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民主派留任 譚耀宗重申被 DQ 者應考慮離任 譚惠珠:民調不過半留任認受性低
2020/9/30 — 13:31
立法會選舉取消,現屆議員延任一年,民主派去留民調昨日公布結果,最終有 20 名民主派議員決定留任,當中包括在原來選舉報名中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公民黨楊岳橋丶郭家麒丶郭榮鏗及會計界梁繼昌。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天再表示,幾名不符合參選資格的人不應留任,「佢應該自己考慮,唔好再留喺度」,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指,在民調中支持民主派留任的少於一半,「我覺得認受性係低嘅」。
譚耀宗今早出席一個國慶活動時回應記者提問,指早前被選舉主任 DQ 的民主派議員是否留任「自己考慮」,不過他認為他們不應該留任,又重申他早前已表示,被選舉主任 DQ 的人可以繼續留任做議員是有矛盾。
出席同一活動的譚惠珠就表示,民主派民調結果,支持留任的人不足一半,認為受性「係低」,但既然民主派議員決定留任,希望他們「做實事」,指早前的特別財會有混亂,亦有報道指民主派可能與「激進派」密切聯繫,「呢個唔係一個好趨勢,我希望佢哋回頭是岸。」
評:公民黨楊岳橋丶郭家麒丶郭榮鏗及會計界梁繼昌四位經極力掙扎擠入臨立會,現在建制派先禮後兵叫你們不應該留任。請你們四位再來第二次政治決定,去或留?有選擇嗎?
不要讓人羞辱一翻後變成死豬,然後叫你滾!
總辭「委任議員」已經是政治自殺身亡P107/立法會9 月選舉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端木皚 Thomas Hoyle
百無一用的書生一名,只想用一管禿筆;為常識發聲,為良知守護;抽盡荒謬世代的水,灌溉水泥地上種的花。
「民主派」接受招安,然後呢?
2020/10/3 — 22:38
2020 年 9 月 29 日,民主派就議會去留民調結果見記者。
在所謂的民調的掩護下,大部分所謂的「民主」派決定大條道理接受共匪的「臨立會」委任(註一):但朱凱廸、慢必和陳淑莊三位(前)議員則拒絕共匪「招安」,如期於九月三十日完成其任期。
在爭議甚囂塵上時,我一直不多在公共空間就此議題發言。但現在爭議暫時應該告一段落,到底是否有一些基本的政治倫理議題值得我們思考呢?
民調:政治人物無法迴避的政治責任
正如負責民調的鍾庭耀博士指出,民調其實沒有為接受委任提供明確的民意授權。事實上,稍有統計學常識的人都知道,47.1% vs 45.8% 這樣狹窄的比數,根本在 margin of error 的範圍內,真正的民意可能根本相反:換言之,倘若有一次大型的公投,反對委任的人說不定還在支持者之上。
在支持反對各不過半、比數差距如此狹窄的結果下,聲稱「跟從民調」接受委任,若非無知,就是無恥:因為他們深知民調其實沒有為他們的決定提供任何基礎,遑論任何理據。聲稱「跟從民調」作出決定,其實只是為他們早已下了的決定找一個幌子,找一個藉口,藉此掩飾他們無法理直氣壯辯護的決定。民調沒有為這些(前)議員作決定;所作的決定仍然是他們的政治決定,而他們必須為此負全責。
事實上,自稱代議士的(前)議員將如此複雜和需要平衡不同理據和利益的決定推諉給選民,本來就是極不負責任的舉措。他們彷彿忘了什麼是代議政制,忘了他們是政治人物,而政治人物的首要職責就是作出政治決定。倘若什麼都可以推給選民決定,那麼我們要議員做什麼?為什麼不是我們去領他們議員薪津?是否下次有什麼二讀和法案修正案我們也不斷做民調去給這班「議員」指示?
