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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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反問:湯家驊不算泛民?

有人質疑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副主任張榮順訪港3天避見泛民,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反問:「你們不當湯家驊是泛民?」

李飛及張榮順明日起訪港3天,外界普遍認為跟政改有關。政務司長後天將舉行午宴,邀請李飛、張榮順,以及一些政府官員和立法會主席及3個事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等出席,當中包括了湯家驊。

有人質疑李飛及張榮順訪港行程避見泛民,曾鈺成表示自己也希望兩人多接觸社會各界,又反問記者:「你們不當湯家驊是泛民?這不是太公道吧!」

本身是大律師的湯家驊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上月他召開記者會提出一個「排序複選制」的特首普選方案,當中並不包括公民提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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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報告:京無意讓港發展真民主


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發表2013年年度報告,指香港普選一直缺乏「有意義進展」,並稱從總體的證據看到,「北京無意讓香港發展真正的民主」(Beijing does not intend to allow real democracy to develop in Hong Kong),又形容香港落實2017年普選的曙光逐漸暗淡。外交部發言人與特區政府發言人重申,香港政制問題是特區內部事務,其他國家不得干涉。

報告用了約14頁篇幅講述香港普選、新聞自由和警察監控等3個議題。報告指,香港回歸後,港府在落實特首和立法會普選的過程缺乏進展,加上新聞自由收窄,以及警察在遊行時加強監控,反映與《基本法》承諾香港50年不變的原則背道而馳。

政府:不同意美方說法

政府發言人回應說,不同意美方指香港落實普選的機會愈來愈低,強調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又稱特區政府亦致力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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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沒有「鳥籠」政改

李飛昨會面 今述《基本法》見解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抵港展開3日訪問,隨即與律政司長袁國強會晤,李飛並未回應對公民提名的看法,他今日將出席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主持的午宴,講解對《基本法》的理解。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表示,若中央在特區未正式諮詢政改前已先設框架,違背大多數市民意見,做法十分危險(見另稿)。但袁國強說,政改工作唯一框架是《基本法》相關的條文以及人大常委2004年及2007年所作的解釋及決定,並沒有傳媒所指的「鳥籠」政改,亦沒有「大家擔心的框架」。

「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說,任何中央官員講話均無法律地位,但希望李飛不要說太多話,因港府在普選問題上應是主導,倘李飛過分表述,會削弱港府管治權威。被問及會否提早佔中,他稱在未有規範性的普選方案前,會選擇繼續對話。

戴耀廷籲李飛不要說太多話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出席地方行政高峰會匯報交流會前說,李飛是次訪港以法律的工作為主,主要講解法律觀點,至於李飛訪港是否要為政改訂下「框架」,林鄭月娥說這不是框架的問題,強調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市民共同願望是2017年能普選特首,而普選法理基礎一定要按《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曾經作的解釋和決定做。

李飛昨與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展開訪港行程。他昨午晤袁國強之前,主動向傳媒簡介自己主理《基本法》,透露會面將涉及政改,預告今天將會再講解個人對《基本法》的理解。李飛今日出席午宴,其他出席者包括部分立法會議員、商界代表等;下午他將與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會晤,明日召開記者會,會見傳媒。

袁:會上未討論公民提名

李飛與袁國強會面長約一個半小時,袁會後表示,雙方有就政改涉及的法律問題「簡單溝通」,惟涉及的法律問題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說得完」,會上未有討論公民提名,但有就兩地立法工作程序及遇到的實際困難交流意見。

梁家傑:不可純法律觀點解45條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說,普選不止是法律問題,他說李飛是次打法律旗號訪港,令人擔心中央有意在法律上為普選定下框架,並以法律觀點「剔走」公民提名元素。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說,不可能以純法律觀點解釋《基本法》45條。他稱,普選目的是要解決管治問題,若只抽空解釋法律觀點,將是「空虛、空洞」。

