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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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社論:香港上演“七一大遊行” 國家不可能讓步
2014年07月02日 02:35

原標題:社評:香港現七一遊行,國家不可能讓步

香港昨天再次上演“七一大遊行”,人數據稱超過往年,但各方統計差距很大。反對派很高興,認為今年的遊行和之前的“公投”疊加了對中央的壓力,是他們的“勝利”。兩個香港學生組織昨晚提前上演“佔領中環”,宣稱要等到今早香港特首梁振英上班,要求與他對話。他們的這一計畫挑戰了香港法律,構成對香港政府處置能力的考驗。

七一遊行已成香港新的“抗議性政治傳統”,它的核心組織者是香港反對派,但實際參加者和他們的訴求都越來越多元化。內地跑出的“民運分子”、同性戀的支持者等,都會借七一遊行彰顯存在。還有很多人就是表達“不滿”,或者只是想湊熱鬧,把遊行當成派對和狂歡,疏解壓力,共同製造了浩浩蕩蕩的印象。

反對派非常在意七一遊行的人數,他們公佈的數字每一次都比警方的實際統計多。內地看香港七一遊行,一定要抱著釋然的態度。遊行人數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香港社會情緒的面貌,但二者之間不是等號關係。香港的民意是複雜的,理性的基本面始終存在,反對派想通過街頭行動影響政策制定,這決不應受到鼓勵。

未來一段時間,香港反對派會加強各種抗議乃至“抗命”活動,爭取中央圍繞香港政改做出突破《基本法》的讓步。香港普通市民很難完全搞懂《基本法》,反對派用“香港民主受到威脅”嚇唬大家,能夠迎合不少普通人的擔心,從而把他們拉進抗議活動,營造對抗中央的聲勢。
香港社會如今的心態非常複雜,民主問題除了受到一般的看重之外,還成了一些人面對內地發達地區同香港差距縮小時的特殊心理支點。香港的生活水準長期高出內地一大截,很多人習慣了面對內地人的驕傲。如今很多優越感受到衝擊,西式“民主”就成了那部分港人自我識別“最不同於內地”的東西。

在今天的價值觀體系下,這類不同可能會讓他們感到“驕傲”。他們會覺得,你們內地搞不了“七一大遊行”,但我們能搞。你們重視政治上保持一致,我們卻可以同中央“對抗”。這些對抗性活動讓一些人感覺“高內地人一頭”,他們未必很重視結果,但卻願意參與進來,從而受到激進反對派的利用。

內地和香港不同的政治制度看來註定會有一些交匯及摩擦點,如何駕馭兩邊的差別成為對國家的挑戰。把香港亂哄哄的七一遊行研究清楚,區分開激進反對派要求什麼,普通市民又在想些什麼,不被香港各種示威的陣勢綁架,這樣的穩健十分重要。

堅持《基本法》的原則與呼應普通市民的大量訴求並不矛盾,照顧香港普通市民的情緒不應以增加內地與香港民眾的隔閡甚至對立為代價。國家對香港社會的滿意度不必期待過高,對那裡發生遊行示威等要有足夠的承受力。如果是這樣,香港“七一大遊行”就算不上什麼事,即使發生了局部警民衝突,也沒什麼了不起。

只要參加遊行示威的人確認通過這種方式根本不能讓國家後退,這種抗議所凝聚的政治熱情終將出現回落,遊行示威就會變成香港日常的東西,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維持不溫不火的存在。因此對“七一大遊行”這類抗議,適應它們,不把它們太當回事,以及鼓勵依法處置其中的違法行為,這應成為國家制定策略的基本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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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不再手軟:香港清場 抓捕511人

一旦香港社會大局失控 駐港部隊將履行職責


此前有香港媒體報導,中央的總體對港思路是傾向強硬,關鍵問題不退讓,例如反對派候選人不能入閘、“占中”堅決反對,中央對特首要有嚴格審核,任命權要抓緊,並訂出否決機制,不能有絲毫放鬆。

  中央駐港機構如中聯辦、外交部特派員公署、駐港部隊等則各司其職,就不同職責做好相關預備工作。

  在中國官方給予駐港部隊的任務定義裡就有針對駐軍干涉香港安全環境的法律說明:其中《駐軍法》的第一條就明確指出駐港部隊有維護香港安全的職責。

  香港激進派擾亂香港社會穩定大局對香港的安全環境已經造成破壞,激進派甚至宣稱要進行暴力對抗,這就為駐港部隊的行動提供了法律和事實依據。

記者亞May:

