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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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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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愛港不能政治審查 特首選舉必須普及平等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昨日表明,不能接受與中央政府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應愛國愛港,大部分港人沒有異議,但港人反對以此作為政治審查的手段,在選舉前進行政治篩選。特首選舉必須普及而平等,是港人長期的共識,也是中央的承諾,在政改諮詢前,兩營不斷「叫價」,隔空駁火,倒不如盡快提出具體的政改方案,供港人聚焦討論及選擇。

喬曉陽昨日在建制派的談會上又表明,如何判斷誰是與中央對抗的人,首先要由提名委員會委員判斷,其次由香港選民判斷,最後報中央政府任命。中央承諾香港將會普選特首,在港人心中,普選就是一個沒有政治篩選、沒有政治審查的「真普選」,代表中央信任港人,相信港人能選出一個有能力治理香港的人選。

港人普遍都是愛國愛港的,也絕不認同「逢中必反」,但誰愛國誰不愛國、誰愛港誰不愛港、什麼行為才是與中央對抗,根本無法有客觀標準。若由提名委員會下決定,難免被指為政治篩選,把部分持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剔除於選舉門外。一場選舉,若部分人的「被選舉權」無理被剝奪,就難以符合國際公認的普選定義。事實上,被篩選後才讓港人選擇的「候選人」,由於欠缺認受性,最終也難以凝聚港人的團結,令施政陷於困局。

中央與香港政府都應該認知,香港中產對民主的訴求已經到了臨界點,將要訴諸公民抗命。既然中央承諾香港有普選,這場選舉就應該是普及而平等的,這是港人的共識,喬曉陽昨日的發言也不能否定這一點。

目前政改還未正式開始諮詢,中央與香港民間應盡快提出具體的政改方案,而這些方案不單必須符合普及平等的標準,更須符合國際公認的普選標準。只要有具體方案在手,中央與港人就能展開有意義的對話,港人自然能夠清楚分辨,哪一個方案沒有政治篩選、哪一個方案對香港最有利、哪一個方案最公平公正。這樣的對話才是最有建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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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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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當年知道這樣普選特首,港人會同意嗎?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向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披露中央對香港2017年普選特首的底線,證實了近期甚囂塵上的預選傳聞並非空穴來風,提名委員會將把中央不接受的人篩走,使這些人無緣接受香港選民的選票洗禮,這樣的普選,與港人認知的普及而平等選舉,有巨大落差。喬曉陽拋出的底線,會使這次政改過程掀起多大波濤,已經成為懸念。另外,中央有沒有想過:經過預選機制後當選的特首,認受性可能連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的特首也有所不如,這樣的特首能否實施有效管治,是一大疑問。
中央強硬程度

堅持主權以外僅見

喬曉陽的講話內容,有兩個情值得討論,一個是以我為主、操諸在我;另一個是忽略特首產生辦法的兩大原則。

所謂以我為主,操諸在我,分兩個層次。第一層是喬曉陽說不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所謂對抗,以愛國愛港來檢驗;何謂愛國愛港和不能與中央對抗的標準,喬曉陽明言難以用法律條文規定,基於缺乏客觀準則甄別,有理由相信,「愛國愛港和對抗」最終會淪為憑主觀偏見、好惡以至夾雜個人恩怨等因素的政治審查。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層以我為主,操諸在我還涉及提名委員會,第二層則連這個也排除,中央實行絕對權力。

喬曉陽說「怎麼判斷誰是與中央對抗的人,首先由提名委員會作出判斷,其次要由香港選民作出判斷,最後行政長官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央政府會作出自己的判斷,決定是否予以任命」。這一番表述所說3個「判斷」,有可能不一樣,也就是說,不單是「香港選民的判斷」中央不一定接受,連控制程度極高的「提名委員會的判斷」,中央也不放心,留下「會作出自己的判斷」的空間。其安全系數極高,反映就特首選舉,中央最終只相信自己的判斷。這是30多年來,中央就香港事務,除了堅持主權寸步不讓以外,僅見的強硬立場。

