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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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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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聯公布特首「三軌方案」 (17:30)

真普聯公布特首普選方案,提議以「三軌制」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提名委員會方式,提名候選人。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表示,任何人都可以透過其中一種提名方式,成為候選人。

方案規定,公民提名要求參選人取得百分之一的登記選民具名支持; 政黨提名則要求候選人取得在最近一次的立法會直選中獲得全港總有效票數5%或以上的政黨或政團的獨立或聯合提名。除非參選人不符合法律就候選人的要求,否則提委會不能以「愛國愛港」及「與中央對抗」等政治審查,而拒絕確認候選人。

提名委員會成員亦可直接提名特首候選人。

真普聯亦提出,應該廢除對行政長官政黨成員身份的限制。

鄭宇碩表示,真普聯提出了一個整體方案,缺少了任何一部分,都不是真普聯提出的方案,而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都符合基本法規定,政府必須認真諮詢。

他又稱,會爭取市民支持方案,亦希望政府接受,期望方案成為「佔領中環」公投的首選方案,他又承認真普聯各政黨有不同的價值觀、立場及選民基礎,但如果選擇留在聯盟,成員就有責任推動這唯一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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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主派比安倍晉三更差勁?

早知道梁振英委任的行政會議成員質素良莠不齊,水平參差,只是沒想到部份成員還帶有「唯恐天下不亂」的惡劣心態。這裏說的是那位張志剛先生。他上星期六在某電台節目上大放厥詞,既批真普聯提出的三軌方案是開天索價,又一派「國師」模樣指點泛民主派要擺出合作姿態,要明白合作是唯一出路。最可怕的是他指北京跟泛民主派的關係還差過跟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關係!

稍為留意一下新聞的人都知道,日本首相被北京視為「麻煩製造者」,鼓吹軍國主義復辟的野心家,試圖推翻戰後格局的鹵莽政客。中國政府已表明不會跟安倍有任何接觸,在國際會議上也會視同陌路。可以說,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已被中國政府當成頭號對頭人,要嚴陣對付,沒有任何妥協餘地。泛民主派無疑跟北京在很多香港事務上有不同意見,在民主、人權理念上更有重大差距,但跟到供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參拜的安倍相比,泛民主派跟中國政府的分歧實在小巫見大巫,張志剛的比喻顯然不倫不類,毫無道理。

而且,安倍晉三的強硬做法不但撕開歷史傷口,不但在挑戰中國領導人的耐性,更是或明或暗的想遏制中國的冒起。從國家利益層面看,中國政府跟安倍之間是屬於敵我矛盾,是最尖銳的對抗,沒有多少妥協的空間與餘地。泛民主派多年來爭取落實雙普選雖跟北京政府高層特別是掌管港澳事務官員有爭拗,但雙方沒有根本性的利害矛盾,頂多只是人民內部矛盾又或是不同意見。張志剛硬要將泛民主派跟安倍晉三相提並論要不是無知就是居心叵測,想進一步毒化兩者的關係。

當然,不管在建制派內還是內地官場都有一些像張志剛那樣唯恐天下不亂的人,都有一些挑撥離間的人,但最重要的是北京領導層明白泛民主派不是敵人,明白北京政府跟泛民主派的齟齬只是意見不同而非敵我矛盾。只有認識到這一點,只有信任泛民主派及香港市民,今次政改才有可能開花結果,二○一七年才有可能落實符合國際共識標準的特首普選。

應該看到,北京要在普選問題上處處設限,步步提防除了因為習慣抓緊權力外,更因為北京政府老是對香港市民沒有信心,擔心市民一面倒支持某些政團,憂慮選出一個跟中央政府對抗的人,令北京下不了台。此所以在討論如何落實特首普選時往往偏向強調中央政府的實質任命權,偏向收緊提名程序及過程,以便從各個環節作過濾篩選,防止出現失控局面。然而,香港從憲制上及實質上都已成為中國主權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市民想要的是管好自己的事,是真正落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方針;不是要改變現狀或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力。只要北京明白這一點及對市民有信心,她就不難知道即使開放提名門檻,引入真正公平公正及開放的普選,市民也懂得選擇,市民也不會故意選出一個要跟中央政府對抗的特首,令香港陷於寸步難行的不穩定局面中。只要北京不把泛民主派視為敵人,不把雙方關係視為敵我關係,她就能了解真普聯提出的「三軌方案」不是要架空提名委員會,而是要令市民在提名上有最大程度參與,而是要令二○一七年特首普選是名副其實的真普選。

