量度什麼情況足以合法打人,「那我們又忘記了我們的祖先最先為什麼建立了法治」。最後,她推薦網友看一本好書,名叫《The Rule of Law》(中文版譯名:《法治:英國首席大法官如是說》),作者是Tom Bingham。

麥明詩周一出席無綫50周年台慶劇《誇世代》記者會時表示,不介意與網民激烈爭論,「因為有好多嘢係可以討論嘅,但有好多人用粗口留言,我就覺得會影響市容!」她又指公司尊重藝人發言自由,沒有過問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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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曾初嘗鐵窗味 廉政重光路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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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手扣鐐銬,被多名懲教署人員押送收押所,在這裏他除下西裝,接受俗稱「通櫃」的X光檢查,換上與其他囚犯一樣的啡色囚衣,完成從前特首到階下囚的驚人蛻變。這震撼性的一幕寫下香港廉政歷史的新篇章,既然刑可以上前特首,還有甚麼富豪權貴犯罪可以逍遙法外呢?還有哪位公職人員可以存僥倖之心呢?

曾蔭權被控三項罪名,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周五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成立,另一項行為失當罪不成立,而備受關注的特首收受利益罪則因證據不明確而未能裁決,需要重審。心知難逃一劫的曾蔭權作最後的掙扎,除了發動不少舊下屬為其寫信求情,他本人亦在報章撰文,大談自己公務員生涯的所謂貢獻,希望博取社會及法官同情,但隨着法官下令將他還押明日宣判,意味着他緩刑夢碎,面對最高七年的刑期。若收受利益罪重審後裁定成立,他還將面對加長刑期。

公義只會遲到,但不會缺席,曾蔭權鋃鐺入獄再次證明了這一點。五年前,東方報業集團踢爆曾蔭權出席澳門黑幫飯局、乘坐富豪遊艇、租住深圳「禮賓府」等連串醜聞,震驚全城,「貪曾」形象深入人心。廉政公署經過多年調查,掌握了更多的細節及證據,曾蔭權最終法網難逃,以香港第一大貪官的身份,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曾蔭權晚節不保,古稀之齡還要飽嘗鐵窗滋味的確不幸,但另一方面他又應該感到慶幸,因為香港已廢除極刑,換在古代,恐怕是狗頭鍘伺候了。

說來諷刺,當初曾蔭權吹着口哨出任特首,顧盼自雄,接受官媒採訪時揚言希望自己離任時會被市民稱為一名「清官」,但正如其他貪官的故事一樣,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由於防賄條例未能覆蓋特首,他自以為是土皇帝,可以無法無天,可以與富豪勾勾搭搭,可以大搞利益輸送。上樑不正下樑歪,曾蔭權的工作拍檔兼老友、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早前已因貪腐而被重判七年半刑期,而曾蔭權的另一名親信、廉政公署前一哥湯顯明也捲入茅台換政協醜聞,身敗名裂。一朝爆出三大巨貪,正是香港由昔日廉潔之城淪為今日貪腐之城的明證,拖累香港在有關廉政的國際排行榜上跌跌不休。如今曾蔭權繼許仕仁腳步淪為囚犯,可謂咎由自取,一定程度上擦亮了香港已經蒙污的廉潔招牌。

但正如中紀委的反腐紀錄片《永遠在路上》,曾蔭權入獄並不是反腐的結束,重光香港廉政仍有漫漫長路。事實上,曾蔭權被控收受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三十五萬元,廉署竟然因為估計李國寶不會配合而放棄傳召作供,此舉有如揮刀自宮,不僅有違行賄受賄都要查的一貫原則,更釋出富豪享有治外法權的訊息,負面影響深遠。既然曾蔭權收受利益罪需要重審,市民希望廉署知恥而後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是一句空話!

評:
獲頒施禮榮盾及榮譽警棍的督察趙明康指:「每個人都有錯,我自己都錯過,唔通唔畀機會?」
誰有權畀機會?自己可以畀自己機會,但法律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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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訪問 城大法律學者﹕外籍法官制度可商榷

7警昨換上啡色囚衣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分別到赤柱、東頭及塘福懲教院所服刑。

7名警員於佔領運動期間襲擊示威者曾健超,被判監兩年。《人民日報》海外版昨刊登文章,當中訪問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引述顧對七警案判決感到「非常意外」,稱7名警員判緩刑比較合理,顧又說法官立場引起公眾質疑,反政府者判刑往往遭輕判,相反警察卻因衝動毆打行為被判監禁兩年,認為香港的法治令人十分擔憂。

律政司:社會應尊重司法制度
昨未能聯絡上顧敏康。律政司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人士言論,但重申要有效維持法治,需社會配合和支持,其中特別重要的是社會人士應尊重特區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司法機構表示不評論。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顧敏康的言論是不知所謂。