但是中央憑什麼判斷誰是與中央對抗的人?屆時若只說「他們與中央對抗,所周知,他們也理應心知肚明」云云,難以服,中央應當拿出「對抗」的具體事例,讓港人判斷是否合理,否則大石壓死蟹,港人不會心服。中央就特首普選完全脫離香港實際情,這種取態若30年前披露,或在1990年頒布《基本法》時講清楚,港人會同意嗎?這樣就難怪在民主進程上,不少港人都認為中央背信棄諾。

必須實事求是回應香港實 勿違循序漸進原則

回歸基本法,第45條規定,「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喬曉陽的講話,有偏離這兩大原則之嫌。

就特首產生辦法,香港的實際情是什麼?回歸16年實踐,歷經董建華、曾蔭權和現任梁振英3名特首,都是由小圈子選舉產生,未獲市民廣泛授權,認受性低,加上政治結構畸形,在立法會,政府與議員的關係,不單反對派是明反,建制派也不時變成反對派,結果,政府沒有鐵票支持,施政舉步維艱,董建華曾蔭權任內施政失效,屢見不鮮,梁振英政府現在也飽受困擾。若檢視香港的實際情,透過特首普選產生辦法,從制度上調整,例如實行真普選,讓特首取得最大多數市民授權,增加認受性,另外,讓特首可有政黨背景,由他在議會組成足夠支持的執政團隊等。這些都是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應該顧及的問題,但是中央現在展示出來的,卻是希望以提名委員會扭曲民主選舉,意圖操控一個選舉前已經知道結果的所謂選舉,中央這種想法和做法,是脫離了香港實際情。

中央若認為經預選篩走所謂「對抗」中央的人之後而當選的特首,會得到更多授權和更大認受性,只是主觀願望。實際上,若當選的特首因為一些人被剝奪選舉權之後,才得以當選,則這樣的特首會得到廣泛而足夠認同和支持?是一大疑問。過去的特首選舉,雖然由選舉委員會的小圈子選舉選出,但是在2005年補選、2007年和2012年3次選舉,泛民人士都有機會參與競逐,他們雖未獲得足夠支持而無法入閘或落敗,當選的曾蔭權仍然可以說打敗了挑戰者李永達和梁家傑,梁振英可以說贏了何俊仁;若特首普選排拒泛民人士同場競逐,不公平的實質,矮化了當選者的權威,認受性連過往的選舉也不如。

至於喬曉陽的講話忽略循序漸進原則,主要是選舉委員會的小圈子選舉,容許泛民人士參與競逐,提名委員會的判斷,則是以缺乏客觀準則的政治審查,把被判斷未符合「愛國愛港」要求、「與中央對抗」的人踢出局,這個情與循序漸進背道而馳,實際上是倒退。

喬曉陽講清楚中央對特首普選的底線,比靠中間人傳話為佳。但有關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及政治審查的爭議極大,在特區政府仍未開展五部曲之前,中央擺出如此強橫的姿態,相信與「佔領中環」得到廣泛迴響有關,中央期望先聲奪人,壓倒反對力量和瓦解港人鬥志。喬曉陽這番講話會否收到預期效果,尚待觀察,但是,港人爭取普選已經數十年,今年已到達臨界點,學者戴耀廷倡議的公民抗命「佔領中環」,只是冰山一角,不少溫和中產都忍無可忍了,中央對港情必須要有充分了解,否則極可能犯主觀錯誤。我們期望中央以更具智慧的做法,處理港人就解決香港管治問題的民主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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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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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選出 不對抗中央的特首?

這點恐怕連中共自己都做不到。

想一想,連中共第一任總書記陳獨秀、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以至最近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都被指對抗中央,憑什麼要香港保證達到此目標而閹割我們的選舉制度?何歷史告訴我們,那些唯中央是從的凡是派(如四人幫之流)往往是禍國殃民,而所謂反中央者(如胡耀邦、趙紫陽等),卻可以是為國為民、鞠躬盡瘁。

我反而覺得香港情沒有內地那麼複雜,讓港人普選,也不見得有很大可能選出一個對抗中央的特首。

第一、立法會選舉的「六四黃金比例」,已證實無法移植至區議會選舉,港人選舉特首時同樣可以有另一套標準。2007年和2012年特首選舉,民主派候選人在民調的支持率非常之低(梁家傑22%、何俊仁10至18%),中文大學在2006年的民調發現,市民除了覺得梁家傑欠缺「改善經濟的能力」以外,在「平衡各方利益」和「平衡中港利益」方面都強差人意。可見市民選立法會議員時投泛民甚至激進派一票,是希望以較尖銳的聲音監督政府,但(假如有權)選舉特首,卻更重管治經驗與協調各方利益的能力。

