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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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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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作為一個30多年前開始參與討論香港政制民主化的論政人士,我對近期有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討論,是非常的感慨和唏噓。不少論點在過去幾十年間已經被提出過、論證過無數次。遺憾的是,香港離開普選的目標始終是這麼遠。更遺憾的是,北京不斷提出一些並非真問題的議題來要求香港市民表態,使討論在幾十年間仍然是兜兜轉轉。

例如說普選應該按《基本法》進行,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不會反對。爭議的焦點在提名委員會。基本法規定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決定,提名委員會的作用可以是體現人人平等參與的普選精神,也可以是用來削弱這種精神,甚至是令這種精神名存實亡。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真的做到體現普選精神,自然大家都會贊成提名委員會集體決策決定特首候選人。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剛好相反,自然大家就會反對。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不需要煞有介事地討論。

什麼是真普選?也不需要冗長或者嶄新的論述,亦不需要引用外國的例子,只需要看看本地立法會選舉的經驗便足夠。立法會有35名普選產生的議員,包括最保守的建制派以至最激進的泛民,這就是香港的政治光譜。特首候選人應該是可以立足於這個光譜的任何一點之上。這就是符合港情的普選,是大多數香港人所熟悉和會支持的普選。

在現實政治中,北京不希望有一個位於政治光譜極端的人當特首,這完全可以理解。不過,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地進行,香港市民亦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所以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會贊成在提名時搞篩選,因為他們在投票時會懂得如何篩選。

2017倘沒競爭 將是極大歷史諷刺

香港人也很務實。如果北京真的很擔心政見極端者當選特首,要在提名階段排除這些人參選的機會,不少香港人會妥協接受。問題是﹕北京想把候選人的政治光譜收到多窄?講得簡單和形象化一點,就是究竟北京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最極端的情就是只有一個候選人,香港市民並沒有選擇,最多只能以信任票為唯一的候選人黃袍加身。回歸以來,在2002年和2005年的兩次特首選舉,就是沒有競爭的選舉。但自此以後,即使是以現時的選舉委員會制度,兩次特首選舉都有競爭。如果到了2017年引進普選,反而選舉沒有了競爭,這會是極大的歷史諷刺。如果北京想見到這樣子的選舉,這會是中國和香港的悲劇。

讓我們假設北京預算2017年特首選舉有競爭,那會是什麼樣子的競爭呢?在2007年和2012年兩次選舉,民主派都有候選人參與競爭,這相信也是香港市民對2017年特首選舉的期望。民主派是否能成為候選人、「入閘」讓市民投票選擇這個測試普選真偽的標準,不應該被視為只為滿足泛民的私利,因為泛民是香港政治光譜的主要組成部分。如果這部分會在普選過程中被切割出去,這種「普選」不可能是真正的普選。而如果即使普選有限制也不會把泛民排除在候選人名單之外,有關限制不會是太過嚴重,可能是香港市民能夠接受的妥協。

北京或者本地親北京人士也許會辯解﹕不是排斥所有泛民候選人,而是要排除最極端的候選人當選。如前所述,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進行,香港市民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甚至可以說全世界任何正常社會都不會),因為極端的定義就是只會有少數人支持。

香港市民的擔心是﹕北京要控制普選的提名程序,其實真正目的是害怕任何泛民候選人當選。在2007年和2012年參與特首選舉的泛民候選人,分別來自公民黨和民主黨。這兩個黨都位於香港政治光譜的中間地帶。如果北京不能接受來自這個地帶的從政人士當特首,又怎能防止人家批評這種普選是假的?

對北京而言,只有建制派候選人的所謂普選當然較為安全,但世間並沒有完全安全的事。2012年的特首選舉,北京原來的計劃是只有一個建制派候選人,即使泛民候選人能夠入閘,可以重演2007年建制派候選人大勝的戲碼。但梁振英打亂了北京的計劃。兩個建制派候選人為求當選互揭對方瘡疤。當唐英年形勢不妙時,有建制派勢力想推舉曾鈺成為候選人抗衡梁振英。結果是北京強力干預,說服唐英年和曾鈺成的支持者投票給梁振英,但結果不算很理想。梁只能低票當選,建制派亦因此嚴重撕裂,是今天特區政府管治困難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在2012年,北京只需要操控一個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結果仍然與其原來的計劃相距如此之遠。普選投票涉及數以百萬計選民,北京所能夠操控的將更少。如果候選人完全沒有泛民代表,或者泛民會發起全面杯葛,造成極為難看的局面;又或者泛民挑選建制派候選人其中一位討價還價,令成功當選者負了他們的票債,日後在施政時償還。這恐怕也不是北京想見到的局面。如果北京把普選候選人的光譜進一步收窄,連建制派候選人也只能是最忠心的兩三個,那跟沒有選擇差不多,費這麼多氣力來搞普選又所為何事呢?