不過,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認為,政改諮詢的框架是基於2007年的人大解釋,不是白紙一張、天馬行空。她認為,李飛訪港僅屬在政改諮詢前的禮節拜訪,相信不會有很深入的討論,亦不會得出一錘定音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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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抗中央者不能任特首 (13:06)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特首普選有兩特點:候選人必須由提委會提名、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特首。

李飛出席在禮賓府由政務司長林鄭月娥邀請的午宴,他致辭時首次公開談及本港普選事宜。他說,特首普選要符合基本法規定和人大常委會決定,被選舉權和被提名權沒有不合理的限制,選舉權則是一人一票的普及而平等。

不過,他又強調,本港普選有重要特點和特殊之處。重要特點是,候選人必須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這是一個重要考慮,確保均衡參與和各界別都有發言權,人選得到各方接受;而特殊之處是,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的人士擔任,而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特首,否則他將無法履行特首職責,香港和中央關係可能嚴重受損,李飛希望香港能就這兩點達成廣泛共識。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說,特首普選的被提名權沒不合理限制,而一人一票的選舉權普及而平等是最核心內涵。

李飛出席在禮賓府由政務司長林鄭月娥邀請的午宴,他致辭時首次公開談及本港普選事宜。

他說,希望政改公眾諮詢能在理性、平和及包容下進行,亦希望香港社會能就此凝聚共識,使2017年普選特首能修成正果,順利實現。


李飛:特首被提名權沒不合理限制


他提及特首普選的5項原則:

1.需要組成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2007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參照現時的選舉委員會組成

2.按基本法第44條規定,凡年滿40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且符合香港法律規定的資格,都可向提委會爭取提名。

3.提名委員會採取機構提名,即在爭取提名的人中,按民主程序,由提委會正式提名若干名候選人,供全港合資格選民選舉。

4.提名委員會提名產生的候選人,全體合資格選民均有一人一票的投票權。

5.人選產生後,報中央政府任命。

李飛強調,特首普選要符合基本法規定和人大常委會決定,而全港合資格選民均有一人一票投票權,選舉權普及而平等,這是普選最重要標誌和最核心內涵。另外,任何符合法定資格的人都可爭取提委會提名,獲得提名的人可進行平等的競選,在被選舉權和被提名權上沒有不合理的限制。他指這與國際普選沒有大的實際差別。

至於民主程序和候選人人數,李飛並無具體建議,只說希望以理性務實態度來完成有關討論。



李飛:限制特首候選人數目合理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今早在政總舉行閉門座談會時稱,在普選特首上,規定候選人數目並非不合理。

他表示,在設計特首普選制度上,提名委員會應提名多少名候選人,是一個重要的問題,規限候選人數目並非不合理的限制,因為這可確保特首普選既有真正的競爭意義,亦可避免候選人過多,令選舉程序複雜和成本高昂。

另外,他又提到,香港社會的共識,是將來普選的提名委員會,和現行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原則相同,不過由於特首屆時將會由普選產生,提名委員會的提名行為,必然深受選民取向影響,與現行選委會推舉特首的行為一定有很大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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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沒國家允不愛國者掌地方 (15:48)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提名委員會應參照選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提名結果要反映「集體意志」。

李飛今早在政府總部的座談會上說,中央對特首的任命權力是實質性,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會允許一個不愛國的人、與自己對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首長。

李飛說:「一個不愛國愛港的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怎麼對中央政府負責?怎麼執行中央依法發出的指令?這樣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基本法的這些規定就會成為一紙空文。再比如,按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行政長官要由中央政府任命,這種任命是實質性的。如果普選時,香港不是選出一個愛國愛港的行政長官人選,中央政府怎麼任命他擔任行政長官?怎麼向他交託高度自治的權力?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會允許一個不愛國的人、與自己對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首長。如果做出這樣的任命,怎麼向全國人民交代?如果不任命,又會在香港造成什麼樣的震盪?這些都是現實問題。」