越南、菲律賓、日本等國家軍隊不斷挑釁中國軍隊,這不也就為解放軍的行動提供了法律和事實依據? 卻遲遲不還擊,只不斷勸諭又勸諭。是因為對方軍隊也有飛機大砲不敢動手還是因為忍讓? 不要讓世界看到解放軍只會毫不猶豫對付手無寸鐵的本國人民,且又表現得英明神武,對付外敵卻如此小心翼翼和忍讓。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軍隊都是對付外國軍隊,只有中共的軍隊會對付本國人民。

香港警方完全有能力和條件應付。看看數年前香港警方如何應付韓國在港大規模示威游行就足夠讓解放軍好好學習。解放軍主要學習香港警方為何無需出動坦克和真槍實彈發射也能擺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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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時:法治守失港恐變烏克蘭 (12:19)

環球時報社評稱,香港警方拘捕511名示威者做得對,又說如果香港法治破了口子,「就真有可能朝著烏克蘭或者泰國的方向沉淪」。
社評稱,七一遊行之後的佔中預演沒有向警方申請,屬不合法行為,然而一些人士即使明知也要搞,「但是後來參與鬧事的一些人卻無理指責警方『使用暴力』,他們還抱怨在被拘期間『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他們在篡改法治社會的邏輯,搞『老子就是王法』」。

社評稱,拘留所不是賓館,觸犯法律被拘期間不可能享受自由時的全部舒適,「將就著點」是必然的,還有被拘者指責警方把躺在地上的他們強行抬走時動作「太重」,「這也很可笑。警察清場是採取強制性法律行動,他們不是護士或保育員」。

社評道﹕「西方媒體齊刷刷站到了示威者的一邊,這讓人想到,西方並不關心香港繼續保持法治社會的秩序,只要是矛頭指向中央政府的事情,無論它多麽粗暴、荒唐,西方都會支持。激進反對派如今試圖讓價值觀淩駕於香港法律之上,這對香港來說比什麽都危險。價值觀衝突全世界什麽地方都有,但人類社會有兩類,一類是法律高於一切,價值觀之爭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另一類是為了價值觀可以什麽都不顧,最終結果就是法律癱瘓,實力對抗成為社會的第一規則。」

社評稱,由於政治分歧,「示威者悍然將香港警方的執法罵成『暴政』,這是對香港社會治理底線的踐踏」,「香港社會有可能迎來一段持續政治騷動,在這種時候,保持香港法律的強大和高效至關重要。如果香港法治破了口子,那麽香港就真有可能朝著烏克蘭或者泰國的方向沉淪,未來什麽樣的險象都可能發生……請記住,法治是香港的最終依靠,誰要奪走它,誰就是香港的罪人甚至敵人」。

(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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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七一遊行的領頭車(箭嘴所示)被警方指行駛太慢造成堵塞,司機岑永根今以涉嫌停車無熄匙被拘捕。
民陣七一遊行的領頭車(箭嘴所示)被警方指行駛太慢造成堵塞,司機岑永根今以涉嫌停車無熄匙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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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多人被捕罪名含停車無熄匙 (13:53)

民陣多名成員被捕,罪名包括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違反遊行不反對通知書,遊行領頭車司機則涉嫌停車無熄匙。
主辦七一大遊行的民陣成員陳倩瑩早上8時在家中被警員拘捕,其後民陣召集人楊政賢、遊行大會司儀洪曉嫻、領頭車司機岑永根,主動到灣仔警署,向警方了解自己是否被通緝,因為他們不想一年後突然被警方「低調通緝」。

陪同3人到警署的立法會工黨議員何秀蘭表示,3人已被警方拘捕,涉嫌的罪名是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件、妨礙警察執行職務,司機岑永根就依交通條例涉嫌停車下車沒有熄匙。

何秀蘭認為,事件令人充分看到警察是刻意搜集可以入罪的法例,找藉口提出檢控。

除了以上4人,民陣另一名七一大會司儀陳小萍亦被捕。民陣表示,警方拘捕和平遊行主辦單位人員情況很罕見,質疑是要製造白色恐怖,目的是阻嚇他們未來再搞其他遊行爭取普選。