連中共自己都做不到

第二、除了香港選民以溫和中產為主體外,適當的制度設計亦可減少中港矛盾的激化。有左報文章用陳水扁當選為例說明普選會選出對抗中央、引發港獨傾向的特首。台灣總統選舉採用的是多票勝出制,2000年因為國民黨分裂,連戰與宋楚瑜互相分票,結果陳水扁以39.3%的得票率便當選了。假如採用如法國的兩輪投票制,第一輪如沒有候選人得票超過一半,便以最高票的兩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誰當選都必須得到過半數投票者支持,中間溫和力量較有勝算。如果香港普選採用此制度,對不起,恐怕毓民、長毛等很難勝出。

但我認為溫和選民和制度設計仍不是最令我對普選放心原因。大家先想想,造成今天中港矛盾的主因是什麼?在地鐵飲食、雙非和奶粉爭議背後,是港人感到一個崛起中的威權中國正威脅我們的生活方式與核心價值,而這與劉曉波繫獄、李旺陽被自殺、人大釋法、人大否決2007、08雙普選、國民教育、港台風波等是層層相扣的。有什麼「大和解」比得上中央主動賦予港人2017年真正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如果在如此重大的政治議題上中央成為最大的民主派,港人為何要選出一個對抗中央的特首?


陳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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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拳王示範後人

台灣在完全實現民主政治、民選「總統」和立法機構之前,便有「黨外」人士在立法院運用「肢體語言」表達對當局和政策的不滿。大打出手,以吸引媒體報道、民眾眼球,震懾「保皇老朽」。其中朱高正最是勇猛,有「台灣立法院第一拳王」之稱。後來台灣民主化了,完全民選了,立法院和各種公共場合的拳打腳踢、互相撕扯就逐漸減少,以至非常罕見了。

台灣立法機構以「肢體語言」爭取民主,表達政見後來成為香江狂躁反對派有樣學樣的楷模。

當然,他們沒有台灣人那麼兇猛,還不敢出手打人,只敢掃枱、掟嘢、大喊大叫、做出衝上主席台之狀。這對一向文質彬彬的香江議會和遵紀守法的香港人已經頗有衝擊力了。很多香港人反對這樣做,也有不少人欣賞他們這樣做。然而這些人的選票在增加,議席在增加,說明他們有市場。而且經驗顯示,最終他們會成為勝利的一方──民主一定勝利,保皇、守舊一定失敗。

當年國民黨元老張繼追隨孫中山,實現國民革命,就是最早期的「會場拳王」。話說光緒二十九年,革命黨和保皇黨都以日本為活動基地,保皇黨康有為、梁啟超辦《新民叢報》,孫中山辦《民報》,張繼乃發行人。兩邊筆仗、罵戰不絕,各有聲勢。一次保皇黨在東京開演講會,梁啟超是主講。張繼就約了數人混進會場。梁任公剛發言,張繼便大叫一聲、粗口數句衝上講台,抓住梁啟超飽以老拳,其他同志脫下木屐擲向講台。頓時會場大亂,任公疾走。經此一役,據說保皇黨勢頭大挫,革命黨也即「亂黨」聲勢大振。

有時人評說,張繼此舉之作用超過「一萬句話,一千篇文」也。如今有這些「成功經驗」作激勵,香江反對派的議會動作自然是不會消停的。

柳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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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公布四個步驟 (16:08)

佔領中環行動發表信念書,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表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包括4個步驟。

戴耀廷、中大教授陳健民及支聯會常委朱耀明牧師召開記者會,發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戴耀廷表示,這運動主要包括四個步驟:簽署誓約、商討日、公民授權和公民抗命。他們指出,市民可以選擇三種不同方式,第一是負責支援,但自己毋須違法。第二級是參與公民抗命,但毋須自首。第三級就是會主動自首,並且在法庭上不抗辯。