事實上真普聯提出的「三軌方案」涵蓋了不同的提名方式包括提名委員會提名,讓不同背景、政黨、政見候選人可以循不同渠道出線,讓市民有更多及更開放的選擇,這肯定比單靠提委會或其他個別提名方式優勝。北京可不要因不必要的憂慮或小人挑撥而把方案「一棒打死」。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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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可參照選委」 梁愛詩:非可做可不做

「普通法內 may有must意思」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特首普選的提名委員會,「可參照」現時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表示,「可參照」的意思並非「可做可不做」,否則毋須提出有關說法。她舉例,例如「普通法內的『may』其實也有『must』(必須)的意思」,認為即使不跟足,也不能有太大的變更。她說,特首要有「愛國愛港」等條件,雖沒在《基本法》寫明,但可從條文內容體現。

稱提委會可擴至五大界別

梁愛詩昨出席一個政改研討講座時說,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說過,將來提名委員會與現時選委會組成「八九不離十」,若提委會由1200人(選委會組成人數)擴大至1200萬人就不適當,但提委會可由「四大界別」擴展至「五大界別」,只是需重新檢視應增加哪個界別及人數。

至於外界質疑「機構提名」在基本法中不存在,梁愛詩解釋﹕「正如『主權』二字對回歸很重要,基本法除了序言再無提及,但從條文訂明香港有駐軍、外交事務由中央負責等,都是對『主權』的體現」,認為基本法訂出「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經由民主程序普選產生」,等同體現「集體、機構」的意思。

指基本法體現「集體機構」意思

有關特首須具備「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的條件,梁愛詩稱,基本法雖無字眼寫明,卻能從條文反映,譬如特首需執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規定所發出的命令,若特首反對中央及基本法,根本無法履行基本法所指的職責。

梁愛詩認為,「政黨提名及公民提名,都是現時政治體制中沒有出現的機構」,不符合原來政治體制設計,亦與現時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距離太遠,相信方案難得到大多數市民、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以及人大常務委員會的批准。

她表示,國際公約只訂明「人人都有選舉及被選權」及「不受無理限制」,不代表全無限制,認為限制若合理,與公約並無牴觸。她認為政改需要先踏出第一步,於2017年啟動普選特首後仍然有空間改善,政制「只有更好,沒有最好」。


「特首須愛國愛港」具法律依據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不點名反駁大律師公會的「法律否決政治」論,指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的要求,以及提名委員會提名屬「機構提名」的規定,早於《基本法》的條文內充分體現,並非無中生有的政治理由。

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日前評論政改問題時,暗批有人將一些政治理由包裝成法律理由,用以否決某些政改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其後解釋,普選特首候選人須經提委會提名是法律要求,香港特首須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則是政治要求。

梁愛詩指出,雖然《基本法》並無寫明特首須愛國愛港,但《基本法》條文列明特首須向中央和港府負責、須履行《基本法》及執行中央就《基本法》規定事務發出的指令等,若香港特首認為《基本法》不公平,甚至要焚燒《基本法》及對抗中央,便無法履行職責。

「機構提名」體現於基本法條文
梁愛詩又說,《基本法》雖沒有「機構提名」四個字,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訂明提委會是「經民主程序提名」,體現了「機構意志」,反映提委會「整體同意某候選人值得被市民投票選出」。

梁愛詩並指出,人大常委會○七年決定指提委會「可參考」現行特首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意即「應參考」或「須參考」,即使有變動亦「八九不離十」

記者亞May: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表示,「可參照」的意思並非「可做可不做」。『may』其實也有『must』(必須)的意思」。「可參考」意即「應參考」或「須參考」。梁愛詩何時學會做了江湖術士的測字伎倆? 如果她應考小學畢業試肯定不及格。如此顛倒解釋文字也可以,難怪她做律政司時會炮製出“胡仙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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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指提委會提名有助維持精英政治,避免香港走向民粹福利主義。
王振民指提委會提名有助維持精英政治,避免香港走向民粹福利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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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須防範福利主義

內地「護法」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指出,《基本法》沒有提及政黨提名或公民提名制度,政府不可以做。他又提出新理論支持普選特首提名委員會提名和立法會功能界別制度,聲稱有關制度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維持港英時代已有的精英政治及資本主義制度否則香港可能變成福利主義社會,像某些歐洲國家般負債纍纍,政府面臨破產。