指判決令社會普遍不滿難言公正
《人民日報》海外版昨發表題為「警察被重判衝擊香港法治」文章,文中開首提到7名警員於佔領運動期間襲擊示威者曾健超,被判監兩年事件「震驚香港」,又稱佔領者普遍獲輕判或逍遙法外,而辛苦執勤、承受巨大壓力的警察卻因一時失誤遭重判。

報道中訪問顧敏康,當中顧表示「我個人對這個判決感到非常意外」,並說一般而言司法獨立,意味法官判決案件不需要各方滿意,但當一個判決令社會大眾普遍感覺不滿意時,很難說這個判決是公正的。

顧稱警察執法時毆打疑犯是不可以的,也可能因此構成犯罪,但對7名警察一律判監兩年顯然是過重,認為法官根本沒考慮7名警察當時面對的是窮兇極惡的疑犯,而毆打疑犯是在極其憤怒下的激情衝動行為,7人已因衝動失去職位和福利,已受懲罰,故判緩刑是比較合理。

報道引述顧稱,本港法官擁有較大的自由裁決權,法官立場引起了公眾質疑,因反政府者衝擊政府或襲警被判罪成,但往往是「高高提起,輕輕放下」,只判處社會服務令,又說判決此案的法官杜大衛是英國人,而香港法律系統中有大量外國籍法官雖為《基本法》允許,但「這種制度顯然存在商榷的地方,那就是立場問題可能影響他們對案件的判斷」。

另外,警方多個員方組織今晚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就七警案跟進作商討,或有共同行動。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昨公布社會指標調查結果,當中「司法制度公平程度」的評分錄得明顯升幅,最新評分為6.35分(10分滿分),較去年7月中的6.16分上升0.19分,升幅達3%。

吳大維評:

對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的言論亦感到「非常意外」,難以相信是一個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講出來的言論,正如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顧敏康的言論是不知所謂。

誰也不會同意顧敏康說曾健超是窮兇極惡的疑犯。

顧敏康:而毆打疑犯是在極其憤怒下的激情衝動行為,7人已因衝動失去職位和福利,已受懲罰,故判緩刑是比較合理。
7人已因衝動失去職位和福利與警察執法時毆打疑犯兩者沒有關係,不構成不受懲罰理由。

顧敏康:而毆打疑犯是在極其憤怒下的激情衝動行為。

警蔡被授權執法,只能依法執法,不是以個人情緒、性格或喜好去執法,況且都經嚴格訓練。顧敏康説7警毆打疑犯是在極其憤怒下的激情衝動行為。大多數殺人犯和傷人犯都是在極其憤怒下的激情衝動行為作出。警察有槍,不能控制情緒是對社會安全構成極其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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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被恐嚇】頭版「漢江泄」:沒打算擱筆 中央應徹查 (08:36)

《成報》昨晚發出緊急聲明表示,本月中開始,該報部分管理層遭可疑人跟蹤及偷拍,更有管理層住所外遭人張貼附有樣貌的恐嚇及抹黑單張,《成報》表示已就事件報案,相信事件與該報頭版刊登的「漢江泄」評論文章有關,直指是「政治威嚇」。《成報》今日以頭版報道此事,「漢江泄」亦在頭版以<無法無天>為題撰文,強調「我沒打算把手上的一支筆擱下」。

「漢江泄」文章指出,對事件心情沉重,認為是特首選舉「已達至你死我活的局面」。「漢江泄」又說,把香港人回鄉證照片交給不法分子用作印製恐嚇海報,是把國家主席習近平倡導的「依法治國」變成空話,嚴重違紀違法及破壞「一國兩制」,認為中央核心應當徹查。

「漢江泄」續說,感謝《成報》保護消息來源,不為威嚇動搖,又強調「我沒打算把手上的一支筆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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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3.8萬人大會撐七警 一度爆粗 前副處長特首副官出席

警察兩個員方組織昨晚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大會,跟進七警判囚一事,由於人數之多「始料不及」,故除了室內羽毛球場外,需開放兩個室外足球場供參加者聚集。

警隊內部近日對7名警察在佔領時襲擊示威者罪成判囚兩年的裁決有強烈意見。兩個警察員方協會昨晚就七警案的跟進,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主辦單位指高峰時有3.8萬人參加,包括現役休班、退休警務人員及其親友,參加者按大會要求穿上白衣,警察員方組織輪流上台發言,並表示會去信特首要求就辱警罪立法。有發言警務人員談及工作遇到挑釁時「爆粗」,獲台下參與者以粗口呼應。主辦單位及政治學者均指今次活動參加人數超預期。

有關大會由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及本地督察協會舉辦,原定昨晚7時開始,下午5時許會場外已有大批警務人員接踵而來 ,6時許會場外的通道塞滿人。主辦單位指昨晚8時高峰時有3.8萬人參加。警方發言人回應稱,明白昨大會的目的,管理層會繼續聆聽同事意見。

對於活動有否違反《公安條例》,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指昨為內部會員活動 ,並非「集會」,「業務會議不違反任何法例」,協會原預計只有數百人參加,最終人數是「始料不及」。被問及有警員在台上說粗言,陳說「會員也有其情緒,尊重他們的表達方式」。