請北京乾脆講清楚

說到底,北京自己應該想清楚,究竟是想通過所謂普選來挑出一個自己本來就想欽點的特首呢?還是讓香港市民在幾個其可以接受的候選人當中作選擇?如果是後者,是否所有泛民都不被其接受可以當特首?換句話說,只是在狹窄的建制派政治光譜內搞所謂普選。如果北京已有想法,不如乾脆講清楚。如果北京未有想法,這是中央領導人自己的問題,就不應要求香港市民回應什麼愛國愛港、依法辦事這些假議題。真普選是中央贏取港人信心的巨大契機。這不單是為了滿足港人的訴求,也是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譜寫一個篇章!道理很清楚,問題只在於領導者能否想清楚。

盧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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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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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拋李柱銘湯家驊混合方案

提委選民擴至逾60萬 最多5候選人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提出特首普選方案,糅合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早前撤回的方案,以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建議的「排序複選制」,建議擴大提委會選民基礎至60多萬,容許最多5人「入閘」成為候選人,但抽起「公民提名」元素。陳弘毅相信方案可滿足中央和泛民入閘的要求。湯家驊批評陳的方案有篩選,認為泛民不會接受。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覺得方案貼近《基本法》要求。

陳弘毅表示,是以個人身分提出方案。他在《明報》撰文(刊A32觀點版),指方案是綜合不同社會人士方案而成,事前未有向中聯辦推銷,但強調新方案是符合《基本法》和有民主成分。

稱泛民建制反對 抽起公民推薦

陳弘毅曾在9月提出在特首普選的第一階段,可以公民提名方式推薦「參選人」,但他在最新方案中抽起這概念。他向本報解釋,由於有泛民批評公民推薦「參選人」而非「候選人」是欺騙市民,也不獲建制派人士支持,所以抽起,但仍強調「公民推薦」沒違反《基本法》。

陳弘毅新方案建議提委會保留現時選委會的四大界別,但增加成員人數及擴大其選民基礎,把公司票、工會票擴大至個人票,並加入約400多名民選區議員,令現有選舉委員會的選民基礎從20多萬增至60多萬以上。

他又參考已被撤回的「李柱銘方案」,建議特首普選最多讓5人「入閘」成為候選人。他指出,任何符合特首參選資格者,如獲提委會八分一成員聯合推薦,便可成為「參選人」。之後就由提委會成員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最高票的5名候選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早前訪港時,曾提及提名委員會是機構提名、須反映「集體意志」。陳弘毅表示,提委會成員通過投票去提名候選人,已是體現「集體意志」。他也指出,2007和2012年特首選舉分別只有2名及3名候選人,相信未來出現超過5名參選人的機會不大。

李柱銘:市民決定是否接納

李柱銘重申,自己已撤回方案,但歡迎陳弘毅提出建議。李說不會評論方案是否合適,指佔中行動已說會邀請國際專家審視方案能否符合國際標準,然後交市民揀選,所以應留待市民去決定是否接納方案。

湯家驊:有篩選 泛民不接受

湯家驊回應稱,如只許5人入閘,變相是有篩選,相信泛民不會接受。同時陳的方案只把選民基礎提升至60多萬,認為未夠代表性。湯家驊早前提出的方案,建議選民基礎擴大至100萬人,候選人數也應有7至10人。

不過,黃國健覺得方案承認提委會的提名權,比較實際。但門檻是否一定是八分一就仍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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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料下月中述職

林鄭:首輪政改諮詢不提方案



立法會內會主席梁君彥昨日透露,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下月會到立法會啟動政改諮詢,未知是在立法會大會抑或政制事務委員會向議員解釋文件,據了解,政府有機會在立法會大會、即12月11日啟動諮詢,隨後特首梁振英將於12月中前往北京述職。

梁:將「重複」《基本法》規定

梁振英及林鄭月娥昨日均表示,目前不是政府提方案或評論的時候,首階段諮詢不會提出具體的政改方案,只會「重複」《基本法》有關的規定,以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解釋。

梁振英表示,「我們在諮詢文件內是會向大家再重複《基本法》有關的規定,以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解釋」。

林鄭月娥昨出席活動後說,期望可於下月展開的首輪政改諮詢中鋪陳政改憲制及法理基礎,「讓大家都可以在同一個範圍裏面,同一個基礎上面,討論這個這樣重要的課題」。至於公民提名會否納入政改諮詢,林鄭月娥說,港府於首輪政改諮詢中不會提出方案,亦未必會就坊間每一個方案作確切評論。林鄭月娥表示,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後,社會近日發表有關政改的言論亦較強調方案要符合《基本法》規定及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形容現象可喜。

