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貫徹落實鄧小平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政策
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特首才可以體現鄧小平的 “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政策。1997香港回歸中國10年後,基本法訂明2007實行普選特首,北京推遲了10年,同意2017年普選特首。2017年普選特首是通過由人大敲定的,如果北京再採用政治技術試圖不實行真正普選或再度推遲,恐怕很難自圓其説,失信於天下,削弱北京聲譽和威信,更會打擊國際間對一國兩制信心。
港人治港關鍵是否能普選
過去由北京挑選出來的幾個特首都是庸才,都沒能力管治好香港,導致民怨極大。十六年來香港市民己經受夠了,社會各階層容忍均已到了極限,因此對普選特首產生強烈訴求。一個學者提出:"佔領中環爭取普選特首",也引來社會極大回響,一呼百應。社會正凝聚一股巨大力量,北京不能夠掉以輕心,要小心處理。
多數選民選出來的特首具認受性
北京過去既然用人不當,沒有選到賢能,也應該放手讓香港市民自行去選特首,將來選出來的特首好與壞由香港選民去調節和制衡。由大多數選民選出來的特首具認受性,自然會政通人和。民主選舉的游戲規則是小數服從多數,故反對派亦無法興風作浪,社會自然變得和諧多了。
香港一國兩制運作暢順更能真正對台起垂範作用,否則便會像過去十六年般祇得向台灣繼續輸送反面教材。
李海田
14-03-2013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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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余若薇籲以私人身份參與佔中
外界憂慮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的佔領中環行動,會遭政黨騎劫,公民黨主席余若薇相信,只要政黨成員以私人身份參與,便不會令運動被騎劫;曾經參與反國教運動的教協理事韓連山則撰文強調:「只要牽涉政黨利益,任何運動必然扭曲變形,甚至潰不成軍」。
余若薇昨日出席一活動時稱,不少政黨成員都有興趣參與佔領中環,強調「黨員都係人,黨員都有私人身份」,認為只要不是由政黨領導,佔中運動便不會被政黨影響。
韓連山稱須賦權市民
韓連山日前則撰文指,市民會質疑政客的參與動機、批評他們參與後或「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以去年反國教運動為例,稱「只有群眾帶領的運動,才有成功的希望」。
他認為現時佔領中環首部曲,即討論政改方案並達成共識是極困難,憂慮若被政黨騎劫或遭中共派人滲透,整個運動便會被消滅於萌芽,強調若要令整個運動成功,必須賦權市民,由非政黨、不涉及個人利益人士主導,直指「(佔中)如能和反國教運動般來自民間、力量來自群眾,能成事的機會也會更大。」
外界憂慮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的佔領中環行動,會遭政黨騎劫,公民黨主席余若薇相信,只要政黨成員以私人身份參與,便不會令運動被騎劫;曾經參與反國教運動的教協理事韓連山則撰文強調:「只要牽涉政黨利益,任何運動必然扭曲變形,甚至潰不成軍」。
余若薇昨日出席一活動時稱,不少政黨成員都有興趣參與佔領中環,強調「黨員都係人,黨員都有私人身份」,認為只要不是由政黨領導,佔中運動便不會被政黨影響。
韓連山稱須賦權市民
韓連山日前則撰文指,市民會質疑政客的參與動機、批評他們參與後或「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以去年反國教運動為例,稱「只有群眾帶領的運動,才有成功的希望」。
他認為現時佔領中環首部曲,即討論政改方案並達成共識是極困難,憂慮若被政黨騎劫或遭中共派人滲透,整個運動便會被消滅於萌芽,強調若要令整個運動成功,必須賦權市民,由非政黨、不涉及個人利益人士主導,直指「(佔中)如能和反國教運動般來自民間、力量來自群眾,能成事的機會也會更大。」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要實現中國夢 也要實現民主香港夢
新任國家主席習近平昨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上發表講話,三番四次提及「中國夢」,又指「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此番話對份屬中國一部分的香港同樣有重大意義。港人絕大部分都是愛國的,我們不但樂於見到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能夠實現,我們還有一個民主香港夢,請中央緊緊依靠港人來實現民主香港夢。
港人追求民主,不是純粹理念的追求,而是有實際的需要。香港回歸快16年了,實踐證明,從商人出身的董建華、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到與中央關係密切的梁振英出任特首皆施政不順,內耗不絕,癥結不全在個人,更主要的是源於不民主的政治制度未能適應非常自由開放的香港社會。唯有民主化,讓行政長官透過選舉獲得大多數港人的授權,才有機會在制度上理順現存的政治矛盾。
習近平在昨天被視為就職演說的講話中指出:「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此話說得很對,顯示政府選擇信任人民,明白為政之道絕不可與民為敵。