難怪不少人多年來慨嘆香港沒有政治家而只有「政工作者」:對這些「政工作者」來說,政治大概只是一份可以準時出糧的「工作」。他們的心態大概是「搵食啫,犯法呀?」的低淺層次:至於在大是大非前的道德勇氣甚至政治智慧去作決定,奮不顧身的抗爭去捍衛我們的自由空間,則似乎不是「份糧包咗」的項目,所以向來有如鳳毛麟角般罕見。
策略:「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
當然,我們不能忘記,在本來任期後接受新的委任,這舉動確實是「犯法」:犯了《基本法》下的憲政秩序。但儘管如此,這也不代表這行動有正當性(legitimacy)的問題:就如在街頭的勇武抗爭,在法律條文上也是「犯法」,但在當下香港的處境中,道德上明顯有充足的支撐(justification),因此,勇武抗爭並沒有正當性的問題。同理,倘若接受委任的議員能夠清晰指出接受委任如何具備實質的抗爭意義,我也能同意接受委任不是接受「招安」。
但在接受委任的同時,卻未能提出清晰,遑論具說服力的抗爭策略和藍圖,則難免令人質疑他們是否只是戀棧權位而接受委任。
因此,容我在此清楚地向二十位「民主派」的(前)議員請教:在保安、秘書處都不會尊重遊戲規則,在一個你們只佔少於三分一的絕對少數的議會,在一個政府早已放棄向公眾和議會說道理的大氣候,你們的委任到底能發生什麼實質的作用?請別再用那些「留著總比走了好」,或「身為議員總有一些特權和作用」這些恐怕連你們自己也不相信鬼話來搪塞香港人(過去十多個月,你們被捕甚至被打時,這些特權有「救你們脫離兇惡」嗎?)。說這樣無恥的話,大概和你們深痛惡絕的林鄭只有程度上但沒有本質的分別(differing only in degree but not in kind)。
在這個「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的「萬年國會」,請問你們準備做什麼?倘若你們身具什麼少林功夫或太極神功的絕技,是時候露兩手了。
結語:「民主派」接受招安,然後呢?
過去一年多的抗爭運動令香港人明白,抗爭不能墨守成規,不能太顧忌表面冠冕堂皇和合法,抗爭的方略需要靈活變通,需要 Be Water,需要兄弟爬山,各自努力。非法(illegal)本身並不代表不正當(illegitimate)。
但即使如此,聲稱某個行動(例如接受委任)具抗爭意義的人,畢竟不能規避說明其方略的責任:否則,「抗爭」和「民調」一樣,只會淪為一塊半透明的遮羞布:雖然看似可以掩飾背後不少不可告人的目的和意圖,但畢竟還是叫人一一看穿了。
既然二十名(前)立法會議員今天作出他們的政治決定,接受共匪的委任,參與新一屆的(萬年)臨立會,那麼就請他們清楚的向香港人交代他們在(至少)未來一年的行動策略和方向:香港人過去一年多聽鬼話太多了,誰是人誰是鬼,香港人的心中清楚得很。
否則,不如索性坦承自己還不捨得成為 dead body,直認自己對薪津和權位的戀棧,在香港人的前途之上。
那麼,至少來得誠實。
註一:我不認同坊間稱這些為什麼「留任」或「延任」:原來的立法會任期於執筆時(十月一日)已經完結。由十月一日開始的,已非本來的立法會,而是新的「臨立會」;他們雖不再需要宣誓,但任期是新的委任任期。沒有可讓他們「留下」或「延續」的任期。用詞必須準確,以正視聽。
百無一用的書生一名,只想用一管禿筆;為常識發聲,為良知守護;抽盡荒謬世代的水,灌溉水泥地上種的花。
「民主派」接受招安,然後呢?
2020/10/3 — 22:38
2020 年 9 月 29 日,民主派就議會去留民調結果見記者。
在所謂的民調的掩護下,大部分所謂的「民主」派決定大條道理接受共匪的「臨立會」委任(註一):但朱凱廸、慢必和陳淑莊三位(前)議員則拒絕共匪「招安」,如期於九月三十日完成其任期。
在爭議甚囂塵上時,我一直不多在公共空間就此議題發言。但現在爭議暫時應該告一段落,到底是否有一些基本的政治倫理議題值得我們思考呢?