劉慧卿促立法會大會啟動政改

內會主席梁君彥於立法會內會上透露,林鄭月娥下月會到立法會啟動政改諮詢,暫未決定在立法會大會還是政制事務委員會向議員解釋文件,亦未定時間。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批評,林鄭月娥早前宴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時,只邀請7名立法會議員,她要求林鄭於立法會大會啟動政改,社民連梁國雄批評,若林鄭啟動政改卻不面向全體議員,是「娶新抱不請貴賓」。

議員07年可即場要求澄清

翻看資料,2007年及2009年政府就政改諮詢時,均由政務司長在立法會大會宣布啟動諮詢,議員可即場回應政務司長的聲明要求澄清,但2010年的政改本地立法建議,則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提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據了解,諮詢文件會闡述政改憲制基礎原則,包括《基本法》相關條文及人大常委決定,文件亦會諮詢提名委員會組成、提名程序等範疇,並舉出部分坊間政改方案以點出不同選舉模式,但例子不代表港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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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香港吏治最出醜

同一天,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僭建唐宮」的案子,其夫人「業主代理人」郭妤淺僭建罪名成立被罰款十一萬元;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腐案件的同時欠債纍纍被法庭頒令破產;前廉政公署專員湯顯明因濫用公帑受到立法會帳委會調查報告「痛斥」,此乃香江特區官場最出醜的一天,是香江吏治最出醜的一天,也是港人治港最出醜的一天。不過,可能沒有「最醜」,只有「更醜」,前特首曾蔭權涉嫌貪腐的調查已經快兩年,不論再拖多久,總有一天可能會公布出更為醜陋驚人的結果。

許仕仁、唐英年、湯顯明都是貪曾當特首時的當紅人物,尤其是許仕仁和湯顯明,一個是他多年的「沙煲兄弟」,一個是他一再擢拔「放心大膽」使用的愛將。這兩個人做官時就一向貪威貪食,享樂至上,很合貪曾的口味,他們是一路人,一旦大權在握就會膽大妄為,腐化墮落。

當然,除了個人品性之外,也有「大環境」、「大氣候」的原因。九七回歸前英夷治下,他們是不敢太過放肆的,多少要夾着尾巴做人。回歸後,以為真的「當家做主」了,就逐漸膽肥氣壯了。

這些年,朝廷官場更是腐敗成風,也令他們心猿意馬,神往不已,加速墮落。

讓港人感到悲哀的是,他們在朝廷眼裏竟然還是「愛國愛港」的佼佼者,唐英年、許仕仁當過政協常委,湯顯明是政協委員。那個貪曾要不是被東方報業集團揭出「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恐怕早就坐上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寶座,赫赫然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了!

這些年,朝廷總是強調要讓「愛國愛港人士長期執政」,要香港人支持他們,可惜的是,朝廷冊封捧出的「愛國愛港」竟是貪湯貪曾之流,港人對他們唾棄尚且不及,怎能擁戴支持?

柳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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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嶽﹕民主就是不確定的遊戲


近幾個月來,我多有思考選舉制度下的提名安排問題。說來慚愧,我在大學教選舉研究經年,但我對有關不同提名辦法的學術研究所知不多。有朋友垂詢在政治學或選舉研究上,公民提名相對於其他提名辦法有何利弊影響,我也難以即時明確的答上來。

月前我和一位博士研究生作了一輪的文獻研究,仍然只能找到極少有關的學術研究,較多的是不同政黨用什麼黨內提名機制(例如初選、支部選舉還是黨團決定),會對選舉或議會帶來什麼影響。就不同提名辦法(例如政黨提名、公民提名、民選代表提名等)的政治影響,學術研究極少涉及。

為什麼要人提名?

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政治學的學術研究鮮有探究提名方法的影響。一個自然的推論是:有關安排沒有重大政治影響。政治學者沒發覺不同的提名要求,對選舉或政體運作有重要的影響。不少國家的總統選舉提名門檻通常都不高(例如公民提名可能只需不足1%的選民提名),地方首長選舉的提名規定通常更寬鬆,不同黨派要派員參選難度不大,提名方法沒有影響選舉過程和結果,於是研究的作用不大。

如果我們從參選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出發,我們甚至可以質疑為什麼選舉需要提名。如果參選是我的基本權利,為什麼我要其他人同意我才可以實踐這基本權利呢?從實際政治操作的角度,這很容易理解:有基本的提名要求,目的是要確認候選人有某水平的公眾支持,不會是為了「博宣傳」或「攪局」而參選。於是民主政體中的提名門檻,某意義上像開會動議要有人和議一樣,精神應是凡有一定公眾支持的人便應可做到,目的不是要阻人參選,提名門檻不應過高或有不合理限制,不應成為公民體現參選權的限制。

為什麼要不讓人選?

