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辭「委任議員」已經是政治自殺身亡P107/立法會9 月選舉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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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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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將追討最高310萬元薪津 梁君彥:投票仍然有效

2017年11月27日 下午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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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上依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將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以及姚松炎,涉及270至310萬元薪津不等,取得外間大律師給予法律意見,委員考慮有關款項涉及公帑,行管會會發出通知,四星期收到回覆後再考慮。

他續指,原訟庭判決清楚指出10月12日已並非立法會議員,故不能享有議員權利,會小心謹慎處理。他稱,該四名議員投的票仍然有效,強調與其議員資格都是根據法律進行。

羅冠聰表示,絕不認同有關做法,強調四人與辦事處職員連月來有為市民服務,現被追回薪酬是「荒天下之大謬」。他指出,立法會主席及秘書長早已確認他們的宣誓,即使法庭指宣誓無效,錯誤應在於主席及秘書長通過無效宣誓,不應由他們四人全權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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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無一地兩檢

梁愛詩﹕西九站地作他用

范徐麗泰亦指《基本法》第7條列明香港土地屬於國家,港府有權管理和出租,亦有權將一小部分租予內地。她認為糾纏於法律條文沒有意義。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接受無綫英文節目《清心直說》訪問時重申,若高鐵不實行一地兩檢便沒有用處,高鐵西九龍總站的用地應作其他用途。

對於23條立法,梁愛詩指「斬件立法」例如先修改刑事罪行條例、再修改官方機密條例等,能令市民更易理解。她說當然希望林鄭月娥政府在本屆任期完成相關立法,但不應定「死線」,否則只會面對更大反對聲音;她相信中央會給予足夠時間讓香港自行立法。

評:范徐麗泰是否理解何謂國家?何謂依法治國?
港府有權管理和出租這點無錯,但前提是不能破壞《基本法》。
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是保障香港市民,習近平多次重申不忘初心。
破壞《基本法》就是破壞保障香港市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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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中國送給香港的特洛伊木馬
練乙錚 2017年11月27日
定於2018年年底開放的香港西九龍高鐵終點站正在施工。

中國政府正在穩步侵害香港政治,而且速度不算緩慢。

過去一年左右,它著手驅逐香港立法機關中親民主的立法委員;在這個城市選舉最高領導人時,它令一個受民眾歡迎的候選人出局,將職位交給了一個經證明立場強硬的人物;它還讓當地高中向學生宣講中共意識型態擁護者關於中共本屆全國代表大會的講話。如今,它又要求香港立法機構——立法會——通過一項法律,仿效內地法律,強制人們尊重中國國歌。

香港只能擁有北京可以接受的民主
更糟糕的是,在一個看似無害的火車項目掩蓋之下,中國政府正試圖在香港中心地帶行使一種治外法權,這顯然是在為最終通過限制香港政治自由的安全法進行熱身。

從2018年底開始,高鐵將把香港同內地的大城市廣州連接起來,目前有計劃在香港站點之內設置一個移民和海關檢查站,其中有中國安全人員執行中國的法律,具有搜查和逮捕的權力。這個計劃在中文裡被稱為「一地兩檢」,讓人想起被認為保護香港自治權的「一國兩制」原則,而且充滿不祥之感。

一地兩檢方案的一些支持者將它同美國政府在加拿大幾個機場建立的海關預先清關程序等同起來,看上去彷彿很有道理。他們還讚揚這項新安排的效率,聲稱至少在一些目前需要兩小時的路線中,它可以為旅客節省一個小時乃至更多的時間。

但一地兩檢危及香港的正式自治權。它明顯違背了被稱為「基本法」的香港小憲法,在英國於1997年將香港交還給中國後,這個小憲法保證了該城市的高度自治。例如,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除涉及外交和國防的法律之外,全國性法律不得在香港適用,除非有緊急情況發生。

然而,自七月以來,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似乎迫不及待地要讓立法會通過這項一地兩檢法案,特別是現在立法會已經基本都是政府的支持者。她面臨的挑戰是如何違反基本法,在表面上又顯得沒有違反基本法。