曾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王振民,昨出席香港一個政改研討會時稱,政府不能做憲法沒有提及的事,並非沒有明文禁止就可以做;《基本法》只提及由提委會提名普選特首候選人,無提過政黨提名或公民提名,如容許《基本法》無寫明的事出現,便有違法治精神,「情況很可怕」。

避免香港走向民粹
王振民又說,提委會提名和功能界別制度,目的之一是維持港英時代已有的精英政治和資本主義制度下的生活方式,避免香港走向民粹,變福利主義社會;《基本法》將普選特首的提名和普選程序分開,目的是平衡精英政治和大眾政治,在容許大眾參與及分享經濟成果同時,保護身為少數的工商界利益,是「魚與熊掌兼得」做法。

對於有人質疑限制選舉提名權有違國際人權公約,王振民指出,英國最初實行普選時只容有物業者投票,內地改革開放初期亦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強調落實民主須循序漸進,每個國家和地區的選舉制度都有不同。他認為不完美的普選總好過沒有普選,關鍵是先邁出第一步,將來可再深化改善。

出席同一場合的泛民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反駁,從未聽過香港普選制度要維持精英政治或商界特權,有關說法亦不符《基本法》的「廣泛代表性」原則。他強調精英政治早已不適合香港,香港需要的是民主政治。

王敏剛倡保守方案
此外,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昨於立法會政改公聽會上,提出一個極為保守的普選特首方案,建議參考現有選委會四大界別組成提委會,但人數由千二人減至只得八百人,認為全港三百萬選民透過選出區議員及其他界別委員,已可間接參與特首提名程序,代表性更勝立法會。他又提議每一百名提委會委員可推薦一名候選人,之後由全體委員投票,選出三名取得過半數票的正式候選人「出閘」,交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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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支持率的啟示

「佔領中環」是香港政制發展道路上抗爭的手段,是一段插曲。佔中未演先轟動,非因佔中的行動訴求打動港人,而是各方批判接踵而來,炒熱了議題,引起了關注,成為了新聞焦點。

浸大政改研究報告顯示,約有三成八市民支持佔中;但若中央警告市民不要參與,反而會激發市民唱反調,佔中支持率因而升至四成三。研究也發現,大部分佔中支持者都擔憂出現暴力事件及損害經濟,但仍表示支持佔中。

佔中本是少數人的議題,未獲社會大眾的關注,後來,因佔中發起人赴台取經,親中陣營大加撻伐,覺得佔中企圖結合台獨勢力。其實,佔中應有理性的態度與思維,以不癱瘓香港的社會秩序及不損害國際金融中心大都會的穩定為前提。爭取政改邁步是香港本地的議題,亦是「一國兩制」過程中,港人爭取改善政治環境的熱切表現,實在不應與外力結合,讓佔中失去公允,授人以柄,這是極不明智的作為。此外,爭取政改訴求的手段可以理性,但不可以暴力,堅定支持佔中者有百分之七十五擔憂出現暴力事件,並對本港經濟造成破壞。如果可以在這兩方面作出保證,佔中才能站穩立場,沒有人希望香港出現泰國式的街頭抗爭。

事實上,佔中支持率的增加,無非是對港府及北京的一個明確警告,特區政府應責無旁貸地落實政改諮詢,而非花拳繡腿,虛晃一槍,不願聆聽市民的心聲,否則只會與民眾距離愈來愈遠。若市民沒有有效表達的渠道,最終只有尋求抗爭,自力救濟。

政改方案談不成將「玉石俱焚」之說,未免太嚴重。回歸後的香港要保持安定繁榮,主政者就得態度放輕鬆,多溝通、多對話、多接納。強壓只會反彈,市民為捍衞核心價值,不得不以行動與政府對抗,實非香港之福。

江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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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王振民商榷——精英政治縱保留 普選提名須多元

香港傳媒


有新一代護法之稱的基本法委員會前中方委員王振民前天在港表示,特首普選提名委員會和立法會功能組別,是為了保留政治制度中的精英政治,讓只佔社會人口5%至10%的商業界和專業界精英發揮作用,保障現在的商界利益,捍衛資本主義發展,避免普選帶來過大的財富轉移,甚或令香港走向高福利社會,他認為由商界及專業界精英先選出候選人,才給港人投票,仍然是真普選,因為是一人一票。

