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習近平 : 讓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P6

歡迎會員在此言論自由論壇發表任何題材評論文章。題材跨越地域界限, 希望全球各地會員就當地發生的事與物, 踴躍發表你的評論。讓全球每個角落會員都能分享你言而有物、高水平的評論。會員發表的評論文章屬個人意見, 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最壞打算 洋奴治港

新年伊始,政壇未見新氣象,政客繼續爭拗,示威依舊喧鬧,港府仍是弱勢。不同的是,港獨已打正旗號,遊行竟變夜癱中環,倒梁挺梁兩軍對峙,社會日益對立分化……香江局勢愈走愈亂,如果再見不到突破口,這盤殘局恐怕連捉下去的機會也沒有。看來,北京是時候認真考慮給香港一個低門檻特首普選方案。

不是說香港有了普選便能解決一切問題,而是說現在社會紛紛擾擾,泛民咄咄進迫,港府權威旁落,很大程度就是源於特首不是一人一票民選產生的。如果有了普選(不是高門檻那種),今天的亂局就有望逆轉過來,屆時特首得到選票支持民意授權,反對派便再沒聲勢鼓動市民上街,激進勢力便再沒藉口衝擊禮賓府,立法會亦再難動輒拉布阻撓施政。

一朝開放特首門禁,北京是要承擔風險的,但最壞打算也不過是外部勢力代言人入主門常開而已,天不會塌下來。橫豎香港試過「商人治港」、「公務員治港」、「專業人士治港」,再來「洋奴治港」也未嘗不可。反正這樣反對派就會對港府貼貼服服,天下太平。

當然,北京不是這樣想,特首寶座落入反對派手中絕對是萬萬不可接受的結局,不過,這並不代表北京完全排除給香港低門檻普選方案,雖然可能性仍是相對較低的。近日有內地中間人提出一種講法,一七年低門檻普選特首是有可能的,北京對梁振英民望低開高收表現似乎頗有信心,筆者不知他們的信心是怎來的,但按這種邏輯,即只要建制派能「製造」出一名高民望人選,北京的普選承諾仍是有可能兌現的。

如果真有這麼一天,輪到泛民許多人頭疼了,低門檻普選方案固然沒藉口拉倒,政改一役便失去反擊着力點,一七年後面對一人一票的普選特首,更不能再挾民意攻之,反對派以後如何維生?

王俞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據悉,梁振英(左圖)以個人名義向《信報》及練乙錚(右圖)發律師信,估計與練乙錚上月底發表的一篇文章有關。
據悉,梁振英(左圖)以個人名義向《信報》及練乙錚(右圖)發律師信,估計與練乙錚上月底發表的一篇文章有關。
ga__07ga401.jpg (57.95 KiB) Viewed 9251 times
梁就練乙錚文章發律師信

指評論失實促《信報》道歉 學者恐激民憤

特首梁振英今晚起將離港休假至本月17日,據了解,他休假前以個人名義就《信報》刊登練乙錚〈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 實可雙規〉一文,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收回言論及道歉。《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昨晚接受查詢時,僅請記者留意《信報》今日的聲明,據知聲明內未有道歉,而《信報》已將事件交律師處理。特首辦至截稿前未有交代信件的內容。

《信報》今刊聲明 未有道歉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提醒,香港已沒民主,社會只能透過言論自由對當權者制約,希望當權者對言論胸襟闊一點,而練乙錚在知識界地位尊崇,「若政府向練乙錚開刀,只會激起民憤,令知識界嘩然」。

《陽光時務》作基礎 指梁「涉黑」

練乙錚是《信報》專欄作家,他於1月29日撰寫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 實可雙規」的評論,以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的內容作基礎,指梁振英「涉黑」,「暗地裏炮製了一個帶有廣泛欺騙性的黑底民意」,又提到「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挺梁反示威中,出現黑道派錢計人頭的醜劇」,「今後五年,黑道將如何透過特首的回禮,悄悄影響香港政治、社會、經濟?」,「由中共中央循黨系統對這幾個以梁為首的涉黑當事人在大陸某處進行『雙規』,也許是一個更有效的清查途徑」等等。

據悉,梁振英認為上述的指控並非事實,因此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出律師信。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一般而言,法律上任何人也不應以誹謗性言論詆譭他人,因此每個人哪管是特首或普通市民,也有權透過法律途徑,去阻止誹謗性言論影響自己的聲譽。