幾年來,香港政府的支持者一直努力表明一地兩檢是合法的,比如他們聲稱香港沒有地下產權,所以應該允許中國控制所有地鐵站點,但是這樣的努力並不成功。

最近,香港律政司司長和其他香港官員開始宣傳另一個奇怪的說法:如果實施一地兩檢所需的權力超出了香港政府目前擁有的權力,那麼根據基本法第20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權力」,北京只需給予香港實施一地兩檢的權力即可。

有分析人士稱這是蠻不講理。有人說,這就好像「要求北京賦予香港權力,使北京有能力做北京目前無權在香港做的事情」。另一位評論家稱這種安排是「一個自我閹割的俄狄浦斯計劃。」

一地兩檢的依據非常薄弱,然而圍繞它的討論卻涉及重大利害關係:香港當局似乎希望通過實施一地兩檢,一舉打破本地民主人士的決心,為將來中國實行更多政治干涉鋪平道路——其中大多數干涉都是依據臭名昭著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的。

該條款允許香港「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為,或以中國的國家安全利益為由鎮壓香港的異見人士或當地的分離主義運動(2014年雨傘革命的一個分支)。就在幾天前,一位前行政長官的好友張志剛(Cheung Chi-kong)在香港報紙《明報》中寫道,一地兩檢只是為最終執行第二十三條做準備的「虛招」。

對一地兩檢的一切法律挑戰似乎都陷入了絕境,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林鄭月娥正在迅速採取行動,動用不同尋常的強硬手段讓項目獲得通過。

11月15日,在立法會親政府的大多數成員的幫助下,她強行推動一項不具約束力的動議獲得通過。該動議確認了一地兩檢的概念。幾天後,她與鄰近的廣東省省長簽署協議,以便共同推進該項目。這是她大力宣傳的一地兩檢「三步走」計劃中的第一步。如果不是相當確定會得到中國政府的同意,她不會如此大肆地宣傳該計劃。

林鄭月娥的下一步,將是獲得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該協議的批准。那將是個走過場的程序,預計會在下月進行。然後,林鄭月娥需要讓立法會批准實施該法。這一步最快可能在明年2月實現。

儘管22名議員(總共70名議員)已經發誓要對一切有關一地兩檢的議案進行拉布,但反對的一方看上去多半無力阻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態後,香港可能不會再有法院認真考慮對一地兩檢的任何法律挑戰。當地的司法機構已經變得順從:在當選議員的就職宣誓引發的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議中,高等法院支持北京的觀點,取消了反對黨成員的任職資格。

因此,要阻止一地兩檢可能為時已晚。那就這樣吧。畢竟真正的較量還是在第二十三條上。

要讓所有安全立法在立法會獲得通過,政府只需要得到簡單多數的支持。這它已經得到了——由此可以知道,它尚未著手施行第二十三條這一點,是很說明問題的。

此前的2003年,香港政府也試圖這麼做。但在50萬港人湧上街頭抗議後,政府放棄了該議案。之後的行政長官似乎都唯恐再次引發這種示威遊行,林鄭月娥也不例外。

香港民主派應該為這種不願引發示威抗議的心態感到振奮,無論它多麼短暫:這是反對派,尤其是受雨傘革命鼓舞的年輕一代重新團結起來,以及民眾準備再次為捍衛香港的自由而團結起來的一個原因。

評:高鐵猶如一條秘密地道,亦可暗可明,高鐵車廂實施國內法,也就是沿著高鐵,國內法延伸到香港心臟地帶,沿途把人抓上車廂便屬進入國內。必要時高鐵可在最高速時間運載軍隊到市中心。

如果整列高鐵沿途停下不開動,每個車廂就是國內法執法部門。
這世界沒有「後悔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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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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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愛國」腦交戰 國歌法宜鬆不宜緊

張國榮金曲有一句「Wow-oh-o無心睡眠,Wow-oh-o腦交戰」。1990年港產片《表姐,你好嘢!》其中一幕,飾演國民黨老兵的林蛟高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演大陸公安的鄭裕玲以《義勇軍進行曲》反擊,大唱「冒着敵人的炮火,前進,進!」而演香港警員的梁家輝則戲謔地唱一句:「無心睡眠,國共交戰!」這一幕,充分反映九七前香港人對黨國問題隔岸觀火的心態。而弔詭的是,「去國族化」正是香港文化一個重要特色。以前港人抽離於國族,釋放充沛的民間活力,是優勢還是缺失?見仁見智。今天港人不能再演「梁家輝」,不能再拿國歌來開玩笑。本地《國歌法》立法在即,主權效忠問題避無可避。歌詞說中了,「反共」「愛國」腦交戰,也是民情民智的大挑戰。