王振民的保留精英政治論,在中央政府官員和特區建制派圈子內部,經常有人談及,只是少有公開提出,這個論調在政治上最大的作用是把中央按愛國愛港與否、對抗中央與否等政治考慮,對特首普選候選人作提名篩選,轉化成為香港本地的商界及專業界精英,按照維護商界現有利益與否、避免福利主義與否等經濟政策方針的考慮,對特首普選候選人作提名篩選。這個轉化實質上保留了中央在背後對提名委員會操作發揮政治影響的現實,因為大部分商界和專業界提名委員是比較聽中央說話的,但對外的篩選理由則變成經濟性、與中央政治考慮非直接關聯的理由。王振民在政改諮詢初段拋出這個重大建議,測試水溫的意味相當濃厚。

香港邁向雙普選之際,應否保留精英政治及如何保留精英政治,並非不可討論的課題。剛好相反,是非常重要、很值得討論的課題,這課題既關乎政改方案可否獲得立法會內現有半數功能組別議員支持通過,也關乎日後普選產生的特首如何組班及制訂政策大綱,能否在維護各階層利益中取得合理平衡,令施政穩定有效。如果普選產生的特首完全忽視商界和專業界精英的意見,在搭建管治團隊時把這些社會精英摒於門外,確實是會損害香港的管治質素,令香港的經濟環境變得很不穩定。

不過,保留精英政治不應該與特首普選的提名篩選畫上等號。

首先,提名委員會若參照現行1200人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按四大界別產生提名委員,商界和專業界佔有的提名委員已達半數,足夠有餘去提出商界和專業界屬意的候選人,反映商界和專業界精英們認可的政綱,這些商界和專業界精英是相當聰明務實的,他們不會推舉一些只顧維護商界既得利益、忽視基層需要的人選,他們應會推舉一些有行政管治經驗、公眾形象討好、在政綱上兼顧中產及基層需要的人選,藉此增加在一人一票選舉的勝算。因此,商界和專業界精英在特首普選提名上的參與權,其實已得到非常充分的保障。

如果把商界和專業界精英在特首普選提名上的參與權再擴大,變成決定權和壟斷權,即商界和專業界提名委員可以否決其他界別或階層屬意的候選人,這就違反了一般人對普選的理解,不可能取得社會大多數民眾的支持,也不可能在立法會內取得通過政改方案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支持。

在未有普選的時候,特首是由800人或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產生,泛民主派的參選人只要取得八分一的委員支持,就可以成為正式的候選人,與商界、專業界等建制派精英推選的候選人同場較量,一起上電視辯論,梁家傑與何俊仁均成為了候選人。如果說有了普選之後,泛民主派參選人反而不能當候選人,就算取得八分一提名委員支持,仍然可以被商界和專業界的提名委員「叮走」,無法出閘向市民拉票、讓市民選擇,普選變成只有建制派候選人出賽,沒有不同派別角逐的選舉,香港市民肯定會視之為民主的倒退,當面對如此明顯的民主倒退,市民還會認為這是真普選嗎?

而且,所謂提名篩選是為了保護商界現有利益及避免走向福利主義之說,在現實上也欠缺說服力。在剛過去的特首小圈子選舉中,商界財團和傳統建制派精英們屬意的唐英年最終敗選,在中央政府官員大力介入游說下,只有部分專業界支持而欠缺商界祝福的黑馬梁振英上台,梁振英上台後大力推行遏抑樓市需求和增加樓市供應的政策,試圖削弱地產霸權,又大力推行長者生活津貼、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等福利措施,兩年不到便要大增經常支出數百億元,中央非但沒有表示半點憂慮,反而高度肯定他的施政,如今卻以維護商界精英權益來鼓吹特首提名篩選,試問怎可能有說服力?同樣的政綱,梁振英可以做,泛民參選人就要出局,連候選人也不可以當,道理何在?

我們並不認為泛民候選人會贏,因為泛民參選人一般欠缺行政管治的經驗,也較難與中央協作,香港選民是很務實的,選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較多人傾向選泛民,但選一個有管治實權的特首,則歷來民調均顯示多數市民傾向選建制派人士。然而,如果政府提出來的普選方案是不容許泛民人士入閘,讓商界和專業界委員可以篩走泛民參選人,市民會相當反感,認為政府根本不相信選民會作出理性務實的抉擇,所以要把選擇權提早刪掉,有多少商界和專業界精英願意公開站出來爭取這個篩選權、與普羅選民對幹?如果他們真的站出來要求篩選權,香港社會將陷入一場不必要的階級矛盾和鬥爭,而最終的結果未必是對商界和專業界精英有利的。這類危險的政治賭博,不做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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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豪﹕反叛與分裂

——獨裁者是被自己推翻!


