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辭「委任議員」已經是政治自殺身亡P107/立法會9 月選舉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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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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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人發起一地兩檢關注組促撤方案 陳淑莊:盼蒐30萬簽名叫停 (18:47)

94名立法會議員、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12間大專學生會成員,今日成立「一地兩檢」關注組,聯署發表立場書反對政府「一地兩檢」方案,要求政府停止向公眾發放誤導信息、撤回方案和就廣深港高鐵和西九總站議題諮詢公眾。

關注組臨時聯絡人陳淑莊指,未來3個月將是累積民意的關鍵時候,關注組會分階段設立街站及舉辦其他活動,期望收集超過30萬市民簽名以叫停方案。

立場書表明,「一地兩檢」方案違反《基本法》第18及第22條,亦非唯一選擇,兩地兩檢、福田「一地兩檢」等皆為值得公眾探討的方案,又指外國口岸例子沒有割讓境內的司法管轄權,不能和「一地兩檢」方案相提並論,擔心香港先例一開將後患無窮。

以學者身分參與關注組的立法會前議員姚松炎指,政府稱透過高鐵最快48分鐘可到達廣州站為「失實」,因廣州南站相距市中心甚遠,批評政府「當佢要起三跑時就話三跑有效益,快過高鐵,現要起高鐵就話高鐵會有效益過三跑,究竟邊樣先真呢?政府係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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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社評:《基本法》講原則留彈性 勿作繭自縛墨守成規

行政會議成員、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發表網誌,批評過去10年特區政府採取「守財奴」政策,拖經濟後腿,強調遵守《基本法》「量入為出」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任何憲法的制定,總有其特定歷史時空,不可能預視未來社會種種變遷和需要,不少學者亦主張憲法是「活」的,需要因應社會變化而調整詮釋,不能生硬理解憲法條文。「量入為出」是一個好的理財原則,然而並非「絕對真理」,教條化看待《基本法》一些字眼和條文,無視現實環境需要,只會窒礙社會發展和進步。

基本法規定量入為出
任志剛提倡彈性處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倡「理財新哲學」,主張「投資未來」。任志剛被視為林太財金事務「三大靠山」之一,其觀點主張自然格外受到注目。任志剛提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特區政府「有否好好利用《基本法》第107條框架內容推動大眾利益」,而非囿於條款文字,作繭自縛放棄作為。適逢近日香港社會亦就一地兩檢是否符合《基本法》出現爭拗,今次任志剛所引發的討論,其實亦是一個機會,讓社會可以細心思考《基本法》。

《基本法》第107條訂明,政府「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基本法》1980年代中起草,1990年正式頒布,條文的制定無可避免是受到當時政經社會環境和意識形態的影響。以「量入為出」為例,這套理財哲學一直是英國殖民地管治傳統,殖民地政府不應為宗主國帶來任何財政包袱,所以特別強調財政自給自足。戰後港英政府定下財政儲備指標,70年代財政司夏鼎基提出「積極不干預政策」,強調小政府大市場,規定「財政開支不能超過收入八成」,量入為出更成了「金科玉律」。

隨着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北京擔心英方使詐,在政權移交前掏空香港財富,所以對「量入為出」原則也相當重視,1989年港英政府拋出「玫瑰園計劃」興建新機場,北京便質疑有可能花光本港財政儲備,強調不能「你請客我付鈔」。將「量入為出」寫入《基本法》,固然是要確保特區政府審慎理財,亦跟獨特歷史時空息息相關。然而正如任志剛指出,遵守《基本法》的理財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放棄以務實態度和適當彈性,審時度勢處理具體問題;「力求」收支平衡不排除力有不逮,「避免」赤字亦不代表不能發生。

當然,適度彈性看待《基本法》條文,不代表可以嚴重偏離,視規定如無物,審慎理財是特區政府應有之義,不過何謂「力求收支平衡」,卻可以有廣義和狹義的解讀。任志剛認為,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在一個經濟周期達至收支平衡,讓政府有更大空間採取逆周期措施刺激經濟,甚至短暫利用赤字預算,積極投資未來提高生產力,沒必要生硬理解為必須「年年做到收支平衡」。教條主義者對於這種解讀大有可能嗤之以鼻,質疑所謂「經濟周期」定義不清,只是「鑽空子」,違反《基本法》,然而過度狹義理解條文也不利因事制宜,不符公眾利益,甚至窒礙社會發展。