李飛座談會講話全文可見中聯辦網頁:http://www.locpg.hk/big5/shouyexinwen/2 ... 2_7518.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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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愛國愛港 法律要求
論普選 「落場踢球始終有界線」


政改諮詢未開鑼,訪港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說,政改不是鳥籠諮詢,但就以踢足球賽比喻普選的規定,與會者引述李說,「落場踢球始終有界線」。他重提「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不單是特首的「政治要求」,更首次提出「愛國愛港」是法律要求,說這是「《基本法》現行規定的要求」。

據了解,李飛昨以西班牙球會皇家馬德里對巴塞隆拿作比喻,說球賽不能在球場外踢,而選舉安排上的「球場界線」,包括提名委員會要由現有的4個界別組成,才符合均衡參與,特首候選人必須由提委會作「機構提名」,提名時要體現「集體意志」。他說,在這原則上,被選權和被提名權都沒不合理限制(見另稿)。

提名要體現「集體意志」

李飛昨晨先與港府近百名高官閉會座談,中午出席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主持的百人宴,兩場合俱有講述中央關於香港普選的基本立場,以及擔任特首的「基本要求」。

李飛昨晨其中一發言重點,是重提「愛國愛港」人士任特首是「基本要求」,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任特首。這論點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年初在深圳的講話一脈相承。李飛說,「有人講,這是一個政治要求,我的看法是,你要這樣講可以」。他更首次說這涉及法律觀點,「從法律角度來講,堅持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香港基本法現行規定的要求」。

「對抗中央 怎執行中央指令?」

他說,鄧小平早於1984年及1987年已講明,要由愛國愛港人士任特首的原則。在法理上,他指特首是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的樞紐,《基本法》第43條規定,特首對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負責,而48條規定特首負責執行《基本法》。他說,「一個不愛國愛港的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怎麼對中央政府負責?怎麼執行中央依法發出的指令?」他又說,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會允許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首長。


李飛其後在午宴亦說,若由與中央對抗人士任特首,「中央與特區的良好關係很可能受到嚴重損害」,「繁榮穩定很可能受到嚴重的影響」。

「難題」:不可排除符資格者參選

不過,李飛昨晨亦提出一個「難題」,表示「將來普選時不可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另一方面,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這是行政長官普選時必須解決的主要難題」。他說,要落實普選,就必須找出一個切實能夠解決問題的答案。


對於要「愛國愛港」才能任特首,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接受亞視國際台《時事縱橫》訪問時說:「同意,我百分之三百同意……我很老實的說,一個候選人如果不愛國、不愛香港,不能展示給港人看他能與中央合作,他就沒有機會勝出選舉。」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說,中央恐怕香港成為反共產黨政權基地,於是為普選設政治關卡「篩選」,以提名程序掩蓋政治審查候選人。

劉慧卿:法例不應有此限制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認為,李飛的「愛國論」只屬其個人看法,她認為不能用這政治準則排斥特首候選人。她說,選舉的設計,應讓不同政見人士可有權參選,而法例上不應該有此限制。

昨日李飛的上午座談會,以及中午禮賓府午宴,特首梁振英均未有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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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民望參選人會否被篩走,是特首普選關鍵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完整地談了對2017年特首普選安排的觀點和看法,雖然他在說法上並未否定部分人士爭取的公民提名,但是根據李飛就提名委員會組成和民主程序的表述,傾向明顯,實際上否決了公民提名。按李飛的說法,特首普選提名有篩選安排,呼之欲出。李飛說提名結果必須反映提委會集體意志,變相大幅提高了成為特首候選人的門檻,而在提委會基本上由北京掌控的情下,被標籤為不愛國愛港、甚或被指為與中央對抗的人,相信難以成為特首候選人;然則,這樣的特首選舉,是真普選抑或假普選,可思過半矣!