同樣道理,「民主香港夢」歸根到底是「港人的夢」,也必須緊緊依靠港人來實現。尤其是中央政府早已承諾2017年香港可以實行特首普選,加上民主選舉有利香港改善管治問題,且與中國追求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並行不悖,所以,中央政府應該相信港人,按《基本法》規定,讓港人圓夢。
新任國家主席習近平昨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上發表講話,三番四次提及「中國夢」,又指「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此番話對份屬中國一部分的香港同樣有重大意義。港人絕大部分都是愛國的,我們不但樂於見到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能夠實現,我們還有一個民主香港夢,請中央緊緊依靠港人來實現民主香港夢。
港人追求民主,不是純粹理念的追求,而是有實際的需要。香港回歸快16年了,實踐證明,從商人出身的董建華、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到與中央關係密切的梁振英出任特首皆施政不順,內耗不絕,癥結不全在個人,更主要的是源於不民主的政治制度未能適應非常自由開放的香港社會。唯有民主化,讓行政長官透過選舉獲得大多數港人的授權,才有機會在制度上理順現存的政治矛盾。
習近平在昨天被視為就職演說的講話中指出:「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此話說得很對,顯示政府選擇信任人民,明白為政之道絕不可與民為敵。
同樣道理,「民主香港夢」歸根到底是「港人的夢」,也必須緊緊依靠港人來實現。尤其是中央政府早已承諾2017年香港可以實行特首普選,加上民主選舉有利香港改善管治問題,且與中國追求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並行不悖,所以,中央政府應該相信港人,按《基本法》規定,讓港人圓夢。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陳家洛﹕篩選預選的魔鬼細節
——兼論2017普選行政長官辦法
早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聲表示,要確保「愛國愛港」人士在港長期執政;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更指出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一定要有篩選」。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認為港人「不應聽到篩選就唔開心」,問題是「篩選的定義是什麼」。更甚者,有人進而蓄意誤導混淆,說其他有民主的地方都有預選機制,還說很多民主國家及地區都將參選人降至特定名額云云。
看來,香港的政制發展又再次陷入一個由假議題造成的爭議當中。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清楚表明,公民均應有權利及機會直接或經自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法進行,以保證選民意志之自由表現。
本來,我們應該最關心的,是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法如何做好程序公義的兩件事,就算大功告成:第一是選舉必須文明而和平地進行,第二是選舉結果賦予當選人足夠的認受性,落敗的接受結果,並為下次選舉繼續備戰。由始至終,「愛國愛港」乃至「篩選」之說都不涉及法律和制度設計的探討,涉及的是在當權者的心魔——他們不可忍受的人和組織——因此千方百計在法律和制度上根本地破壞程序公義,令選舉變質。真正的普選,須符合普及而平等的規定,選舉結果是由公民作主的,沒有可能預設。相反,中央由始至終根本不信任香港人,更甚是害怕承受不了由香港人自由選舉產生的結果,現在有關方面想繼續在香港欽點行政長官,處處設限來保護既有特權,是離經叛道的做法。若香港人和民主派認命的話,2017年及以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會是一種不自由、不公平的A貨選舉。
共產選舉篩選三部曲
《基本法》第45條條文中有一個「民主程序」的規定,是否賦予提名委員會預選或內部篩選特首候選人的特權?什麼是「民主程序」,人大常委擁有最終解釋權,要霸王硬上弓,中央和在港的一眾既得利益集團一定有辦法做到。若然以篩選和為參選人數設限為目的,提名委員會好可能會模仿共產政權的手法。筆者研究過一些操控選舉的方法,綜合出提名委員會可以用三個步驟來限制參選人(註一):
第一步,是要求所有有意參與的人士得到一定提名委員會成員的支持(情可以跟現行選舉委員會提名的辦法一致);
第二步,是規定全體提名委員會成員對符合第一步入場資格的人士用「不贊成票」的方式,不容許那些得到超過一半「不贊成票」的人士出選,實質是篩走一些不符合當權者心意的人士及黨派;
第三步,要求餘下的人士必須得到提名委員會投一定份額的贊成票確認,始容許正式參選。
換言之,透過這個似是而非的「民主程序」操作,在第二步就可以達到排拒某種政治取態的人士參與的目的,而第三步又再而拒絕一些人脈關係未夠強,又或者未夠分量的「愛國愛港」人士參與,以達到限制參選人數的目的。問題是,這個三步篩選過程視自由選舉權為無物,這個程序不可能符合自由、普及而平等選舉的要求,這裏並無任何「灰色地帶」,假的真不了,也欺騙不了香港人。