涂謹申:警控停車無熄匙係低能
(14:17)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警方以停車無熄匙來檢控民陣遊行的領頭車司機,只會令人認為警方低能搞笑。
身為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民主黨涂謹申說,警方這種檢控做法,令人認為警方是低能、執法是搞笑,令政府變了小丑,警隊以後得不到人民尊重。

另外,陪同民陣3名成員到灣仔警署自首的工黨議員何秀蘭則認為,事件令人充分看到警察是刻意搜集可以入罪的法例,找藉口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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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英大使:英美沒公提 何談國際標準? (12:23)

中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在《金融時報》發表署名文章談論香港發展問題。

他表示,中國對香港擁有主權必然體現為全面管治權,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並行不悖,香港的政制發展必須遵循基本法。

中國政府上月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提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英國媒體對此有不少評論。劉曉明認為,對一國兩制白皮書中的說法不值得大驚小怪,在這一問題上應該回顧歷史。「30多年前,中國和英國就香港回歸問題進行談判時,英方曾提出分拆主權和治權,即中國對香港擁有主權,英國保留對香港治權。這一提法被鄧小平先生斷然回絕。」

在談到香港政制發展問題時,劉曉明說:「香港政改早有明確路線圖,這就是基本法規定的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按照循序漸進原則,行政長官最終達到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
他表示,中國中央政府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即行政長官普選制度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經過十多年的依法穩步推進,香港政改離基本法提出的目標近在咫尺。但有人不甘心遵循基本法確立的框架,要按所謂的「國際標準」來,要搞「公民提名」,不達目的就要佔領中環,癱瘓香港經濟。

「我在英國和美國工作多年,這兩個國家的選舉制度就不盡相同,我也從未聽說哪位英國首相或美國總統是公民提名產生的,何談國際標準?至於威脅採取街頭政治,企圖搞亂香港,就更加不得人心。」劉曉明說,放眼全球,特別是看一下最近幾年一些國家發生的事情,不難得出一個結論:街頭政治不會帶來真正的民主,只會將一個國家、一個地區引向動盪。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是否必須愛國愛港?劉曉明在文章中指出,答案毋庸置疑,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那些『崇美』並高喊所謂『國際標準』的人,應當了解美國總統宣誓就職時的誓詞就是:效忠國家、履行職責,維護和捍衛憲法。因此,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效忠國家、擁護基本法,不僅是任職必備條件,也是符合『國際標準』的。」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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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佔中搞手涉煽動隨時被拘

大公報今天引述「可靠消息」稱,警方已作好準備,當有人發出佔中行動的具體呼籲時,便會立即採取拘捕行動。

報道聲稱,本港執法部門一直留意「佔中」搞手的言論,「在近期反對派就發動佔中表現得愈來愈囂張下,警方已作好準備,一旦有人發布佔中的具體行動內容,即會採取拘捕行動」。報道還引述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楊艾文稱,由於佔中必定違反《公安條例》的非法集會條例,「在此情況下如戴耀廷等佔中發起人再公布多一些具體佔中細節內容,他們的呼籲便足已構成教唆他人犯罪,即使佔中未真正發生,警方也可以煽動罪即時拘捕戴耀廷及其他發起人。據悉,這些具體內容包括佔中時間、地點、示威的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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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偉雄﹕被批秋後算帳無奈

指有人帶政治立場認同違法行為


警方拘捕七一遊行主辦單位成員及遮打道的清場行動,早前備受爭議,警務處長曾偉雄昨首度開腔回應事件,認為是社會上有「政治立場、價值取向」的人同情及認同示威者的「違法行為」,警方執法被「批評濫用職權、白色恐怖、政治打壓」,對此感到無奈,並稱「較早時候執法會被批評為打壓,較遲是秋後算帳」,對此亦感無奈。七一遊行主辦單位的民陣召集人楊政賢回應,「應該係民陣感到無奈,因不合理理由被拘捕」。

楊政賢﹕無理被捕應民陣無奈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出席九龍城區議會會議後,被傳媒問及警方七一遊行後3日拘捕民陣5人是否秋後算帳,曾偉雄回應說「警方執法是依法辦事」,稱社會上「有部分人因為政治立場,當警方依法履行執法職責時,被批為濫用職權、白色恐怖、政治打壓」,曾偉雄稱不就此評論、認為社會應反思。他另在區議會會議上提及,有政治立場者偏向同情及認同示威者的違法行為。

指認為警清場武力過度可投訴
就七一遊行今年首度有主辦單位成員被捕,曾偉雄解釋,涉案者故意拖慢遊行速度,甚至「將帶頭車停下達25分鐘,並利用車上廣播器,呼籲遊行人士堵塞遊行通道,造成混亂」。