李飛為政改諮詢定調

提名篩選機制呼之欲出

李飛昨日的表述,並未超逾今年3月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在深圳的講話內容,所以,若說李飛此行並無為政改訂出更多框框條條,無製造新問題和設置新障礙,基本上符合實情。不過,李飛的說法更完整、具體而深入,而且列出多理據,使喬曉陽訂下的框架顯得更豐富而立體。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為首的專責小組,正在草擬政改諮詢文件,很難想像他們可以繞過李飛的框架而自行其事。從這個角度而言,李飛此行可理解為給政改諮詢文件定調。

喬曉陽的「深圳講話」,讓人嗅到特首普選提名有篩選機制,泛民陣營強烈反應,有人(包括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曾經提出中央「守尾門」的建議,讓泛民人士入閘候選,設若他們當選,中央可以不予任命,重新選舉。李飛透露的信息,顯示中央並未接納這個建議,仍然選擇「守前門」的操作。

總的而言,李飛描繪的特首普選框架,是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提名委員會,合資格人士都可以參選,然後提委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若干名候選人,由全港合資格選民選出特首人選。由於合資格人士都可以爭取提名,合資格選民參與投票,因此,李飛認為被提名權、被選舉權並無受到不合理限制,全民投票則體現了選舉權普及而平等,李飛以此回應了普選要符合普及而平等原則的訴求。不過,李飛框架的普及而平等,雖然說得通,但是不等於沒有篩選,因為關鍵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所謂提名的民主程序,按李飛框架的設計和操作傾向,若提委會要排拒一些人成為候選人,並無難度。

提委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的模式組成,按目前選委會已登記選民未及25萬人,不到全港合資格選民的十分之一,部分界別投票人只有百位數(例如酒店界107人、金融界122人等);另外,選委會在2011年的選舉,38個界別之中,有競逐而需要投票的只有24個界別,其他界別候選人都是沒有競爭之下自動當選。所以,選委會的選舉,從質量衡量都是小圈子選舉,缺乏廣泛代表性,若說可以代表香港整體社會,那是自欺欺人,因為扭曲了的「廣泛代表性」,不可能反映真正民意。

提委會的組成仍未確定,不過,除非提名委員經由全港選民選舉產生,否則,若參照選委會的模式,很難想像代表性的廣泛程度會涵蓋整個香港。而按選委會在歷次特首選舉的表現,特別是去年梁振英與唐英年之爭,在最後階段中央與中聯辦介入之深,根本就是起到誰當選、誰落選的決定作用;所以,參照選委會模式組成的提委會,將成為大多數願意執行中央意志的提名委員的篩選平台,被認為與中央對抗的人,即使報名參選,不可能獲提名為候選人。所謂不限制提名權、參選權,在這種情下顯得沒有意義。

提委會欠廣泛代表性

「集體意志」 難獲認同

李飛就提委會的提名,除了重申性質上是一種機構提名之外,他進一步說「提名必須反映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集體意志」是新提法。一直以來,許多人爭取特首普選提名,不應高過歷次特首選舉的門檻,但是因為李飛這個「必須」,已經破功。歷次特首選舉,只要獲得八分之一選委提名,就可以成為候選人,但是在「必須反映集體意志」之下,按民主程序少數服從多數,則提委會的提名門檻極可能大幅度提高至二分之一,被認為與中央對抗的人,無可能過得了這一關。

提名結果即使反映了提委會的集體意志,但是這種集體意志能否經得起檢驗,要視乎受到廣泛市民認同的人若報名參選,最終能否獲提名為候選人,也是檢驗真普選抑或假普選的唯一標準。歷次特首選舉,參選人、候選人獲得市民認同的程度,有客觀準則供參考,就是民意調查的數據。設若有報名參選的人,在民調中民望甚高,但是被提委會篩走,不獲提名,事態反映提委會的集體意志與市民的集體意志不一致,則屆時獲提名的人即使經過全民投票當選特首,認受性肯定備受質疑,施政也將舉步維艱。