「人生中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這一句我們均十分熟悉的說話,想不到也可以套用到獨裁政府的倒台之上。原來,獨裁政府往往是被自己所推翻!

在近10年有關民主化的研究之中,包括了由美國學者Jason Brownlee所著的《民主化時代下的獨裁政權》(Authoritarianism in an Age of Democratization)(見參考資料),一個重要和有趣的發現是,要獨裁政權成功被推翻,單靠活躍的反對派是不足夠的,還需要一個專門製造矛盾與分裂的政府來配合。

Brownlee指出,民主化研究的重點和方向,在過去的10年,已慢慢由以反對派作為研究中心(opposition-centric),轉為以國家作為中心(state-centric)。這個轉移並非代表學術界不再重視反對勢力的重要性,而是愈來愈多研究民主化的學者發現,有不少獨裁政權在面對社會上的強大反對力量,仍然沒有被推翻的奇怪現象。

獨裁者為何可以抗拒民主化?

他們發現,不少原先被預言會倒台的獨裁者,過了相當時日仍然屹立不倒。所以,民主化這個本身應較為動態的研究範圍,近年有轉為研究獨裁者為何可以抗拒民主化,即獨裁政權延續性(regime continuity)的較為靜態現象。

這個新方向的研究共識是,一個不能吸納及不能聯結社會精英的失敗政府,和反對派在民主化上扮演同等重要的角色。因為若現有政權擁有一部有效的國家機器,成功建立一個能吸納及團結各界社會精英的執政黨或管治聯盟,在這情下,反對派往往只會是一班不成氣候的烏合之眾,或是社會上沒有廣泛支持的少數派。反對派雖然仍可以為獨裁政府在施政上構成壓力,但要完全把獨裁政府推翻,在強弱依然懸殊的局面下,始終是一件談何容易的事情。

要成功民主化,除了要有一個活躍的反對派外,現有獨裁政府的腐化和失敗,所引致的管治精英的反叛和分裂,原來也絕不可少。當由建制中出走的精英,和建制外的反對派結盟的時候,就是獨裁政府注定走向滅亡的時刻。獨裁者,最終就是如斯倒下來,亡於自己政權的內部反叛與分裂之上。

換言之,獨裁者的滅亡也是源自自己的無能和失敗,自己才是自己的最大敵人,自己推翻自己。

獨裁者的滅亡

源自自己的無能和失敗

把分析放回香港民主化的迂迴曲折的路途上,至少有兩個重大的示。首先,若香港要成功爭取在2017年落實符合民主原則的特首普選,強大和團結的反對派及有廣泛支持的社會運動,包括了正在積極籌備的「佔領中環」行動固然重要,但是,一個善於激化矛盾、製造建制內精英反叛和分裂的失敗政府,原來也是同等重要,兩者缺一不可,在功能上殊途同歸。

第二個啟示是,最終要成功推翻獨裁政權,順利過渡到一個穩定的民主政體,是需要在建制外的反對派和從建制內「偷走」出來,立場較溫和的管治精英的結盟和互相合作,才可以成功。因此,一個過分走向極端,把所有的管治精英均視作敵人,寧願玉石俱焚,也不願談判和合作的民主運動,對於爭取民主,可能是事倍功半,甚至產生反效果。

要小心地再三強調的是,以上的分析並非說要在爭取民主的路上,必須向現實低頭,向當權者卑躬屈膝,在民主的定義上妥協,接受不符合民主原則的假普選。堅持民主的定義是十分重要,但亦要在民主運動的策略上,保持包容、多元和靈活,不應只根據一些過分解讀的意識形態,某些人過往的身分背景,排斥他們加入民主運動。因為以上的一切,只會使民主運動失去了進一步壯大的機會。只有當反對派和分裂出來的溫和派建制精英合作,才可以給獨裁者送出真正的死亡之吻,結束他的管治。

在這裏,已故的南非領袖、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曼德拉的生平事,便有很大的參考價值。雖然他在白人的極權統治下過了長達27年的牢獄生涯,但他最終也用自己廣闊的胸襟,寬恕了曾經有份逼害他的人,更願意與他們合作與結盟,成就了南非的平等和民主的大業。