大會昨於遊樂會室內羽毛球場及室外足球場舉行,兩足球場站滿參加者。在台上獲邀參加的嘉賓包括員佐級協會創會主席譚惠珠,而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等則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另前副警務處長黃志雄、前輔警總監姚仰龍、現任行政長官副官劉志堂警司亦有到場(見表)。據知,不少警區指揮官昨晚亦在場,但有指警隊高層不鼓勵高級警司及以上級別人員出席。

警員:如納粹迫害猶太人
會上,4個員方組織主席或副主席輪流發言。陳祖光指今次大會是「創歷史時刻」,要見證七警「法庭上洗脫罪名,堂堂正正行出來」,預先登記的10多名警務人員之後輪流上台,其中一員佐級警員形容現時警察常遇不禮貌對待,有如「二戰時期的猶太人被納粹德軍迫害」,問在場者會否介意後,大喊粗言「×你老母」,以示平日執勤遇到的情况,台下不少人高喊該四字和應。

譚惠珠設基金募捐助七警
譚惠珠其後發言,指與梁智鴻醫生及數名熱心人士成立「敬言仁基金」,發起募捐以助七警家屬解決經濟及生活問題。她說近日常有人向她說七警案裁決「唔抵」,並稱有銀行界朋友致電給她,指兩年後會聘請七警。整個會議最後由各人以靜默70秒作結。

學者:反映政治環境執法難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會議出席人數反映警員怨氣超出預期,料出席者除因不滿七警案判決,是有見近年政治環境令警員執法困難,認為政府長遠應思考如何處理社會撕裂對立。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稱,警務人員因反對一個法庭判決而集會,公眾對警方執法的專業會有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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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例列明避免「被誤影響公正」活動

現時政府其他紀律部隊人員皆可組織或參加工會,但法例規定警隊的員方組織只可以「協會」形式運作。

根據《警隊條例》第8條,警務人員不得成為任何職工會的會員,若違反規定,即喪失其繼續為警員的資格。《警察通例》第6章第34條亦列明,警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包括支持或參與政治團體的政治活動等。警方高層過去亦曾多番向外表示,不鼓勵人員參加遊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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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地逾500人集會須通知警方

逾3萬名休班或退休警務人員及家屬昨晚在警察體育遊樂會聲援七警。根據《公安條例》,在私人處所舉行超過500人的集會,事前須向警務處作出「意向通知」。根據警務處網頁,昨日全日未有接獲任何公眾集會或遊行的通知。

警:非公安例限制「集會」
警方回應,昨日活動為專業及業務性質,並非《公安條例》第2條所指的集會。
對活動會否觸犯公安條例,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昨晚是內部會員活動,並非「集會」,「業務會議不違反任何法例」。陳指協會原先預計只有數百人出席。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石書銘指出,如有關「集會」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法律上為「未經批准集結」,「同佔中無分別」。

根據《公安條例》第7條,「在私人處所舉行的集會,而該集會的參加人數為不超過500人者」,方可豁免向警務處長作出「意向通知」;根據《公安條例》第17A條,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指出,警察體育遊樂會為私人處所,在該處集會「照法律字面」是需要申請,如警方依法辦事,應解釋為何容許未有申請的「集會」舉行。但他指一般在私人處所聚集不觸犯刑事罪行,如有婚宴擺50圍酒席也逾500人,但從不會有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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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社評警方萬人大會:法治警隊對立 受害的是市民 (08:09)

兩個警察員方協會昨晚就七警案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主辦單位指高峰時有3.8萬人參加,有警務人員發言談及工作遇到挑釁時「爆粗」,獲台下參與者以粗口呼應。《大公報》社評認為,是次大會「讓全社會看到香港警隊是一支高質素、有高度紀律性和團結的隊伍,值得自豪」。

社評題為<萬人撐警爭公道 強壓怒火嚴守法>,指難得的是,不少與會者雖然情緒高漲、心情激動,但大會自始至終都在理性、和平與守法的情況下進行,「正如大會主持人、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在致辭中所指出:集會讓全社會看到香港警隊是一支高質素、有高度紀律性和團結的隊伍,值得自豪」。

社評表示,「七警案」在社會上已形成不可低估的影響,一方面是判決結果和司法機關的權威受到質疑,一方面是警隊未來執法能力可能面對更大挑戰,「法治是社會基石,警隊則是維護社會安寧的重要力量,一旦兩者的關係出現對立,以致兩方面的形象都受損,則最終受害的只會是市民」。

社評認為,近年激進反對派行為日趨暴力和違法,而又未有受到應有制裁,「當搞事分子一次又一次在街頭發起衝擊……當執法人員一次又一次被當街辱罵和推撞,壓力早晚會到達『臨界點』,衝突已是無可避免」,又說執法人員長時間在工作中感到屈辱和不平,值得市民同情,有關當局必須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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