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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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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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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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陰權擱置「替補機制」是唯一出路

政府「替補機制」諮詢24日結束,根據現時香港政治氣候及反對力量仍然巨大,曾陰權不可能在餘下數個月任期內將「替補機制」立法。當初曾陰權拋出這個「替補機制」是他一貫慣常所犯施政錯誤毛病---以個人性格治港。在諮詢期還末開始,他便誓言一定會在任期內完成立法。這句言詞充分表現他個人鬥氣情緒及處事從不深思熟慮性格。作為公務員之首,用長官意志壓下屬可能習以為常了,但「長官意志」不能施用在全港市民身上,特別在處理政治範疇事務。彭定康曾經告誡曾陰權: 做特首不是做皇帝。

曾陰權拋出這個「替補機制」後, 旋即引发政治風波, 紛爭不斷。發酵至今, 北京不會容許這種局面再繼續下去, 必定要曾陰權立即煞車。區議會選舉臨近,這個政治爭拗再被炒熱,會對建制派的選情帶來不利影響。另方面北京考慮是香港選下屆特首快將展開, 不能為此事破壞整個氣氛。孰輕孰重, 不言而喻。這件事又充分體現曾陰權公務員弱點, 處事無能力作主、不諳大局、毫無章法, 而必須要聽從上司指令。

香港市民爭取普選特首及全體立法局議員二十年, 故對於選舉權和選票特別敏感。不管你甚麼機制, 只能增加而决不能削弱或剝奪市民選舉權及手上選票。由選民選出來的議員犯有錯失亦應由選民用選票來懲罰, 因為這些議員席位本來是由選民授與。所以, 是否錯對、是否漏洞是選民份內事务, 曾陰權無權去懲罰這些議員, 更荒謬的是曾陰權竟然倒過來要懲罰選民, 剝奪選民的選舉權及選票。

曾陰權拋出這個「替補機制」是錯誤的, 亦沒有迫切性。看來還是要找個體面下台階, 讓「替補機制」無限期擱置是唯一的出路。

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26-09-2011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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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曾陰權擱置「替補機制」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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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左起)法律政策專員潘英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公布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報告
圖:(左起)法律政策專員潘英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公布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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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辭職半年禁參選

2012-1-21

針對前年五名立法會議員「玩辭職」後再參選的補選漏洞,政府昨日就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提出新方案,建議凡是自願辭職的立法會議員,均不可在半年內再度參與補選出缺,當局希望有關建議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程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新建議方案既合法、合情又合憲,且不會損害市民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雖然不能百分之一百堵塞現有的法律漏洞,但相信可減低議員濫用選舉程序的意慾。

政府去年發表有關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的諮詢文件,並進行兩個月公眾諮詢,收集各界意見。行政會議昨日舉行的特別會議通過有關文件報告書,建議列明任何立法會議席,包括地方直選及功能界別的議席,在該屆任期內出現空缺的話,會繼續由補選填補;倘若議員是自願辭職的話,則不可在該任期六個月內再度參與補選,而限制不會對換屆選舉造成任何影響。當局將就方案提交立法會,並希望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有關立法程序。

已匯總各方意見再整合

譚志源表示,是次建議方案主要針對為引發補選而任意辭職的議員。政府在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間,收到三萬一千多份書面意見,派員出席了十一個由團體舉辦的論壇和會議,以及舉行兩場公開論壇,收集到的意見顯示,大部分市民均認為,政府有需要立法堵塞現有的漏洞,但同時要保留現有補選機制,讓選民在有議席出缺時,可行使其投票權。

譚志源續說,因此現有建議方案是總結各方意見再調整的報告,是對民意回應的表現,若維持現狀,則會與民意相違背。譚志源表示:「雖然唔可以百分百堵塞漏洞,但唔係無力水?,政治環境離合多,六個月內唔可以參與補選,希望可以減低議員隨便辭職的意慾。」他呼籲議員說:「如果要辭職,希望佢哋三思而行。」