國歌是國家的主權象徵。要了解港人的若即若離,必先分析港人對國歌的「抗拒」、「冷感」及「自豪」是怎樣聯結起來的。國歌是特殊的符號,與崇敬之情沒有必然聯繫。若有人相信愛國與生俱來,並以為聽到國歌自然觸發自豪之感,那是毫無實證基礎的一廂情願。

象徵符號之所以能夠觸發情緒與信念,是經過長期的社教過程累積而來。就國歌而言,須靠政權長期推動、民間社會檢驗政權的誠信與政績,並透過認知民族歷史、投入重大的國家事件、接受文學經典與通俗文化的薰陶,這些生活經驗點滴累積,將其中的國家想像與感受移情於國歌的象徵之上,那才是真情而不是假意。

殖民時期,港英政府並沒有要求港人效忠英國或中國。長久以來,港人國家意識薄弱,倘若國歌法從嚴,高壓阻嚇及懲罰市民對國歌的負面反應,很可能製造各種文化上的「奇難雜症」——口是心非,真情是假意;愛國者激昂,而冷感者變反感;不滿國歌的市民,選擇性地接收及散播大量中共醜聞,以印證強權苛政的悲情;強烈反共者,以隱晦、隱名的方式惡搞;強烈愛國者,則視國歌法為追擊政敵的武器;伴隨國歌而來的中國富強論,會被視為歌功頌德、隱惡揚善的洗腦宣傳;「愛國」「反共」腦交戰,「藍」「黃」陣營誇大對立,以合理化各自排他的立場。

我與馮應謙所做的追蹤調查顯示,九七前,39%的港人對國歌有自豪感,之後逐年上升到2010年54.8%,然後逆轉下跌至2016年的36.1%,當中年輕人的跌幅尤甚。更值得注意的是對國歌有抗拒感的港人,由1996年的4.4%上升至2016年的13%。10多個百分比抗拒國歌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三成多人感覺自豪之外,也有大比例港人是「無感」或「冷漠」的。港人自豪感不足,冷感是多數,抗拒者為數少卻又顯眼,在旺角足球場上尤其矚目。

跨代分層分析見複雜性

國歌的情緒內容,是後天而不是先天的,並與社群的歷史經驗有關,而往往在青少年時期影響最深。從跨代分層的角度去分析,更能看見香港的國族感情的複雜性。

(1)部分長者經歷戰亂及日本侵華,較能進入《義勇軍進行曲》的時代感受,他們有感於國人飽受戰火與貧困的煎熬,今昔對比,以今天中國的成就而自豪,較易將家國之情投射於國歌。

(2)香港50歲以上、在港英時代成長的主流精英,不少崇尚法治人權等普世價值,對中共的人權紀錄有所保留。小部分年輕時接觸過「關社認祖」思潮,認同中國文化,並期望中國有一日能進行民主改革。這部分人正是「民主回歸」的意見領袖,是每年六四維園集會的常客,是泛民主派逐漸萎縮的追隨者。他們對國歌立法持抗拒態度。

(3)同是50歲後的港人,有不少從大陸經濟改革中得到好處。目睹大陸的現代化以及生活質素的改善,這群組較能接受中共政權,但亦相信穩定與法治才有繁榮安定。他們不滿雨傘運動「違法達義」自圓其說,不少在「傘後」走進深淺「藍營」,傾向歡迎國歌立法以懲罰他們眼中肆無忌憚的社運青年。這一群也以靈活實際見稱,「務實愛國」、「功利愛國」者大不乏人。

(4)在殖民地成長的愛國群組,現時大概也是50歲以上。當年受港英政權打壓,愛國之情未能舒展。如今時移世易,唱國歌唱得格外起勁。親中學校、社團、政黨近年積極開拓社會網絡,蛇齋餅糉、關愛老弱,背後有豐厚資源。從中凝聚的社會經驗以及政治論述亦會強化跨年齡層的新一代愛國群組,對國歌立法自然取態正面。

