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辭「委任議員」已經是政治自殺身亡P107/立法會9 月選舉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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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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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搶保安局女EO手機 許智峯被警方拘捕

許智峯上月24日於立法會內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手機。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上月24日於立法會內,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EO)的手機,並間接承認偷看手機內容,事件繼續發酵。消息指,許智峯今早(5日)在屯門被警方拘捕,並被帶返屯門警署扣查,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據了解,由於案件由中區警署負責調查,許智峯稍後會被送到中區警署。

「峯搶手機」事件發生後,警方兩度派員到立法會搜證。7名警員在案發翌日(4月25日)首次到立法會搜證,歷時1.5小時,曾到立法會大樓2樓的涉事男洗手間視察。之後相隔7日,警方於本周三(2日)再派出逾10名警員到立法會搜證,並出動到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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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預期當中 與需否褫奪議席應分開處理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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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及在立法會內搶走政府人員的手機,今早因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被捕。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許智峯被捕是預期之內,但刑事檢控程序與是否需褫奪許智峯議席是「兩件事」,應分開處理。

胡志偉指,許智峯理解自己有失誤,故一直有向民主黨報告,在司法程序上有可能出現的刑責問題,因此他認為許被捕及需面對司法程序,「唔覺得係超過想像的一個內容」。

不過,胡志偉稱,許已就「行為上的錯誤」向公眾道歉,並接受民主黨紀律懲戒,其立法會議席與刑事檢控程序是「兩件事」,應該分開處理。他認為,「公道做法」是讓所有證據「陳列在面前」,才作最終判斷,考慮譴責動議中褫奪許智峯議席的部分。


許涉及兩罪 民主黨提供律師支援 (14:06)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立法會內搶走政府人員的手機,許今早因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兩項罪名被捕。同屬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到警署了解情況,他指該黨正在了解事件,會為許提供律師支援,確保他得到司法保障,律師團隊正與許智峯聯絡。

據了解,許智峯是在今早到屯門探父親時被捕,先被帶到屯門警署,下午1時前再轉到舊灣仔警署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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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控許智峯刑毁「點名紙」 另涉襲擊不誠實用電腦妨礙公職人員4罪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立法會內搶走政府人員手機,警方昨晨採取行動,在屯門將他拘捕,許智峯被指觸犯「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毁壞」4項罪名,據本報向多方了解,刑毁罪名是指涉及毁壞有關政府人員的「點名紙」,警員昨日並搜查了許的寓所。許智峯遭扣查近15小時後,於今日凌晨零時許獲准以8000元保釋候查,6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案件由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許智峯離開時稱,由於事件已在調查階段,不能說得太多,感謝在場久候的傳媒和聲援市民後,登上等候的私家車離去。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許智峯了解自己有失誤,已預期可能出現刑責問題,胡強調,刑事檢控程序與是否需褫奪許智峯議席是「兩件事」,公道做法是讓所有證據「陳列在面前」,才作最終判斷。有建制派議員表示,立法會有自己「家規」,與警方程序可「平行進行」。

警方表示,昨日早上在屯門拘捕一名36歲許姓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至昨晚指經進一步調查,該男子亦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毁壞」。

昨晨被捕 家人求助民主黨

據了解,警方昨晨在許智峯父親屯門寓所外的街頭,將他拘捕。警方昨日先後將許帶到屯門警署、舊灣仔警署和警察總部接受調查。許家人向民主黨求助,民主黨議員鄺俊宇等曾到屯門警署為許提供協助,有民主黨成員稱許有律師協助。

警方消息﹕預約拘捕或毁滅證據

警方過去曾以不同方式拘捕涉及違法的議員,包括「預約拘捕」和在街頭拘捕。胡志偉昨到警察總部了解情况後表示,警方拘捕許的做法明顯不符合應有的常規及常識,又認為警方要拘捕議員可預約拘捕,不相信許智峯會逃避刑責。議會陣線朱凱廸亦認為,警方預約拘捕較合理,因為許不是重犯,而通常警方會請肇事者到事發地就近的警署調查,如今做法儼如將許「遊街」羞辱。經民聯梁美芬表示,以何種方式拘捕應由警方決定,相信今次做法無政治考慮。