談及港人的選舉權及被選權,法律政策專員潘英光表示,根據基本法列明有關市民的基本權利,市民是有選舉權及被選權的,但權利並不是絕對。他認為,在有議員濫用選舉程序的情況下,施以合理限制,是有足夠法律理據。就此建議方案,潘英光指,當局已尋求御用大律師彭力克的法律意見,相信建議是合憲,並且可面對法律的挑戰。

譚志源:新方案合法合情合憲

譚志源則表示,觀望全球各地,被選舉權都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手法,而本港市民的被選舉權並非無限制,例如參選行政長官或立法會議員,亦有年齡限制。他強調建議方案是合法、合情及合憲的,且已把議員辭職再選的期限減至最低,相信是保障市民選舉權及被選權最溫和而適度的政策。

就報告的法律問題,譚志源表示,當局已徵詢律政司的意見,而他早前亦就方案與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的代表進行非正式會面,並邀請他們研究報告提出的法律理據。譚志源表示他樂意再與該兩會代表就建議方案會面和研究。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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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曾陰權擱置「替補機制」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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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議員半年不能參與補選

政府推出的立法會議員出缺機制新方案,辭職的議員離任後六個月內不能參與同屆補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宣布,行政會議通過如有立法會議員辭職,當局會依法進行補選,但自願辭職的議員在離任後6個月之內不得參與同屆的補選,但參選限制不適用於換屆的選舉。

他表示,政府進行的兩個月諮詢結果,顯示出社會多數人支持不准辭職的議員再參選,但認為要保留補選制度;較多人認為政府應該立法堵塞任意辭職引發補選的漏洞,因此建議方案,可在保障市民選舉權和堵塞議員隨意辭職之間,取得平衡。

他表示,政府下一步的工作是下月向立法會提交新條例草案,希望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程序。同時會撤回舊有的草案。
律政司司法政策專員潘英光稱,相信政府有足夠的法律依據應付法律挑戰。

行政會議成員梁智鴻支持這個方案,指它直接及有針對性,影響也是最少的;另一位行會成員胡紅玉也稱這方案較為可取,可以保障了市民的選舉權。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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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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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政府近日提出新方案,建議凡是自願辭職的立法會議員,均不可在半年內再度參與補選出缺,當局希望有關建議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程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最新建議方案既合法、合情又合憲,且不會損害市民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曾陰權自「替補機制」推出後,引發不少風波, 打起一場社會內耗戰。曾陰權經過一輪橫衝直撞,結果到處碰壁, 折騰一段頗長時間後,最終還是走回起步點,原地踏步。很明顯曾陰權已經放棄原先「替補機制」再沒什麼「替補」或「遞補」。最新的方案還是要舉行補選,唯一改動只是自願辭職的議員不可在六個月內再度參與補選, 沒有剝奪市民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政府的法律依據:

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 政府稱已就建議尋求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的法律意見,確定方案合憲。局方報告引述彭力克的意見指,《基本法》第26條所保障的選舉權並不是絕對,是可以受限制,但有關的限制要與合法目的相稱。

張達明:合憲三測試僅中一項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政府方案是否合憲,要看三個測試,一是修例有正當合法目的,二是可以合理方法達到這個目的,三是提出的限制符合比例。他指政府的修訂雖然符合比例,但不能解釋有正當合法目的,以及合理的方法達到這目的,「你說補選浪費,但你的方案最終都要補選」。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 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比起其他方案,現方案應可避免司法覆核挑戰,因限制辭職議員再選,防止浪費公帑、阻礙立法會運作,相信有關限制合乎比例(proportionate)。他又指《基本法》並無賦予議員辭職權利,第79條亦列明了只有在7種特殊情况,議員才會喪失其資格,可以理解為《基本法》要求議員完成任期,「當選是權利,但亦有責任與義務,市民選你,都預期你會做完任期」。

看來這回政府比較謹慎,採納了法律界權威人士意見, 新方案保留選民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方案只針對辭職議員,在政治策略運用成熟得多了。