(5)三四十歲的成年人,懂性之年是在九七之後,風聞昔日香港青年「上流」神話,眼前卻是高樓價、低流動的社會現實。他們目睹「強國」崛起、香港變色。中國走向富強的自豪感不會移情到自身之上;反而對現實的不滿,會投射到特區的施政失效,並歸咎背後操控的中央。對國歌無感、冷感也是可以理解的。

(6)20到30歲的「80後」,讀小學時電視開始播國歌,校內唱國歌是新任務。他們大都視之為「鄰國之歌」。2003年SARS之後到2008年京奧期間是他們形成個人價值的青春期,這個時期港人對國歌的好感穩步上升;但2012年以後反國教及雨傘運動,這一群「80後」參與甚深。他們對國歌感情多變,自小就學會唱,熟悉不陌生,也曾有過好感,到近年又有反覆。

(7)現在讀高中及大學的港生,是社交媒體新一代。按照一些老師的觀察,這一群不少自認「黃絲」或同情「黃絲」。他們從網上吸收大量有關建制與中國的負面新聞及激烈留言,對國歌易生反感。

(8)國歌法生效之後,配合中史及國民教育,現今就讀小學及初中的學童,在不久的將來對國歌的認知與接受程度應會提高。但香港仍是個資訊多元化的大都會,政權較難全面「淨化」資訊,目前港人兼得正反新聞,但願香港不會出現一面倒的愛國「憤青」。

(9)香港的非華裔市民,面對國歌立法,無法不思考個人是否進一步認同中國文化。國歌法背後單一化的國族效忠,不談多元族裔融合的理念,相信會令少數族裔更感邊緣化。

(10)此外,由中國大陸移居香港的大量龐雜人口,低下層、中產、富豪、專業精英均有,不能單以「赤化論」、「溝淡論」將他們簡化及他者化。大陸權貴精英在港享受金權之利,國歌立法能鞏固政權優勢。知識分子「港漂」,對比威權與人權,明白強權打壓「低端人口」之害。其中小部分年輕中產受愛國教育薰陶,來港後或會認同大陸官方對港獨與「黃絲」的「忤逆仔」論述,歡迎國歌立法以警惡懲奸。而草根新移民長年在社會基層討生活,搵食艱難的切身體會又可能有不一樣的冷淡與漠然。

立法從緊會加深矛盾

以上概括的分層分析,足見國歌取態多元又複雜。國歌法踩進這個民族意識的萬花筒,觸及各個群組不同的文化效應。立法、執法從寬,各群組互相修正,國族意識較為健康多元。但若立法從緊、執法從嚴,也許博得鷹派歡心,卻定會加深群組矛盾,實非香港之福。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教授

馬傑偉

梁小文短評:

上述文章作者列舉一大堆資料,但可惜都點不到問題中心,只漫無邊際地帶讀者遊花園。
既然寫評論就要講真話,不著邊際東扯西址,浪費讀者時間。

有國家才有國歌,首先要讓人民認同這個國家。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讓人民認同這個國家。當年延安吸引國內很多愛國青年投奔響往,這些青年均沒有被法例及強權驅使。

同樣,人自然都會愛自己父母,是親情之愛。明明不是你父母,卻要用種種強硬手段迫使你去愛、去認同是你父毌,能嗎?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為何花這麼龐大的人力物力去做明知不可為的事?
請高抬貴手讓香港安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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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的建制派與窩囊的張建宗

實在不明白建制派中人為何對選管會定出的3.11補選日子有這麼多批評。有的認為決定日子的人政治不敏感,不了解「國家」的政治傳統,更有些人語帶威脅,指選管會的決定令「上面的人」不滿,只是沒有明說所謂上面的人是指京官、習大大還是「上帝」。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對有關批評的回應則既失禮又窩囊,居然說政府曾「努力過」但選管會仍定出這個日子,彷彿建制派一出聲特區政府就得跪低,要「做嘢」討好他們,甚至不惜損害法定機構的獨立。