回到香港,由於第一任的特首董建華和現任特首梁振英的密切關係,以及在管治哲學上的相似,把他們二人的施政聯繫在一起,對於分析香港的政治發展,往往可以看得更清和更闊。當中一個有趣的分析,是有關董建華對香港民主發展的貢獻,甚至有人笑稱他才是香港民主發展之父。因為,全靠他在任期間的多番施政失誤,才激起2003年50萬人上街的歷史場面,最終為香港帶來了一個活躍的公民社會,建制外的強大反對力量,為香港的民主化帶來了第一項的必要條件。

董建華未能完成的

已交給了梁振英接力

董建華未能完成的,已交給了梁振英接力。這就是要分化建制內的管治聯盟,帶來精英的背叛與分裂,為香港的民主化帶來第二個必要條件。

在這層面上,梁振英看來十分成功,並已取得可觀的階段性成果。在他的管治下,他口中所說的象徵團結的「香港營」從來沒有出現,所看到的只是一個邁向「撕裂」的香港。他從來沒有建立一個有效的管治聯盟,在與建制派的政黨的關係未見密切之餘,和商界方面,包括一些在城中舉足輕重及說話可直達中南海的超級富豪,更是經常處於對立、水火不容的局面。

最差的出現,是要我們知道最好的重要性,學會珍惜和爭取。一個無能、不善於團結自己的管治團隊,甚至好於製造分裂和激化矛盾的統治者,原來對於順利完成整個民主化的過程,是擔當如此重要的角色。在這個角度下的重新分析,我們便會開始發現和欣賞梁振英在香港民主發展上的重要性。當香港有朝一日可以成功爭取到民主的時候,他在這方面的另類貢獻,亦希望可以一如他所願,寫在我們的教科書上。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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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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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提名委員會的前世與今生


就2017年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最具爭議的一環是候選人的提名辦法。

政治現實不容否定

中央領導人已多次表明「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出任特區的行政長官,這是「一國兩制」下的必然道理,也是政治現實。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核心利益自是特區政府應有之義。

殖民地時代,英國政府並沒有在香港推行民主,港督與英廷聯繫緊密,英資在香港亦佔盡優勢。

香港回歸祖國,《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在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自主權。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有責任確保行政長官善用權力把香港管治好,並執行中央就《基本法》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見註),每年的述職安排正是體現中央對行政長官的監督責任。

試想一名對國情認識膚淺,無視國家在發展過程中的困難而肆意批評,甚至鼓吹結束一黨專政的人,如何能夠貫徹落實國家對香港的方針政策?如何能夠與中央和各地方政府衷誠合作,推動內地與香港共同發展?如果香港與內地的關係惡化,實非香港之福。

想通這個道理,我們就會明白提名委員會的作用:防止「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

曾經有建議謂,中央要信任香港人不會投票選出「與中央對抗的人」。我亦相信香港人不會如此愚蠢。但近年部分傳媒和激進人士對國家,對駐港的中央機構,對內地人表現出的抗拒情緒,只會削弱中央對香港人能顧全大局的信心,增加中央對香港「失控」的憂慮。

全民的選舉不可能預知結果,每一位候選人都有可能勝出。每一位參選人都要抱「必勝」的心態,認真地做好選舉工程,這樣才有真正的競爭。因此,提名委員會需要把關,先排除「與中央對抗的人」。

有人擔心提名委員會受中央操控,只會提出合中央心意的人。事實上,普選的行政長官必須同時為香港人所接受。提名委員會的決定是受到香港社會監察的,如果獲提名的人選備受質疑,也會影響行政長官選舉的認受性。

最近有傳媒機構就行政長官人選的條件進行街頭民調:處事開明、行政經驗、過往政績、親和力、與中央的關係是首要考慮。相信日後會有更多類似的民調,供提名委員會作參考。

法律規定必須遵守

《基本法》第45條訂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基本法》在起草過程中,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辦法,在草委會、諮委會並沒有統一的意見。因此,1988年4月公布的《基本法》徵求意見稿,羅列5個方案。當時,中央還沒有確切承諾未來特區的行政長官可以由普選產生。這5個方案中,有3個完全不存在普選的元素,包括由具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團選舉行政長官,或由功能團體選舉行政長官,或由顧問團與中央協商產生行政長官。