民主選舉信任人民智慧
當然,《基本法》第45條所指的「民主程序」,從來沒有規定要篩選或者預選,所以也絕對可以是一個開放包容的簡易的確認程序,只需要採用低提名門檻便成。民間團體一直有「公民提名」的要求,同樣只要得到足夠數目的提名委員願意確認並支持有關人士,便應該不會造成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至於提名委員會不做篩選會否造成有太多候選人,令選民花多眼亂,令選舉過程變得複雜?根據國際研究組織IDEA(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在119個有普選行政首長制度國家的研究,81個採用讓所有選民有兩輪投票的制度,容許在第一輪得票最高的兩名候選人在第二輪對決,達到汰弱留的目的,最重要是全程由全體選民一人一票定奪,完全不用成立特設機關或「民主程序」做預選或者篩選,而最終勝選的人應該取得超過一半選票而享有頗高的認受程度。另外,有20個國家用簡單多數票的辦法選出行政機關首長,勝出的人得票率很有可能低於一半,對管治來說未必是理想的結果。美國有唯一的選舉人票的制度早已演化成變相直選,不少引述美國的評論都是一知半解,甚至不求甚解,例如將民主共和兩黨的黨內初選曲解成預選和篩選,事實是兩大政黨根本不可能限制或阻止其他人的參與資格。另外,只有愛爾蘭選民可以按自己的判斷在選票上將眾多候選人排列次序,用「單一可轉移票」(Single Transferable Vote)的方法選出總統(註二)。
引入國際選舉觀察準則
筆者認為,香港萬萬不可標奇立異地搞假普選,更不應為篩選候選人向共產時代偷師。我們只需要遵守國際認同的選舉原則,參照世界趨勢,採用兩輪投票的制度便可化繁為簡,妥善處理好普選行政長官一事。有意見可能擔心香港人未必了解兩輪投票這種制度,筆者建議民意調查機構進行多次「模擬行政長官選舉」,測試巿民對兩輪投票的接受程度,及早指出可能出現的困難。同時,如果民意調查也及早確定香港人對由提名委員會做預選或者篩選的取態,中央政府也許還可以避免做出了一些必然引起公憤的錯誤部署。
沒有人希望見到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淪為笑話,因此筆者建議學者及民間團體主動向國際監察選舉的組織借鏡,有系統地引入獨立可信的原則及機制,成立有公信力的選舉觀察機構,培訓觀察員,與國際組織緊密合作,記錄及報告選舉是否符合自由、普及而平等原則,以及是否有種種不尋常的干預、舞弊等現象
——兼論2017普選行政長官辦法
早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聲表示,要確保「愛國愛港」人士在港長期執政;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更指出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一定要有篩選」。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認為港人「不應聽到篩選就唔開心」,問題是「篩選的定義是什麼」。更甚者,有人進而蓄意誤導混淆,說其他有民主的地方都有預選機制,還說很多民主國家及地區都將參選人降至特定名額云云。
看來,香港的政制發展又再次陷入一個由假議題造成的爭議當中。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清楚表明,公民均應有權利及機會直接或經自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法進行,以保證選民意志之自由表現。
本來,我們應該最關心的,是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法如何做好程序公義的兩件事,就算大功告成:第一是選舉必須文明而和平地進行,第二是選舉結果賦予當選人足夠的認受性,落敗的接受結果,並為下次選舉繼續備戰。由始至終,「愛國愛港」乃至「篩選」之說都不涉及法律和制度設計的探討,涉及的是在當權者的心魔——他們不可忍受的人和組織——因此千方百計在法律和制度上根本地破壞程序公義,令選舉變質。真正的普選,須符合普及而平等的規定,選舉結果是由公民作主的,沒有可能預設。相反,中央由始至終根本不信任香港人,更甚是害怕承受不了由香港人自由選舉產生的結果,現在有關方面想繼續在香港欽點行政長官,處處設限來保護既有特權,是離經叛道的做法。若香港人和民主派認命的話,2017年及以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會是一種不自由、不公平的A貨選舉。
共產選舉篩選三部曲
《基本法》第45條條文中有一個「民主程序」的規定,是否賦予提名委員會預選或內部篩選特首候選人的特權?什麼是「民主程序」,人大常委擁有最終解釋權,要霸王硬上弓,中央和在港的一眾既得利益集團一定有辦法做到。若然以篩選和為參選人數設限為目的,提名委員會好可能會模仿共產政權的手法。筆者研究過一些操控選舉的方法,綜合出提名委員會可以用三個步驟來限制參選人(註一):
第一步,是要求所有有意參與的人士得到一定提名委員會成員的支持(情可以跟現行選舉委員會提名的辦法一致);
第二步,是規定全體提名委員會成員對符合第一步入場資格的人士用「不贊成票」的方式,不容許那些得到超過一半「不贊成票」的人士出選,實質是篩走一些不符合當權者心意的人士及黨派;
第三步,要求餘下的人士必須得到提名委員會投一定份額的贊成票確認,始容許正式參選。