李飛為提名委員會的組織和民主程序劃框框,表面上言之成理、滴水不漏,但是所表露篩選實質,套諸香港實際情,卻顯得欠缺說服力,也看不到會帶來良好管治,難以使人心悅誠服。政改還未正式諮詢,日後事態發展尚難預料,不過,按李飛說法所顯露的篩選傾向,今次政改,朝野對抗角力將會極為尖銳,只能寄望無論情勢如何,各方都要保持理性和理智,避免出現香港因為政改分歧而付出巨大代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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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方基委看淡公民提名

陳弘毅:集體意志仍可低門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日強調候選人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多名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昨日亦看淡公民提名方案,其中曾提出「公民推薦」的陳弘毅表示,2017年若接納公民提名,不經提委會,提委會便會變成「橡皮圖章」,不符合《基本法》。另一港方委員譚惠珠認為,提委會的四大界別「沒有一個界別叫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

陳弘毅指出,《基本法》第45條寫明提委會提名,「沒有另一種提名方法」,若公民提名的模式是「只要得到一定公民提名,便自動可以成為候選人」,便不符合《基本法》第45條要求。他認為,若泛民方面堅持公民提名,中央又堅持這不符合《基本法》,沒有最低程度的共識,政改一定原地踏步。

「公民提名令提委會淪橡皮圖章」

陳弘毅指出,就算考慮提委會的「集體意志」,候選人亦不一定要於提委會中取得過半數支持,但需要「有規則界定這機構的意志」。陳弘毅引述李飛前日的發言指出,可以把提委會的提名程序「細化」,首先由提委會個別委員推薦人選,再由提委會在「被推薦人」中選出、或揀出正式候選人。

陳弘毅以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已撤回的方案為例,若日後提委會成員可以

倘採全票制即高門檻

一人一票,於「被推薦人」中選出5名最高票的成為候選人,每人只需約 200票便可以成為候選人,入閘門檻便會相對低,泛民有機會入閘。但若採取全票制,每名提委會委員投3票,選出3名候選人,便是高門檻,很可能只有建制派推薦的人選才能入閘。

陳弘毅強調,他不贊成以高門檻排除反對派人士參選,認為應用「守尾門」(指中央否決任命)保證跟中央對抗的人不獲任命。他贊成增加提委會的民主成分,如增加提委會人數,或把公司票改為個人票,但認為提委會應維持四大界別。

譚惠珠:無界別叫公民提名

譚惠珠說,《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已訂明,提委會由4個界別組成,包括工商、專業、基層及政界,各佔25%,並沒有界別叫公民提名、政黨提名,認為李飛有關普選的講話是重申《基本法》的規定。

另一港方委員劉迺強指出,民主程序有兩方面,可先由若干的提委會成員提出推薦人選,被推薦的人再由適當方式提名。被問到若有人獲得10多萬市民的提名時該如何處理,他回應說,提委會程序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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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應爭取公民提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3天談政改,有建制派人士「吹風」提到,民主黨李柱銘曾提出但後來撤回的提名方案可以參考,即由提名委員會一人一票選出最高票的5名參選人成為正式候選人,李柱銘昨日對本報強調:「已經沒有李柱銘方案,我已經撤回和道歉。任何人提(這方案)都可以,但不要提我個名,點解他們自己沒膽提?」他又強調,現時應爭取最廣泛代表性的公民提名方案。

強調已撤回「李柱銘方案」

李柱銘表示,李飛繼續講愛國愛港,反映中央政府存心想設計一個篩選制度,「如果真的相信中央會讓余若薇參選,是相當天真。如果他們不怕(余參選),何須講這麼多?」至於近期有建制派吹風指可參考李柱銘方案,但把提名委員會選出的候選人減至2至4人,李柱銘強調,自己已撤回方案,「李柱銘方案」說法對他不公道,並強調現時應爭取公民提名方案。