以下為信念書全文: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

這個運動的起點是我們對香港的關愛。我們相信只有公義的政治制度才能建構真正和諧的社會。這個運動的目標是要爭取2017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我們認為這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為要喚起公民的反思和參與,我們必須進行對話、商議、公民授權和不合作運動等。我們會像傳道者般,積極與不同群體進行對話,把民主普選、公平公義這些普世價值傳揚給香港人,並希望他們願意為了在香港的制度和社會落實這些價值而付出代價。

這運動是由認同其信念者聯合組成的,他們為了實踐理想而願意共同承擔責任。參與行動與否,單純是個人的決定,而非由任何組織或政黨主導;也非由任何人帶領。這運動是由個人在其所屬的群體自發組合而成的。

這運動有三個基本信念,凡認同者都可以參與:

一、香港的選舉制度必須符合國際社會對普及和平等的選舉的要求,包括:每名公民享有相等的票數、相等的票值和公民參選不受不合理限制的權利。

二、透過民主程序議決香港選舉制度的具體方案,過程包含商討的元素和民意的授權。

三、爭取在香港落實民主普選所採取的公民抗命行動,雖是不合法,但必須絕對非暴力。

這運動主要包括四個步驟:簽署誓約、商討日、公民授權和公民抗命。

經過商討日和公民授權後,此運動會對2017年特首選舉提出具體方案,假如有關方面漠視公民的民主訴求,提出不符合國際普選標準的選舉方法,我們會在適當時間進行包括「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參與這行動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參與方式:

一、支援那些進行公民抗命行為的公民,但自己毋須進行違法行為;

二、參與公民抗命的行為,但毋須主動自首或放棄抗辯;

三、參與公民抗命的行為,並之後會主動自首並於法庭不作抗辯。

我們期望最少有一萬人本著良知的呼喚,按其處境投入運動各個環節,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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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愛國愛港非新事物 (15:15)

民建聯副主席蔣麗芸認為,愛國愛港並非新生事物,不同意將「不可對抗中央」列為特首候選人的條件。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星期日會見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時,表明對抗中央的人不能擔任特首。

蔣麗芸被問到「不可對抗中央」應否成為特首的條件時表示,不應加入此條款,具體列明會成為笑話。她同時指出,只有愛國及愛自己地方的人才會參選。

蔣麗芸又稱,愛國愛港並非新事物,各人對候選人有各自要求。內地官員提出的條件,只應該是個人看法,不應成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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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佔中無意推翻政權

陳健民:普選倘落空 青年激化中年移民

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等3人倡議的「佔領中環」爭取普選運動,昨日正式揭開序幕,行動強調無意使用暴力、推翻任何政權或打倒任何人,亦無意「癱瘓中環」。倡議者之一、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坦言,若政改方案原地踏步,年輕人將全面激進化,中年人則感到厭倦,已討論移民,後果不能想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尊重香港市民和平發表意見的自由和權利,但同時期望參與者能遵守法律,以及不影響社會秩序。

提3參與方式 無意癱瘓中環

「佔中」3名倡議者昨日發布《信念書》,並把行動正名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意味運動正式揭開序幕。信念書表明,佔中是為了爭取2017年普選特首,強調參與純屬個人決定,不由任何組織或政黨主導,又列明違法但非暴力等3項基本信念、運動的4個步驟,以及3種參與方式,期望3種方式參與者起碼有1萬人。

中央多名官員近月放話,均稱特首選舉會有預選或篩選。陳健民坦言如此方案「連泛民最溫和務實黨派也不接受,看不到立法會會通過」,若最終拉倒方案,意味2017年普選落空,最快要2022年才有普選,「今時今日的年輕人將全面激進化,全部動起來」,他有不少中年朋友對政改感到厭倦,甚至開始討論移民。

陳健民強調,政黨負責與政府或中央談判政改方案,亦有機會與真普聯協作。若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只依據中央官員所指的《基本法》要求,但不符國際民主選舉標準,中央便是失信於民。他又說﹕「中國大陸有毒奶粉、地溝油、假雞蛋,如再給假普選香港人,全世界也看不起中國。」3名倡議者昨強調,至今未有內地官方人士或中間人向他們施壓。