7月2日清晨中環清場行動中,警員抬走示威者時使用按穴法,被問及整個行動有否涉過度武力,曾偉雄回應稱清場必須採用必要的武力,當日使用的武力為「最低武力」,如有人認為警武力過度可投訴,其後又着巿民去了解其他西方民主國家處理清場的方法。

「平常心」看「尋釁滋事者」字眼
早前警察員佐級人員協會給會員的聲明,提到示威者「尋釁滋事者」,其後被外界指以內地公安口脗形容集會人士。曾偉雄昨說他以「平常心」看協會聲明字眼,不用特別方式去解讀。

昨日在區議會內火藥味亦濃,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及民建聯議員李慧琼在會內同聲支持警方執法工作,民協區議員莫嘉嫻批評曾偉雄,七一和平遊行「點解最終演變到係一個警權過大、警民衝突,警方不尊重被捕者嘅場面?」,對警方以涉嫌觸犯「離開汽車未有將引擎停止」的罪行,拘捕大遊行領頭車司機岑永根感不滿。

有份被捕的民陣召集人楊政賢,對曾偉雄言論表示感到「最無奈」,「有遊行人士先後加入,仲喺帶頭車前面,可以點做?應該係民陣感到無奈,因不合理嘅理由(故意拖慢遊行速度)被捕,市民嘅質疑係合理」。

四書短評:

祝賀警方及示威者雙方演練成功

按曾偉雄説法,12時後警方執法清場也無可厚非,而只係曾偉雄的指揮現場及判斷是否準確問題。曾偉雄是否應考慮到當時是午夜的中環,沒有交通阻塞及對當地正常運作沒有影響的情況下酌情處理? 示威者已清楚表明會在清晨八時結束及解散集會,曾偉雄可以透過前線警員與組織者落實承諾後,讓他們繼續靜坐多幾個鐘頭,考慮點就是那幾個鐘頭的時間分別。幾個鐘頭後,示威者散去便不需要動用這麼大量警力去拘捕五百多人及要處理後續一連串的事項了。

其實説白了,這是一起警方與示威者互相配合的一場演習戲。示威者早明言這是游行後的預演「佔中」,而警方亦難得有此機會能讓警員實習一下「反佔中」演習,畢竟要動員這麼多「臨記」去舉行這樣規模演習是不容易的。警方為了這場演習事前已做了準備,包括調動足夠警力及數量足夠的旅遊巴士等。

警方從這次演練汲取了可貴經驗, 警員充當了「搬運工」,只是在黃竹坑警校內處理五百多人的事宜欠缺周詳。

筆者祝賀警方及示威者雙方演練成功,雙方都成功各取所需的。

四書
11-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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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籲政府勿濫用法治

特首梁振英早前引用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的政改意見書,指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要求。大律師公會在港府公布首階段諮詢報告結果前夕發表聲明,表示若港府單以不符基本法為由,不假思索否定得到廣泛支持的政改方案,又不提供另類建議,是不負責任的表現,亦是「誤用、濫用」法治概念。

大律師公會稱,公民提名技術上雖不符合基本法,但背後理念是確保選民在提名程序有最大參與,港府應積極探索,如何在既有基本法框架下實現方案背後理念,責無旁貸。

指以不符基本法否決方案 不負責任

大律師公會重申,提委會要有廣泛代表性,並按「民主程序」產生候選人。若任何團體只斷章取義,抽取建議書部分內容以證其立場,不顧及公會提出的其他法律建議,將會是嚴重錯誤(grave mistake)。

袁國強﹕如實反映 不存在斷章取義

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回應稱,港府在政改諮詢中,會如實反映坊間意見,包括大律師公會意見,當中不存在斷章取義、以偏概全的情况。他說,港府會循法律、政治及操作3方面考慮不同方案。

近日政界有消息稱,港府將引用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早前指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說法,否定公民提名。公會昨發聲明重申立場,強調提委會的功能不是用來決定選舉結果,促港府勿忽視公會早前發表的立場。公會早前表示,提委會不是一定要按「四大界別」組成,又說「機構提名」不是法律用語,若特首參選人要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可「出閘」,是「篩選」,又稱限制候選人數目,會限制選民選擇自由,侵犯提委會權力。聲明指出,若政府最後因政治理由或其他理由,最後不能提出符合上述原則的方案,有責任解釋。