兩個包含普選元素的方案,其中一個主張由不少於十分之一的立法機關成員提名,然後全民普選行政長官。《基本法》沒有採納此方案,主要是因為無法體現均衡參與,且可能有礙行政主導原則的落實。另一方案主張設立「提名委員會」,由工商、專業、基層、政界組成,各佔四分之一以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兩個方案都先有提名程序,再經全民普選。

當年的公眾諮詢,完全沒有「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的討論。

諮詢結束後,草委會在吸納港人意見的基礎上,調整了「提名委員會」的方案,規定提名委員會必須「具有廣泛代表性」並要「按民主程序」提名,這兩項調整增加了原方案的民主成分,當時亦普遍被社會接受。

可見,《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是經過反覆諮詢討論,在港人和草委中形成共識的最終結果。認識《基本法》起草過程中這段歷史,有助我們理解當年中央與香港間的妥協。中英聯合聲明並無關於「普選」的條文,中央在《基本法》中作出了循序漸進落實普選的承諾,並在草擬《基本法》第45條時,在5個方案中作出較民主的選擇。

《基本法》頒布已近四分之一世紀,我們必須尊重歷史,遵守經過全體草委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的「共識」。民主過程得出的結果,談判各方都不會認為是最理想的方案,但為了社會的進步,大家願意妥協。

我衷心希望在2017普選行政長官這個問題上,香港人都能夠照顧現實,遵守法律,實事求是,聚焦討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如何通過民主程序,提名具備適當條件出任行政長官的人,成為普選的候選人。

我們的共同目標是要玉成其事,讓香港可以在民主的道路上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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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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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闖軍營過火 應立23條

泛民質疑借勢重推 林鄭:非優先處理


「香港人優先」數名成員上月手持港英旗幟闖入中環軍營,其後被捕。國務院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表示,要避免事件,便應盡快完成國家安全的法例,質疑香港回歸至今,仍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回應稱政府立場一致,23條立法並非優先處理的事。泛民議員質疑王的言論無知,或者是想藉闖軍營事件重推23條立法。

陳佐洱:港獨分子不能等閒視之

港澳研究所就有團體成員衝擊駐港部隊軍營事件,在北京舉辦「一國兩制」與香港《駐軍法》研討會。香港電台報道,出席研討會的港澳辦前副主任、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在會上表示,部分港獨分子背景複雜,不能等閒視之,又指香港人在法治教育上亦必須「補腦」。陳並指衝擊軍營是挑釁行徑,等同衝擊國家主權,「香港特區的司法部門,已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 大快人心,下一步要怎麼來依法公開審理,全國人民拭目以待」。

出席活動的王振民說,要避免事件,便應盡快完成國家安全的法例,指香港回歸至今,仍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法律制度仍未健全。他認為衝擊軍營行為太過火,指部分人不停挑戰底線,挑釁中央與特區關係,而香港法律界對事件表現沉默,他對香港法治表示擔心。王早前在港出席研討會,曾就政制問題提出「精英政治」論點,事件惹起爭議。

黃國健:現須處理政改 非好時機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回應,指23條立法並非優先處理的事,「放在眼前的工作,就是做好政改諮詢,希望能夠在2017年達至普選行政長官這個目標」。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稱,未聽聞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要啟動23條立法程序,他相信現時未必是最佳時機,因為現在要討論政改方案。

工黨主席李卓人質疑,王振民是想借闖軍營事件為藉口,重推23條立法。「最近京官鍾意嚇港人,說23條立法,(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又說中央可頒布緊急狀態,把全國法律在港實施,是一味靠嚇,目的是反佔中。」

梁家傑:本港法律已可處理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指王振民「無可能咁無知」,因為不用23條,本地法律已能處理闖軍營事件。
該黨主席余若薇強調,港人對23條立法非常擔憂,在目前還未有普選下,若提出23條立法,將令政治環境及氣候變得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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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政治在香港早已消亡


1991年,一批新丁通過直選進軍立法局。他們與一眾資深委任議員第一次開會時,就會議廳內的座位安排發生激烈爭拗。新議員要求平起平坐,舊議員覺得他們「冇大冇細」。在這一天,香港的精英政治開始步向死亡。

所以,日前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振民表示,提名委員會的目的就是要維持香港的精英政治,聽到的人可能會掉了下巴。不過也難怪,《基本法》是在1990年通過。如果說1991年直選是香港大眾政治的元年,《基本法》就是在公元前制定。當時內地官員和一眾香港權貴留戀精英政治並不為奇。但今天已經是「公元23年」,精英政治在香港早已消亡,一個不民主的制度也不會令殭屍復活。