民調:政治人物無法迴避的政治責任
正如負責民調的鍾庭耀博士指出,民調其實沒有為接受委任提供明確的民意授權。事實上,稍有統計學常識的人都知道,47.1% vs 45.8% 這樣狹窄的比數,根本在 margin of error 的範圍內,真正的民意可能根本相反:換言之,倘若有一次大型的公投,反對委任的人說不定還在支持者之上。
在支持反對各不過半、比數差距如此狹窄的結果下,聲稱「跟從民調」接受委任,若非無知,就是無恥:因為他們深知民調其實沒有為他們的決定提供任何基礎,遑論任何理據。聲稱「跟從民調」作出決定,其實只是為他們早已下了的決定找一個幌子,找一個藉口,藉此掩飾他們無法理直氣壯辯護的決定。民調沒有為這些(前)議員作決定;所作的決定仍然是他們的政治決定,而他們必須為此負全責。
事實上,自稱代議士的(前)議員將如此複雜和需要平衡不同理據和利益的決定推諉給選民,本來就是極不負責任的舉措。他們彷彿忘了什麼是代議政制,忘了他們是政治人物,而政治人物的首要職責就是作出政治決定。倘若什麼都可以推給選民決定,那麼我們要議員做什麼?為什麼不是我們去領他們議員薪津?是否下次有什麼二讀和法案修正案我們也不斷做民調去給這班「議員」指示?
難怪不少人多年來慨嘆香港沒有政治家而只有「政工作者」:對這些「政工作者」來說,政治大概只是一份可以準時出糧的「工作」。他們的心態大概是「搵食啫,犯法呀?」的低淺層次:至於在大是大非前的道德勇氣甚至政治智慧去作決定,奮不顧身的抗爭去捍衛我們的自由空間,則似乎不是「份糧包咗」的項目,所以向來有如鳳毛麟角般罕見。
策略:「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
當然,我們不能忘記,在本來任期後接受新的委任,這舉動確實是「犯法」:犯了《基本法》下的憲政秩序。但儘管如此,這也不代表這行動有正當性(legitimacy)的問題:就如在街頭的勇武抗爭,在法律條文上也是「犯法」,但在當下香港的處境中,道德上明顯有充足的支撐(justification),因此,勇武抗爭並沒有正當性的問題。同理,倘若接受委任的議員能夠清晰指出接受委任如何具備實質的抗爭意義,我也能同意接受委任不是接受「招安」。
但在接受委任的同時,卻未能提出清晰,遑論具說服力的抗爭策略和藍圖,則難免令人質疑他們是否只是戀棧權位而接受委任。
因此,容我在此清楚地向二十位「民主派」的(前)議員請教:在保安、秘書處都不會尊重遊戲規則,在一個你們只佔少於三分一的絕對少數的議會,在一個政府早已放棄向公眾和議會說道理的大氣候,你們的委任到底能發生什麼實質的作用?請別再用那些「留著總比走了好」,或「身為議員總有一些特權和作用」這些恐怕連你們自己也不相信鬼話來搪塞香港人(過去十多個月,你們被捕甚至被打時,這些特權有「救你們脫離兇惡」嗎?)。說這樣無恥的話,大概和你們深痛惡絕的林鄭只有程度上但沒有本質的分別(differing only in degree but not in kind)。
在這個「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的「萬年國會」,請問你們準備做什麼?倘若你們身具什麼少林功夫或太極神功的絕技,是時候露兩手了。
結語:「民主派」接受招安,然後呢?