但我們認為最新方案還存有一些灰色地帶需要澄清。

(一) 既然都是要補選, 辭職議員是否再參選應拋棄「浪費公帑」這課題。

(二) 香港三權分立, 立法會功能是監察政府施政。五位議員皆為選民產生, 五名立法會議員在2010年辭職,引發變相公投,這不屬私人動作,目的是代表選民向政府爭取早日落實普選,其出發點是符合公眾利益,屬社會層面政治行為,不涉個人利益,是在現成法律框架內行使的一項政治策略行為。

(三) 議員辭職再參選是否構成濫用選舉程序,應由選舉機制和選民來定,正如曾陰權説市民濫用司法核覆程序也一樣不成立,而應由司法制度和法官來定。辭職議員本身不能保證一定能再當選。是否應由選舉結果來界定? 如選民選擇了他人,辭職議員落選了才不構成濫用選舉程序?

政府是否因為怕辭職議員受選民擁戴,恐怕選民再用選票挽留他,政府才在新方案規劃辭職議員六個月不可參與補選。政府且戰且退,已經無路可走,如果連這條款都不被通過,曾陰權的「替補機制」變成由開始至今都是一場搞笑的鬧劇。

李海田
25-01-2012
Last edited by samuel on Fri Jan 27, 2012 1:38 pm, edited 1 time in total.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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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懲罰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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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懲罰議員?
2012年01月27日

經過大半年的折騰,替補機制終於棄甲曳兵,政府最後提出一個非替補機制的方案,定出辭職議員半年內不能參選。本文不擬就該方案的合憲與否作討論,而只集中探討它的合理性。

這個方案不能防止變相公投,只能令發起變相公投者的成本增加。其實以現方案,若由超級區議員發動變相公投,實在也沒有多大的難度,難度只在於現在能選超級區議員的,都是共產黨信得過的了,真正反對派都被風吹雨打去了。

現方案和政府提出的其他方案的最大不同,就是所謂的只懲罰議員,而不是懲罰選民。其他方案不進行補選,又或經過千山萬水後才有補選,被指是懲罰選民。但我們要問,究竟誰有權懲罰議員?若議員犯刑事罪,只有法庭能懲罰他。若議員有重大失德,現有機制是由三分之二議員投票通過彈劾。這即是說,不能以立法會的簡單多數通過對議員的懲罰。這在民主體制是至為重要的,因為若果一個議會可以以簡單多數就通過懲罰議案,那少數黨派都不能有所作為,最後必定成為一言堂了。

但現在政府提出的方案,只須立會簡單多數就能通過,若果我們對此熟視無睹,難保政府下次不會以簡單多數通過其他種種制裁反對派議員的法案。我們的原則很簡單,只有人民可以有權制裁議員,而實際上我們對直選議員都已經有足夠的權力去制裁,毋須新法案的通過。對於功能議席議員,我們沒有制裁的權力,但政府當然沒有興趣為我們制定制裁他們的法案,因為他們基本上都是政府口袋裏的橡皮圖章。

一個全面民選的立法會尚且沒有權力以簡單多數通過對議員的制裁法案,何況是這個非全面民選的議會,而對象卻是其中的直選議員。這簡直是現在世界民主大潮中的最大逆流,只有無恥的特區官員才可以提出這個方案,也只有奴才般的保皇黨可以通過這個方案。有血性的香港人,拿出你們反對D&G事件一樣的勇氣,拿出你們抗議孔慶東一樣的怒氣,一起反對這個反民主的方案。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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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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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敗俱傷的拉布流會 立法議員對不起市民

泛民陣營採取拉布策略,阻延政府提出議員出缺安排的條例修訂,昨日在全體泛民議員和部分建制派議員缺席下,導致立法會流會,兩派議員相互推卸責任。其實,這次拉布已經成為鬧劇,兩派議員都對不起市民,都要負責。