一地兩檢到理財哲學
善用法律框架促公益
外國學者對於如何理解憲法條文和精神,有兩大主流,一派強調條文字眼和原意(稱為Originalism),另一派則認為憲法是「活」的(即所謂Living Constitution),主張因應社會變遷去實踐憲法。有美國憲法學者便指出,美國是全球其中一個最難修憲的國家,然而透過改變詮釋,毋須動輒修憲,一樣可因應社會需要,讓憲法與時並進,最明顯的例子就是1930年代羅斯福推出「新政」(New Deal)應付大蕭條,當中多項措施,例如由聯邦政府規管金融市場、建立全國社會保障等,均賦予聯邦政府巨大權力,改變個人和州跟聯邦政府的關係,引發連串違憲爭議,最終聯邦最高法院一錘定音,確認「新政」大多數創新措施合憲,為美國揭開一個憲法新時代。香港奉行一國兩制,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特殊性也不能與一個國家的憲法相提並論,不過以「憲法是活」的觀點看待《基本法》,顯然有參考價值。

現時特區政府坐擁近萬億元財政儲備,遠比港英時代雄厚,理應好好運用,積極投資未來。其實《基本法》條文也刻意留下彈性,例如只是訂明「財政預算」需要量入為出,並非對「財政實况」作出規限;至於財政預算與經濟增長率「相適應」的說法,更是預留了相當大的發揮空間。以教條主義看待第107條,結果必然是鼓勵政府當守財奴,以今時今日本港財政情况而論,絕不應該。由一地兩檢到「量入為出」的討論,都牽涉如何理解《基本法》條文,以及善用《基本法》框架推動公眾利益的問題,如何在秉持原則之餘容許彈性處理,值得深思。

梁小文評:

曾俊華是「守財奴」已經是社會公認,他是一個墨守成規的書呆子,所以說,如他當持首肯定不是香港之福,市民仍需過苦日子。過去曾俊華任財政司期問已充分証明這點,無人可否認。

行政會議成員、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批評過去10年特區政府採取「守財奴」政策,拖經濟後腿,強調遵守《基本法》「量入為出」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
由一地兩檢到「量入為出」的討論,都牽涉如何理解《基本法》條文,以及善用《基本法》框架推動公眾利益的問題,如何在秉持原則之餘容許彈性處理,值得深思。

對於《基本法》條文,我們必須維護《基本法》關鍵條文的基本原則,可以靈活理解運用但必須不違反基本大原則,不能無限伸延超出基本原則。除非你按程序修攺這《基本法》大原則,否則,依法管治是原則,只可在基本法大原則框架下靈話運用。

一地兩檢違反了《基本法》關鍵條文和基本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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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高鐵「劫財」就算了 何必「劫色」?

最近,有人以高鐵如不能如期通車,每個月會將8000萬元營運費倒落海為理由,去唆使本港議會接受及通過一地兩檢方案。雖然事後當事人承認這只是估算,而且可能有高估的成分,不過這也引起了公眾的不滿。

以「浪費公帑」為理由,要求整個香港在法律上配合他們的指揮,或者是批出預算,在高鐵爭議中不僅不是第一次出現,而且還是經常出現。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自然是高鐵超支,政府慷慨地追加了大量預算,理由就是現在不追加預算,之前投入的預算就浪費。

每次他們都用「你不就範就浪費了之前的投入」來要求你接受;但你接受了的話,你就會花更多的錢。「洗濕個頭」後投入成本就再增加,使下一次你面對相關的要求時,變得立場更差、更軟弱,因為你投入了更多的錢,代表你會浪費掉更多的錢。為什麼會浪費公帑?因為你之前已投入了公帑。如果你一開始就沒這計劃,或者早一點就停止它,那這些浪費亦不會存在。
坦白說,之所以浪費公帑,所有技術上的問題都只是「調味料」;真正的原因,不就是因為我們開始了一個不惜代價、不問回報,只為實行而實行、為花錢而花錢的計劃嗎?作為一個傀儡政權,為什麼要這樣做,這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香港人也不是什麼天真小孩——權力者是「西裝乞丐」或者「稅金小偷」,或者官僚就是沒有原則的懦夫這種事情,也不是真的那麼接受不了。