換言之,透過這個似是而非的「民主程序」操作,在第二步就可以達到排拒某種政治取態的人士參與的目的,而第三步又再而拒絕一些人脈關係未夠強,又或者未夠分量的「愛國愛港」人士參與,以達到限制參選人數的目的。問題是,這個三步篩選過程視自由選舉權為無物,這個程序不可能符合自由、普及而平等選舉的要求,這裏並無任何「灰色地帶」,假的真不了,也欺騙不了香港人。
民主選舉信任人民智慧
當然,《基本法》第45條所指的「民主程序」,從來沒有規定要篩選或者預選,所以也絕對可以是一個開放包容的簡易的確認程序,只需要採用低提名門檻便成。民間團體一直有「公民提名」的要求,同樣只要得到足夠數目的提名委員願意確認並支持有關人士,便應該不會造成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至於提名委員會不做篩選會否造成有太多候選人,令選民花多眼亂,令選舉過程變得複雜?根據國際研究組織IDEA(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在119個有普選行政首長制度國家的研究,81個採用讓所有選民有兩輪投票的制度,容許在第一輪得票最高的兩名候選人在第二輪對決,達到汰弱留的目的,最重要是全程由全體選民一人一票定奪,完全不用成立特設機關或「民主程序」做預選或者篩選,而最終勝選的人應該取得超過一半選票而享有頗高的認受程度。另外,有20個國家用簡單多數票的辦法選出行政機關首長,勝出的人得票率很有可能低於一半,對管治來說未必是理想的結果。美國有唯一的選舉人票的制度早已演化成變相直選,不少引述美國的評論都是一知半解,甚至不求甚解,例如將民主共和兩黨的黨內初選曲解成預選和篩選,事實是兩大政黨根本不可能限制或阻止其他人的參與資格。另外,只有愛爾蘭選民可以按自己的判斷在選票上將眾多候選人排列次序,用「單一可轉移票」(Single Transferable Vote)的方法選出總統(註二)。
引入國際選舉觀察準則
筆者認為,香港萬萬不可標奇立異地搞假普選,更不應為篩選候選人向共產時代偷師。我們只需要遵守國際認同的選舉原則,參照世界趨勢,採用兩輪投票的制度便可化繁為簡,妥善處理好普選行政長官一事。有意見可能擔心香港人未必了解兩輪投票這種制度,筆者建議民意調查機構進行多次「模擬行政長官選舉」,測試巿民對兩輪投票的接受程度,及早指出可能出現的困難。同時,如果民意調查也及早確定香港人對由提名委員會做預選或者篩選的取態,中央政府也許還可以避免做出了一些必然引起公憤的錯誤部署。
沒有人希望見到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淪為笑話,因此筆者建議學者及民間團體主動向國際監察選舉的組織借鏡,有系統地引入獨立可信的原則及機制,成立有公信力的選舉觀察機構,培訓觀察員,與國際組織緊密合作,記錄及報告選舉是否符合自由、普及而平等原則,以及是否有種種不尋常的干預、舞弊等現象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普選特首不可能「對抗中央」
對於普選行政長官,北京或親北京人士一直都有所疑慮;其中最主要的是擔心香港選了一個「對抗中央」的人做特首。以此為理由,他們貌似順理成章的提出種種「預選」或「愛國愛港」等先決條件和關卡。問題是:普選出來的行政長官,有可能對抗中央嗎?
究竟「特首對抗中央」是甚麼意思?首先,那個特首很可能會憑着反中國或反共產黨的口號,獲得大量選民支持而當選。然後那個特首亦可能會在任期內反對或抵制中央的政策。最壞的情況,則可能是特首做出破壞一國兩制、甚至發動/領導香港獨立運動。這三個情況,無一不觸動中央的神經──北京亦以為這些情況將會在普選特首後出現。
但我們要留意,這些「對抗中央」的情況,其實都必須建基於以下任何一種預設或假設。其中包括:特首此一工作崗位擁有對抗中央政府的政治或武裝力量、特首此一工作崗位不受法律和政治的制約(constraints)、或者「對抗中央」對特首本人或香港社會更有利。例如,一個對中央不滿的特首,可憑藉他的職位,立法通過一些違反一國兩制的法律、命令香港境內的武裝力量脫離中國,又或者拒絕配合任何與內地有關政策。不過,不要忘記,只要預設或假設並不存在,那麼「特首對抗中央」就無從說起。
誠然,綜觀《基本法》和現實政治,以上三個預設都不成立。第一,特首並沒有對抗中央的政治或武裝力量。香港並無執政黨,特首在立法會亦無固定的票源,加上立法會內權力分散,除非特首能夠成功游說過半數議員以任何形式對抗中央,否則以其一人之力,並不構成足以對抗中央的政治力量。至於他是否擁有對抗中央的武裝力量,這點已經不必多說,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隸屬中央軍事委員會,而非特首。第二,《基本法》對特首的權力亦有所制衡,最重要的是特首的最終任命權在中央。最後,特首的具體工作內容亦不容許他處處和中央政府對着幹。尤其,香港與中國大陸有極緊密的政經聯繫,中央必定拒絕支持一個在她眼中桀驁不馴的特首,令特首的施政陷入困難。
由此可見,由普選產生的特首既沒有對抗中央的實際權力,亦沒有對抗的動機。香港各界依然有相當多人是現行政治、經濟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為保支持,普選產生的特首不可能採取一個「對抗中央」的立場,更遑論搞港獨。唯一的憂慮,就是特首雖沒有對抗中央政府的實權,卻能夠以言論令中央尷尬。有論指,由普選產生的特首可能基於個人信念,或是為了回應選民訴求而公開批評中央政府。這種情況雖可能發生,但中央政府在中港兩地都有相當強大的輿論機器,可說是「罵不倒」的。「普選必然會產生一位對抗中央的特首」之論,既沒有憲法根據,亦忽略現實政治考慮,實乃誤導。
賴卓彬 林緻茵
對於普選行政長官,北京或親北京人士一直都有所疑慮;其中最主要的是擔心香港選了一個「對抗中央」的人做特首。以此為理由,他們貌似順理成章的提出種種「預選」或「愛國愛港」等先決條件和關卡。問題是:普選出來的行政長官,有可能對抗中央嗎?