余若薇:基本法沒提機構提名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批評,作為一個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提委會不應有預選、篩走部分人才讓香港人去選擇。她強調,《基本法》根本沒提及過「機構提名」,只有「民主程序」。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出,李飛今次來頒聖旨,等如政制倒退千幾年,像「皇帝傳聖旨」般。

朱耀明:毋須提早佔中

佔中發起人陳健民和朱耀明均認為,現時毋須提早佔中。陳健民稱,李飛提出的政改框架,比3月時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鬆動」一些,包括沒有再講提名委員會的「民主程序」是「少數服從多數」,亦沒講明提名委員會組成不可擴闊。朱耀明表示,李飛的講話只是舊酒新瓶,現時不需提早佔中,應先等待政府提出政改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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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森﹕丟掉中央賜予真普選的幻想吧


京官李飛,以欽差大臣的姿態,匆匆訪港3天,拋下了「愛國愛港」、「機構提名」、「集體意志」幾個關鍵詞,就離港回京。民主派和建制派政客,權威法律學者和評論員,對「聖旨」爭相解讀,你一句公民提名還沒有被否定,我一句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爭得面紅耳赤,除了眾聲喧嘩,對了解當前形勢,沒有多大幫助。

李飛來港宣旨,問題不在特首要「愛國愛港」,已老掉牙了,搬出鄧小平的權威來壓陣,目的是要震懾持異議者,要他們收口。關鍵是,什麼機制才能保證當選的特首一定會「愛國愛港」。

《基本法》沒有「愛國愛港」、「機構提名」、「集體意志」等字詞,但必須明白,如何解釋,不是因為條文如何寫,而是黨官如何解,尚方寶劍,叫做「立法原意」。黨官說這些早已蘊含在《基本法》的條文中,大部分港人,無論你語文和法律造詣有多深,打橫打直,都無法看得出來,只怪自己水平不夠。

李飛說,提名委員會與選舉委員會有所分別,不是個別提名而是機構提名,更要體現集體意志。港人都聽得懵了,其實一點都不難明白,機構提名的意思,就是放棄了前幾屆選委會,只要爭取八分之一委員提名(上屆是150人),就可以成為特首候選人的辦法,而是要用提名委員會整體來體現。

意思是什麼呢?幾年前,一些極左紅人早已提出他們的方案,即使通過了候選人的提名人數門檻還不夠,還要提委會整體投票,過半數通過,才可正式成為特首候選人。有人提出更辣的方案,提委會的4個板塊,包括工商金融、專業界別、基層勞工、政界人士,都要分別投票,每組要過半才通過成為候選人。議員提出的議案在立法會分組點票,要通過已難若登天,要提委員4個界別分組點票都得到通過,肯定比駱駝穿過針孔還要難。

保證候選人個個愛國愛港

提委會委員超過一半通過也好,4個板塊分別過半通過也罷,就是李飛口中所謂的機構提名,投票通過特首候選人,才能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這個辦法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重兵嚴守,保證候選人個個愛國愛港,才可放他/她出閘,參加一人一票的特首選舉。

如果2017年的提名委員會,由個別委員提名變為機構提名,由委員的個人意志變為集體意志,前幾屆特首選舉,梁家傑、何俊仁在特首選舉論壇同場辯論的場面,將成絕響。能夠通過提委會集體意志的候選人,同質性非常高,他們只能是梁振英、陳振英和何振英。

泛民裏的溫和一翼,為了中央放心,明示暗示公民提名無可無不可,退縮到只要泛民能夠入閘參加競逐就可以了。可悲的是,即使自殘自閹也無法改變中央安全系數要超標,保證參選和當選都要愛國愛港的考慮,真的是枉費心機,也枉作小人。

丟掉中央賜予真普選的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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