警方消息指,由於考慮到許智峯如知道預約拘捕,在有可能防範情况下可能會毁滅證據,故不能作預約安排。另有消息指,警方今次取得搜查許智峯住所、地區辦事處及立法會的搜查令。

議會內,建制和泛民都稱警方拘捕許在預期之內,不會影響他們對相關譴責動議的立場。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擬於本月23日在立法會大會,引用《基本法》第79條動議譴責許智峯行為不檢,內會日前討論,建制派普遍支持,而泛民則認為譴責動議不符比例。

根據《議事規則》,若譴責議案已動議,除非立法會另有命令,否則議案所述的事宜須交付由7名議員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處理,至於委員會工作會否受警方檢控程序影響,曾參與調查委員會工作的梁美芬表示,「兩個軌道是平行進行」,立法會可自行訂立「自己的家規」,調查委員會不一定參考事件有否涉及進行中的刑事或民事程序,鄭松泰倒插國旗及區旗便是一例,又指委員會最終的決定,不必直接依照法庭裁決。

她又指,基本法另有條文,如議員判監一個月以上,在大會在席至少三分之二議員支持下,可解除其職務,相關議員喪失議席。

泛民指譴責動議不符比例

公民黨郭榮鏗重申,引用譴責動議與許的行為不符比例,他又指由法庭判決比立會自己調查、預先審訊好,他指如許被判超過3個月都會自動失去議席。

4月24日,許智峯在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會議期間,被指在立法會內二樓梯間一度拿走保安局「狗仔隊」女行政主任手上記錄議員名字及照片的「點名紙」,並搶走其手機,及後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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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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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看內容無複製 亦可控不誠實用電腦

警方昨以涉嫌「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等罪名拘捕許智峯。有大律師指出,無經同意的觸碰或事主因被告的行為受驚,已可構成普通襲擊。

令人受驚已構成襲擊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無經同意的觸碰或事主因被告的行為受驚,毋須出現受傷的情况已可構成普通襲擊,並舉例指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杯一案,梁當時雖無受傷,但裁判官仍裁定黃罪成判囚兩周。

裁判官在該案裁決時,接納梁振英供稱聽到玻璃碎裂聲後感震驚, 「freeze(僵硬)咗喺度」,認為黃毓民是蓄意令梁憂慮自己會遭即時和非法的武力侵犯,因而裁定他普通襲擊罪成,判囚兩周。黃其後上訴,上訴庭早前已開庭聽取部分陳辭。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案發後初期已預料許的行為或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故他對警方昨日以此罪名提控「不意外」。張達明解釋指,此罪的控罪元素之一為犯案者有意圖「不誠實地獲益」,而所謂的利益並不僅限於金錢及財物上的得益,只要被告當時是在未經同意下,看過手機內的任何資料及圖像,可能已觸犯法例。陸偉雄補充指,若被告看過手機內容後再轉發予他人,更是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他有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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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時亨:部分車票或無法在港購買 料大型行李不能登車 (14:10)

高鐵香港段預期9月通車,港鐵主席馬時亨出席商台節目表示,雖然有信心港鐵同事會將高鐵項目做到最好,但仍要做「少少期望管理」,在通車初期遭受批評。他指出,由於內地與香港購票制度不一樣,未必能夠在香港購買部分目的地車票,要在廣州南站轉車時再購買,「到時肯定有啲人話唔方便」。

馬時亨表示,高鐵通車是香港首次與內地接軌,已準備屆時有不少事情會遭受批評,例如買票問題。他解釋,香港制度與內地可能不同,「你喺香港買張飛,想喺廣州南站轉車,因為有啲線我哋未必去到,喺廣州南站轉車未必可以喺香港買到嗰張飛,就要去到南站先買到」。

馬時亨補充,他不是掌握到100%資料,因此在通車後,乘客亦有可能能夠在香港利用網上實名登記購票。他說:「香港人我哋好心急架嘛,我哋追求完美架嘛,如果有少少地方唔合佢哋意,可能就會話咁樣唔啱喎,咁樣唔好喎,我只係作啲期望管理啫,就唔係話好大件事嘅。」他表示,有關問題暫時仍在處理。

他指出,通車後,可能有市民和傳媒指「咁樣唔方便喎」,因此要先作期望管理,「一間新餐廳開張,個廚房都未必100%順暢喇」。他強調,唯一確定的是安全,安全問題不能妥協。