過去一年多的抗爭運動令香港人明白,抗爭不能墨守成規,不能太顧忌表面冠冕堂皇和合法,抗爭的方略需要靈活變通,需要 Be Water,需要兄弟爬山,各自努力。非法(illegal)本身並不代表不正當(illegitimate)。
但即使如此,聲稱某個行動(例如接受委任)具抗爭意義的人,畢竟不能規避說明其方略的責任:否則,「抗爭」和「民調」一樣,只會淪為一塊半透明的遮羞布:雖然看似可以掩飾背後不少不可告人的目的和意圖,但畢竟還是叫人一一看穿了。
既然二十名(前)立法會議員今天作出他們的政治決定,接受共匪的委任,參與新一屆的(萬年)臨立會,那麼就請他們清楚的向香港人交代他們在(至少)未來一年的行動策略和方向:香港人過去一年多聽鬼話太多了,誰是人誰是鬼,香港人的心中清楚得很。
否則,不如索性坦承自己還不捨得成為 dead body,直認自己對薪津和權位的戀棧,在香港人的前途之上。
那麼,至少來得誠實。
註一:我不認同坊間稱這些為什麼「留任」或「延任」:原來的立法會任期於執筆時(十月一日)已經完結。由十月一日開始的,已非本來的立法會,而是新的「臨立會」;他們雖不再需要宣誓,但任期是新的委任任期。沒有可讓他們「留下」或「延續」的任期。用詞必須準確,以正視聽。
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港特首林鄭月娥擬給「居於大灣區的市民」予投票權,民主派今記者會表達抗議。
評:這就是延遲立法會選舉—年的原因?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林兆彬
90 後區議員,喜歡電影和日劇。寫文章,只為了寫出更好的自己
「你有冇證據證明大灣區票站造假啊?」
2020/10/11 — 12:24
今年7月尾,林鄭月娥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當時有些人擔心一年後都不會再有選舉,但請「放心」,因為政府的陽謀已經進入第二階段,保皇黨可能比你更想提早大選。
據說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會宣佈在大灣區和其他中國大陸城市設立投票站,讓居住在大陸的香港人都能夠投票。我估計,除非疫情異常嚴重,否則下年9月一定會舉行立法會「選舉」,因為種票造假將會制度化,獨裁政權要用假選票和假民意,踢走議會內的絕大部分的民主派。就好像白俄羅斯一樣,盧卡申科取得近八成選票第五度連任總統。
雖然香港的政制是不民主,但在 2016 年發明 DQ 候選人之前,選舉大致上都算是公平、公正和公開。一旦在中國大陸設立票站,香港的選舉即時變得不公平、不公正和不公開,例如民主派候選人無法到大陸拉票,連文宣都無法寄上大陸;親建制媒體以外的傳媒和民主派的義工都難以到大陸監察票站運作,重覆投票和偷換票箱都不會被揭發;同一個人,能否在大陸票站和香港票站重覆投票呢?更恐怖的是,大陸票站的工作人員是什麼人?全部都是香港公務員?會否聘請大陸人?
分享一件事情,10 月 7 日,我與街坊出席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聆訊,要求推翻酒牌局向旺角警署警官餐廳續發兩年會社酒牌的決定。負責聆訊的主席王鳴峰資深大律師在聆訊中多次質問我:「有無證據顯示警員喺嗰度飲完酒,滋擾同影響到人?」申請會社酒牌的旺角警署警官餐廳位於旺角警署二樓,我、街坊和傳媒都無法進入旺角警署內,就算警暴問題擺在眼前,我們也不會有實質證據證明有警察在旺角警署內飲酒後鬧事。當日,有街坊發言反駁:「連委任證都睇唔到,點知佢係咪警察?」警署申請酒牌,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大陸投票站也是類似情況,就像黑箱,造假實在太容易,假選民名冊、假選民、假香港身份證等等,但民主派根本無辦法監察。到時候民主派大敗,就算提出選舉呈請,法官也會問:「你有冇證據證明大灣區票站造假啊?」然後官司就完結。遊戲規則本身就對民主派不利,然後政權再用遊戲規則來塞住香港人的嘴巴,告訴你這就是「法治」。
最後,分享兩件台灣歷史事件。
1975 年,黨外「省議會五虎將」之一郭雨新參與立委選舉,郭雨新獲得八萬多票落敗,廢票卻高達八萬多張。
1977 年「中壢事件」,國民黨除了買票之外,更禁止桃園縣長候選人、黨外人士許信良的監票人員到投票站,帶他們往派出所問話。有人目擊監選主任以拇指沾印泥,將投給許信良的選票壓成廢票。最後群眾包圍和放火燒毀警察局,警方發射催淚彈,又開槍打死多位年輕人。
香港黑暗的未來,或許已經能夠預見。
90 後區議員,喜歡電影和日劇。寫文章,只為了寫出更好的自己
「你有冇證據證明大灣區票站造假啊?」
2020/10/11 — 12:24
今年7月尾,林鄭月娥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當時有些人擔心一年後都不會再有選舉,但請「放心」,因為政府的陽謀已經進入第二階段,保皇黨可能比你更想提早大選。
據說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會宣佈在大灣區和其他中國大陸城市設立投票站,讓居住在大陸的香港人都能夠投票。我估計,除非疫情異常嚴重,否則下年9月一定會舉行立法會「選舉」,因為種票造假將會制度化,獨裁政權要用假選票和假民意,踢走議會內的絕大部分的民主派。就好像白俄羅斯一樣,盧卡申科取得近八成選票第五度連任總統。
雖然香港的政制是不民主,但在 2016 年發明 DQ 候選人之前,選舉大致上都算是公平、公正和公開。一旦在中國大陸設立票站,香港的選舉即時變得不公平、不公正和不公開,例如民主派候選人無法到大陸拉票,連文宣都無法寄上大陸;親建制媒體以外的傳媒和民主派的義工都難以到大陸監察票站運作,重覆投票和偷換票箱都不會被揭發;同一個人,能否在大陸票站和香港票站重覆投票呢?更恐怖的是,大陸票站的工作人員是什麼人?全部都是香港公務員?會否聘請大陸人?