這次拉布,源自兩年前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補選之後,政府以市民主流意見要堵塞漏洞為由,先是推出遞補機制,由於剝奪市民選舉權利,引起極大反彈,政府重新諮詢,幾經折衷之下,政府提出限制立法會議員辭職後6個月內參與補選,被認為較合情理,於是提出修訂條例草案。人民力量兩名議員黃毓民和陳偉業在草案二讀階段,提出約1300項修訂,以拉布策略阻撓草案通過;另外,其他泛民議員則不進入會議廳開會,「製造」不夠法定人數開會局面。

從兩日會議所見,人民力量的拉布策略收效明顯,而泛民抵制會議,也出現了流會局面。

這種只求破壞、不事建設的做法,恰當與否,備受爭議。主要是拉布乃極端手段,而出缺議席補選議題,看不到有「不得不為之」的必要性,因為修訂只限制辭職立會議員6個月內不得參加補選,難說乖離情理。

今次補選拉布,表面上約1300項修訂,數量上好像驚人,不過,修訂的是一些什麼東西?例如,若議員因為患上肝癌辭職,1個月內被確定無患肝癌,條例就不適用,這個修例就被陳偉業以乳癌、皮膚癌、骨癌等不同癌症代替,引伸出17項修訂。

試問,這些修訂有什麼意義?黃毓民和陳偉業當然有權提出,然而有濫用程序之嫌,其他泛民議員不進會議廳,表面上雖云反對修訂,但是任誰面對毫無意義修訂,又要聽煞有介事的高論,相信都寧可在會議廳外樂得耳根清淨了。昨日當立法會主席宣布流會之時,部分泛民面泛毫不惋惜之情,使人印象深刻。

面對泛民拉布虛耗社會成本,公徒嘆奈何,現在立法會應該盡快修改議事規則,加入制約拉布的機制,在美國、英國、法國等民主國家的議會,都有類似機制,盡量維持議會運作,不被癱瘓,按序議事,香港立法會有必要盡快仿效。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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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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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戰開打 虛耗逾七小時


針對立法會議案出缺安排草案的「拉布流會戰」,昨日全面開打。立會昨早先花了逾三小時,終否決由泛民提出終止待續議案,會議隨即進入審議逾一千三百項修訂的「拉布戰」及「流會攻防戰」。三名拉布議員人民力量黃毓民、陳偉業及社民連梁國雄,輪流發言逾三十次,又要求響鐘點算出席人數十多次,合共虛耗七個多小時。在多名建制派議員更改行程下,立會昨日總算避過流會,但今日有更多建制派缺席,到晚上時分極有可能再次流會。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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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烈的拉布戰

黃毓民、陳偉業和梁國雄三人打拉布戰,當中所耗費的精神體力、智謀策略,實非常人所能想像。他們日復一日在議席上演講十餘小時,桌面上的書本堆積如山,為的就是引經據典,避免重複論述,喪失發言資格,如此魄力,以往可曾出現?會議越夜,他們越難以維持集中力,梁國雄在後期已經疲累不堪,連自己在說甚麼也不知道?不但長毛自己辛苦,觀看立法會會議的觀眾,也為他感到擔心。

筆者想藉此機會表揚一下曾鈺成主席,他沒有在漫長的會議中怠工,相反能指正議員們的錯誤,並抵擋着民建聯、工聯會議員的無理要求,盡力依照議事程序主持會議,這不是一件簡單的工作。估計曾鈺成會遭受中國政府及建制派內部的極大壓力,往後的路實不易走。

相反,主流泛民的表現卻是慘不忍睹。當建制派擬定輪更策略,以防止會議流會的時候,這一班人不知所終。眾所周知,他們討厭激進民主派,更不願屈居其領導之下的抗爭運動,害怕三子盡收政治利益,網民嘲諷某老牌政黨「功成我在」,意指人家做事,自己領功,實在是一針見血。溫和民主派及其支持者意志低下,總想快點投票收工,搞搞遊行好對社會交代,這種行禮如儀,成本低廉的消極保守態度,正好合中國政府及其特區傀儡的胃口,讓他們予取予攜,不斷收緊香港人的民主自由,泛民扮演的其實是幫兇角色!口中說甚麼保住參選權和投票權,原來只是敷衍了事,巿民還怎樣相信你們?

