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被胡椒噴霧所傷男童母親指李少光言論侮辱
保安局長李少光在電台指責那個八歲孩子的母親不應把孩子作為抗爭武器。
孩子的毋親説: 我怎麼會把自己的孩子這樣? 那是我的孩子呀, 不是你李少光的孩子。
聲稱八歲兒子被警方胡椒噴霧噴中的高太,認為保安局長李少光是對她的侮辱,感到費解、不開心、憤怒及失望。
也難怪高太憤怒, 相信世界上沒有一個母親會這樣對待自己親生兒子。
而李少光這樣指責實屬語無倫次, 他説的 [抗爭武器]。孩子怎會是抗爭武器 ?
保安局長連什麼才算是 [武器] 也搞不清。
[武器] 是可作攻擊用的, 例如警察所配備的槍、警棍、胡椒噴霧 等才是武器。
參與集會一市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