分享一件事情,10 月 7 日,我與街坊出席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聆訊,要求推翻酒牌局向旺角警署警官餐廳續發兩年會社酒牌的決定。負責聆訊的主席王鳴峰資深大律師在聆訊中多次質問我:「有無證據顯示警員喺嗰度飲完酒,滋擾同影響到人?」申請會社酒牌的旺角警署警官餐廳位於旺角警署二樓,我、街坊和傳媒都無法進入旺角警署內,就算警暴問題擺在眼前,我們也不會有實質證據證明有警察在旺角警署內飲酒後鬧事。當日,有街坊發言反駁:「連委任證都睇唔到,點知佢係咪警察?」警署申請酒牌,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大陸投票站也是類似情況,就像黑箱,造假實在太容易,假選民名冊、假選民、假香港身份證等等,但民主派根本無辦法監察。到時候民主派大敗,就算提出選舉呈請,法官也會問:「你有冇證據證明大灣區票站造假啊?」然後官司就完結。遊戲規則本身就對民主派不利,然後政權再用遊戲規則來塞住香港人的嘴巴,告訴你這就是「法治」。
最後,分享兩件台灣歷史事件。
1975 年,黨外「省議會五虎將」之一郭雨新參與立委選舉,郭雨新獲得八萬多票落敗,廢票卻高達八萬多張。
1977 年「中壢事件」,國民黨除了買票之外,更禁止桃園縣長候選人、黨外人士許信良的監票人員到投票站,帶他們往派出所問話。有人目擊監選主任以拇指沾印泥,將投給許信良的選票壓成廢票。最後群眾包圍和放火燒毀警察局,警方發射催淚彈,又開槍打死多位年輕人。
香港黑暗的未來,或許已經能夠預見。
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黃營活該贏不了 - 曾志豪
11小時前
專欄作家 :
曾志豪 很痛心的說,黃營的抗爭,如果最後贏不了的話,不怪誰,就是怨自己。我們活該贏不了。因為我們,無時無刻,都在分裂內鬥。
早前立法會留任與否的問題,已經告訴大家,黃營根本只是被一層脆弱的草紙糊裱包裝,表面團結,實際是「隱性分裂」。有共同外敵時,尚可借外敵作為共同包裝,勉強「不分」;一旦敵人炮火稍緩,內鬥又起,互相攻訐。
譬如黃店,每間都指責對方賣的是「人血饅頭」。不同的援助基金或律師團體,突然又變成「出賣手足」的詐騙集團。
警察秋後算帳,以「藐視立法會」罪名拘捕一眾前和現任立法會議員,這本來是一宗徹頭徹尾的政權欺壓議事機關的新聞,我天真以為應該「同仇敵愾」,槍口對外,誰知網上竟然有人嘲笑「留守議員」自取其辱攞嚟衰。有人諷刺這些議員,不是說自己留守議會可以阻擋惡法嗎?根本就被政權綁手綁腳,以後想拉布阻礙惡法都會被控「藐視立法會」,證明留守的決定是自欺欺人,早知結果何必當初云云。
這是甚麼心態?政權不斷改遊戲規則,把原本存在的抗爭空間收窄取消,這難道又是抗爭者的責任?當初留守議會,然後議會功能再被剝削,如這便是留守者的錯誤,那麼如政權進一步收緊街頭集會或國際戰線的空間,連在網絡打一句Save 12都犯國安法, 難道又變成了街頭抗爭者的錯誤?