究竟「特首對抗中央」是甚麼意思?首先,那個特首很可能會憑着反中國或反共產黨的口號,獲得大量選民支持而當選。然後那個特首亦可能會在任期內反對或抵制中央的政策。最壞的情況,則可能是特首做出破壞一國兩制、甚至發動/領導香港獨立運動。這三個情況,無一不觸動中央的神經──北京亦以為這些情況將會在普選特首後出現。
但我們要留意,這些「對抗中央」的情況,其實都必須建基於以下任何一種預設或假設。其中包括:特首此一工作崗位擁有對抗中央政府的政治或武裝力量、特首此一工作崗位不受法律和政治的制約(constraints)、或者「對抗中央」對特首本人或香港社會更有利。例如,一個對中央不滿的特首,可憑藉他的職位,立法通過一些違反一國兩制的法律、命令香港境內的武裝力量脫離中國,又或者拒絕配合任何與內地有關政策。不過,不要忘記,只要預設或假設並不存在,那麼「特首對抗中央」就無從說起。
誠然,綜觀《基本法》和現實政治,以上三個預設都不成立。第一,特首並沒有對抗中央的政治或武裝力量。香港並無執政黨,特首在立法會亦無固定的票源,加上立法會內權力分散,除非特首能夠成功游說過半數議員以任何形式對抗中央,否則以其一人之力,並不構成足以對抗中央的政治力量。至於他是否擁有對抗中央的武裝力量,這點已經不必多說,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隸屬中央軍事委員會,而非特首。第二,《基本法》對特首的權力亦有所制衡,最重要的是特首的最終任命權在中央。最後,特首的具體工作內容亦不容許他處處和中央政府對着幹。尤其,香港與中國大陸有極緊密的政經聯繫,中央必定拒絕支持一個在她眼中桀驁不馴的特首,令特首的施政陷入困難。
由此可見,由普選產生的特首既沒有對抗中央的實際權力,亦沒有對抗的動機。香港各界依然有相當多人是現行政治、經濟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為保支持,普選產生的特首不可能採取一個「對抗中央」的立場,更遑論搞港獨。唯一的憂慮,就是特首雖沒有對抗中央政府的實權,卻能夠以言論令中央尷尬。有論指,由普選產生的特首可能基於個人信念,或是為了回應選民訴求而公開批評中央政府。這種情況雖可能發生,但中央政府在中港兩地都有相當強大的輿論機器,可說是「罵不倒」的。「普選必然會產生一位對抗中央的特首」之論,既沒有憲法根據,亦忽略現實政治考慮,實乃誤導。
賴卓彬 林緻茵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希望香港社會各界緊密團結起來,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共創更加好的未來。
習近平上午在中南海會見了來京列席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式的梁振英和澳門特首崔世安。
習近平強調,香港、澳門與祖國內地的命運始終緊密相連。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需要香港、澳門與祖國內地堅持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需要港澳同胞與內地人民堅持守望相助、攜手共進。
習近平充分肯定兩位行政長官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工作。他表示,梁振英提出「穩中求變」的施政理念,得到了廣大香港市民認同。現在的關鍵是抓好落實。這既是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責任,也有賴於香港社會各界一起努力。眾人拾柴火焰高。希望香港社會各界緊密團結起來,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共同開創香港更加美好的未來。
習近平指出,當前澳門正處於歷史上比較好的時期。但未來發展也面臨一些挑戰。希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增強憂患意識,利用有利時機和條件,研究解決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為澳門長遠發展夯實基礎。
張德江、李源潮、楊潔篪等參加會見。
總理李克強其後也接見梁振英及崔世安。他表示,港澳在國家整體發展中,有很重要作用。新一屆中央政府將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按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港澳特首依法施政。凡是有利於港澳同胞,凡是有利於長期繁榮穩定的,中央政府均會盡心盡力支持。
他指出,港澳機遇與挑戰並存,希望大家可抓住機遇,應對挑戰。他表示,希望大家可和衷共濟,齊心協力,將港澳發展得更好。
梁振英傍晚在北京對香港記者表示,下午先後得到習主席和李總理的接見。在會面過程當中,深深體會到兩位新當選的國家領導人對香港的關心、重視和支持。在新聞界退場前和退場後,兩位國家領導人都有提到,語重心長地提到,希望香港各界能夠攜手合作,大家同舟共濟,用好用足國家給香港的機遇和政策措施,使得香港社會能夠不斷向前發展。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特首預選 正反民意均勢
各佔四成 劉兆佳﹕盼民主又想靠中央
2017年特首普選方式近期成熱話,對於有建制派提出,「特首選舉先由提名委員會預選,確保候選人不與中央對抗,才交市民一人一票選出」,本報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做民調,調查結果發現,受訪者支持設預選的有39%,反對有38%,正反意見相若。
梁家傑:好起點 信民意會變
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說,這是港式「矛盾民主觀」,港人既渴望西方式民主選舉,又不想破壞與中央關係。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認為民調結果是「好的起點」,民調反映「佔領中環」爭普選行動仍要時間醞釀,不宜立即進行。
建制派人士近日紛紛提出2017年特首應設預選或篩選機制,泛民主派則斥這有違普及平等選舉原則。本報委託港大民研,於3月13至14日就特首預選做民調,成功訪問508名18歲或以上市民,發現支持與反對設立預選的比率相近,同為接近四成,認為「一半半」的有14%,表示「唔知/難講」有9%(見圖)。
劉﹕憂太大轉變 不想太民粹
對於民調結果,劉兆佳表示這符合他多年研究,他說港人有「矛盾民主觀」,一方面支持西方式民主選舉,不滿現狀及中國內地民主及法治等,但也明白「一國兩制」下要處理中央與特區關係,明白香港的利益及發展,仍要依靠中央,「結果兩者互相抵消」。他稱,現時中產對現狀不滿,但也擔心社會有太大轉變,支持民主選舉,又不想社會太過民粹,不想改變現時低稅率、有限度福利等價值。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對於近四成受訪者支持有預選的民調結果不感意外。現時選舉,民建聯及工聯會等獲得一定支持,這批選民一直認為特區與中央的關係十分重要。他說,香港之前的選舉,從未經歷過預選,大部分市民對預選概念模糊,故現時提出預選,部分市民未必太反感。馬嶽認為,當政府提出具體政改方案或預選的做法,市民明白什麼是預選,民意走向會有轉變。