要補選遷就兩會無法律基礎
其實,建制派的批評根本沒有法律及政治理據。首先,沒有任何《基本法》條文或本地法律規定人大政協兩會會期有甚麼特殊意義或位置,需要政府或法定機構在作決定時要特別遷就,更沒要求政府要暫停重要事務、計劃以方便兩會及參與兩會的代表。換言之,在香港的政治與社會發展日程中,人大政協會議並沒有甚麼超然的地位,選管會自然也沒有甚麼義務、需要為了遷就會期而推遲立法會補選。
從政治上看,人大政協兩會涉及的是中央層面的事務,討論、議決的是全國性政治問題,除了特別議程如通過某些影響香港的全國性法律外,直接涉及香港的議程極少;即使總理工作報告也頂多重提甚麼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算,不會多談具體事務,以示尊重及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及獨特地位。若果選管會因建制派的壓力修改補選日期遷就兩會會期,只會讓港人及國際社會覺得兩制及高度自治不受尊重,跟總理工作報告的精神背道而馳。這完全是幫倒忙的做法。

退一步看,地處中國地緣政治邊陲的香港舉行立法會補選對國家大局沒有影響,對兩會議程沒有任何衝擊,實際感到受影響及有不便的不過是幾十個港區人大政協代表。而他們的所謂不便也不過是要多坐一程香港來回北京的飛機而已。對這些身兼港事、國事的要人們而言,頻撲一點反而凸顯他們的努力。有甚麼好抱怨呢?難道要過百萬選民推遲投票、推遲選出新的立法會代議士來遷就他們嗎?
由此可見,建制派批評選管會決定3.11補選不懂國家政治傳統只是藉口,實質上是在為自己的方便及黨派利益打算,包括可調動更多資源為建制派拉票。像他們的這種以一己私利損害一國兩制的做法非但要對他們say no,更要痛加申斥,以示社會不能接受。

干擾選管會將損害一國兩制
選管會自九十年代中成立以來,一直以獨立、客觀、不屈從黨派利益的立場制訂選舉安排包括選舉的日子。他們最重要的考慮是讓選舉包括補選有序、暢順、及時舉行,以免議席出缺過久影響各級議會運作。過去二十多年來選管會有些決定雖然太僵化,有些工作效率偏低(如點票),但基本上仍能秉持成立時的宗旨,保持不徇私、不偏袒某些政黨或政治勢力的基本原則。今次建制派居然一再施壓干擾選管會補選安排,對該會的獨立及不偏不倚構成重大損害,若不及時喝止,選管會未來難有獨立運作空間,也難以得到不同黨派及普羅市民的信任。

而在實際操作而言,3.11補選距離多位議員被DQ超過九個月,議會運作已大受影響,若再因人大政協兩會推遲,對立法會的工作只會帶來更大的損害。而且,三月中開始公開試迫在眉睫,學校設施、人手面對巨大的壓力。若在三月下旬才安排補選,需要用大量學校作票站及點票中心,校方、老師、學校工作人員壓力將會更大。這對學生、考生都有不良影響,實在沒理由接受改變補選日子的要求。
奉勸建制派政治要人不要再在補選日子上做甚麼文章,或把人大政協兩會說成有超然政治地位,要香港為此而停擺兩星期。因為他們的訴求不但不合理,更是以私害公,以黨派利益損害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絕不接受。再搞花樣或借北京壓港人及選管會只會進一步自暴其醜!

盧峯

評:
我村鄰家平叔圈養的狗很聽主人話,在主人面前必定會搖頭擺尾討主人歡心。但最令鄰居煩厭的這隻狗動輒亂狂吠,有小孩或美女離遠路過也狂吠不停,毎毎鄰居喝止都無效。還是我的小女有辦法,毎次小女叫平叔出來向狗大喝一聲,這隻正狂吠的狗才會立即停止。
這只狗真的很乖很服從主人,只恐懼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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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修議事規則 為所欲為時代到了

建制和民主派議員就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展開攻防戰,但在「敵眾我寡」的政治現實下,民主派恐只能負隅頑抗,最終建制派提出多項「大開立會中門」的修訂很大可能獲得通過。此時,為所欲為的時代便宣告降臨。