馬時亨在節目後回應記者提問指,上述問題的主因是兩地購票系統有異,預計九月通車時亦未能解決。他又提到,高鐵與飛機不同,「高鐵內籠始終好細,所以將來有可能有乘客覺得『點解我個大行李唔可以攞上去架,有限制架?』開咗車之後,乘客開始好多方面就會習慣架喇。」

評: 高鐵通車將至,謊言也隨之戳穿。繼續沿用行之有效的兩地兩撿的話,香港不需要內耗,更不用在立法會鬥爭。
再次催促政府把一地兩撿真相公諸於眾。真相始終會呈現,不要做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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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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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劉:考慮撤譴責許智峯 許稱如常履職

涉在立法會內搶走政府人員手機的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日被警方拘捕。昨日有報道指早前就事件向許提出譴責動議的新民黨葉劉淑儀,以案件料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擬撤回動議,她昨澄清這只是其中一個考慮選項,指警方調查案件時,立法會應否同時就譴責動議調查是一個問題,但強調須與其他建制派碰頭後,才有最終決定。

許:方法很錯致失焦感難過

許智峯昨回應本報指出,他會如常出席立法會會議和繼續地區工作,「負做議員的最基本責任」。他續指出,在事件感到最難過的地方,是自己使用的方法「很錯」,令焦點放在其行為,而非其揭露政府派員監控議員的動機,亦感到拖累了黨友和民主派,令他們抵抗高鐵一地兩檢和《國歌法》的努力失焦。他說,感謝有支持者了解他所做的事,是為不公平發聲,當中有做錯的地方,但感謝他們體諒。

建制派提出的譴責議案,如最終獲立法會在席三分之二議員支持,便可撤銷許智峯議員資格。和議譴責動議的民建聯葛珮帆昨表示,未收到葉劉淑儀通知會撤回,葛以熱血公民鄭松泰倒插國旗區旗一事為例,指案件當時即使進入司法程序,立法會也同時調查,認為警方調查與立法會「家規」是兩回事。對於若葉劉淑儀最終撤回,自己會否再次提出譴責,葛珮帆稱要由建制派集體決定。

經民聯梁美芬亦稱,警方調查與立法會調查可以同步進行。她指立法會是以議員是否涉「行為不檢」的角度處理,與警方及法庭以刑事角度考慮是不同。

梁美芬:警立會調查角度不同

據了解,葉太提出可考慮撤回議案一事,建制中不少人表示不知情,有人更私下回應說,對葉太的言論感到驚訝,指大家提出議案時,早知警方會介入調查,如突然撤回,難向支持者交代。

胡志偉:立會不應未審先判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葉劉淑儀應撤回動議,強調該黨「一直都是這樣說」,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立法會不應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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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指案情非嚴重 刑罰料不重

許智峯前日被警方以4項罪名為由拘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從已公開的事實,認為案情或未牽涉嚴重情况,類似情節即使罪成,刑罰亦不會重,如「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成,或只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短期監禁,因該政府人員手機涉及私隱不高;「普通襲擊」若不涉事主受傷,亦可能罰款了事。對於「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和「刑事毁壞」罪名,張達明相信難以入罪。

據了解,警方前日拘留許智峯時,曾為其錄口供。對於警方以許智峯涉毁壞該政府人員的「點名紙」為由,指許刑毁,張達明認為點名紙並非特別有價值,過去很少為一張紙張而起訴。許曾承認搶手機後翻看內藏資料,張達明相信,「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或能入罪,但其行為不屬嚴重。至於許曾以關注議員私隱為由,解釋翻看手機的行為,張認為這或可作許的抗辯理據,因這與許是否不誠實獲益有關。

關注議員私隱可成抗辯理據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不誠實取用電腦」可判處監禁或社會服務令等,但他相信今次「普通襲擊」只涉許與該政府人員糾纏,目的並非傷害對方,故料判罰緩刑或服務令。對於「刑毁」指控,陸偉雄認為入罪與否視乎該文件的價值,以及文件被不誠實取用後所造成的損失大小。

陸偉雄補充,許智峯提及的議員私隱問題,或可作抗辯及求情理由,但強調要有證據證明相關出發點,除了許本人陳述,亦須提供其他實際證據,例如他曾否與友人討論,認為政府人員收集議員行蹤是不公義,相關人士或可作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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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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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後首受訪
許智峯:信念不變
「會檢討手法策略」