香港政改的討論方向,卻一直與上述的民主制度精神背道而馳:一直都在討論哪些人不可以「入閘」,如何設計制度令某類人士不能進場等,這變相是一種「拒絕某些人的參選權」的安排,和國際人權公約中的不能因政見或其他出身背景而被剝奪選舉權的精神相違。

如果我們確認普選下的參選權是基本權利,不應該受不合理限制,則現在有關候選人數目的討論便很奇怪。李飛說應該討論讓多少行政長官候選人參選,並且強調「規定候選人數目不屬於不合理限制」,但現實是沒有民主制度會限制候選人的數目,規定只有N個人可以參選,第N+1個人就是「額滿見遺」了,因為這變成是限制某人的參選權和被選權。據說有人問過政制事務局長譚志源,世界上有什麼地方是限制候選人數目的,他的答案是「沒有」。如果這不是「不合理限制」,可以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沒人這樣做嗎?

報名權不等於參選權

李飛講話後,傳媒和民主派似乎都眼在公民提名有沒有被封殺上。我覺得這實在是把焦點放錯了。李飛談話的內容關鍵之一是提名委員會按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還要比例不變,即提名委員會仍只會偏重工商精英階層。關鍵之二是所謂「機構提名」和「集體意志」,即無論「民主程序」分多少階段,最後一定要提名委員會的整體通過。如果「集體意志」指「大多數決」,那麼提名委員會中的601人就可以完全控制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了。第三當然是要限制候選人數目了。如果提名委員會訂下只能有5個特首候選人,就算第一階段可容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搞個百花齊放,最後還是會來個10個揀5個,提名委員會操控了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李飛說符合《基本法》第44條的資格的便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因而「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有不合理限制」。對不起,這裏沒限制的只是「報名權」,報名權是不等於被選權的。如果報名的人的名字根本沒法出現在普選選票上,那「被選權」何在?

如果這就是中央現階段就提名制度的腹稿,我會有以下懷疑:

(1)如果某位候選人有相當的公眾支持(例如5萬個公民提名或者是一個有15%立法會直選選票的政黨支持),但提名委員會不予提名,這制度的公信力何在?

(2)在最後階段被篩走的候選人,其參選權和被選權變相被剝奪(「報名權」不是被選權),如何說得上是「沒有不合理限制」? 被篩走的有志參選者如果去司法覆核,官司誰輸誰贏我沒法知,搞它一兩個月,選舉也可能要擱置了,怎辦?

把不確定制度化

政治學大師祖禾斯基(Adam Przeworski)指出,民主化是一個把不確定制度化的過程(Institutionalization of uncertainty)。專制政體下,專政者大權獨攬喜怒無常,所有人都面對很大的不確定性。民主選舉的優點是沒有確定的贏家,因為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民意變幻無定,社會狀時時變遷,但確定性來自遊戲的規則相對穩定和制度化,各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這邏輯和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一致:消費者心態和市場環境變幻無定,沒有人可以保證賺錢,但健全的市場體系遊戲規則相對穩定,大家可以在制度化的規則下持續的競逐權力和利潤。

這和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看法恰好相反:中央一直都是「目標為本」的,即制度設定要保證某種結果,例如「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或「不愛國愛港」的人不會贏。民主制度的邏輯是有固定的遊戲規則供人競爭,但不保證結果;中央的想法卻是要保證結果,遊戲規則隨時可變,最重要是能達至政治目的。

大家不知道「不愛國愛港」的人的範圍有多大,但如果是包括所有泛民黨派,那就變成是代表大多數港人選票的政治力量了。如果制度目的是令「不愛國愛港」的人不能參選,那變相排拒了大多數民意,制度難言有公信力。民主選舉是有可能贏有可能輸的不確定遊戲,這才能引到很多人落場玩嘛。可以玩唔畀贏,邊個會玩呢?

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

在我思考這問題的過程中,免費電視發牌事件的魔魘,在我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那劇本不是很熟悉嗎?有關方面就是要有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可以5揀4、3揀2,可以不讓一些他們信不過、不喜歡的人進場。劇本還包括一個真命天子、一個根本不會贏的對手,再加上兩個應該威脅不大的對手,真正有威脅的被摒諸門外,這就叫做引入了競爭和進步了。各位觀眾,明白了沒有?