香港從沒實行有效精英政治

其實,香港從來沒有一段長時間實行過有效的精英政治,有的只是當年港英為不民主的殖民管治所宣傳的美化包裝。當年中國政府為安定港人之心強調會維持香港現狀,假意表示認同表面的精英政治還勉強可以理解;如果今天還要推崇精英政治,真的是嚴重落後於形勢。

在上世紀70年代以前,港英政權基本上由英國派來香港的殖民地官員加上英國商人組成,然後由本地聘用的公務員及招攬的與英國關係良好的「高等華人」輔助其施政。上世紀70年代是香港政治發展的分水嶺。由於文革時期左派在港發動的大規模社會抗爭和暴動、華人資本家的冒起、本地文化伴隨免費電視的普及開始成形等因素,香港政治進入本土化年代。當時港英的管治策略是把本地社會的支持基礎,由「高等華人」擴展至在商界和專業領域內培育與港英友好的新一代「精英」。

無疑,當年不少商界和專業精英樂意與港英合作,但形勢從來沒有一面倒。今天民主派陣營中已經退休或即將退休的一代,正是當年不願與港英合作的年輕精英。正當港英擴大政權內的本地元素,本地的社會運動也開始萌芽茁壯成長。社會運動在1980年代因應香港前途問題發展出民主運動,孕育了本地政治的民主派。他們在1991年直選中大勝,顯示港英年代的精英政治搞了不足20年,已經步入黃昏。

不幸地,北京錯誤解讀以為精英政治是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因素,在回歸前後努力接收港英所培育的精英。這個如意算盤在回歸後已被多番證明是打錯了。

首先是本地的社會運動和民主運動在回歸後繼續成長。2003年「七一大遊行」是本地政治的另一個分水嶺。這場大遊行前後的政治爭論和鬥爭大大改變香港公民社會的生態,引起大量生力軍投入社會運動。過去10年多,新興的社運、論政和參政團體有如雨後春筍。傳統的所謂商界與專業精英在公民社會團體心目中的威信非常有限。

2003年後 大眾政治取代精英政治

回歸後,商界和專業內的精英亦不再如以往般比較大比例地傾向支持政權。這可能是由於社會經歷了差不多20年的民主化後,商界和專業人士的政見趨向多元化。2003年底,在「七一大遊行」之後不久,特區政府在填海官司遭遇挫敗。這場官司在政治上有標誌性,因為它體現了商界和專業精英在政府行政體制外推倒一項重要政府政策。商界和專業人士從來都不是團結一致支持政府,而經填海官司一役後,更多精英隨時隨地跑到反對政府陣營的一方。

2003年後,可以說精英政治在香港已經消亡,大眾政治取代了精英政治。政府重視一般公眾意見多於所謂精英的意見。商界及專業人士的意見變得多元化,有親政府的精英,也有很多反政府的精英。而其中不少精英寧願投身大眾政治,而不支持小圈子政治。

最新發展是即使親政府的精英亦已分裂,甚至連維繫一個親政府的精英集團亦不容易。這種裂縫在董建華在位時已經開始。當年董建華除了因為民望太低而下台之外,亦因為很多商界和專業人士也在背後推手迫使他下台。這個裂縫一直以來不單沒有修補,反而愈來愈大,到2012年特首競選時更變成公開的決裂和對抗。

現在親政府陣營何止梁營和唐營,還有屬於中共嫡系的民建聯、工聯會、地區社團,還有中聯辦過去10年經營而逐步成形的中產專業愛國力量,還有富二代、富三代……所以當很多人相信梁振英難以在2017年普選中贏得連任時,社會上馬上出現多個未來特首的名字,造王者非常活躍,有志之士有明的有暗的在熱身。其實現在親政府陣營內不同勢力互相攻訐的程度,比他們對付泛民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後者的動作很多時只是為了向北京交代,但前者的動作卻是為切身利益而戰。

香港有很多精英,他們的政見紛紜。他們當中有些人留戀小圈子政治,但也有不少已投入大眾政治。年輕一代的精英對封閉政治制度的不滿情緒高漲。親政府陣營內的精英則四分五裂。如果說為了香港的穩定就要維持所謂精英政治,真的不知道是從何說起了!

盧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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