香港的制度是無價寶 不值得斷送
只是之前,香港付出的、損失的主要都是物質上的利益,也就是錢。香港人的心態,也一直是破財擋災。有時明知是被你洗劫,但想想這總比「解放軍破壞香港」好一點,所以香港人大多還是看着送錢比戰爭好而接受。但是這一次講的是要在法律、原則以及制度上讓步,嘗試去侵犯「中國內地法律不能在香港領域實施」的承諾。

拿出的理由是「每月會浪費8000萬」這句話,說的人後來修正,說「有調整空間」,他以為這就沒問題,卻不知道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因為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數字多少,而是在於說的人眼中,香港的制度價賤無比,他願意為了節省8000萬元就整個賣出去。其實營運成本是每月4000萬、8000萬還是2億3億又何干?香港的制度是香港的無價寶、是香港的信用基礎、是香港生存下去的命根,就算倒100億落海都不值得斷送,何况只是一個「亂吹」出來的8000萬?更別說扯上「割地」、「租界」之類提議的人,對他們而言,香港的制度就那麼沒價值?

盜亦有道。拿了這麼多利益,就應該感到心滿意足。「劫財」就好了,何必「劫色」?亂花預算還可以接受,去到侵犯香港的制度,他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作者是企業家
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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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一地兩檢有法律基礎 「不存在推翻」 (12:13)


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爭論未息,特首林鄭月娥上京前於機場強調,「一地兩檢」方案有法律基礎,「不存在推翻一地兩檢方案」,又說市民有意見,「如不違反我們一地兩檢方案前提下」,政府願意反映及作出安排。

今次是林鄭月娥就任特首後第一次上京,她中午於機場表示,今次上京會到訪港澳辦等十多個機構部委,其間一定談到「一地兩檢」公布後整體情況。不過她指出,有關方案已經過幾年反覆推敲,有法律基礎,「不存在推翻一地兩檢方案」,而市民有意見,如「不違反我們一地兩檢方案前提下」,她願意反映及作出安排。

林鄭月娥又說,「一地兩檢」或許是信心問題,而信心問題須雙方開放包容處理,以最大公眾利益為依歸。她續指,特區政府一定全面配合,如立法會議員需要什麼資料,律政司等部門都願意提交。

評:基本法非常清楚列明國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一地兩檢」方案在法律上,不論如何取巧或僭建都無法撓過這基本法關卡。在法律上,高鐵香港這一小段這就是國內法律之手伸延到香港的明證。

內地公安抓人返內地向來有暗渠道通往邊境,現在「一地兩檢」方案在市中心有了明渠道了,車廂高速直通內地。這個渠道設計在底層地庫,汽車可直逹。不設計在上層,考慮到經過電梯不夠方便。
據聞,有特別通道直往內地管轄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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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炮轟反對派:民主發展最大障礙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近日接受內地官方雜誌訪問,力數五大干擾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實踐的亂象,包括政改爭拗不絕並引發佔中、《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仍未落實、國民教育被迫擱置、立法會拉布阻慢經濟民生發展,以及少數人散布港獨及自決主張,甚至與境外勢力勾結威脅國家安全。他炮轟反對派不斷挑戰起爭議,根本原因是不肯承認香港已回歸祖國,形容反對派才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最大障礙,強調中央及特區政府絕不能對這場鬥爭退讓。

李飛指出,香港回歸二十年來,在實踐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時遇到五大問題,其一是對如何修改特首及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存在嚴重分歧,引發政治爭拗不斷,反對勢力更妄圖以非法佔中癱瘓香港經濟及造成社會混亂,藉此要挾中央,以奪取特區選舉制度的控制權,進而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他們的種種行徑,構成香港民主制度發展的最大障礙。

強調中央絕不能退讓

他續指,餘下四大問題包括廿三條至今仍未完成本地立法;國教因遭到反對派激烈攻擊而被迫擱置;反對派在立法會大肆拉布拖延審議程序,延誤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措施;最後還有少數激進分子公然散布「香港獨立」及「香港自決」等主張,甚至與境外政治勢力互相勾結,嚴重威脅國家的統一、主權和安全。