那麼究竟誰是那些「信不過、不喜歡」的人呢?現在還說不準嘛。這要到時看看嘛。曾鈺成和林煥光這種在特區建制已經盤踞高位多時的人(也應該愛國愛港了吧),也可以因為說一番話而被黨的喉舌狠批,誰說得準呢?要的只是一個像行政會議的機制可以把王維基踢走嘛。這樣看,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了。

誰會投票呢?

足球比賽是有固定規則和球場範圍,但重點是比賽的不確定性,弱隊可以補時追和,頂級射手也可能單刀橫傳,有不確定性有贏有輸才會有人參與這遊戲嘛。

我疑惑的只是:如果這種「保證泛民冇得贏」的遊戲規則提出來,泛民陣營之中,除非有些人已作好退出政壇的準備,否則誰會投贊成票呢?又怎樣能拿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票通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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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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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官員不懂香港這本書

來自大陸的官員自○三年以後,在港的問題上發言越來越多,但連大陸官員也承認,對他們來說,香港是本難讀的書。能來港的大陸官員,在大陸官場都是身經百戰,對為官之道自是非常嫻熟,說到「政治手段」,港人更是望塵莫及。但問題是他們的從政和管治經驗都是從管理一個由極權轉化為威權社會而來,但香港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社會。香港可說是一個半民主或接近民主的社會,雖還未臻一個高度憲政的社會,但香港社會已發展出各樣法律、政治及社會的特點,令香港與大陸存在很大分別,而這正是大陸官員的盲點或認知度有限的根源。問題不是出於他們的聰明才智,而是關乎他們的生活經歷感受,令他們對不少香港問題的理解及判斷,都與港人有很大落差。

在香港這正邁向民主的社會,與大陸仍是威權的社會比較,第一個最大的分別就是法治及法治下所保障的自由。在大陸,法律只是眾多管治工具之一,利於管治就用,不利於管治,自有更便利的行政手段去達成管治目標。且法律演繹都是操縱在官員手中,「搓圓㩒扁」都可隨長官意志行事。但在香港,法律卻事事縛着政府的手腳,且法律的解釋有着一套成規,並得依從源遠流長及廣為認同的法律精神,令官員不能隨手拿來任意作為政策的保護罩。

以「佔中」提出的公民抗命行動為例,可能大陸官員會不解為何能容許我在提出這建議後,還能「肆無忌憚」地四出「煽動」人。若是在大陸發生這事,我早已「人間蒸發」。這正是香港法治所容許的公民空間。
法治的一個重要元素是司法獨立,但大陸官員對政府與法院的關係的理解與香港是很不同。大陸官員不能明白在重大問題上,香港的法院和法官可以不與政府的政策配合,反是加諸掣肘,令管治效率受影響,故才有司法要與行政合作之說。他們完全不能明白行政權力必須受到獨立的司法機構制衡的重要性。

這再進一步帶出,在香港的制度下,權力是多元而非如大陸般由共產黨一元領導。除執政的政治力量外,還有很多支持及反對政府的政治力量存在。因此,當政府要推行政策時,不可能一意孤行地把政府的一套強行其他政治力量接受,包括了那些支持政府的政治力量,也不可能理所當然地假設他們會一定支持政府。

大陸官員常常強調香港要實行行政主導,因那與大陸施行的一黨專政最接近,但在政治權力多元化下,行政主導即使要實踐起來,也不可能如大陸的那一套一樣。反對政府的力量在大陸的制度下,更不可能登堂入室、名正言順地去反對政府。大陸官員是缺乏經驗怎樣與反對政府的政治力量共存的。

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已引入民主選舉。政治權力不單是多元,政治權力必須是源自人民,更已廣泛地被港人信為香港核心價值之一。這不是大陸口號式的「為人民服務」,而是政府若不經人民透過選舉授權難有正當性。這與在大陸只要政府能有所表現,人民就不會反對政府很不同。這正是為何現屆政府即使想有所作為,但因非由普選產生,而一直不為港人信任的原因。這也是為何「佔中」提出以公民抗命去爭取普選,能在香港社會內得到那麼大迴響的原因。不理解政府的正當性在香港社會只能建基於人民的授權及參與,令大陸官員在香港普選問題上總是存在偏差,難得民心。這也是最難解開的一個結。

另一個大陸社會與香港社會很關鍵的分別,就是香港擁有一個自主、自治及活躍的公民社會。近年,香港公民社會對政治的訴求更越益強烈。大陸的民間社會仍可以由官方操控,一些不可能在大陸的民間發生的事,在香港卻是司空見慣、理所當然。若嘗試用在大陸管理民間社會的相同方式去處理香港的公民社會,肯定會碰到焦頭爛額。再以「佔中」為例,「佔中」沒有可能在大陸的公民社會出現,至少是短期內,但「佔中」卻純然是一個由香港公民社會所孕育、啟動及推動的政治運動。處理得好,可以有利於各方,但處理不當,卻會令各方受損。問題是大陸官員根本沒有處理這樣公民社會的經驗。