馬嶽:不意外 指難解欠認受
不過,馬嶽認為中央及港府要思考,若選舉制度不符民主準則,就算有四成人支持,也難解決特首欠缺認受性的問題。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政改討論剛展開,不少人未明白爭取普選的論述,但已有近四成反對預選,是好的起點。他說,市民在爭取普選問題上「現實」不足為奇,而調查結果反映泛民仍要努力,用更多時間向市民講解普選理念,不應即時就辦「佔領中環」行動。他稱,按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提出的方案,要待一年半後才需「佔領中環」,他有信心當運動的理念在社會醞釀一段時間後,民意必會改變。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說,市民大眾會明白,若選出的特首不履行一國兩制、不支持《基本法》及與中央對抗,會出現不少問題,認為民調結果顯示社會更應就普選問題理性討論,才能解決分歧。
各佔四成 劉兆佳﹕盼民主又想靠中央
2017年特首普選方式近期成熱話,對於有建制派提出,「特首選舉先由提名委員會預選,確保候選人不與中央對抗,才交市民一人一票選出」,本報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做民調,調查結果發現,受訪者支持設預選的有39%,反對有38%,正反意見相若。
梁家傑:好起點 信民意會變
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說,這是港式「矛盾民主觀」,港人既渴望西方式民主選舉,又不想破壞與中央關係。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認為民調結果是「好的起點」,民調反映「佔領中環」爭普選行動仍要時間醞釀,不宜立即進行。
建制派人士近日紛紛提出2017年特首應設預選或篩選機制,泛民主派則斥這有違普及平等選舉原則。本報委託港大民研,於3月13至14日就特首預選做民調,成功訪問508名18歲或以上市民,發現支持與反對設立預選的比率相近,同為接近四成,認為「一半半」的有14%,表示「唔知/難講」有9%(見圖)。
劉﹕憂太大轉變 不想太民粹
對於民調結果,劉兆佳表示這符合他多年研究,他說港人有「矛盾民主觀」,一方面支持西方式民主選舉,不滿現狀及中國內地民主及法治等,但也明白「一國兩制」下要處理中央與特區關係,明白香港的利益及發展,仍要依靠中央,「結果兩者互相抵消」。他稱,現時中產對現狀不滿,但也擔心社會有太大轉變,支持民主選舉,又不想社會太過民粹,不想改變現時低稅率、有限度福利等價值。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對於近四成受訪者支持有預選的民調結果不感意外。現時選舉,民建聯及工聯會等獲得一定支持,這批選民一直認為特區與中央的關係十分重要。他說,香港之前的選舉,從未經歷過預選,大部分市民對預選概念模糊,故現時提出預選,部分市民未必太反感。馬嶽認為,當政府提出具體政改方案或預選的做法,市民明白什麼是預選,民意走向會有轉變。
馬嶽:不意外 指難解欠認受
不過,馬嶽認為中央及港府要思考,若選舉制度不符民主準則,就算有四成人支持,也難解決特首欠缺認受性的問題。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政改討論剛展開,不少人未明白爭取普選的論述,但已有近四成反對預選,是好的起點。他說,市民在爭取普選問題上「現實」不足為奇,而調查結果反映泛民仍要努力,用更多時間向市民講解普選理念,不應即時就辦「佔領中環」行動。他稱,按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提出的方案,要待一年半後才需「佔領中環」,他有信心當運動的理念在社會醞釀一段時間後,民意必會改變。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說,市民大眾會明白,若選出的特首不履行一國兩制、不支持《基本法》及與中央對抗,會出現不少問題,認為民調結果顯示社會更應就普選問題理性討論,才能解決分歧。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當左派對佔領中環大肆抹黑之際,曾在港英政府任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的顧汝德(Leo Goodstadt)稱,佔領中環屬平常事,是港人示威權利,指89年百萬港人支持北京民運,以及03年50萬人7.1上街,均沒動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他認為中央和特區政府應相信港人,落實《基本法》賦予的普選。
前港督彭定康智囊、有「魔僧」之稱的顧汝德,一直認為香港所謂「激進」示威,以國際社會標準而言只是小兒科。他受訪時談及對佔領中環的看法指只是平常事,是港人示威權利一部份,他在港英政府任職時,市民已有權透過示威批評政府,「所有政治領袖都應有這些心理準備」。
無礙港營商環境
對於左派批評佔領中環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顧汝德反指,紐約和倫敦兩大國際金融中心也經常有大型示威,並沒有影響營商環境。他又說港人89年上街抗議北京鎮壓學生,以及03年7.1有50萬人上街,均沒有影響香港營商環境,「(所以佔中)和國際金融中心形象沒有關係」。
對於中央政府會否就普選承諾「走數」,顧汝德指《基本法》已寫明會在香港落實普選,認為中央和特區政府在過程中應相信港人,落實《基本法》相關法律要求,不必擔心普選會帶來福利社會,「過去無論香港政治制度同政府幾差,政治環境幾咁惡劣,香港人都能找出解決辦法,政府需要做的,是相信香港人,從群眾中學習」。
梁振英政策差劣
兩年前憑《官商同謀》一書,令港人明白「官商勾結」源起的顧汝德,今秋再推出新書,分析本港貧富懸殊問題。
顧汝德批評,現時梁振英政府對解決貧窮問題的說法,與殖民地時代一樣,不斷推說政府欠缺資源,顧汝德直指:「(實際)問題不是由於政府冇錢,而是由於差劣的政策」。
他批評特區政府至今拒絕公開多項涉及社福的重要數據,例如多少病人等待最新藥物治療、多少嚴重殘障人士和獨身長者輪候特殊學位和公屋等,結果令政府施政時毫不問責,「政府經常說施政要有彈性,其實就是要彈性地令政府不能達標、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顧認為現時貧窮人士最需要的,並不是就梁振英力推、就設立貧窮線或重設扶貧委員會作諮詢,而是給予有需要人士快速實際幫助,例如為醫管局增加資源,推動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以及停止妖魔化領取綜援人士的負面宣傳。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吳康民﹕「佔領中環」,意欲何為?