這簡直就是Blame The Victim,黃營永遠存在「只有自己才是正確抗爭路線」的心魔,一旦別人選擇其他抗爭手段,便會有一種「睇死你唔掂」的心態,最終政權真的封殺了這些抗爭手段,那些黃營中人便會幸災樂禍,好像比抗爭成功更開心。但人家的手段失敗,不代表他們的路線便成功。
就連美國總統選舉也成為香港黃營的分裂原因,這實在是最大的諷刺﹕我們無份投票,卻有份一起品嚐撕裂內鬥的惡果。
11小時前
專欄作家 :
曾志豪 很痛心的說,黃營的抗爭,如果最後贏不了的話,不怪誰,就是怨自己。我們活該贏不了。因為我們,無時無刻,都在分裂內鬥。
早前立法會留任與否的問題,已經告訴大家,黃營根本只是被一層脆弱的草紙糊裱包裝,表面團結,實際是「隱性分裂」。有共同外敵時,尚可借外敵作為共同包裝,勉強「不分」;一旦敵人炮火稍緩,內鬥又起,互相攻訐。
譬如黃店,每間都指責對方賣的是「人血饅頭」。不同的援助基金或律師團體,突然又變成「出賣手足」的詐騙集團。
警察秋後算帳,以「藐視立法會」罪名拘捕一眾前和現任立法會議員,這本來是一宗徹頭徹尾的政權欺壓議事機關的新聞,我天真以為應該「同仇敵愾」,槍口對外,誰知網上竟然有人嘲笑「留守議員」自取其辱攞嚟衰。有人諷刺這些議員,不是說自己留守議會可以阻擋惡法嗎?根本就被政權綁手綁腳,以後想拉布阻礙惡法都會被控「藐視立法會」,證明留守的決定是自欺欺人,早知結果何必當初云云。
這是甚麼心態?政權不斷改遊戲規則,把原本存在的抗爭空間收窄取消,這難道又是抗爭者的責任?當初留守議會,然後議會功能再被剝削,如這便是留守者的錯誤,那麼如政權進一步收緊街頭集會或國際戰線的空間,連在網絡打一句Save 12都犯國安法, 難道又變成了街頭抗爭者的錯誤?
這簡直就是Blame The Victim,黃營永遠存在「只有自己才是正確抗爭路線」的心魔,一旦別人選擇其他抗爭手段,便會有一種「睇死你唔掂」的心態,最終政權真的封殺了這些抗爭手段,那些黃營中人便會幸災樂禍,好像比抗爭成功更開心。但人家的手段失敗,不代表他們的路線便成功。
就連美國總統選舉也成為香港黃營的分裂原因,這實在是最大的諷刺﹕我們無份投票,卻有份一起品嚐撕裂內鬥的惡果。
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大公報》配合建制派 社評轟民主派拉布攬炒 無資格留任
2020/11/6 — 12:35
立法會延任議會 10 月起開始,民主派持續點人數和積極發言「拉布」,何君堯、工聯會麥美娟等人斥「攬炒派」浪費時間,拖慢議會進度,何君堯更去信要求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撤銷個別議員議員資格。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今日(6 日)發社評,指「攬炒派」現時只剩下「議會戰線」可行,因此不放過癱瘓議會的機會。社評又重提「愛國者治港」原則,批評「攬炒派」無資格留任,又指嚴重干擾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都會觸犯《港區國安法》,「法律當用則用,毋需猶豫不決」。
斥民主派造成多次流會 難令議會正常運作
《大公報》的社評提到,立法會民主派在 10 月初會期首天就連續 12 次「點人數」拉布,又在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上「扯貓尾」互相提名,立法會大會已經有 3 次流會紀錄,「如此議會, 如何能正常運作?港人利益,如何能得到維護?」
社評指立法會流會只是「問題表象」,「嚴峻事實」是「攬炒」行為在立法會全面開花,構成香港穩定發展的「最大風險與威脅」。文章解釋《港區國安法》訂立後,街頭戰線和國際戰線都已經被堵塞,民主派只剩下議會戰線,企圖透過破壞議會,重新煽動新一輪暴亂,「如果『攬炒議會』不受遏止,未來數個月,更嚴重的『拉布』 、更激烈的議會對抗、更嚴峻的暴亂將會在香港出現。」
點名抨擊 7 月遭 DQ 四人 「他們還配當立法會議員?」
社評又重提「愛國者治港」的觀點,表示立法會是建制的一部分,議員也應該跟特區官員一樣「擁護基本法」,堅持「愛國者治港」,批評民主派議員無一個能符合標準,並點名 7 月遭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的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梁繼昌,以及朱凱廸、胡志偉、許智峯、林卓廷等人,是「『攬炒議會 』的主要策劃者及參與者」,「煽暴縱暴、撐 『獨』 宣『獨』」,「這樣的人,還能稱得上是 「愛國者 」?他們還配當立法會議員?」