和平非暴力 希望人傳人

佔中會選擇佔領中環主要通道,「要阻到少少」,但無意癱瘓中環,亦會留有緊急通道,預計明年7月進行,但現階段不會透露日子。戴耀廷表示,無法阻止有團體表明今年七一「預演」佔中,但強調他們本身的運動沒有包括預演步驟。他深信良知公義,不怕運動被滲透。

另一倡議人朱耀明則指出,佔中無意推翻任何政權或打倒任何人,是和平非暴力,打不還手,以善以愛勝惡,「我們3人肩負傳道人責任,義無反顧」,笑言如「SARS般人傳人」。

若頒緊急狀態 政府故意為之

對於商台節目主持李慧玲昨於社交網站稱,中央傳話人向政商界放風,稱研究佔中時,亦要看基本法第18條,條文提及若香港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動亂,中央可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陳健民指警方只需拘捕他們就不會出現緊急狀態,若有緊急狀態是「特區政府故意做出」。戴耀廷亦附和他們是「博拉」,參與者代價是有可能入獄,亦有可能喪失專業資格,但「不會拋頭顱、灑熱血」,又形容參與者被捕後,只會激發更多人走出來,在社會產生震撼,「如引爆核彈,核輻射放射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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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翔﹕人民為什麼不信任中共?

——喬曉陽提供了一個實例

自從中共宣稱香港可以在2017年實行普選以來,筆者不斷被朋友問及的一個問題是:您相信2017年真的可以有普選嗎?我的答案總是:形式上的「普選」一定有,實質性的普選一定無。這個判斷的準確性,很不幸又被中共證實了。

為什麼我們一定會有形式上的「普選」?因為在普選的問題上中共已經一拖再拖,比《基本法》制定時(1990)所設想的2007年足足晚了10年。如果到了2017年還沒有《基本法》所承諾的普選,則它很難向香港人、向國際社會交代。所以,既然它已經說過2017年可以有「普選」,它就不好再拖。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先生24日在深圳的表態,提出中央政府三個「堅定不移」,其中就包括2017年特首普選。所以說,形式上的「普選」一定有。

形式上的「普選」一定有

實質性的普選一定無

但為什麼我們一定不會有實質性的普選?因為實質性的普選違背了中共對所有選舉的基本原則,即必須保證當選者是中共所認可的(即是中共欽點的)。換言之,中共必須保證「未選前已經預知並滿意該選舉的結果」。實質性的普選無法讓中共得到這個保證,所以我們一定不會有。

朋友又問,那麼它可以如何操作呢?我的答案是:它可以自行制定對「普選」的定義,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普選」制度,完全扭曲、顛覆我們以及國際社會近百年來對普選的認識;它還可以對《基本法》的相關規定作出新增加的解釋,就正如內地往往在法律之外尚有「實施細則」,而「實施細則」的有效性往往比法律本身還要權威等。

喬曉陽先生的發言,即屬於後者。他的發言,就是實質上為《基本法》45條制定了一套「實施細則」。這個「實施細則」包括以下幾條:

一、在人選問題上,特首候選人必須是中央認可的,他必須通過「愛國愛港」的政治審查;而中央的底線是「堅持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他承認,這些政治條件是「難以用法律條文加以規定的」,因此我們就缺乏一套可由公眾自行判斷是否夠資格的客觀標準,這就決定了這場「普選」的虛假性。

二、為保證選出來的特首是中央認可的,必須設立一個「三級把關機制」:提名委員會把第一關、選民「普選」把第二關、中央任命把第三關。在這個三級把關的機制下,香港人翹首以待逾30載的「普選」,卻變成僅僅為保證中央屬意人物當選的其中一個工序。

三、為保證提名委員會把好最重要的第一關,作出兩項前所未有的新規定:

1. 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是機構提名,是集體提名,不是個人提名。相比之下,現行的選舉委員會提名是委員個人提名,因此泛民人士只要取得足夠的委員提名就可以入場參選。集體提名等於封堵了泛民參選的可能性。

2. 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提名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確定候選人。在這個原則下,即使部分泛民人士進入提名委員會(就像現在有部分泛民人士能晉身選舉委員會一樣),他們也必然因為「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而被廢武功。

從這兩個前所未有的規定看,到2017年「普選」時,所有泛民背景的人士將不可能獲得參選機會,比現在還倒退。

比現在還倒退

《基本法》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制定的(中共一定會辯稱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制定,但即使這樣詭辯,也不能改變它是為落實《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中國的政策宣示這個事實),因此它代表了中英兩國的共識。《基本法》是中國內地和香港共同制定的(至少表面如此),好歹也是內地與香港雙方的共識,但喬先生的「實施細則」,卻完全是北京單方面制定的規則。北京這樣隨心所欲地、單方面地增添規定、改變共識,又怎樣能服眾呢?