主流泛民在拉布事件已失先機,參與的話或許還能掙回幾分面子,不參與的話只會被泛民支持者質疑其辦事意願和能力,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就是選民懲罰和稀泥的時刻!

瑪倫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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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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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流會拖累香港 政府應中止審議出缺法案

立法會會議再度流會,事態看在市民眼裏,既憤怒又無奈。拉布流會已經影響立法會的工作,從會議進度看來,這次拉布有可能歷時很長,香港不應該繼續被虛耗下去。鑑於議員出缺安排並非迫切議題,本屆立法會會期只剩兩個多月,曾蔭權政府應該調整緩急次序,暫時中止審議議員出缺安排的法案,讓立法會有時間處理其他迫切事務,特別是新一屆政府架構亟待審議撥款,若拉布持續下去,新架構在7月1日之前能否落實,是一大疑問。

政府對拉布影響估量不足

埋首鬥爭致未能理性抉擇

昨日拉布進入第2日,已有立法會8個小組委員會會議因而推延,黃毓民和陳偉業所提出1306項修訂,從進度看來,只提出了小部分,這次拉布可以持續50日之說,或許是威嚇之詞,不過,政府對於拉布所造成破壞和影響,是否有足夠估量,值得探究。黃陳早就聲言要打拉布戰,目的在拖垮法案,其他民主派議員也表明反對法案,不會出席二讀審議,所以,拉布和可能流會是預期之內。政府與建制派對形勢估量不足以外,鬥爭思維掩蓋理性抉擇,也是導致困局的原因之一。上周首日審議因為人數不足而流會,本周三復會時,公民黨余若薇議員提出「中止待續」議案,本來是給各方的下台階,可惜,在「鬥」字當頭下,議案被否決,整體社會於是備受拉布折磨。

拉布議員可以不計社會成本,政府因為一時之氣,罔顧公利益,卻是大大不該。現實上,議員出缺安排法案並無迫切性,現在通過、下個月甚至是下個會期完成法例修訂,都可以接受,而本屆會期在最後階段,待議事項和涉及民生的法案甚多,更有迫切性,政府眼中卻只有出缺安排法案,非要強行闖關不可,政府未眼香港大局,是不負責任做法。

現在已經兩次流會,若政府未能組織建制派議員,確保會議可以持續進行,完成修訂,就應該想辦法從出缺安排法案抽身,不要讓香港陷入無底深潭,特別是香港不應該被只顧面子的政府和劣質的立法會,拖累下去。

立法會之劣質,從兩個方面顯露出來:

(1)這一屆會期,個別泛民議員取態乖張,而言詞粗鄙和擲物掃等表現,大多數市民都不接受,立法會整體形象,在市民心目中因而沉降。

(2)建制派議員之中的功能組別成員,憑政治特權晉身議會,他們尸位素餐,在議會鮮有表現,參與程度低,基本上只是投票機器,秉承政府的意旨行事。這些議員與主流民意脫節,阻礙香港民主進程,他們個人民望長期低落,也拖累立法會的形象。現在,政府寄望這些議員留守議會,為拉布困局解套,從連續兩星期流會,可見這些「投票機器」根本不能倚賴。

立法會體制畸形

為激進取態創造空間

今次,黃毓民和陳偉業議員拉布,其他泛民議員杯葛會議,表面上他們搞破壞,使會議未能按序有效進行,不過,泛民陣營認為這是議會體制畸形,他們長期受抑壓的結果。功能組別使建制陣營在立法會長期處於優勢,加上分組點票,使泛民在議會只能充當反對派,沒有機會實踐理念,而泛民議員在社會得到廣泛支持,在議會卻未能為市民爭取權益,他們志不能伸,支持者挫折感大,這樣的議會和社會不可能和諧。