學者﹕倘非全失實 法庭傾向信納被告

不過,張達明續指出,由於當權者、公眾人物一定程度受社會監督,法庭在處理誹謗案時,除非言論完全是失實或歪曲,否則會較傾向信納被告提出公允評論作為辯護。

梁振英參選特首選舉時,便曾指《成報》不實報道他與「明天更好基金」行政總裁鄧淑德的關係,草擬律師信,要求該份報紙在網上刪除有關報道,及刊登他發出的澄清聲明,最後《成報》刊登澄清聲明。

高官就涉誹謗言論出律師信並非首次,《東周刊》在2001年11月刊登一篇名為〈御廚爆大鑊 出版商縮沙〉的文章,時任政務司長曾蔭權自掏腰包,以個人身分向周刊發律師信,指報道內容涉及造、有誹謗成分,12月《東周刊》刊登全版道歉啟事,並向他賠償12萬元及律師費,曾蔭權將賠償捐給公益金。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陳文敏 ﹕特首無權告誹謗

《信報》刊澄清道歉啟事

特首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出律師信予《信報》,指控該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誹謗,《信報》昨日刊出澄清及道歉啟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根據普通法案例,代表政府的特首無權提出誹謗訴訟,梁振英今次做法,對香港言論自由有負面影響,應收回律師信。


籲梁撤回律師信

《信報》編輯部昨日發表稱為「回應聲明」的澄清及道歉啟事,澄清該篇文章只是基於劉夢熊的假設性陳述和分析,並非指梁振英已經涉及黑道,亦已提醒讀者劉的說法未必正確,「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梁振英其後發表聲明,稱該文章指他涉黑社會,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又稱接受《信報》啟事致歉的段落。

政府消息人士﹕指「涉黑」越梁底線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梁「十分介意」被指涉黑,梁不介意施政項目被批評,但說他「涉黑」,即是超越其「底線」,難以接受;發律師信前,梁振英已料會遭批評,但認為應討回公道,諮詢法律意見亦指「告得入」成數高,相信《信報》諮詢法律意見後也認為有機會「告得入」才刊登啟事。然而,該消息人士沒有回應,為何梁振英不採其他方式回應事件。

據了解,梁振英今次是自己付鈔出律師信,而非以特首辦名義,但《信報》總編輯陳景祥在商台節目《由晴朗的一天出發》透露,律師信首段已寫明是代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陳表示,《信報》啟事是向讀者致歉而非向梁道歉,報社也沒有接受梁撤回文章的要求。

陳﹕下下發律師信 如何監察施政?

陳文敏和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俱表示,練乙錚這篇評論文章涉及政府管治問題,根據英國案例(詳見「法園地」稿),梁振英無權以特首身分作出民事誹謗訴訟。陳文敏說﹕「不是說梁振英完全不能以個人身分告人誹謗,但做到特首這個高位,除非評論是涉及他的私生活,否則他的個人身分興訟空間非常有限。」

陳文敏表示,作為政府高官,可以有很多渠道澄清,例如開記者招待會、發出聲明反駁等,「若果特首下下發律師信,我們公眾如何可以再監察施政,監察行政是否失當?」他認為梁此舉已影響香港作為自由社會的基石,應收回律師信。張達明則稱,一般而言,很難控告評論文章誹謗,因為撰文者可以向法庭證明自己是真誠地相信自己的論點。

練乙錚不收回文章 憂梁反應成慣例

正在日本秋田國際教養大學任教的練乙錚對本報稱,自己的文章只是以劉夢熊在《陽光時務週刊》的訪問文章作推論,大前提是要再求證劉的說法真偽,因此他不會收回文章,亦不感到受梁威嚇。

練乙錚說﹕「可能梁振英百忙之中反應過分,如果這個(特首告人誹謗)變成慣例,就令人有點擔心。不過,我估計今次只是梁振英判斷錯誤。」

多個新聞團體批評梁的做法,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認為,梁以法律做法回應批評不恰當,該會主席趙應春說,從政者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應將尖銳批評視為工作的挑戰。香港記者協會則對梁的做法表示遺憾,令公眾疑慮梁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記協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並促請他全面公開地回應劉夢熊指控。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則指特首官員身為公眾人物,要保持積極接受媒體監督的姿態,傳媒從業人員應積極遵守客觀、公正等新聞職業操守。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信報》總編﹕向讀者非向梁道歉