社評最後引述《港區國安法》,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認為「法律當用則用,毋需猶豫不決」,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她入稟法院取消「攬炒派」議員資格,更「反映了廣大香港市民的強烈心聲」,「攬炒派沒有資格繼續留在立法會,他們必須為自己的攬炒惡行付出代價。」
何君堯:許智峯及林卓廷表現「歷史上最差」 去信林鄭要求撤銷資格
何君堯昨日表示,已經去信林鄭,要求撤銷民主黨許智峯及林卓廷的議員資格,認為他們的表現「歷史上最差」,又認為兩人阻礙發言,嚴重拖慢議會進度,至於其他的泛民議員表現,何君堯就指他們「做過啲乜嘢心中有數」。何君堯並指,立法會即將審議許智峯譴責動議,他會全力推動,務求「革佢走」。
工聯會麥美娟昨日亦表示,民主派不斷點人數,批評他們浪費時間及公帑,「我哋甚至覺得,惡意嘅拉布,大家都要研究下,有無違反國安法第 22 條。」至於曾經在今年 5 月初內會衝突當中,在會議室內拉扯前議員陳志全的郭偉强就表示,早前有議員衝出座位、「掉臭彈」等,都屬惡意干擾議會行為。
2020/11/6 — 12:35
立法會延任議會 10 月起開始,民主派持續點人數和積極發言「拉布」,何君堯、工聯會麥美娟等人斥「攬炒派」浪費時間,拖慢議會進度,何君堯更去信要求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撤銷個別議員議員資格。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今日(6 日)發社評,指「攬炒派」現時只剩下「議會戰線」可行,因此不放過癱瘓議會的機會。社評又重提「愛國者治港」原則,批評「攬炒派」無資格留任,又指嚴重干擾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都會觸犯《港區國安法》,「法律當用則用,毋需猶豫不決」。
斥民主派造成多次流會 難令議會正常運作
《大公報》的社評提到,立法會民主派在 10 月初會期首天就連續 12 次「點人數」拉布,又在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上「扯貓尾」互相提名,立法會大會已經有 3 次流會紀錄,「如此議會, 如何能正常運作?港人利益,如何能得到維護?」
社評指立法會流會只是「問題表象」,「嚴峻事實」是「攬炒」行為在立法會全面開花,構成香港穩定發展的「最大風險與威脅」。文章解釋《港區國安法》訂立後,街頭戰線和國際戰線都已經被堵塞,民主派只剩下議會戰線,企圖透過破壞議會,重新煽動新一輪暴亂,「如果『攬炒議會』不受遏止,未來數個月,更嚴重的『拉布』 、更激烈的議會對抗、更嚴峻的暴亂將會在香港出現。」
點名抨擊 7 月遭 DQ 四人 「他們還配當立法會議員?」
社評又重提「愛國者治港」的觀點,表示立法會是建制的一部分,議員也應該跟特區官員一樣「擁護基本法」,堅持「愛國者治港」,批評民主派議員無一個能符合標準,並點名 7 月遭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的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梁繼昌,以及朱凱廸、胡志偉、許智峯、林卓廷等人,是「『攬炒議會 』的主要策劃者及參與者」,「煽暴縱暴、撐 『獨』 宣『獨』」,「這樣的人,還能稱得上是 「愛國者 」?他們還配當立法會議員?」
社評最後引述《港區國安法》,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認為「法律當用則用,毋需猶豫不決」,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她入稟法院取消「攬炒派」議員資格,更「反映了廣大香港市民的強烈心聲」,「攬炒派沒有資格繼續留在立法會,他們必須為自己的攬炒惡行付出代價。」
何君堯:許智峯及林卓廷表現「歷史上最差」 去信林鄭要求撤銷資格