中央為好好執行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在這幾年間陸續「整理」本港行政、司法和立法「偏離」一國兩制的地方。為了突顯「一國」高於「兩制」,北京已改變了過往禮遇特區的做法,從以往會見行政長官時「平起平坐」格局,改為特區首長向中央領導作報告。特區政府的領導層基本上緊跟北京路線,以往偶有「暗渡陳倉」的情况已不復見。

在司法方面,即使我們願意繼續相信司法機構大體上仍保持獨立、專業,但中央擁有人大常委這個「不敗傳奇」,任何涉及中央的案件,只要人大常委一出手,通過一個「決定」或對《基本法》作解釋,法庭也不能視而不見。正如在立法會選舉當選人被DQ(取消資格)案中,人大常委趁法庭作出判決前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結果法庭順着釋法的內容,判6人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有了借「解釋」基本法作為控制法庭判決結果的手段,中央甚至對一些會被質疑違反基本法的做法不再避忌。「一地兩檢」的做法便是一例。

更令人心寒的是,DQ議員表面上是為了打擊港獨和不尊重國家的行為,但可以想像,此舉其實是為了「創造」民主派在立法會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兩個分組,議席均不過半數的千載難逢機會,好讓建制派在議會推動修改議事規則,奪走民主派藉「拉布」等手段攔阻法案通過的最後把關能力。

連立法會這一障礙也清除了的時候,北京幾乎可為所欲為地全面管治香港了。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梁美儀

梁小文短評:

泛民窩囊主因是政治抗爭水平低的問題,政府建制派有權在手,立會主席又是建制派的臥底,泛民在這小圈子範圍怎可能長期鬥及鬥得贏?
資深如李柱銘、司徒華、民主黨頭頭等領導,他們完全沒有領導才能,不從大局及長遠方向策略著手,眼光短視,只看眼前小圈子抗爭,算你們贏了又如何?能改變了什麼?

在立法會泛民是小數派,泛民抗爭永遠都贏不了,演戲向選民交差以保議席?
泛民不能以己之弱項鬥彼之強項。
泛民只要看懂一件事,在立法會泛民是小數,在外的選民是大多數,所以應以己之強攻彼之弱。
另外還要懂策略,如何引導民意,如何發動民意。

不要小事力爭,而大事、關鍵及原則的卻輕輕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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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立會議事規則
梁君彥加會無極限


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大戰一觸即發,主席梁君彥昨表明,大家「心知肚明」民主派想阻撓修改議規修訂,他誓言修訂要聖誕節前要完成,不理民主派反對,決定連加三日會,下周一更要開會直踩至完成處理修訂為止。民主派斥梁霸王硬上弓,勢要修改議規「閹割」立法會抗爭手段。大戰前夕,立法會保安嚴陣以待,架起一米高鋼板防衝擊,民主派紮營通宵留守,誓言至勝利一刻才離開。


逾百議規修訂於明日大會開始審議,梁君彥上周諮詢議員增會議時間意見,39位建制議員同意加會,梁決定大會明11時開始至晚上8時,翌日如常加會11小時,周五及六亦要「朝九晚八」開會,下周一則由8時開始,但結束時間卻無極限未有寫明,稱要完成處理議規修訂後才休會,總計5日開會時間最少53小時。

叮走泛民逾90項動議
梁君彥昨被問及若下周一未能完成審議會否通宵開會時拒回應,稱視乎會議進度,又指審議修訂連表決只需30小時,其餘時間以備不時之需。
除了「加會無極限」,梁亦手起刀落,不批准民主派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提出的逾90項動議,原本這批動議可排在議規修訂之前,造成拉布效果,但梁指若要處這批動議,料需970小時,但立法會一年會議時間也不足600小時,一旦批准,立法會便不能履行《基本法》職能。對於內委會前主席劉健儀指議員只要有12天預告期,應可把動議直上大會議程,梁不同意,認為按照《基本法》第72條及《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有憲制職權主持立會會議和決定議程。

至於為何要趕於聖誕節前通過修訂議規,梁指本年度立法會一項議案也未通過,運作不理想,加上建制派和泛民也要求他處理修訂議規,又指泛民提出的修訂量多於建制派。但事實是過往一地兩檢等議案,也曾在政府抽起其他法案及建制派協助下通過。
有傳媒反問梁君彥,泛民提出修訂只是為阻止建制派的修訂,梁卻將之演繹為民主派也想修改議規,做法是否「無賴」?梁回應指,民主派10月開始已透過不同手段拉布:「大家心知肚明係想阻撓修改《議事規則》……所以我要喺聖誕節前處理好。」