大陸官員可以說,他們不懂香港這本書又有甚麼大不了,以現在中國的強勢,香港的一套根本就不用學,若港人不聽話,就索性把大陸的一套在港實施。但這種「豪情壯語」正反映了他們的盲點。以大陸的一套在港施行所帶來的破壞,不單是對香港,對大陸本身,也是他們所難以想像的。

香港已邁向民主憲政走了多年,社會發展是人力人意所推不回去的。實際是連大陸本身,也因全球化的影響,亦向着相同方向走。現在大陸官員反應趁着香港的發展情況,先學習如何應付在邁向民主憲政社會中的各種管治問題,累積寳貴的經驗,以應付未來出現在大陸的挑戰。

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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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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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諮詢文件列京官釋義

提喬曉陽「機構提名」論 學者泛民質疑設限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宣布展開為期5個月的政改諮詢,在普選特首議題上,列出七大項目讓公眾發表意見,包括提名委員會人數、選民基礎等。港府多番強調諮詢開放、沒既定立場、須依法辦事等,但諮詢文件列出多條未有在《基本法》寫明的界線,並把中央官員對政改的言論,作為政改法律解釋基礎,包括須沿用「四大界別」組成提名委員會、提委會要「機構提名」等。民主派及法律學者批評,政府不應將中央官員的言論視為「聖旨」或具法律效力的條文,質疑諮詢有設限,如同「鳥籠」;建制派則認為林太的回應全面得體。

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宣布啟動政改諮詢,預留充足時間讓社會討論、凝聚共識,並列出普選特首七大議題諮詢(見表)。

列普選7議題 諮詢5月

林鄭月娥昨多次強調,政改須依法辦事,在法律基礎上討論,否則只會「行冤路」。她形容現時已進入普選「大直路」,她說明白政改具爭議及極為複雜,政府不會低估難度,又說若原地踏步,大家都是輸家,整個社會都須付出代價,甚至影響管治、經濟穩定等。

諮詢文件亦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的言論演繹成法律基礎,《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都沒文字提及的,今次列為政改要跟從的基礎,包括提名委員會要由四大界別組成、提委會須「機構提名」等。

沿用四大界別「較易合法」

文件問及市民對提委會組成的意見,但林太在立法會表明,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早前訪港時提到,提委會組成跟現時選委會「八九不離十」。她其後補充,按原有四大界別組成提委會,較大機會符合《基本法》。

林太昨沒正面回應喬曉陽等中央官員的言論是否變成法律,強調機構提名作民主程序是有法律基礎。政府一方面稱,不會對坊間建議具體評論,以免令人認為諮詢先入為主,但林太表明,若看到意見完全違背法律基礎,政府需作「提點」,否則「完全不能聚焦,更會浪費5個月」。

文件沒提「公民提名」

諮詢文件中,找不到「公民提名」四字,只在附註中提到,有意見認為「取得一定數目的合資格選民提名」,可成為候選人。不過,文件表明「任何繞過提名委員會的提名程序,或削弱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的建議,都可能被認為是不符合《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這段文字已說明,政府和法律立場已很清楚,冀各黨派可於合乎《基本法》的軌道上討論,盡快形成共識。

被問到政府是否已經否定公民提名,律政司長袁國強重申政府持開放立場,但期望提出意見人士應解釋建議如何符合《基本法》、政治上會否得廣泛支持及實際運作。

對於港府會否與中聯辦商討政改,林太說,中央在政改事宜上具憲制性責任 、功能及權力,與中聯辦溝通是「常理之內」。

張達明:應分開個人看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喬曉陽的講法只是個人意見、沒法律效力,人大常委會亦沒就「提名程序」釋法,因此現時諮詢文件寫法不恰當,「很容易給人錯覺,好似某官員看法,等同《基本法》的規定。香港應跟法律做事,你要分開哪些是法律規定,哪些是個別人的看法」。

公民黨郭榮鏗說,諮詢講述機構提名,理據只是喬曉陽講話,根本無法律基礎。該黨陳家洛亦稱,整份文件全沒列出普選的國際標準。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說,諮詢文件「框架不言而喻」。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說,特首提名權一定要是「機構提名」,僅是《基本法》解讀的其中一種,「但(諮詢文件)好像說成是最正確的解讀,有引導作用」,認為做法不理想。