《信報》編輯部昨在回應梁振英律師信的澄清及道歉聲明啟事中,並無批評梁發出律師信的做法,啟事澄清練乙錚的文章沒有指梁振英已經涉及黑道,亦已再三提醒讀者劉夢熊的資料未必正確,認為應加以求證;啟事並稱,若因文章引起讀者對梁「產生不公的結論起不便」致歉。《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昨早則表示,啟事是向可能誤解的讀者道歉,而非向梁道歉,並對梁的做法感到震驚。

稱基於夢熊所言分析 已提醒資料存疑

練乙錚的文章於1月29日刊出,當中提及梁振英涉黑的分析,主要基於《陽光時務週刊》「劉夢熊大爆料」報道,《信報》在2月1日收到梁的律師信。

據悉,此事一直只有陳景祥等幾名《信報》高層掌握情及信件內容,直至前日有關《信報》收律師信消息傳出後,《信報》高層前晚於編採會討論及就刊登啟事作出回應,大多數《信報》記者也是此時才得知收信一事。《信報》昨沒有文章報道律師信一事。

該啟事稱,「梁氏涉黑」是基於劉夢熊一方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及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又指文章已兩次提醒讀者對劉夢熊的資料存疑,需由立法會負責求證。啟事末段,並就若因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而致歉。

陳景祥昨早表示,這只是就可能令讀者以為「梁振英涉黑」而致歉,「我們不是就登文章致歉,不是因事件致歉」。

曾向傳媒發出律師信指控誹謗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分析,一般如誹謗涉質疑人的專業資歷、刑事罪行、精神病或貞操問題,法庭會特別重視。她說,看不到劉夢熊的訪問報道有黑金政治的印象,但練乙錚文章則含沙射影指可能有黑金政治,由於「涉黑」可能是刑事罪行,梁振英可能因此發律師信。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估計,《信報》在收信後應曾尋求法律意見,最後發出澄清及道歉啟事,旨在防範梁振英以個人名義興訟,《信報》可以文章是公允評論抗辯。

《陽光時務》﹕未收過律師信

《陽光時務週刊》執行主編張潔平表示,留意到網上有不少讀者笑言,梁振英與其向《信報》施壓,不如向《陽光時務》發律師信。她說,迄今未有任何人包括梁振英,就「劉夢熊爆料」的相關報道,而向該週刊發出律師信。張表示,如果一旦收到律師信,會通知本港媒體。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被叫「掃把頭」棄興訟 葉劉籲梁要有風度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批評梁振英向練乙錚發律師信的做法不智,她透露自己出任保安局長期間,亦曾考慮控告揶揄她是「掃把頭」的人誹謗,但因得悉有《普通法》案例,說明高官不應控告他人而作罷,故她建議梁振英應要有胸襟接受外界批評。

公民黨籲網上轉貼練文

公民黨則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市民公民抗命,在網上轉貼練氏該篇涉事文章。

英高官案例 令葉劉打消念頭

葉太昨向本報透露,她2003年任職保安局長推銷《基本法》23條立法時,同樣認真考慮過控告批評她是「掃把頭」的人,「我真的好嬲,所以我完全明白梁振英的感受」。她指出,公務員有守則訂明不可隨便告人,但問責官員則無明文規定,故她當時花了多個月,諮詢特首、政府的法律顧問及平機會意見,後來因得悉英國有案例指高官應有風度面對外界指控,才決定打消念頭。

她批評梁振英的行動只會令更多人留意練乙錚的文章,做法不智,「我不知梁振英發律師信前有沒有請教其他人意見,我就會勸他不要做」。另一名行會成員林健鋒指不了解政協劉夢熊的言論根據,不評論事件。據了解,梁振英今次是個人行動,事前未有諮詢過行會。

公民黨昨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稱,明白任何人轉載涉誹謗的文章也可能會惹官非,但呼籲市民公民抗命在網上轉載,「有本事就告我們」。她批評梁振英正表演「政治自殺」,即使收回律師信也覆水難收。

經民聯梁美芬說,也許練的文章對梁振英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但梁此舉亦同時損害了與傳媒的關係,認為他大可召開記者會反駁,表達對文章的不滿。新民黨田北辰亦指出,前特首董建華在任時被罵個狗血淋頭,曾蔭權至今仍被傳媒指為「貪曾」,兩人仍願忍受,指梁振英應該大方一點。

內會今談劉熊夢案 建制嘆增注視

立法會內會今將討論應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政協劉夢熊指控梁振英一事,有建制派慨嘆,本來社會已少人討論此事,但梁振英在此敏感時候出律師信,將增添支持動議的籌碼。