中共執政60多年,人們始終無法建立對它的信任。人民對中共的不信任從何而來?就是從大量言而無信的事例累積而來的。中共對香港人所作的「普選」承諾泡湯,亦可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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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曉陽:勉強諮詢無好結果

特區政府至今未有展出新一輪政改諮詢的時間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明確表示,香港特首普選有兩個前提,包括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以及不能允許和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如果這兩個前提不能確立,不能得到香港社會多數人的認同,則不適宜開展政改諮詢,即使勉強進行諮詢也不會有好的結果。

喬曉陽於剛過去的周日在深圳與三十多名建制派議員會面,首度表明堅持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是底線,事隔三日後,中聯辦於網站上載喬曉陽的發言全文,進一步披露其對「對抗中央」的看法。

「對抗不是指批評北京」
他表示,知道香港不喜歡共產黨和社會主義的人不少,「這是正常的」,又指對抗中央不是指批評北京,並以民主黨何俊仁前年曾三度在報章撰文,談及香港民主派的對手是中共中央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為例,直言對抗是「互為對手,你死我活」。他說再說得直接一點,就是不能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改變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

喬曉陽說:「對抗不是指批評北京,為國家好怎樣批評都允許,對內地有些事情『恨鐵不成鋼』提出意見,哪怕激烈一些,都是愛國表現。對抗是互為對手,你死我活。」

喬曉陽其後談及政改諮詢展開前須確立的兩個前提,包括不能允許和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又指只要明確這兩個前提,其他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民建聯葉國謙認為,喬曉陽提及的兩個前提合理,又指如果脫離《基本法》,中央肯定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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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易名倡非暴力 形容行動似核爆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不點名批評「佔領中環」是會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激進極端行動,行動倡議者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昨日還招,將計劃易名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又選擇在一間教堂舉行,強調行動是和平非暴力,並非要癱瘓中環或打倒任何人或政權等。但他同時以「核彈」來形容有關行動,又放寬參加者的資格,可選擇只參與討論和集會,而不參與可能違法入獄的公民抗命行動,務求召集到一萬人參加。

放寬參加者資格
戴耀廷昨聯同前終極普選聯盟骨幹中大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陳健民,以及本身是牧師的支聯會常委朱耀明,在教堂宣布「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的基本信念及行動「四步曲」。該四步曲依次為簽署誓約、商討日(萬人共同商討二○一七年特首普選具體方案)、公民授權(透過網上全民投票或何俊仁辭職引發全港性補選),若中央及特區政府堅持推出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他們才會使出最後一招的公民抗命行動,包括「佔領中環」行動。

新計劃又放寬了參加者的資格,由原先全部人都要簽署誓約承諾不怕犯法、被捕時不反抗及被檢控時不抗辯,變成參加者可選舉只做支援而不參與佔領行動、只佔領而不自首、以及會自首兼不抗辯三種。

戴耀廷說,會在今年五月舉辦「小型商討日」試驗正式商討日的討論模式及方向,但正式商討日最快明年初才會展開,亦不打算於今年七一遊行預演佔領行動,但強調運動成敗不在乎當天成效,相信活動引起的震撼將延續:「如果呢個係核彈的話呢,爆完之後仲有啲核子放射性會繼續發出!」活動網站將於下周啟用,稍後會印刷逾萬本小冊子宣傳理念,但目前活動只在「人傳人」階段,暫毋須擔心資金問題,將來公開籌款亦不接受大額捐款,以免被指有幕後「金主」。

提出佔領中環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庭表示,若港府不展開諮詢,他們不會無了期地等,會商討出一個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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