民主黨涂謹申批評梁「霸王硬上弓」,務求盡快通過建制派修訂。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指,加會安排極不尋常,明顯有特別政治任務,要與建制派作出配合,試圖強推修改議規,民主派一致譴責。相反建制議員大表支持,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被問到是否覺得梁君彥偏幫建制派時拒正面回應,只稱梁是想立法會盡快回復正常狀態,「作一個艱難嘅決定」。

民主派昨晚6時起開始在立法會示威區架起最少4個帳幕,部份政黨派代表輪流留守,近百市民參與支持。獨立議員朱凱廸聲言會紮營直至勝利才會完結,又透露周三的戰場相信仍是在立法會。立法會保安昨晚約11時勸喻示威人士離場,過百警員當時已在立會外準備,半小時後立法會保安開始築成人鏈,驅趕示威者,至午夜前先後抬走4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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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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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發質疑降法定人數違《基本法》

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和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日均對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提出質疑。黃宏發認為,建制派大肆修改議規並無必要,因為立法會主席現已有足夠權力處理一切問題,更質疑建制派將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減至20人是違反《基本法》。曾鈺成則撰文質疑,建制派相關修訂無助降低立法會流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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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發昨出席立法會前任和現任議員午宴後接受訪問,認為建制派主張大肆修改議規,過程應先經過更長時間醞釀,並取得各方議員共識後才進行。他又質疑建制派將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降至20人是違反《基本法》,「因為(全體)委員會階段真係一個委員會階段,唔係淨係一個大會下嘅一個委員會,因為佢哋所做嘅工作,全部都係立法嘅工作」,強調《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會議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

曾鈺成指無助減流會風險
黃宏發認為,立法會主席已有足夠權力處理一切議會問題,毋須修改議規,認為建制派「越補啲漏洞,越補就越穿窿」,其他議員將可做修訂未有寫明的東西,「啲人仍然可以玩佢(立法會主席)」。他同時批評民主派和建制派現時「玩得過火得滯,係好難睇」,呼籲特首林鄭月娥應勸喻雙方「唔好嘈」,停止修改議規,「《議事規則》呢啲嘢唔好改嚟改去吖嘛,等於《基本法》唔好改嚟改去,你成日都改嘅話,人民就唔會有任何肯定性」。

曾鈺成昨則在《am730》專欄中撰文,借茶客對話指建制派建議將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從35人減至20人,但過去兩個月因點人數而流會,都是在立法會會議中發生,故即使通過,也無助立法會防止拉布和降低流會風險。他又認為,民主派和建制派現勢成水火,為修改議規一事鬥個你死我活,只會令立法會無法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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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林鄭評分降至新低 三司長齊跌 袁國強民望淨值急減23% (15:15)


港大民研計劃最新調查報告顯示,特首林鄭月娥的評分較兩周前明顯下跌3.2分至55.7分,為其上任以來最低,林鄭月娥的最新支持率為49%,反對率為37%,民望淨值為正12個百分比。

港大民研於本月4日至6日期間,以電話隨機抽樣訪問1034名市民。港大未有解釋林鄭月娥評分下跌原因。調查期間發生事件,包括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港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貪被捕、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4名被取消資格的立法會議員追薪津。

司長方面,政務司長張建宗的最新支持度評分為50.7分(跌3.9分),支持率為31%,反對率為21%,民望淨值為正9個百分比(跌8個百分比)。財政司長陳茂波最新支持度評分為42.2分(跌1.5分),支持率為22%,反對率為39%,民望淨值為負17個百分比(跌2個百分比)。

至於政圈盛傳近月將會離任律政司長的袁國強,支持度評分為41.3分(跌7分),是司長中最低,其支持率為24%,反對率為42%,民望淨值大幅下跌23個百分比至負18個百分比。

局長方面,按支持率淨值排名首位的是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支持率淨值為正37個百分比;勞福局長羅致光和商經局長邱騰華排名第二及第三,支持率淨值同為正32個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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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已在香港實行一黨專政


立法會預計最快可在本周內完成《議事規則》修訂。相信至今仍有不少市民不明白,為何民主派要「無所不用其極」地拖延議會工作,甚至不理這樣「搗亂」會牽連民生議題。難道他們已不肯為民請命,又不怕下屆議席不保嗎?