曾任記者的民主黨劉慧卿昨日去信梁振英,批評他向評論員施壓,造成寒蟬效應,收窄言論自由,令新聞界加強自我審查。她又指出,練的文章本基於劉夢熊對他的指摘,批評梁振英至今未有具體回應事件。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涉黑指控子虛烏有理應反駁 發律師信梁振英取態不恰當


《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撰文(下稱練文),指特首梁振英涉及黑道,而且文章描述梁振英涉黑不單影響對本港的管治,在國際間也會產生不利影響,事態性質非常嚴重。鑑於練乙錚撰寫的政論文章有一定影響力,梁振英若認為指控與事實不符,要求《信報》處理,並無不妥;不過,梁振英選擇向《信報》發律師信,是否恰當則值得商榷,梁振英此一舉措,會被解讀為若《信報》不處理,他有可能興訟追究責任,輿論恐怕這會製造寒蟬效應,損害言論自由。若梁振英要避免不必要聯想,較恰當的做法是發表書面聲明或面對傳媒,表達對練文的不滿和要求。
練乙錚指梁涉黑 性質嚴重必須釐清

關於此事,迄今只知道梁振英向《信報》發了一封律師信,具體內容並未曝光,而從《信報》的聲明內容看來,性質是一篇「澄清道歉聲明」,特別最後一段「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的提法,若《信報》認為練乙錚的文章有足夠事實基礎支持,認為指梁振英涉黑是公允評論(fair comment),則這樣「息事寧人」的表述,就十分奇怪。

練文以劉夢熊較早前接受《陽光時務週刊》的內容為基礎,雖然兩度提到劉夢熊提供的資料不一定或未必完全正確,但是文章描述梁振英能夠當選特首,與獲得「黑道百分百支持」有關,而劉夢熊在訪問中,並未提及黑道如何支持梁振英,因此,即使按「劉夢熊訪問的事實基礎」,練文也有所偏離。至於文章進而提出「今後5年,黑道將如何透過特首的回禮,悄悄影響香港政治、社會、經濟?」又提出,「中國出了關鍵時刻靠黑道資源上台的特區首長,別的國家如何看待?」這些說法明明指梁振英涉黑之後,對內政和對外事務的質疑,練文實際上把「假設性陳述及分析」演化為真實指控,卻拿不出任何事實根據,若事態發展至對簿公堂,即使以公允評論抗辯,恐怕難有勝算。

香港和舉世各國,「黑」為法律所不容。在香港,自稱或身為三合會分子都是罪行,在內地,「黑」的罪行受到的懲罰,較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另外,政治人物涉黑,舉世各國都是大忌,因為政治人物掌握公權力,若與黑道有關、或被黑道控制,則這樣的政府管治,肯定有問題,社會動盪不安也可以預期,涉黑政治人物必須下台,就是這個道理。因此,練文把梁振英涉黑描繪得繪影繪聲,已非單純梁振英的個人聲譽問題,而是涉及重大公利益,梁振英有責任、也有必要澄清,不應該沉默以對。

梁振英選擇以發律師信方式,要求《信報》處理,事件曝光後,在輿情上引起甚大反響,不少評論認為梁振英此舉有恫嚇報章之嫌。事實上,以梁振英特首之尊,雖然以個人名義行事,但是他的特首名位仍然動見觀瞻,而「發律師信」一般被解讀為採取法律行動的前奏,難免引起打擊言論自由的聯想。特別是梁振英給《信報》發律師信,外界原本並不知曉,若非《信報》昨日發表聲明的事,前晚為其他傳媒得知,待《信報》聲明見報後,公才知道,事態的震撼可能更大。其實,此事涉及公利益,市民有權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梁振英把律師的幕後操作,搬到台前處理才恰當。

練文指梁振英涉黑,擴及的範圍包括「特區政權往後的性質是什麼?」實際上把特區政府也拖進去了,這樣的話,此事就並非梁振英個人的事,而是整個特區的事,他大可透過政府機制,發表書面聲明表達不滿和要求《信報》處理善後,或是召開記者會,透過傳媒向公講述事件,設若提出的訴求不獲理會,則再開展其他跟進行動,例如屆時發出律師信,會顯得較順理成章。

特首就報章的批評文章採取行動,是極其敏感的事,因為涉及核心價值的言論自由,特別在香港,這類事態發生在梁振英身上,倍添敏感,無論梁振英採取什麼舉措應對,無可避免在政治上都會引起反彈,若事前有充分研判,以恰當對策減少政治震盪,乃老練的政治人物所應為,從梁振英的應對舉措和效果看來,他很可能對此並未慮及。