前主席﹕不應只引公會「公提違憲」說法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及湯家驊批評,港府只引公會指公民提名違憲的說法,因此公會要發表聲明抗議。梁家傑稱,公會早已不滿,但「忍到今日都要爆發」。湯家驊則說,政府不應只引述公會公民提名違憲的說法,應同時引述公會指出不可以用提委會來控制選舉結果。特首應在報告中全面報告人大常委,應如何改革提委會,令港人參與的提名程序能更有代表性。

廖長江﹕大律師會抹殺不到早前立場

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大律師廖長江認為,大律師公會昨日的聲明,始終抹殺不到公會早前說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立場,他指昨日的聲明「有少少補鑊的意味」,現在「打退堂鼓也沒有用」。他認為,公會是看到有其他方法做到公民提名背後的理念,選舉要有「真正選擇」等要求並非只是公會說過,其他黨派亦已提出,相信政府也會考慮。

另一邊廂,香港律師會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任建峰,昨公開要求委員會效法大律師公會發出聲明,要求港府若要否定公民提名,也應同時提供反建議,實踐公民提名倡議者的背後理念,讓公眾在提名程序得到最大參與。他敦促同行向律師會提出同樣要求,向會方展示輿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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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後啟動政改五部曲 換空間避免玉石俱焚


政府下周二公布政改首輪諮詢報告,同日,特首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啟動政改五部曲的第一部曲。今次政改,情勢發展至中央率同建制陣營與泛民陣營對壘,宛如兩列戰車全速迎面對開,準備對撼;於此嚴峻時刻,中文大學經濟系教授宋恩榮認為社會需要更多時間尋求妥協空間,他建議特首延至10月才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其間社會按諮詢報告聚焦討論,讓各方有足夠時間評估形勢。宋教授的建議值得考慮。延緩五部曲能否使情勢好轉,不知道,但是按現行安排和各方劍拔弩張情勢,不延緩極可能玉石俱焚,因此,我們認為五部曲值得緩一下,期望收事緩則圓之效。(宋恩榮教授的文章今日刊A26觀點版)

政改爭議衆說紛紜

迄今未嘗實質討論

今次政改較過去幾次重要,因為關乎決定普選特首,這是30多年、涉及兩代人的期盼和爭取,整體社會的政治能量都調動出來,而事態發展,政改對於香港社會的意義和重要程度,已經超過普選特首。中央率同建制陣營與泛民陣營就政改立場,迄今雙方取態極其強硬,各不相讓,鼓足全力對抗,泛民陣營更動員市民準備對撼,若事態演變至佔領中環,香港的治亂安危就難以估計,而若佔中觸發衝突甚至流血,則對一國兩制會否帶來根本轉折,已經成為懸念。若今次政改失敗,並非未能落實普選、改制原地踏步那麼簡單,而是香港前途變得不明朗,愛護香港的人都應該謹慎對應。

政改爭議發展到這個階段,若再無其他情况、因素要考慮,則按中央一貫重申的原則立場,很難想像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會滿足泛民陣營的訴求,因此,現在就啟動五部曲,出現極壞後果的可能很大。若各方(包括中央、建制陣營、泛民陣營、社會人士等)已經盡了最大努力,都未能尋求可能妥協的空間,那是無話可說,但是整個爭議由去年3月開始以來(即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在深圳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縷述中央的原則立場),香港社會根本就未曾有過實質討論,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這樣一錘定音,為政改做出定調決定,嚴格而言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過去1年4個月,各方(包括中央在內)就政改只是講理念、一再重申原則立場、擺姿態,然後各自動員爭取支持。中央從未提出具體構思,嘗試探討有沒有可供妥協的空間;而民間提出的20多個建議方案,大多數並無中央決不接受的公民提名,而是按提名委員會的框架,尋求打開討論之門,不過,中央對於這些方案從來不回應,使香港社會感到被認為取態溫和的方案,連討論的機會也沒有,因而整體氛圍變得愈趨激進,中間溫和力量被擠壓得幾無立錐之地。

另外,社會與政治團體雖然就政改進行民意調查,包括探詢市民對一些民間方案的支持度,市民藉着這些渠道表達對政改的意見,但是因為缺乏聚焦討論,而政改議題本來就極其複雜,各方又把爭議操作得宛如泥漿摔角,市民看得眼花撩亂,對政改實質卻一頭霧水。例如真普聯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做的調查,發現68%受訪市民對民間和各黨派提出的特首普選方案,「一個都不知道」。市民對政改處於這種狀態,表達出來的意見參考價值有限,若這些不成熟甚至無知的意見影響了政改走向,將是十分危險的事。