何君堯昨日表示,已經去信林鄭,要求撤銷民主黨許智峯及林卓廷的議員資格,認為他們的表現「歷史上最差」,又認為兩人阻礙發言,嚴重拖慢議會進度,至於其他的泛民議員表現,何君堯就指他們「做過啲乜嘢心中有數」。何君堯並指,立法會即將審議許智峯譴責動議,他會全力推動,務求「革佢走」。
工聯會麥美娟昨日亦表示,民主派不斷點人數,批評他們浪費時間及公帑,「我哋甚至覺得,惡意嘅拉布,大家都要研究下,有無違反國安法第 22 條。」至於曾經在今年 5 月初內會衝突當中,在會議室內拉扯前議員陳志全的郭偉强就表示,早前有議員衝出座位、「掉臭彈」等,都屬惡意干擾議會行為。
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民主派:若北京DQ議員 義無反顧集體總辭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北京召開會議,有傳議程會加入取消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資格(DQ)。有建制消息稱,收到信息中央有可能DQ至少4名議員,包括專業議政梁繼昌,以及公民黨的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日(9日)傍晚見記者,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表示,民主派經開會後一致決定,若人大常委會最終決定DQ議員,19名民主派議員將「義無反顧地總辭,強烈抗議DQ這個荒謬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北京召開會議,有傳議程會加入取消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資格(DQ)。有建制消息稱,收到信息中央有可能DQ至少4名議員,包括專業議政梁繼昌,以及公民黨的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日(9日)傍晚見記者,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表示,民主派經開會後一致決定,若人大常委會最終決定DQ議員,19名民主派議員將「義無反顧地總辭,強烈抗議DQ這個荒謬的決定」。
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評:下場是意料之內。委仼派議員是因為戀棧職位及俸祿而不顅做人尊嚴,甘願被羞辱。
Re: 立法會9 月選舉 P100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人大指,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特區政府事務,或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特區政府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梁小文評:
這是必然的結局。正如筆者在9日30日評:
公民黨楊岳橋丶郭家麒丶郭榮鏗及會計界梁繼昌四位經極力掙扎擠入臨立會,現在建制派先禮後兵叫你們不應該留任。請你們四位再來第二次政治決定,去或留?有選擇嗎?
不要讓人羞辱一翻後變成死豬,然後叫你滾!
9日30日評:
譚惠珠和譚耀宗代表建制派發聲了,不歡迎4個被DQ的前泛民派議員,並叫這四人認真考慮。
如果這4個被DQ的前泛民派議員被臨立會踢走,會灰頭土臉像死豬一樣。
以上兩則評論應驗了。人家已經先禮後兵把醜話說在前面,你們是否太厚面皮?這四位由人大委任派臨時僱員今天在香港開記招是搞錯對象,因為你們不是由香港市民選舉的議員,而是由人大委任的,應該到北京開記招。人大委任你當然也可以解僱你,無需要經過立法會規條或法庭,因這是人大內部事,與香港無關,而香港市民亦不能干預。
當初市民認為人大不舉行選舉去設立臨立會是違反「基本法」,剝奪市民選舉權。這四名「議員」接受委仼是為人大這決定的合法性背書了,今天在記招卻指控人大違反「基本法」是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説。
昨天民主黨共19名民主派議員信誓旦旦決意總辭,講過的話又會否反悔?
11-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