特首涉事並非私事

提高透明度有助消除誤解

從《信報》文章事件,梁振英應該認知一點,就是一些與他有關的事,或許都與公利益有關,切勿以為自行處理就算解決。梁振英必須經常保持警覺,作為特區之首,要開誠布公地向公交代一些與他有關的事,增加透明度,是消除誤解,增進互信的靈丹妙藥。這是梁振英處理《信報》事件要汲取的教訓。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習晤民主黨派﹕要容尖銳批評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前日會見民主黨派代表時表示,中共要容得下尖銳批評,希望黨外人士積極建諍言、作批評,助當局查找、分析和解決問題。

新華社報道,習近平與政治局常委李克強、俞正聲前日在中南海邀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新老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共迎新春,習近平指出,希望黨外人士多建睿智之言,多獻務實之策。習近平稱,要繼續加強民主監督。對中共而言,要容得下尖銳批評,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對黨外人士而言,要敢於講真話,敢於講逆耳之言,真實反映群眾心聲,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希望大家積極建諍言、作批評,幫助查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克服工作中的不足。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律政司授權 刑事檢控專員或控梁唐


梁振英和唐英年蛇年或官非纏身,律政司稱就廉署調查梁振英和劉夢熊的案件,以及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的兩宗案件,已授權由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處理和考慮是否檢控。有廉署前調查主任稱,一旦廉署尋求律政司是否檢控的意見,意味梁振英和唐英年都有可能被檢控。

律政司昨日於傍晚時間發出新聞稿,指就兩宗案件,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為免可能產生偏頗及不當影響,在確定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與涉案人士沒有關連之後,已授權薛偉成處理兩宗案件,「包括有必要時考慮是否作出檢控」。當年財政司前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一事,時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為避嫌,也決定交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自行處理此案。
劉夢熊早前稱,梁振英在參選特首期間,曾向他承諾一旦當選,會委任劉為行政會議成員,梁可能涉嫌賄選。社民連黃浩銘和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早前到廉署舉報梁振英,指二人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黃、范二人稱,廉署立案調查後,曾邀請他們錄口供,但自此沒有聯絡他們。

梁家傑促政府勿干預
至於唐英年的僭建地下唐宮遭屋宇署刑事調查,律政司還未表示會否起訴唐。但早前唐英年不滿屋宇署調查多個月,從未向他披露調查進度,直至從傳媒才得悉屋宇署的調查已完成,至今唐仍未知會否被起訴。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指,這意味着薛偉成是最後決定會否檢控梁振英和唐英年的人,做法恰當,促請政府切勿干預他的決定。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指,新聞稿顯示,律政司隨時準備就廉署調查梁振英和唐英年的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廉署每次調查後,如果覺得可能有證據起訴任何人,或者覺得marginal(略有機會),就會尋求律政司嘅意見或者係建議律政司起訴,如果覺得根本告唔入,廉署係唔會問律政司意見。」舉報梁振英的社民連黃浩銘指,律政司是梁振英政府的爪牙,認為政府應交給獨立的大律師作出是否檢控的決定。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梁振英民望跌至當選後新低
14-2-2013 (15:21)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最新調查,特首梁振英的整體民望從低位繼續下跌,跌至他當選特首以來的新低。

民研計劃在本月1至6日期間,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成功以電話訪問1005名香港巿民。

結果顯示,梁振英最新支持度為46.3分(跌1.8分),支持率為31%,反對率為53%,民望淨值為負22個百分比。

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分析稱,上述數字在時間上已經包括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指控梁振英誠信問題的效應,但尚未包括梁振英發出律師信給《信報》指練乙錚文章誹謗的效應,估計特首民望尚有下調壓力。
editorial
Posts: 19204
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Re: 為什麼梁振英施政總是引起社會爭拗不斷

Post by editorial »

平叔:點解唔搞全民退休保障

用作保障打工仔退休生活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推行超過十年,卻因行政費過高、設有對沖機制等問題,令倚賴強積金養老者隨時「臨老過唔到世」,問題纏繞已久更令全城民怨沸騰。七十四歲長者僅靠一千多元生果金和傷殘津貼度日,直斥「我咁嘅年紀,強積金有幾多?港府更由得手續費咁貴嘅強積金繼續搶錢」,決定今日要上街表達不滿。有關注團體亦批評,港府將退休問題掉入了「密室」研究等同「揼波鐘」,「當局點解到依家都唔搞全民退休保障」,估計今日將有過百名市民上街為撐全民退休抗爭。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