有人甚至會覺得,立法會如今越來越像數十年前的台灣立法院,開會時時會發生暴力衝突,而始作俑者前立委朱高正是一位哲學博士,但以在立法院內搶咪和揪打同事而聞名。1985年,筆者曾與訪港的朱高正會面,當時我問他:「你這般高學養,為何也會在立法院內搶咪呢?」他反問我每年在立法局可發言多少次,我回應說每次會議的每一項議程,每位議員都起碼可以發言一次。他聽罷便說:「根據我們立法院的編配,我每年只可以發言一次。」我恍然大悟,說:「若我在立法局都是每年只可發言一次,那我都一定會去搶咪!」

拉布抗爭迫不得已

經過32年的發展,台灣議會文化漸趨成熟,香港卻反而倒退。回歸初期,立法會仍沿用源自英國民主議會的《議事規則》,事事講求規矩與程序,而民主派亦一直循規蹈矩地扮演少數派的角色。由於當時有零七、零八雙普選的目標,在議會外獲較多市民支持的民主派,雖因不民主的選舉制度而淪為議會少數,仍願意耐心等待民主的來臨。另方面,屬議會多數的保皇黨亦不敢放肆,免得他日實行民主政制後,執政的民主派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無奈,香港落實民主無期,無懼「風水輪流轉」的保皇黨越來越橫行霸道,立法會不僅沒有監察及制衡政府,還聽命於西環,處處為政府施政失誤護航。而且他們如今更是「有風駛盡」,把握幾位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於立法會補選前的「空窗期」,趁火打劫修改《議事規則》,務求將民主派作為議會少數的最後板斧都要剝奪。

筆者近年撰文時一再重申,民主派之所以需要採取拉布、點人數等被動的抗爭手段,乃是迫不得已。大家試想,如果零七、零八雙普選已經落實,民主派在多數選民的支持下,早已執政。而在民主選舉制度下,必然有政黨輪替的可能,故為免他日在野時被報復,執政黨都會認為有需要維繫議會內公平的議政空間,絕不恃多欺少。

記得2004年梁國雄(長毛)晉身立法會後,社會上對他在議會內的「出位」言行有不少非議,當時我曾撰文指,「若香港的論政空間繼續收窄,而立法會又在無理規範的掣肘下無法發揮其監察政府施政的功能,試問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議會內會否有更多的長毛出現呢?」不幸,這個情況真的出現了,面對保皇黨「偽多數人暴政」的趕盡殺絕,民主派真的不能不採取激烈行動去力挽狂瀾,例如現時只要有20位或以上議員站立提出呈請,就可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如梁振英涉收受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事件。保皇黨如今要把呈請人數門檻增至35人。但如該問題能獲35位議員支持,根本就毋須以呈請的方式提出調查,況且,呈請所提出的調查,通常都是政府的忌諱,保皇黨又豈會倒戈。可見,即使已是具份量的少數,他們都要徹底扼殺其議政空間,令民主派無法再藉此捍衞市民的權益,如他們還不頑強抵抗,又怎能向選民交代?

保皇黨聲稱修訂《議事規則》,是為了提升議會效率。事實上,任何民選議會的效率,永遠都不及高壓專權政府。內地在一黨專政下,身為立法機關的全國人大就只是舉手機器,附和政府決策的橡皮圖章,形同虛設。而特區亦不遑多讓,因不民主的選舉制度,領導政府的特首,不是地下黨員,就是不會說「不」的中共傀儡,而立法會的保皇黨亦可長期主導議會,因而越來越變本加厲地擺明車馬與中聯辦狼狽為奸,視市民權益如無物,只因保皇黨議員的政治前途與「錢」途,均是掌握在西環、中共手上。

中共已透過他們挑選的特首和保皇黨在港實行一黨專政了!

李柱銘

評::專政獨裁的制度才會在管治上講效率,民意及質素不需要考慮。
只講求高效率,取消立法會更能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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