李飛認為,出現上述亂象的根本原因,是反對派不肯承認香港已回歸祖國這個歷史事實,千方百計歪曲《基本法》,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反對派亦透過不斷挑起政治爭議,給特區政府製造麻煩,令其做不成事,繼而煽動市民對特區政府產生不滿,誘導社會對一國兩制失去信心,以求實現其政治目的;而可以預見,這場鬥爭還會持續進行下去,中央及特區政府以至廣大香港市民,絕不能因而退讓或放棄立場。

斥釋法侵害法治「怪論」

對於反對派質疑人大釋法侵害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李飛直斥這為「怪論」,批評散布有關言論的人,不是明顯要對抗中央,就是還未能適應回歸後香港法律地位發生的根本變化,對香港司法權和法治的理解還停留在回歸前的狀態。他強調,當香港遇到憲制層面的問題,人大常委會不作出法律解釋,就不能保證《基本法》得到正確理解和執行,因此人大釋法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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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不存在推翻一地兩檢 陳淑莊促諮詢公眾 張建宗:屬唯一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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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啟程到北京訪問,是就職後首次上京,並在機艙上讓記者拍攝。她在上機前會見傳媒,指將會拜會港澳辦,料會談及一地兩檢問題。


民主派表明反對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並要求政府為此諮詢公眾,不過多名官員昨日先後表態無意「讓步」特首林鄭月娥明言方案經數年反覆推敲研究,「不存在推翻這一個一地兩檢方案」保安局長李家超說一地兩檢並無後備方案;政務司長張建宗則指公眾諮詢目的是為問市民政策推行與否,但一地兩檢是唯一可行方案,而非聽取公眾意見是否應做一地兩檢。

張超雄批僅給10天提反建議
「一地兩檢關注組」臨時聯絡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說,市民未必全面理解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細節,促請政府展開公眾諮詢,認為公眾諮詢可疏導矛盾,但她重申方案明顯違反《基本法》,要求當局撤回。工黨張超雄批評方案是「割地兩檢」,批評政府2007年起開始研究一地兩檢,至今才推出方案,卻僅給予關注組10天時間提供反建議,形容政府做法是「大石壓死蟹」。

林鄭:不違方案下願反映關注
林鄭月娥昨起訪問北京,她會見傳媒時被問到行會成員湯家驊建議,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問題可白紙黑字訂明「下不為例」,她說今次訪京將拜會港澳辦,無可避免會談及一地兩檢,強調方案經過數年反覆推敲、有法律基礎,故不存在推翻方案,但在不違反方案前提下,願意反映有關一地兩檢的關注及作適當安排,而「三步走」是法律工作,不能隨便將不屬法律的語言或條文寫進法律文件。

張建宗昨被問到有關公眾諮詢問題時重申,從操作、經濟效益以至高鐵實際運作,短、中、長期來說,一地兩檢都是「唯一可行」的方法,故政府建議在這方向推進,政府會聽意見,完善一地兩檢實際操作;但公眾諮詢一般來說目的只有兩個,「就是做與不做的看法,否則你諮詢為的是什麼?」他說既然政府認為一地兩檢是唯一可行方案,應做好解說、溝通工作,「而不是去聽意見是否應該做」。

陳弘毅:公眾諮詢不適用
港大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在電台節目說,一地兩檢是香港與內地長時間協議的結果,香港自身並無權自行決定執行與否,故公眾諮詢不適用於一地兩檢。他指高鐵一地兩檢值得做,在法律上並未增加市民承擔刑責的風險,他指政府方案中西九高鐵內地口岸區內,會有六大範疇是由香港法律管轄,包括施工建設、保險、維修保養、消防標準等,形容這是對等安排,更加照顧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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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原則問題退無可退

公民黨昨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辦街頭論壇,討論一地兩檢,前《基本法》23條關注組成員、公民黨執委余若薇形容一地兩檢較23條更惡劣,形容若港人干犯23條,處理、審理的案件都是香港警察和法院,即使有冤獄都是在香港坐監,但一地兩檢則是由公安、內地法庭處理,「分分鐘好似劉曉波咁在內地坐監」。她呼籲港人不應放棄,舉例指當日關注23條,是想向市民解釋,當時最終亦令建制派倒戈、政府收回草案。