「佔領中環」,現在還是一個口號,一個十分煽情的口號。它的目的主要是要引起國際的注意,引起國際注意香港政制的民主發展。引進國際對北京施行壓力,迫使北京放棄在2017年的特首選舉中進行篩選。簡單地說,就是企圖在下一屆的行政長官選舉中,能選出一位與北京對幹的特首,實現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佔領中環」的倡議者深知,光靠香港反對派的動作和叫喊無助於令北京改變主意。要推翻北京的憲制權力,唯有訴諸國際社會。
佔領中環,就是癱瘓香港。香港確是國際城市,中環是國際金融和經濟中心。中環一癱瘓,影響國際經濟活動,引起西方經濟大國注意,變成一件國際事件。佔領中環的倡議者的目的,就是要把香港的政制演進,一開始就國際化,向北京施壓。
普選也有條件
北京的最高領導人,多次公開申明,不容香港變成一個外國勢力反華、圍堵中國的橋頭堡。香港《基本法》第23條,正是要求香港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等行為的。現在看來,反對23條立法的人,有少數人的確有裏通外國的嫌疑。他們同樣也漠視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的憲政權力,或者還有分裂國家的潛意識。
香港《基本法》第45條明明規定,香港行政長官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但卻是要有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這就是一個「條件」,怎樣能說普選就是無條件的呢。
香港《基本法》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15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依法「任命」香港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這就是中央的憲制權力。有些所謂「學者」,口口聲聲說要尊重法制,為什麼不認真地多讀幾次香港的《基本法》?
警方克制被認為示弱
「佔領中環」的倡議者的目的,不是為了和平示威,而是為了導致暴力事件。
近年香港的和平示威,幾乎無日無之。由於有小撮激進分子的介入,引致遊行路線越軌,阻塞交通,社會公眾嘖有煩言。
現在要「佔領中環」,就不是阻塞交通那麼簡單了。中環可是不能長時間被佔領的,果真如此,那就是整個香港癱瘓了。一些激進分子曾經進佔中環匯豐銀行大廈的地廳,警方和匯豐當局採取容忍態度,才可以使事態延續經月。每次激進分子在示威遊行時採取阻塞交通、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警方都十分克制,採取極為有限的行動。但滋事分子在某些傳媒的起哄和配合下,仍然大叫大喊警方過分使用暴力。我這位老香港,經歷過港英當局的殖民統治多年,早已見慣港英警察濫用警力。他們的濫用有所謂3人以上集合便是「非法集會」,就可以又拉又鎖,怎會容忍如此以佔領中環的擾亂公眾秩序行為?又如那位提倡「佔領中環」的「學者」,恐怕不等他的呼籲付諸行動,便已被港英政治部遞解出境了。
香港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是可以討論的,但肯定有一個框架,就是要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既然法律規定有一個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那就是一方面為了避免有的人為了「博出位」和增加「知名度」而爭取參選;也為了避免有敵對勢力滲入選舉而產生憲政危機。所以,選舉之前,在社會上取得共識,醞釀出符合實際的若干人選,是必要的。西方的發達國家的民主選舉,不也是在選舉前,在社會上,在主要政黨中醞釀出候選人的嗎?