政改爭議之紛亂,主要是衆說紛紜、莫衷一是,「政改3人組」完成的首輪諮詢報告,對各方意見、觀點應該有所梳理,形成一個框架,若政府主動引導討論,則市民可以在知情下參與討論,政黨與民間團體也可以深入溝通,嘗試求同存異,改變紛亂局面;中央與建制陣營可以透過這階段溝通,嘗試尋求與泛民陣營妥協的空間。這個過程,是要補回從未嘗試進行實質討論的空白,之後特首才向提交報告,啟動政改五部曲,在安排上更恰當。

尋求妥協空間

各方不應放棄

政改首輪諮詢,政府以「有商有量」營造和諧討論氛圍,但是諮詢以來,有商有量現實上從未出現。所謂商量,需要透過具體實質討論體現出來,不過,即使如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搞的飯局、早餐會等,都是各自表述,並無交集,有商有量云云,淪為徹頭徹尾的口號,對促進討論並未起到任何作用。這種情况,與最具話語權的中央不披露具體構思有關,不過,即使香港改變不了中央的行誼,但是香港在可控制範圍內的事情,應該爭取做到最好,若連分內事也放棄,香港就不應該抱怨了。藉着政改首輪諮詢報告,香港內部再進行溝通討論,嘗試尋求妥協,我們認為是特區政府應該做的事。五部曲延緩啟動,是避免局勢惡化的最後努力,中央、特區政府與香港社會都不應該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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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康民﹕為何「治港者」一定與「司法獨立」對立?


現在香港許多人在討論「治港者」和「司法獨立」之間、強調其中必有矛盾,這實在是一個怪命題。在西方的民主社會,三權分立,互相制約,並強調司法獨立,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干預。香港現正是實行這種制度,從來沒有聽說司法的獨立審判,受到行政長官或其他行政部門的干預。

香港的《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第8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法律追究(第85條)。

香港法院審理的案件,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如涉及有關案件,應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證明書(第19條)。

把法官視為治港者的一部分,並沒有削弱司法獨立的意思。如果司法機構不是治港的一部分,它又何能顯現它的公權力?

許多人人云亦云,根本沒有弄清楚政治學上的含義。狹義的政府一般指行政機關,廣義的政府則是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如果司法機構不是治理國家或一個地區的組成部分,那它豈不是「半天吊」?司法機構算是什麼東西?它能獨立在雲霄之上嗎?

法官應該愛國

引起爭論的是,說法官應該愛國,這也是法官在宣誓就職中的誓言的一部分。《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必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中國公民,自然愛中國,這與他們進行獨立審判、按法律規定和事實判案毫無矛盾。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26條,同樣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雖然有不少人批評中國的法院審判受到行政部門的干預,那是執行的問題,並不是法律規定行政可以干預司法。

末代香港總督彭定康最近也來湊熱鬧。他在接受英國的《金融時報》訪問時,攻擊把法官視為「治港者」,「就會被迫放棄對程序公義和何謂合法的看法」。真不知其根據何在?把「治港者」和「司法獨立」對立起來,把愛國者和司法獨立對立起來,是一些別有用心者的邏輯。至於近日引起爭議的「一國兩制白皮書」,有關司法權方面的論述,也只是重申《基本法》的條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並強調「原在香港實施的普通法及相關的司法原則和制度,包括獨立審判原則、遵循先例原則、陪審制度原則等延續實行」。

美國政府的第三部門

這種種的重申,為什麼到了彭定康的口中,就是破壞司法獨立?

香港美國新聞處資助的《今日世界出版社》,出版的美國國際交流總署編譯《美國政府簡介》一書的第四章「司法部門」,開章明義地寫道﹕「聯邦政府的第三部門,即司法部門,是由一種由法院制度所組成,這些法院是以最高法院為首,並包括全國各地的次要法院。

(The third branch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the judiciary, consists of a system of courts headed by the Supreme Court and including subordinate courts throughout the country.)

「聯邦政府的第三部門」,明確地指出美國的司法機構,就是統治美國的聯邦政府的一個部門。美國人的說法,讓這些崇美思想濃厚的人們,應該心悅誠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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