余若薇認為,今日可在西九總站設一地兩檢,下次可在港珠澳大橋、機場等口岸設立,「割讓開就割埋」,強調反對一地兩檢是原則問題,「退無可退」。

姚松炎:方案不可改不盡不實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政府如在立法會復會後先提交一地兩檢決議案,是「借立法會過橋,要求中央推行一地兩檢」,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的第二步亦等同釋法,認為問題急切,可動員反對一地兩檢的時間僅得這個月,又批評官員指方案無可能改變是非常霸道。

被撤銷議員資格的姚松炎批評,政府指一地兩檢方案沒修改空間是「不盡不實」,認為政府只是想營造不容修改的氣氛,叫大家放棄。他說一地兩檢關注組會有聯署反方案行動,又會設立街站等,呼籲市民參與。同樣被撤銷議員資格的社民連梁國雄說,立法會由30名民主派至現時僅得24人,在會議內要反對一地兩檢很困難,呼籲大家加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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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當年 今日 高鐵一地兩檢

眼看近期有關高鐵一地兩檢的討論,令人很不爽。政府為求落實一地兩檢方案,把當年向港人提出的廣深港高鐵方案如粉筆字抹去一樣,但又沒充分解釋。
現時政府重複又重複地強調,沒一地兩檢,高鐵便失去經濟效益,難道要乘客到達深圳後轉車到其他內地城市?
運輸及房屋局於2009年5月發給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廣深港高鐵是連接香港、深圳和廣州的高速鐵路,可把來往香港與廣州、深圳福田及龍華的行車時間,分別縮短至48、14及23分鐘。當時運房局清楚指出,乘客在福田、龍華、東莞虎門站及廣州終點站可分別「接駁不同層次的本地、區域性或全國性的鐵路網絡」,接通全國。

當時政府所說的是「接駁」,即由香港乘高鐵到深圳和廣州等站轉乘「杭福深」或「京廣」等客運專線到杭州、北京等地,而非由香港「直通」內地其他城市。按政府當日的建議,即使沒一地兩檢,本來也沒大關係,但後來特區與內地經過多年商討,香港直達各城市變得異常關鍵,為何變成無一地兩檢不可?兩種方案的經濟效益差距有多大?政府能否提供數據解釋清楚?

另一個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前運房局長鄭汝樺曾提及的其他過關安排,包括「行政預檢」或「流動檢」等,為何最後不了了之?其實政府大可公開跟市民說清楚,當局跟內地曾考慮過什麼其他方案,而不獲採納的原因為何,香港人才有可能考慮相信特區與內地不是基於政治原因,只提出唯一一個讓內地司法制度直搗香港市區心臟的方案。

不拿出更多實質資料與數據,空口要港人對一地兩檢方案有信心,難矣。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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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母

運房局長陳帆為一地兩檢解惑,說西九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刑法,是「講一個信字」,國家一直照顧港人感受,「好似母親對子女嘅照顧咁無微不至」。相信多數香港人聽了這話,不那麼上心的人會笑出來,而太上心的人就忍不住要嘔吐了。

「講一個信字」,沒有錯,問題是你陳帆「信」,而大多數香港人「不信」。信中共?劉曉波且不說了,近日有人問我劉霞會不會被殺,我的回答是:她已經在被殺的過程中了,自2009年以來,她不是一直被慢性殺害嗎?劉曉波以護憲之言被殘殺且不論,劉霞有甚麼罪?她的罪不就是因為她是劉曉波妻子嗎?要香港人去信這樣的政權?

信特區政府?別的也不提了,就以一地兩檢的公眾諮詢來說吧,同一天,袁國強說因為許多意見都早已表達,因此不須再進行公眾諮詢了;林鄭說,對公眾諮詢有「好多唔同演繹同睇法」;而陳帆就說,「政府公佈一地兩檢方案便已等如公開諮詢」。三個負責一地兩檢的最高官,對公眾諮詢竟有三種不同說法,你要香港人如何相信這個巧言令色的政府?