香港近年民怨日深,民憤日亟,個別政治人物的激進取態,有一點作用,不過,歸根究柢主要是社會的不公不義有以致之,而最具民意基礎的立法會,由政府透過建制派把持,民意未能得到充分體待,是香港深層次矛盾日益深重的原因之一。泛民議員鄭家富表示,民主派「由大多數人選出來,但是不獲少數人尊重」,認為拉布是泛民「有冤無路訴」、「在有病的議會」下的唯一抗爭方法。這些說法,最能夠反映泛民的心情。

今次拉布和流會只是表象,事態其實反映整個立法會結構以至香港民主進程緩慢的問題。按當權者的鬥爭思維,「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之後,就祭出遞補機制(調整為出缺安排),阻絕再有同類事件,今次拉布之後,相信也會搞什麼「堵塞漏洞」對付拉布。當權者當然可以這麼想,但是這類堵塞方法,不可能包羅萬有,總有空子可鑽,且議事規則對於君子,根本不需要,因為君子本來就守規則,但是對於小人而言,再緊的議事規則,他們總會找到挑戰的空間。一法立、一弊生,就是這個道理。

政府毋須跟部分議員的屁股窮忙,應該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目前,首要設法從出缺安排法案脫身,按規定,政府可以提出「中止待續」議案,以泛民議員去周曾經敦促政府這樣做,相信不會反對,唯一可能是政府以面子攸關,死撐到底。在這件事上,政府若囿於面子,不肯釜底抽薪,則事態發展下去,顏面可能弄得更不堪,新舊政府交接出現問題,特首曾蔭權承諾要做到的「無縫交接」若未能兌現,他如何向中央交代?換屆平順交接是香港的頭等大事,期望曾蔭權政府在餘下一個多月,為香港做好這件事。中止議員出缺安排二讀,是較佳的選擇。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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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曾陰權且戰且退 終於放棄「替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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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投降輸一半

「建制」派政黨、政客,享盡體制傾斜賦予特權已久,厚顏無恥充當威權橡皮圖章,以為可以吃安樂茶飯直到永遠,結果,飽食終日,大腦充斥脂肪,完全不在戰鬥狀態。一場小小立法「拉布」戰,已原形畢露,節節敗退,開小差拒上戰場者眾,導致出缺安排草案審議,因流會一拖再拖。攪局最大得益者乃涉嫌貪污的頭號夕陽官僚曾蔭權。他不但因戰線轉移,暫時安享晚年,更可代表眾「前朝餘孽」,傾盡最後一口氣,為難即將上場的「黨人」,贈予「壞的開始乃失敗一半」詛咒。

曾蔭權姿態強硬,拒絕撤回「出缺安排」草案,但實質效應卻是任由打「拉布」戰的議員消耗時間。若然一條草案仍未耗盡立法會餘下會期,更可推出稱為「網絡二十三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招惹另一回「拉布」戰,是否拖延至草案自動失效,順其自然,草案未通過,便成梁振英不能拒絕接收的燙手山芋。

光陰虛耗,立法會審議梁振英重組政府架構建議的空檔,迅速消失;若拖延至今年十月,肯定成為新一屆立法會向新政府施「下馬威」的項目,拉扯角力一年半載,不足為奇。

可有出路?「建制」派必須明白,未來五年,主子的駐港代表是梁振英,因此在「護主」大前提下,必須「不怕犧牲、排除萬難」,阻止曾蔭權陰謀詭計得逞。

最直截了當就是宣布「出缺安排」及「網絡二十三條」兩條草案,縱使完成審議,在最終投票時「建制」派議員將一致投反對票,令草案無可能獲足夠票數通過,曾蔭權便不得不把草案撤回,從而騰空立法會所有餘下時間,審議及通過梁振英的重組政府架構建議。

勞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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