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刑事查唐宅失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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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刑事查唐宅失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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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刑事查唐宅失實陳述

唐怨調查冗長不公 屋署晚上發稿

前政務司長唐英年昨早在電台指摘屋宇署調查其九龍塘約道7號大宅地庫僭建,時間既冗長且不公道,到昨晚10時,屋宇署發出新聞稿,首次明確披露在調查唐宅地庫初期,已有足夠資料決定展開刑事調查,有關調查是懷疑有人向屋宇署作出失實陳述,但明言由於個案已進入刑事調查階段,署方不宜評論細節。

查10月未完成 唐感不耐煩

唐英年昨早心情大好,帶同文件出席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明顯是有備而來要向屋宇署發炮;其後他接受記者訪問,在多條與僭建無直接相關的問題上,都刻意將話題扯到屋宇署,表示對歷時10個月仍未完成的調查感到不耐煩,遲遲未能將僭建地庫還原亦令他的工作計劃受阻。

「拆晒裝修 剝到鋼筋度查」

他在節目上主動表示,很想盡快還原僭建物,惟屋宇署不許,早前更向他發信稱在調查完成前不可動一磚一牆。他透露,屋宇署對他的大宅至今已做了很多輪「五花八門」的調查,「包括用科技探測、鑽一些好深的洞去採樣本,拆晒所有裝修,好似剝皮咁,剝到鋼筋度調查。我唔知佢做緊乜調查,只知佢就快幫我拆個僭建再幫我還原咁滯」。

唐英年引述其法律及建築專家小組稱,從無見過屋宇署如此大規模調查一個僭建物,質疑署方執法時雙重標準,「我有些朋友同我講,話(屋宇署)似乎唔係一視同仁,處理方法不一……我有信心公務員唔會咁做,但我要知佢係點樣處理其他僭建」。

屋署:「明知違反」須先獲署方批准

不過,屋宇署昨晚約10時20分發出的新聞稿指出,唐宅僭建地庫一事發生的初期,單是基於「傳媒報道……(已顯示有人)明知而違反在進行工程前須事先獲屋宇署的批准和同意的規定,向屋宇署作出失實陳述等的情,因此屋宇署在當時已有足夠資料決定有需要展開刑事調查,而在調查中須在僭建物現場測試和搜證」,因此調查未完成之前,不能給唐英年展開補救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用詞在屋宇署一般的新聞稿中甚為罕見,因為根據《建築物條例》而調查僭建,屋宇署不會用上「明知而違反」等字眼,而是次屋宇署更表明正調查有人可能向屋宇署作出失實陳述,變相懷疑有人瞞騙政府,這是嚴重刑事罪行的指控。此外,自去年2月本報揭發唐宅僭建地庫後,雖有傳媒引述消息指屋署將刑事調查唐宅,但屋署一直沒有明言刑事調查的方向。

由於是懷疑有人「明知而違反」和涉及「向屋宇署作失實陳述」,因此可視為串謀訛騙罪行,一旦罪成,可判入獄最少7年或以上刑期。

唐兩交補救方案 屋署不接納

屋宇署的新聞稿表示,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分別於去年2月及8月提交了補救工程方案,但有關方案未詳細考慮現場結構情,署方分別於3月及10月回覆稱方案不被接納。但強調約道大宅需要進行的現場調查工作已經完成,只要業主提出一個依例的補救工程方案,工程便可馬上展開,但至今未收到認可人士提交的修訂方案。

面對唐英年質疑屋宇署採用「五花八門」的調查方式,屋宇署稱,由於個案已進入刑事調查階段,不會披露現場測試和蒐證工作中採用什麼方法或儀器。署方重申,不會因為業主是高級政府官員或社會知名人士,而在執法上特別嚴苛或特別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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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揚言效梁建牆封僭建

唐英年昨晨出席商業電台節目,質疑屋宇署調查其九龍塘約道大宅及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的僭建時持有雙重標準,梁擅自起牆還原僭建物了事,但屋署至今10個月仍未完成其僭建地庫的調查,做法罕見,更揚言今日將入紙申請,查看屋宇署會否批准他像梁振英般在大宅建牆圍封僭建物。他又批評梁振英「自己有僭建又批評我僭建」,「嘩,咁都得?」

梁振英昨晚出席建制派議員的飯局,到場及離開時俱沒有回應元旦遊行,以及唐英年稱參選時被批評僭建對他不公道等提問。

轟梁「自己有僭建又批我僭建」

梁振英曾擅自建牆密封僭建空間,更說「僭建處理了就不存在」,唐英年昨晨出席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時就暗諷梁振英,揚言今日將向屋宇署入紙,要求申請建一道牆圍封僭建空間,看看署方會否批准,「(如果不批准)我會覺得很好奇,點解我起磚牆就唔接受呢?因為起牆就叫做還原(僭建),就得啦嘛」。

初悉時暗忖「嘩,咁都得?」

梁振英曾在去年的選舉論壇批評唐英年的僭建問題涉及誠信,唐英年昨笑言,得悉梁亦有僭建的一刻,心裏暗忖﹕「嘩,咁都得?」他批評梁的做法並不公道,相信港人眼睛雪亮,「當梁批評我有僭建,我相信我同其他市民一樣,相信你梗係冇(僭建)啦。佢(梁)其中一個競選團隊成員(劉夢熊)仲來我家派單張,話我僭建不應選特首,家睇番都覺得幾可笑囉」。

唐英年認為,梁犯錯後應該「come clean」(坦白說明),又揶揄梁重申其僭建問題只是「疏忽」的說法,「我好希望,如果咁樣係疏忽的話呢,將來施政就千祈唔好疏忽囉」。至於梁振英應否向他及港人道歉,他說﹕「整件事佢處理得好唔好,市民接唔接受,佢自己心裏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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