香港百多年來建立的法治傳統,講的不是信而是法。要講信的話,香港人對中共和對特區政府的信早已破產,現在只有講「法」才能得到香港市民的認同。政府提出在香港地域劃出一大塊地方以及高鐵車廂,都由中共執行大陸法律,這做法不符合《基本法》第8、第14、第22等條款的規定,也就是不合法。袁某無論如何解釋,都不能扭曲《基本法》白紙黑字的條文。

至於甚麼「三步走」,其實沒有三步只有「一步」,即香港與中共協商或實際上是聽取北京指令的「一步」,人大只是蓋橡皮圖章,香港立法會在建制派的多數暴力下也是蓋橡皮圖章。真正取得市民支持的辦法,只有是「三步」之外的公眾諮詢。公眾是不是只有批評而沒有積極的建議呢?絕非如此。比如劉進圖在眾新聞提出來的建議:藉「『預檢清關』解決內地人員來港執法難題,也可以藉着《基本法》第18條和附件三,正式把內地邊防法律引入,適用於西九高鐵口岸區,與香港特區法律並行,毋須在口岸區劃出一片土地作內地法律專屬區」。這就是建設性的意見。

公眾諮詢沒有「好多唔同演繹同睇法」,它就是聽取公眾意見並以最被市民接受的意見為依歸。政府不搞公眾諮詢,顯然就是不願意接受任何排除在香港實行大陸法律的方案,因此不能不令人懷疑:不是因為有高鐵才需要一地兩檢,而是為了要藉一地兩檢把大陸執法利劍插入香港心臟地帶,才要建高鐵。

子女早就長大了,而且比惡母親更接近現代文明,為甚麼還要這個從來只會欺凌子女的母親照顧?根據往績,母親的哪一項照顧不是欺凌的代名詞?陳帆若是用「母親照顧子女」來哄騙香港人,這說辭無視全人類對這個「母親」的觀感;若他自己真的相信,那就更恐怖了。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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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成立關注聯盟 盲撐一地兩檢
政商二代牽頭 與泛民打民意戰




【一地兩檢割地】
高鐵一地兩檢輿論戰升溫,親建制派組織一連兩天,先後成立「一地兩檢關注聯盟」及「法律界關注一地兩檢聯席」,與反一地兩檢團體搶攻民意。昨成立的「關注聯盟」由經民連牽頭,主要由「政商二代」組成,組織名稱與泛民成立的「一地兩檢關注組」相似,但立場迥異。聯盟發言人梁宏正聲稱目的非打對台,僅表達用家意見。泛民質疑,有關組織只是政府「啦啦隊」。

由經民聯事務青年委員會牽頭的一地兩檢關注聯盟昨天成立,22個成員組織號稱包括工商界、專業界及青年團體,但清一色為親建制團體,包括廣東社團總會及福建社團聯會等。昨現身撐場的團體代表,大多為政商二代,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兒子梁宏正,行政會議成林健鋒兒子林凱章及外甥陳允誠,以及旅發局主席林建岳女兒林顥伊等。

至於4名有律師資格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何君堯、張國鈞及周浩鼎,今天將聯同法律學者及友好業內人士,另外組織「法律界關注一地兩檢聯席」,聲言「循法律角度分析,為公眾釐清相關的法律誤區」。
被指港府啦啦隊
兩個建制派新成立的支持一地兩檢組織,名稱與由民主派議員、學界及民間團體合組,反對一地兩檢的「一地兩檢關注組」相似。

關注聯盟發言人梁宏正表示,聯盟的成立目的主要發表工商界、專業界及青年團體的用家意見,聯盟內的成員雖然非法律專家,但都認同政府的解釋,一地兩檢方案合乎《基本法》,亦可便民。梁宏正續稱,聯盟稍後將展開行動,包括進行網上宣傳、收集意見以及舉辦一地兩檢論壇等。

反對一地兩檢的「關注組」臨時聯絡人陳淑莊認為,親建制團體成立聯盟,可令社會更多人討論一地兩檢方案,惟聯盟暫時更似政府「啦啦隊」,迴避違反《基本法》的問題,盲目支持損害香港的方案。她又指,建制派動員民意戰關注一地兩檢程度,與政改情況相似,顯示問題並非港府所述的交通議題般簡單,「係真正對香港有深遠影響嘅問題,亦係政治問題」。

關注組連日來積極在各區發起街站,解釋一地兩檢方案的問題。關注組成員、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表示,從建制動員力量及特首林鄭月娥急於訪京,反映中共政府已關注,反一地兩檢會否升級成大型社會運動。他指,一地兩檢除法律問題外,引起的社會成本,項目會否成為大白象工程亦需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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