不足兩星期內,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因涉搶政府「狗仔隊」手機,經歷遭譴責、黨內調查、凍結黨籍、警方拘捕及面對4條控罪。在謾罵聲中夾雜支持者送暖,面對逆境,許智峯昨在獲准保釋後首次接受《蘋果》訪問,仍然堅持信念不變,站在斯文激進派的路上,但他首次承認要檢討手法和策略。有資深大律師分析許智峯面對的控罪,認為即使四罪同時入罪,法官或會同期執行,刑期不會因多了罪名而增加。

許智峯被警方指涉及4條控罪包括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他前日本來還打算往屯門探望父母後便回立法會開會,所以被警方拘捕時還是穿恤衫結領呔。
許智峯被扣查十多小時後,至昨凌晨十二時許,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和鄺俊宇陪同下離開警察總部。許當時指案件仍在調查階段,不便說太多案情,但感謝在場久候的傳媒和聲援的市民,其間與在場支持的市民握手,隨後登上私家車離開。據了解,警方已經取得搜查令,可以搜查許智峯的議員辦事處、地區辦事處及位於西區的寓所。

如常開會做好本份
許智峯昨日未有公開現身,他下午在獲准保釋後首次接受電話訪問,表明會繼續做好議員本份,如常出席立法會和區議會會議,包括今日或是最後一次的《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會議,「我會正常去開會,正常(進行)所有地區工作,唔會受到案件影響」。
短短十多日,許智峯由鞠躬道歉至被拘捕,可謂見盡人情冷暖、政途凶險,被問到心情如何,許智峯仍然表現堅強:「我有所準備,面對逆境會堅強,同埋唔會因為呢啲嘢而影響我做議會、地區服務嘅心情。」他不但會如常出席會議,也如常於周日享受天倫之樂,昨訪問途中,電話傳來小孩的稚嫩聲音。

曾經以斯文激進派來形容自己的許智峯,經此一役,今後路線如何調整?許智峯指信念不會輕易改變,會繼續為不公平的事發聲,「當然手法同策略上,我都會檢討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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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昨在警總外抗議狗仔隊監控議員。

感激同路人聲援
對於連日來獲不少同路人聲援,許智峯想向他們說句感激與多謝:「感激佢哋睇到,我係為香港唔公平嘅事出聲,雖然事件上(我)有做錯嘅地方,但係亦都得到大家嘅理解。所以非常感謝佢哋,亦都會繼續努力,唔會令支持者同公眾失望。」
許智峯面對4條控罪,一旦罪成恐要入獄,監禁刑期的長短足以影響他能否繼續擔任議員。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即使檢控官以多條罪名起訴,並有多於一項罪名成立,刑期也不一定較長,「若法官認為,雖然多於一條罪入罪,因為其行為在同一事件發生,若有監禁判決,法官有時會要求同期執行,刑期或刑罰不會因多了一條罪行而延伸」。

昨再有市民到警察總部舉報在立法會追蹤議員的狗仔隊,指控他們干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逾50名市民在警署外聲援,負責今次行動的盧俊宇指,警方指許智峯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但監察議員絕非公僕的正式工作,更是違法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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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案被擴大由民主黨的窩囊表現開始

許智峯案是很輕微罪(misdemeanor)。但民主黨還未完全瞭解案情卻押著許智峯槍閘公開向全世界認錯並凍結許智峯黨籍,給外界印象許智峯犯了彌天大罪。建制派不放過這機會爭先恐後向許智峯插一刀、踏上—腳。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更狼毒要將許智峯置諸死地而後快。建制派食住上認為既然都認了錯被人亂棍打死也不會錯。新民黨葉劉淑儀人云亦云緊跟大隊就事件向許提出譴責動議。據報,昨天葉劉淑儀擬撤回動議。建制派們不要衝動靜下來用腦想一想,許智峯案真值得建制派身體的血液沸騰至頂點?是不是很滑稽 ? 建制派的鬥爭思維蓋過一切。

不論譴責動議辯論或在法庭,許智峯案將還原真實。這位隱身的女職員亦會現身作供,如實反映當日發生細節。在這場合下,建制派的鬥爭情緒無法發揮。民主黨聲稱會避席譴責動議辯論。這是對黨員完全不責任的表現,許智峯應退出這窩囊的民主黨。

警方將許智峯案拆細至4項控罪,比較牽強。相信法庭將還許智峯公道。如果證實女職員的行為是違法或不恰當監察議員,女職員有錯在先,則許智峯的動機是合情合理,許智峯不是槍電話而是搶證物。是誰不誠實地使用電腦? 是許智峯還是這名女職員?