黃國健﹕回應全面

工聯會黃國健稱,推銷政改需一定的政治能量和政治威信,林太昨沒迴避問題,回應全面得體,由她開展政改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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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特首愛國愛港「不言而喻」


政改諮詢文件沒有出現特首要「愛國愛港」這四字,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稱,行政長官需要愛國愛港是「非常明顯、不言而喻」,相信「唔係好需要」討論。港府消息人士解釋,現階段先要重申政改須符合《基本法》及相關人大決定,所以現階段暫不處理《基本法》條文內沒有的議題。

稱需備中央不任命後應變

諮詢文件重申,中央對特首當選者有不任命權。林太表示,政改要預備,若中央不任命本港選出的特首時,本港有何應變計劃。她稱,屆時可能要作一些安排,如重選等。文件亦問及特首選舉應以一輪或是兩輪制投票。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曾於今年3月表示,特首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訪港時也重申這觀點,令到「愛國愛港」這一條件備受關注。

林太昨在立法會上沒有提到特首候選人的人數上限,被議員質疑是否認為人數上限並非諮詢重點,她回應說,政府會以公開、開明和兼聽態度聽取意見。不過,諮詢文件提到2007年的政改諮詢,較多意見認為候選人數以2至4名最合適。

在記者會,有記者問如果最後的方案只可提名少於8名候選人數目,比現時選委會可提名8人為少,是否倒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說,無論候選人數目是多少,都不會進步或倒退,因為到時選民可以一人一票選出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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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聯民調:六成人撐公民提名


政府公布政改諮詢文件不見「公民提名」四字之時,泛民黨派組成的真普聯,公布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做的第二輪民意調查,指贊成由一定數量公民直接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市民達62%,反對的只有15%。第二輪調查結果,與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前所做的第一輪調查差異不大;惟贊成由提名委員會「整體提名」候選人的市民,於李飛來港後顯著上升10個百分點至26%,但反對的仍有45%。

贊成「整體提名」升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表示,民調結果反映中央宣傳機器奏效,但他強調,民調仍反映有多數市民支持公民聯署,指公民聯署仍是抗衡篩選的機制,會繼續爭取市民支持,冀中央及特區政府尊重民意。

50%受訪者撐撤功能組

另外,50%受訪者贊成於2016年取消所有功能組別,反對的有23%。41%受訪者贊成於2016年取消分組點票,反對的只有14%。調查於11月21至28日進行,訪問員以電話訪問了1010名市民,回應率66.6%。

在昨日立法會上,工黨何秀蘭憂慮,政改諮詢期完結後,政府會如《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時扭曲民意。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說,一如既往,今次政改諮詢後會如實歸納意見,若提供意見的人不反對,會將書面意見一併公開。

何秀蘭憂事後扭曲民意

工黨李卓人批評林鄭猶如「宣讀聖旨」,諮詢文件不斷引述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喬曉陽早前的講話,呼籲港人不應劃地為牢,要以民意抗聖旨。

工業界林大輝關注文件中未有清晰交代「愛國愛港」定義,促請政府就「愛國愛港」的標準和定義向市民做深入而廣泛的諮詢。

民建聯新民黨設研究組

民建聯葉國謙說,該黨會考慮在中委會研究,成立專責小組進行政改焦點研究,並提出民建聯對政改的建議,會包括中常委成員和學者。工聯會黃國健說,林太無迴避關鍵問題,回應全面。新民黨常務副主席田北辰說,新民黨會聯同黨外6名無政黨背景的議員,成立政策發展研究小組,並招攬社會人士,研究對政改的意見,日內公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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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棋世事局已殘 枉費心神空嗟嘆

「落葉滿空山,何處尋行迹。」港府昨日發表《二○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正式展開為期五個月的公眾諮詢,身兼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組長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已經進入迎接普選的「大直路」,希望各方能收窄分歧,凝聚共識。其實大家都知道,落實特首普選有「五部曲」,在目前的社會和政治環境之下,每一步都是舉步維艱,收窄分歧和凝聚共識談何容易,這條普選之路顯然不是甚麼大直路,而是一條崎嶇坎坷、布滿荊棘的大彎路。

互不讓步 一拍兩散

香港回歸以來經歷三次政改,前兩次是一次失敗一次成功,今次的結果仍是未知之數,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這次政改關乎特首普選,亦即關乎香港管治權,爭拗必定更烈,難度必定更大。儘管中央政府不斷強調必須由愛國愛港力量治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特首,而港府的諮詢文件亦指出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然而反對派咄咄逼人,外部勢力虎視眈眈,欲透過普選奪權的意圖昭然若揭,在這種情況下,政改形勢一點也不樂觀,雙方互不讓步,也不可能讓步,最後極可能一拍兩散。