醞釀協商 取得共識
選舉前的醞釀、協商、在社會上取得比較多數人的共識,並不一定是破壞民主選舉。相反,這正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在選舉領導人中的一個理性過程。請提出「佔領中環」的「學者」和某些經常套用外國選舉制度的學者注意,更加不應忘記,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是一個國家,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基本法》設定的是一個獨特的普選辦法。
我們仍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討論,我們希望各界對來年的普選討論出一個合情合理的方案來,不希望在未經充分諮詢之前,先拋出一個暴力的「佔領中環」的偽命題﹗
「佔領中環」,現在還是一個口號,一個十分煽情的口號。它的目的主要是要引起國際的注意,引起國際注意香港政制的民主發展。引進國際對北京施行壓力,迫使北京放棄在2017年的特首選舉中進行篩選。簡單地說,就是企圖在下一屆的行政長官選舉中,能選出一位與北京對幹的特首,實現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佔領中環」的倡議者深知,光靠香港反對派的動作和叫喊無助於令北京改變主意。要推翻北京的憲制權力,唯有訴諸國際社會。
佔領中環,就是癱瘓香港。香港確是國際城市,中環是國際金融和經濟中心。中環一癱瘓,影響國際經濟活動,引起西方經濟大國注意,變成一件國際事件。佔領中環的倡議者的目的,就是要把香港的政制演進,一開始就國際化,向北京施壓。
普選也有條件
北京的最高領導人,多次公開申明,不容香港變成一個外國勢力反華、圍堵中國的橋頭堡。香港《基本法》第23條,正是要求香港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等行為的。現在看來,反對23條立法的人,有少數人的確有裏通外國的嫌疑。他們同樣也漠視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的憲政權力,或者還有分裂國家的潛意識。
香港《基本法》第45條明明規定,香港行政長官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但卻是要有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這就是一個「條件」,怎樣能說普選就是無條件的呢。
香港《基本法》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15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依法「任命」香港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這就是中央的憲制權力。有些所謂「學者」,口口聲聲說要尊重法制,為什麼不認真地多讀幾次香港的《基本法》?
警方克制被認為示弱
「佔領中環」的倡議者的目的,不是為了和平示威,而是為了導致暴力事件。
近年香港的和平示威,幾乎無日無之。由於有小撮激進分子的介入,引致遊行路線越軌,阻塞交通,社會公眾嘖有煩言。
現在要「佔領中環」,就不是阻塞交通那麼簡單了。中環可是不能長時間被佔領的,果真如此,那就是整個香港癱瘓了。一些激進分子曾經進佔中環匯豐銀行大廈的地廳,警方和匯豐當局採取容忍態度,才可以使事態延續經月。每次激進分子在示威遊行時採取阻塞交通、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警方都十分克制,採取極為有限的行動。但滋事分子在某些傳媒的起哄和配合下,仍然大叫大喊警方過分使用暴力。我這位老香港,經歷過港英當局的殖民統治多年,早已見慣港英警察濫用警力。他們的濫用有所謂3人以上集合便是「非法集會」,就可以又拉又鎖,怎會容忍如此以佔領中環的擾亂公眾秩序行為?又如那位提倡「佔領中環」的「學者」,恐怕不等他的呼籲付諸行動,便已被港英政治部遞解出境了。
香港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是可以討論的,但肯定有一個框架,就是要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既然法律規定有一個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那就是一方面為了避免有的人為了「博出位」和增加「知名度」而爭取參選;也為了避免有敵對勢力滲入選舉而產生憲政危機。所以,選舉之前,在社會上取得共識,醞釀出符合實際的若干人選,是必要的。西方的發達國家的民主選舉,不也是在選舉前,在社會上,在主要政黨中醞釀出候選人的嗎?
醞釀協商 取得共識
選舉前的醞釀、協商、在社會上取得比較多數人的共識,並不一定是破壞民主選舉。相反,這正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在選舉領導人中的一個理性過程。請提出「佔領中環」的「學者」和某些經常套用外國選舉制度的學者注意,更加不應忘記,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是一個國家,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基本法》設定的是一個獨特的普選辦法。
我們仍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討論,我們希望各界對來年的普選討論出一個合情合理的方案來,不希望在未經充分諮詢之前,先拋出一個暴力的「佔領中環」的偽命題﹗
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特首條件可隨意增加乎
民建聯的譚耀宗為特首需「愛國愛港」辯護,說如果特首並非「愛國愛港」,可能影響中央政府任命。換言之,普選產生的特首,中央因為覺得他不「愛國愛港」,於是不任命他,遂產生憲制危機。
但《基本法》沒有列出特首須備「愛國愛港」的條件,而「愛國愛港」又沒有準則,實際上一個人是否被中央認為「愛國愛港」,全屬中央領導人的自由心證。如果沒有列明的「愛國愛港」可以隨意增為條件,那麼哪一天中央認為應把「愛黨」、「愛偉大領袖」、「熱愛×主席」等列為特首條件,不愛的統統不任命,香港是否也要依從?
若是法治社會,按《基本法》選出的特首,中央都得任命,他的權力與責任,只依《基本法》所定。至於他愛啥不愛啥,誰去理會?
李怡
民建聯的譚耀宗為特首需「愛國愛港」辯護,說如果特首並非「愛國愛港」,可能影響中央政府任命。換言之,普選產生的特首,中央因為覺得他不「愛國愛港」,於是不任命他,遂產生憲制危機。
但《基本法》沒有列出特首須備「愛國愛港」的條件,而「愛國愛港」又沒有準則,實際上一個人是否被中央認為「愛國愛港」,全屬中央領導人的自由心證。如果沒有列明的「愛國愛港」可以隨意增為條件,那麼哪一天中央認為應把「愛黨」、「愛偉大領袖」、「熱愛×主席」等列為特首條件,不愛的統統不任命,香港是否也要依從?
若是法治社會,按《基本法》選出的特首,中央都得任命,他的權力與責任,只依《基本法》所定。至於他愛啥不愛啥,誰去理會?
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