梁小文
7-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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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秒表決一項 一地兩檢修正全否決 泛民譴責主持手法 葉劉指按掣易﹕他們是否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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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 驅趕議員 限時發言 草案爭議聲中完成審議

立法會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最後一日會議,主席葉劉淑儀用「秒速」處理30項由泛民提出修正案的表決,修正案在民主派爭議聲中全數被否決,大部分表決以10多秒時間完成。按程序條例草案最快下月6日可在大會恢復二讀。泛民會後批評葉太主持會議手法超乎常理,予以最強烈譴責;葉太同樣強烈譴責行為不檢泛民議員,又稱以一個議員的智慧,「按鈕(表決)是數秒可做到」,「其實其他人都做到,那他們是否特別低能?」

另昨日會議期間,葉太稱部分人喧嘩,先後將陳志全、區諾軒、譚文豪及朱凱廸逐出會議廳。

30修正 半小時爭拗兼表決

民主派就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提出30項修正案,包括加入「日落條款」訂明出租西九站內地口岸區的租約期,以及只有通關、檢疫等內地出入境法律適用於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等,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昨回應時表示,政府不支持相關修正案。

會議分上下午舉行,下午會議至近5時,表決相關修正案是否由委員會名義在全體委員會階段提出。上午葉太一度提出發言限1分鐘遭泛民反對,葉太之後未就此設限。

之後葉太提出先將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出的4項修正案合併成1項表決,有泛民高聲提出應分開表決,但表決繼續,葉太解釋陳志全未有提出反對,民主派議員隨即反駁:「有喎!」她之後宣布暫停會議,待與法律顧問商討。復會後,葉太決定容許之後修正案逐條表決。

民建聯陳克勤此時動議把表決鐘由5分鐘縮減至1分鐘,葉太說「唔使,唔需要咁樣」。她其後不採用響鐘計時投票方式,要求議員直接就逐條修正按掣投票。

表決通過6.6大會恢復二讀

泛民要求葉太打鐘及記名表決不果,一度包圍主席台與她爭論,秘書處人員稱法案委員會不必一定響鐘表決。在泛民批評「割地兩檢違憲」等口號中,修正案在建制派反對下逐項否決,其中一項以6秒完成。最後花約10秒時間,表決通過條例草案在6月6日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表決30項修正案,連當中爭拗過程,半小時便完成,下午會議比原定時間早了1小時完結。

葉太會後說,已問過秘書處及法律顧問意見,議事規則沒要求法案委員會表決必須最少響鐘1分鐘。她又稱,泛民議員在表決中採取絕對反對態度,形容是「做場大龍鳳」,因此不能按泛民要求中止表決程序。被問到數十秒完成表決一項修正案是否過快,葉太稱「其實其他人都做到,那他們是否特別低能?」她又稱已經容許泛民議員問了許多「不切實際」的問題,強調自己處理手法已相當寬鬆。

泛民全體委會再提修正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批評葉太主持會議手法「翻來覆去」,不理守則,目標要在昨日完成審議。公民黨陳淑莊稱,議員發言時間只有1分鐘,「叮個麵都不夠」,而表決時間以秒計,不合常理,強調泛民會自行再在全體委員會提出修正案。立法會全體泛民議員昨發表聯署信,斥責政府、葉太及其他建制派議員所為。

陳帆﹕確保9月通車 仍有艱巨工作

運房局長陳帆批評,部分議員行為對審議進程「有好大影響」,公眾可評斷葉太處理手法是否適當,又重申一地兩檢得到絕大部分香港市民支持,強調安排合憲合法,不存在「割地」問題。他指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雖已完成審議草案,但當局仍有「艱巨工作」要處理,才可確保高鐵香港段9月通車。被問到會否在通車前於西九龍總站實施內地口岸區,陳帆稱內地口岸區必須在一地兩檢條例生效後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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