事實上,香港社會紛紛擾擾,政改舉步維艱,反對派及外部勢力興風作浪固然是主要原因,而中央政府對港政策混亂,同樣難辭其咎。中共第四代胡溫執政十年期間,一味高喊和諧口號,敵友不分,忠奸不辨,結果坐大了反對派力量。尤其是明知港英餘孽曾蔭權爵士身在漢營心在曹,仍將他捧到特首寶座,更是咄咄怪事。貪曾禍港七年,經濟停滯,民生凋敝,深層次矛盾激化,為繼任者留下一堆爛攤子,埋下大量政治地雷。可以說,反對派勢力不斷壯大,愛國愛港力量日益消沉,貪曾功不可沒,有人直斥他是「無間道」,並非無的放矢。對此,難道中央政府沒有責任嗎?

「一夢奢華去不還,斷牆花發豈堪看。」中產人士向下流,基層市民貧窮化,只有少數權貴成為既得利益者,這就是回歸以來的殘酷現實。最不堪的是,港府政策顛三倒四,本末倒置,該做的不做,不該做的亂來,法律規章一時一樣,導致回歸前的許多優良傳統蕩然無存,營商環境不斷惡化,連上市公司也無所適從。香港本來是投資者樂園,惟隨着競爭力每況愈下,如今不僅被新加坡遠遠拋離,上海等內地城市也紛紛迎頭趕上。鄧小平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實際上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早已變質變味,唯一不變的恐怕只有「馬照跑」而已。

無可否認,憑着「穩中求變、適度有為」施政理念上台的梁振英政府,確實想撥亂反正,做出一番事業,奈何前朝埋下的地雷實在太多,加上孤掌難鳴,備受掣肘,根本寸步難行。更何況,管治班子拉雜成軍,良莠不齊,有人碌碌無能,有人醜聞纏身,有人甚至暗中搞破壞。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經常與政府公開唱反調,本已備受質疑,最近當局又委任前民主黨骨幹馮煒光擔任新聞統籌專員,更是令人莫名其妙。道不同不相為謀,管治班子充斥港英餘孽和無間道,正如一隻頭和腳互不協調的八爪魚一樣,頭往東,腳往西,頭往左,腳往右,結果怎麼可能不亂象叢生?

瞻前顧後 畏首畏尾

哀莫大於心死,中央政府總是強調愛國愛港力量治港,但香港的現實卻是,「反中亂港有前途,愛國愛港無運行」。反對派人士一「投誠」便被委以重任,只會令真正的愛國愛港人士心寒,君不見對今次政改表現得最積極、最熱心的就是反對派,而愛國愛港人士無不心灰意冷,不是坐山觀虎鬥,就是消失得無影無蹤,政改諮詢將會得出甚麼結果,不問可知。

回歸十六年後的今天,愛國愛港仍是原罪,以致人心漸行漸遠,說起來諷刺,卻是不爭的事實。之所以造成這種局面,其實不在於反對派如何攪局,也不在於外部勢力如何干預,而在於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的理解一開始就出現了偏差,將五十年不變理解為五十年不管,加上無識人之明,用人不當,三個特首之中,一個無能,一個貪腐,一個有心無力,這不正是所有亂象的根源嗎?

當年齊桓公問管仲:治國最擔心的是甚麼?管仲答:是社廟中的老鼠。齊桓公問為甚麼?管仲解釋:老鼠在社廟的木材中穿梭,並挖洞居住,拿煙熏怕燒到社廟的木頭,拿水淹又怕木上的灰剝落,這就是社鼠難以捕捉的原因。

中央對港政策瞻前顧後,畏首畏尾,坐視「社鼠」禍害而無能為力,香港不亂才怪。實際上,梁振英政府的困境,除了有自身的原因,也有來自上面的原因。梁班子執政一年多,已經歷三個階段,剛上台時中共第四代仍在位,只能繼續執行和稀泥政策;之後中共改朝換代,習近平第五代上位之初對港政策仍不明朗,港府自然無所適從;如今第五代坐穩江山,在內政和外交方面都展現出強硬的一面,包括決定成立國安會、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等等,開始與列強鬥智鬥力,才有比較清晰的治國理念。港人最關心的是,第五代強硬作風會不會體現在對港政策呢?

古人說,「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隨着政改諮詢展開,香港再次走到十字路口,何去何從,端視中央政府敢不敢撥亂反正。如果第五代能以對付列強的勇氣和魄力來解決香港問題,政改可能還有一點希望;相反,如果第五代依然採取和稀泥的政策,不如乾脆將管治權拱手讓給反對派,令香港重新回歸西方懷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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